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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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正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2015年11月2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2016年4月25日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众和从业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是指以电视机、各类手持电子设备等为接收终端,通过局域网络及利用互联网架设虚拟专网或者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定向传输通道,向公众定向提供广播电视节目等视听节目服务活动,包括以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专网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形式从事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正能量。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提供更多更好的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鼓励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功能,鼓励公众监督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三篇)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三篇)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规范新闻宣传活动的进行,保持社会信誉和媒体形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包括各级新闻宣传机构、新闻媒体、新闻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发展,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公众传递新闻信息,防止虚假新闻和传媒产业化。

第五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守社会伦理和职业道德,尊重民主法制,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第六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文化建设。

第七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加强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新闻宣传领导体制,明确各级媒体的职责与权限。

第二章新闻宣传机构管理第八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按照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及时向上级媒体主管部门报送。

第九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新闻宣传业务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定期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评估。

第十一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依法执行广告管理规定,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与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政府方针政策,做好政府新闻的发布和报道工作。

第十三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新闻宣传的开展,增强国家形象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新闻媒体管理第十四条新闻媒体应当遵守党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道新闻,不发布虚假新闻。

第十五条新闻媒体应当确保新闻的时效性,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新闻报道,提高新闻的质量和号召力。

第十六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社会事件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做好事件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公司新闻传播管理制度

公司新闻传播管理制度

公司新闻传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对内外部信息的管理和传播,提高公司的形象和声誉,规范公司新闻传播行为,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在公司内外进行的新闻传播活动。

三、新闻传播管理部门公司设立新闻传播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新闻的采集、编辑、发布和管理工作。

新闻传播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收集各部门的信息,编写新闻稿件;2. 组织制定公司新闻传播计划,并监督实施;3. 管理公司新闻发布的渠道和方式,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4. 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保持信息透明度和及时性。

四、新闻传播内容管理1. 新闻传播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含有虚假信息、违法内容等;2. 对于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内部人事安排等敏感信息,需经过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3. 公司对外发布的新闻内容必须经过审核、核实,确保准确性和真实性;4. 不得私自发布未经公司审核的新闻内容,一经查实将受到惩罚。

五、新闻发布渠道1. 公司内部新闻发布主要通过公司内部网站、企业微信等平台进行;2. 外部新闻发布主要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3. 对于重要新闻事件,公司可通过新闻稿、新闻通稿等形式向媒体发布。

六、新闻传播风险管理1. 针对可能出现的新闻传播风险,公司应制定风险应对预案,避免因新闻传播问题导致公司声誉受损;2. 突发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发布相关新闻,以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七、员工参与新闻传播管理1. 公司鼓励员工参与新闻传播活动,但在参与过程中需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流程;2. 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新闻传播平台传播虚假信息、攻击他人等行为;3. 员工如需发布公司相关新闻内容,需经过公司新闻传播管理部门审核并获得同意。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公司新闻传播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薪处罚等;2. 对于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公司将保留开除员工的权利。

新闻媒体管理规章制度

新闻媒体管理规章制度

新闻媒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闻媒体的运营和管理,提高新闻媒体的专业水平和社会责任感,保障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新闻媒体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在新闻报道、编辑制作、经营管理等方面都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新闻媒体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伦理准则,保持自律和社会责任感,做到真实、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

第四条新闻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时,应当保护新闻信息的真实性,不得故意歪曲事实,不得捏造虚假信息,不得恶意中伤诽谤他人。

第二章新闻报道原则第五条新闻报道应当客观、公正、真实,不得为了谋求利益或操纵舆论而篡改事实,或歪曲报道内容。

第六条新闻媒体应当尊重事实真相,尊重当事人的权益,不得进行不实报道,不得恶意中伤或造谣生事。

第七条新闻报道应当尊重新闻事实,尊重新闻的价值观念,不得以夸大、曲解、删减等手段进行误导读者。

第八条新闻报道应当遵循新闻伦理,做到客观公正,不得偏袒一方,不得追求轰动效应而忽视事实真相。

第九条新闻报道应当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将记者置于危险境地,不得强迫记者报道不实信息,不得违反记者实地采访的规定。

