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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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教学实验室立项建设程序
一、项目申请、论证
1.二级学院(中心)根据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学校改革建设重点,规划论证确定年度急需和重点建设的项目和内容,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组织专家论证经主管院长审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本科生院综合办。
2.本科生院对申报项目的文档及依据进行初步审查,反馈初审意见,二级学院(中心)组织项目单位修改《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
3.本科生院根据专家意见、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结论、学校年度预算经费等初定项目及额度;项目单位根据本科生院反馈的专家意见和项目经费额度,确定年度建设内容、需建的实验项目和所需购置的设备等。
4. 本科生审批建设项目,报主管校长审定后,下达建设任务,组织、监督实施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
立项建设项目由本科生院监督实施,二级学院组织落实完成各项任务。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学校经费,自筹配套经费务必到位,设备购置计划由本科生院向资产部门下达,由资产部门归口购置。
一)设备购置
1.建设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与资产部门联系设备购置事宜,严格按设备购置计划执行,确需变更建设内容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本科生院论证审批,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经费一律自行解决。
2.设备采购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由资产部门统一购置。资产部门负责商务把关,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技术把关。合同签订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归档。
3.设备到货后应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到资产处办理验收手续,建帐、建卡。
4.建帐、建卡后,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持合同、验收单、发票(需经办人、项目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签字;如果项目负责人为主管负责人的,另需本单位其他负责人签字),到本科生院综合办核实登记,由本科生院主管负责人审签后到计财处办理报账付款手续。建设经费原则上要求验收合格后支付,确需支付预付款的,需持合同、请款单(经建设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其中外贸付款或支付金额10万及以上的,同时须由资产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批),到本科生院综合办办理相关手续。
二)实验教学文件、场地、人员及设备使用管理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及时准备好安装条件(实验用房修缮、水、电、通风等设施),确保设备能及时安装、调试和使用;落实设备管理人员及培训操作人员,特别是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项目,确保设备及时投入实验教学;修改、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修改、制订实验卡片等。
三、项目检查、验收
建设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向本科生院定期上交建设进度。本科生院年底对当年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上年度项目进行考核验收。组验收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益、项目组织管理等方面。
1.学院对建设项目进行自查和预验收,根据学校要求,将年度建设总结、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等文档资料报送本科生院综合办。
2.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3.验收结果和整改意见反馈到学院。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学院应根据专家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4. 检查、验收考核结论和建议反馈,相关学院整改。
中南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