第十条新闻报道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报道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制造恐慌或造成社会不稳定。

第三章编辑制作流程第十一条新闻媒体应当建立完善的编辑审核制度,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十二条新闻稿件的编辑制作应当符合行业规范和标准,不得违反伦理道德,不得挪用他人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内容。

第十三条新闻媒体应当对稿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得随意修改报道内容,不得篡改事实,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新闻媒体应当建立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保证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确保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新闻媒体应当建立定期的编辑培训和讲习制度,提高编辑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养,保障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

第四章经营管理规范第十六条新闻媒体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新闻传媒出版的规章制度

新闻传媒出版的规章制度

新闻传媒出版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闻传媒出版工作的管理,规范出版行为,维护新闻传媒出版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新闻传媒出版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新闻传媒出版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新闻传媒出版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新闻传媒出版应当遵循真实、客观、公正、平衡的原则,不得捏造、篡改、歪曲事实,不得违背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第五条新闻传媒出版应当尊重新闻职业道德,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传播违法信息,不得制作淫秽、色情等不良内容。

第六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传播违法信息,不得参与传播敏感信息。

第七条新闻传媒出版工作应当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保障产权,促进产业发展,维护公平竞争。

第二章出版管理第八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出版许可证,按照规定报送出版物备案,不得擅自出版未获许可的出版物。

第九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出版物的质量和安全,不得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

第十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增强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加强对外部合作伙伴的管理,规范合作关系,维护出版秩序。

第十二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出版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出版活动第十三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内容审查,不得出现违法违规内容,不得传播谣言、虚假信息。

第十四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不得传播盗版或侵权出版物。

第十五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加强对出版物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出版物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市场销售。

第十六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文化交流和合作,增强国际影响力。

第十七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加强对读者的服务和沟通,及时反馈读者意见,改进出版工作,提高读者满意度。

新闻学中的新闻传播政策与法律法规

新闻学中的新闻传播政策与法律法规

新闻学中的新闻传播政策与法律法规新闻传播是当代社会重要的信息传递和舆论引导方式,它不仅为人们提供实时、多样化的信息,还承担着监督权力、反映社会声音等重要职责。

然而,由于新闻传播对社会有着重要影响,因此需要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保护。

本文将介绍新闻学中的新闻传播政策与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对新闻传播的影响。

一、新闻传播政策的重要性新闻传播政策是指国家、地区或组织针对新闻传播活动所制定的方针、规定和措施。

它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对于新闻传播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首先,新闻传播政策为新闻媒体提供了合法的运营和发展环境,保障了新闻媒体的言论自由和新闻报道的客观性。

其次,新闻传播政策鼓励媒体融合发展,促进了传媒业的创新和发展。

此外,新闻传播政策还能够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和表达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因此,新闻传播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新闻媒体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二、新闻传播政策的内容新闻传播政策的内容通常包括媒体组织的管理与监督、新闻报道的准则和规范、新闻产业的优惠政策等。

在媒体组织的管理与监督方面,政府需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和体系,对新闻媒体的组织结构、人员素质、经营状况等进行监管。

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媒体对外资金和技术的管理,保护媒体的独立性和公信力。

在新闻报道的准则和规范方面,政府需要明确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和社会效益,禁止虚假、低俗和暴力的报道。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发布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新闻产业的发展,提供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

三、新闻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新闻法律法规是指针对新闻传播活动所制定的法律和法规。

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新闻媒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新闻法律法规能够保护新闻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他们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和自由。

其次,新闻法律法规规定了新闻报道的界限和底线,禁止侵犯他人隐私、诽谤、造谣等行为,保护公民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模版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模版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对新闻宣传活动的管理,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促进社会公众的全面了解和正确理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组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人员和活动。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坚持真实性、及时性、客观性、权威性的原则,以服务社会公众为宗旨,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作出贡献。

第四条各级组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宣传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和企事业单位的利益。

第二章新闻宣传的内容与范围第六条新闻宣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解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大事件发布、各类会议和活动宣传、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答等。

第七条新闻宣传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种媒体形式。

第三章新闻宣传的发布程序第八条新闻宣传的内容应当经过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九条新闻宣传的发布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起草、审核、批准和发布。

第十条新闻宣传的起草环节应当由具备新闻宣传工作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撰写相应的新闻稿件。

第十一条新闻宣传的审核环节应当由专门的审核人员进行,确保新闻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新闻宣传的批准环节应当由上级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进行,确认宣传内容符合政策、法规和组织要求。

第十三条新闻宣传的发布环节应当根据不同媒体的特点,确定适当的发布方式和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给社会公众。

第四章新闻宣传的责任制和监督机制第十四条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制应当明确,各级组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五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发布的新闻内容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网络新闻传播法律法规梳理

网络新闻传播法律法规梳理

网络新闻传播法律法规梳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新闻传播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

然而,由于网络新闻的特殊性,其传播方式和内容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限制。

本文将对网络新闻传播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网络新闻传播的基本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最高法律,宪法对网络新闻传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并强调言论自由的限度是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对于网络新闻传播中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规范,如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

此外,刑法还规定了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的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并禁止网络运营者泄露、篡改、毁损用户个人信息。

二、网络新闻传播的行业规范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外,网络新闻传播还受到行业规范的约束。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行业规范: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是我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的基本规范,对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内容审核、用户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范》该规范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行业规范,对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包括信息真实性、公正性、合法性等方面的要求。

三、网络新闻传播的监管机构为了确保网络新闻传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我国设立了多个监管机构,负责对网络新闻传播进行监管和管理。

1.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我国网络新闻传播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监督和管理网络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为。

2.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对网络新闻传播中的文化产品进行审查和管理,确保网络新闻内容的合法性和健康性。

我国关于传播的制度

我国关于传播的制度

我国关于传播的制度
我国关于传播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新闻出版制度:我国实行新闻出版管理制度,新闻出版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出版业务相关手续,遵守出版物的内容审查、经营管理、发行销售等规定,保障新闻传播的合法性和秩序。

2. 互联网信息管理制度:我国实行互联网信息管理制度,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承担信息审核、管理和公共安全责任,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进行删除、屏蔽等处理。

3. 媒体立法和监管制度: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媒体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等,对媒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并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对媒体进行监督和管理。

4. 言论自由的边界:我国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但同时对一些具有危害性、虚假性、违法性的言论进行限制。

建立了一套明确的法律体系来界定言论自由的范围,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封建迷信、宣扬恐怖主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行为属于违法犯罪。

综上所述,我国关于传播的制度主要包括新闻出版制度、互联
网信息管理制度、媒体立法和监管制度以及言论自由的边界等方面,旨在保障传播的合法性、秩序和社会稳定。

公司新闻管理制度

公司新闻管理制度

公司新闻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新闻的传播与管理,提高信息传递效率,维护公司形象,特订立本《公司新闻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部部门、员工,凡涉及公司内部新闻的制作、发布、传播等环节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二节新闻制作与发布1. 新闻编辑1.1 新闻编辑应具备相关的新闻写作和编辑技巧,具备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推断力。

1.2 新闻编辑应收集、搜集、整理和编辑有关公司发展、业务、项目等方面的紧要信息,并准确无误地呈现给读者。

1.3 新闻编辑应对新闻事实进行核实和审核,确保新闻准确、客观、公正。

2. 新闻发布2.1 新闻发布应符合公司形象和核心价值观,严禁对公司信息进行窜改或夸大其词。

2.2 新闻发布必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由新闻发布人员负责传递给各个渠道。

2.3 新闻发布应遵从及时、准确、全面、连续的原则,确保新闻信息得到及时传递和反馈。

2.4 新闻发布人员应定期进行新闻发布效果的跟踪和分析,依据反馈及时调整发布策略和方式。

2.5 新闻发布人员应保证新闻发布渠道畅通有序,严禁窜改或删除已发布的新闻内容。

3. 特殊情况下的新闻发布3.1 对于公司内部的重点事件或突发事件,需要立刻向全体员工转达紧要信息的,应由相关部门依照应急预案立刻发布。

3.2 特殊情况下的新闻发布,应由公司领导或授权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引导和监督。

3.3 特殊情况下的新闻发布,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安全发布。

第三节新闻传播和监督1. 新闻传播渠道的选择1.1 新闻传播途径包含公司内部通讯、电子邮件、内部网站、企业微信、公告栏等。

1.2 新闻传播渠道的选择应依据信息的紧要性、紧急程度、受众群体以及传播效果等因素综合考虑。

2. 新闻传播策略2.1 新闻传播应体现多样性和差别性,避开大众信息过于单一和重复。

2.2 新闻传播应注意转达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避开使用过于专业化的术语和词汇。

2.3 新闻传播应重视互动和反馈,鼓舞员工对新闻内容进行评论和讨论。

2024年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2024年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2024年新闻宣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国内新闻宣传工作,包括新闻媒体的采编报道、发布渠道、信息发布等内容。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客观公正、负责任原则,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

第四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是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本管理规定。

第五条新闻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在保证宪法所规定的新闻自由的前提下,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管理。

第六条对于新闻媒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新闻媒体的责任和权益第七条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的新闻方针,严守新闻职业道德,提供正能量的报道内容,积极引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新闻媒体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道新闻事件,对于辖区内重大、突发紧急事件,要及时进行报道。

第九条新闻媒体在报道时,应当注重事实真实性,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损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第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新闻报道的核查和管理,避免失实报道,对于发现的失实报道要及时进行澄清。

第三章新闻宣传的组织和安排第十一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划定各级新闻宣传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新闻宣传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十二条新闻宣传工作要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新闻报道质量。

第十三条新闻宣传工作要依法合规,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进行舆论引导,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与各个社会群体密切联系,倾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社会多元声音。

第四章新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第十五条新闻宣传工作要注重内容的丰富多样性,充分反映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和成果。

第十六条新闻宣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文字、图像、视频等,要根据不同平台和受众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形式进行宣传。

第十七条新闻宣传应当注重传播效果的评估和监测,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新闻宣传工作的有效性。

新闻传媒行业管理制度范本

新闻传媒行业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闻传媒行业的管理,保障新闻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新闻宣传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闻传媒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新闻传媒行业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三)坚持新闻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及时性,提高新闻质量;(四)坚持新闻自由,保障新闻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五)坚持创新驱动,推动新闻传媒行业转型升级。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新闻传媒行业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设立新闻传媒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新闻传媒行业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建立健全新闻传媒行业自律组织,负责行业自律、行业培训、行业交流等工作。

三、新闻内容管理第七条新闻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新闻内容应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及时性,不得虚构、歪曲、隐瞒事实。

第九条新闻内容应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十条新闻内容应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倡导文明和谐。

四、新闻采编管理第十一条新闻采编应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编造虚假新闻、歪曲事实。

第十二条新闻采编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三条新闻采编应注重调查研究,充分挖掘新闻素材,提高新闻稿件质量。

第十四条新闻采编应注重新闻敏感性和时效性,及时报道重大新闻事件。

五、新闻发布管理第十五条新闻发布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重大新闻事件应经新闻传媒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发布;(二)新闻发布应确保新闻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新闻发布应遵守国家有关新闻发布的规定和程序;(四)新闻发布应尊重新闻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新闻传媒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新闻传媒行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查处。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塑造形象、推动工作、服务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与职责设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研究决定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设立新闻宣传工作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新闻宣传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新闻宣传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制度;组织开展新闻采访、撰写、编辑、发布等工作;管理单位的新闻宣传阵地,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内部刊物等;与新闻媒体保持联系,协调新闻报道事宜;收集、整理、分析新闻宣传工作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培训和交流活动。

各部门应当明确一名新闻宣传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的联络、协调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新闻宣传的内容与形式新闻宣传的内容应当紧密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重点包括以下方面:1、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活动;2、单位在改革发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果、新经验;3、单位在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突出贡献;4、单位内部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和优秀团队;5、单位员工的工作动态、精神风貌和文化生活。

新闻宣传的形式包括文字新闻、图片新闻、视频新闻等。

根据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宣传对象,选择合适的宣传形式,提高新闻宣传的效果。

四、新闻稿件的撰写与审核新闻稿件应当主题明确、内容真实、语言准确、结构合理、条理清晰。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是指政府或组织机构为了管理和规范新闻宣传活动,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这些规定往往涉及到新闻发布机构的注册与许可、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人身攻击和诽谤的禁止、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敏感信息的保密等方面。

具体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新闻组织与发布机构的注册与许可要求:政府要求新闻组织和发布机构必须合法注册,并按照规定程序取得相关许可证。

2. 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新闻媒体要求按照事实真相进行报道,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3. 禁止人身攻击和诽谤:严禁新闻报道中出现人身攻击、诽谤和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4. 敏感信息的保密要求: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敏感信息的新闻报道需要经过审查和批准。

5.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新闻报道要尊重未成年人权益,不得曝光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6. 新闻宣传费用管理规定:政府或组织机构可能会对新闻宣传活动的费用进行管理和审批,以防止滥用公共资源和资金浪费。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组织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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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管理办法

新闻传播管理办法

新闻传播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集团新闻管理,对外统一新闻口径,处理突发危机事件,有效开展重大新闻公关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集团对外新闻发布、媒体维护及日常采访等工作正常运行的规范管理方法;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直接对集团董事长、新闻发言人负责。

3 职能职责品牌公关部品牌宣传科负责对外新闻传播的规划、发布和审核,严格把握新闻信息传播导向,制定系统的新闻宣传主题和年度宣传策略计划,建立规范全面的媒介新闻网络;制定新闻发布管理相应制度;品牌公关部品牌宣传科负责新闻公关活动方案的策划、组织、实施与效果评估;负责吉奥相关新闻的汇总与答谢;负责吉奥系列活动媒体的接待;负责企业形象危急公关事件的协调处理;负责媒体采访的联系与跟踪;负责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a.负责阶段性、专项性新闻公关活动策划及相应宣传方案的制订及实施;b.阶段性主题新闻策划及新闻稿:c.负责新闻发布计划、新闻公关方案制订;d.新闻发布计划的具体投放执行及跟进;e.新闻媒体的接待及信息沟通;f.相关工作资讯档案、台帐的建立和管理;g.新闻发布及竞争对手新闻的监测报告。

f.公司对外新闻报道、宣传素材资料提供;g.公司信息动态的收集、整理;h.公司对外宣传数据的制定、把关;i.公司对外宣传采访与新闻稿的审核、把关;新闻发言人负责对所有新传播宣传资料进行审核。

4 工作标准新闻发言公司明确新闻发言人;所有对外宣传的新闻稿及子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新闻稿件的数据与内容必须由新闻发言人统一把关,否则出现数据不统一而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由接受采访人负全责;由集团品牌公关部品牌宣传科负责制订年度、季度生产与销售数量及年度发展规划等信息数据作为样本供接受采访使用;(具体内容附后)新闻发布会常用于重大新闻发布(含危机公关)。

确定主题、发布地点、最佳发布时间。

准备发言稿,内部统一口径。

准备文字、照片、实物等宣传材料,增强宣传、发言效果;确定主持人,新闻发言人和董事长发言,保证发布消息准确无误;确定邀请媒体的范围并提前邀请;制定发布会费用预算。

新闻传播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

新闻传播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

新闻传播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一、新闻道德规范1.新闻传播工作者应当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秉持真实、公正、客观、平衡的原则报道新闻,不编造、捏造、篡改、歪曲新闻事实。

2.新闻传播工作者应当尊重个人隐私和尊严,不得窃取、侵犯他人的隐私,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恶意中伤他人。

3.新闻报道应当严格遵守事实、法律和道德标准,不得编造虚假新闻,不得传播有害信息,不得违法乱纪。

4.新闻传播工作者应当尊重职业操守,不参与利益交换、私人交易和其他不当行为,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5.新闻传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

二、新闻报道准则1.新闻报道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报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编造虚假信息。

2.新闻报道应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社会大众,促进社会进步和和谐发展,不得造成社会不稳定和冲突。

3.新闻报道应当客观、公正、平衡,避免片面、偏颇和情绪化的报道,不得以传播谣言或挑起民族、宗教、地域矛盾。

4.新闻报道应当关注重大新闻事件和社会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报道事实,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新闻报道应当尊重知识产权和版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版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约规定。

三、新闻发布管理1.新闻传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申请办理新闻发布资质,依法经营新闻传播业务。

2.新闻传播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新闻发布规定,不得发布违法、有害、虚假的新闻信息,不得任意删除或篡改新闻内容。

3.新闻发布涉及的新闻稿件和信息应当真实可靠,审核合格后方可发布,不得违法广告或传销,不得恶意攻击他人。

4.新闻传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新闻发布审核机制,把关新闻内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新闻传播机构应当加强对外传媒机构和记者的管理,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防止泄露和侵权行为。

四、新闻职业操守1.新闻从业人员应当恪守职业操守,秉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随意操纵、篡改、伪造新闻信息。

新闻报道工作管理规定(共5篇)

新闻报道工作管理规定(共5篇)

新闻报道工作管理规定(共5篇)第一篇:新闻报道工作管理规定新闻报道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为加强和改进公司新闻报道工作,弘扬正气、宣传典型、激励先进,树立保安公司良好形象,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新闻报道工作的指导思想新闻报道工作,要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前提,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以鼓励正面宣传为指导,以弘扬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战斗力和向心力,树立保安队伍良好形象为目的。

二、新闻报道工作的基本要求(一)各单位、部门及公司广大员工要积极参与公司重大新闻、保安风采及先进事迹的新闻报道工作,以扩大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提高社会知名度,让社会各界逐步了解保安、理解保安、关心保安、支持保安。

(二)进行报道工作,必须有利于维护和推进公司经营、发展、稳定的大局,有利于维护公司、客户单位利益及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维护和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公司宣传报道工作归口政办室管理。

新闻媒体对公司机关各部门及各分公司的采访由政办室负责协调、统一安排,各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邀请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三、新闻报道的范围新闻报道包括:十佳“四评”稿件的撰写与刊载、以个人名誉撰写和发表的其它稿件、邀请或接受媒体采访进行的报道、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在公司网站或其它网站发表文章及发小帖子等。

四、新闻报道应坚持的程序(一)公司十佳“四评”活动稿件的撰写与刊载,按照单位和个人撰稿,报分公司主管“四评”活动的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修改审定,分公司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十佳“四评”办公室审核把关后发表。

(二)以个人名誉撰写与公司、分公司、保安员或客户单位有关的新闻稿件,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政办室把关,由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发表或挂网。

(三)邀请或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必须坚持以下制度1、坚持请示报告制度。

公司班子成员邀请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事先应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应通知政办室做好记者接待工作,并关注采访后的新闻报道;机关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员工个人邀请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事先应向政办室报告,由政办室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接受采访。

人大新闻管理制度

人大新闻管理制度

人大新闻管理制度一、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及时准确。

依法管理是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首要原则,所有的新闻传播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公开透明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保障,任何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新闻都应当公开透明,不能隐瞒不报。

客观公正是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任何新闻报道都应当客观、公正,不能片面、夸大、歪曲。

及时准确是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及时准确的报道才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

二、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新闻采编管理新闻采编管理是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包括新闻采访、新闻报道、新闻编辑和新闻发布等全过程,都需要依法管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及时准确。

对于新闻采编管理,需要建立清晰的新闻采编流程,指导新闻采编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提高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2、新闻信息公开新闻信息公开是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又一重要内容,包括人大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人大代表的提案建议等都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为公民行使知情权提供保障。

3、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对人大及其代表工作进行监督,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新闻诚信新闻诚信是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新闻媒体和新闻采编人员都需要遵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真实、客观、公正、负责,不制造谣言、不传播假新闻、不违法违规。

5、新闻技术管理新闻技术管理是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包括网络新闻传播、微博微信等新闻传播平台,都需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管理,保障网络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三、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建设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建设需要从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监督三个方面进行。

1、制度建设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建设需要立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包括新闻采编流程、新闻发布程序、信息公开规定等方面的制度。

2、制度执行人大新闻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依靠人大机关和相关部门,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指导新闻采编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新闻传媒规章制度

新闻传媒规章制度

新闻传媒规章制度1. 引言新闻传媒行业作为公民获取信息和渠道之一,在社会和经济领域占据着重要位置。

为了确保新闻传媒行业的正常运作和信息的准确传播,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新闻传媒从业人员的行为和义务。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新闻传媒行业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记者、编辑、摄影师、采编人员、节目主持人等。

3. 原则本规章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新闻传媒行业应秉持中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准确传递信息,不歧视任何群体。

•依法、合规的原则:新闻传媒行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不违反职业道德。

•保护个人权益的原则:新闻传媒从业人员应尊重个人隐私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行为规范4.1 职业道德1.从业人员应遵循执法机关、新闻传媒行业组织及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2.从业人员应遵守记者行为准则,尊重新闻事实,不捏造、曲解事实信息。

3.从业人员应保守职业秘密,不泄露、传播未经授权的敏感信息。

4.从业人员应尊重他人隐私,不使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获取信息。

4.2 信息采集与编辑1.从业人员在采集信息时,应坚持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原则,不编造事实、不捏造情节。

2.从业人员在编辑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随意删减、歪曲或美化事实。

3.从业人员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尊重版权,确保合法、正当使用,同时注明出处。

4.从业人员应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加强核实和比对,不轻易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4.3 社交媒体使用1.从业人员在使用社交媒体时,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不发表违法、违规言论。

2.从业人员在使用社交媒体时,应分清个人意见和公众舆论,不随意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3.从业人员在使用社交媒体时,应尊重版权,不恶意转发、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

5. 责任与处罚1.对于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单位应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2.对于从业人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法律法规的,相关单位应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聘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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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新闻传播工作,根据《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企业传播管理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龙岩公司及下属单位重要信息及对外新闻传播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办公室作为公司新闻传播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舆论动态及新闻发布进行技术研究,为新闻发言人提供相关新闻资料,承担新闻发布会各项事务。

新闻事务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为办公室及新闻发言人提供专业支持。

第三章新闻发言人
第四条公司设立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是通过新闻媒体使企业与社会公众保持良好沟通。

第五条公司常任新闻发言人由总经理担任,代表公司对外发布各种企业信息并就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回答。

公司办公室主任为公司专项新闻发言人,经公司总经理授权对外发布新闻。

公司总经理也可视情授权指定其他相关领导作为专项新闻发言人。

第四章新闻发布权限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对新闻发布进行统一管理。

一般情况下,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发布新闻。

第七条凡涉及企业战略、重大投资、重大政策、重大事项的新闻,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人员授权发布。

第八条公司运营管理方面的重大新闻及常规信息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发布,常规信息也可由总经理授权相关人员作为专项新闻发言人发布。

第九条应急救援方面的新闻,由应急救援总指挥授权,新闻发言人发布。

第五章信息提供
第十条在新闻传播工作需要时,各相关单位有义务提供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信息。

第十一条各单位制定或修改与顾客或社会公众有关的政策或规定时,应在正式发布之前通报办公室,以便新闻发言人及时掌握信息。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三条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关部门领导及公司应急救援值班领导应及时通知总经理,以便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媒体事件。

第十四条各类信息的提供:
航空市场信息、航班情况信息和旅客服务信息由运输服务部提供;
年度、季度或月度生产信息由财务管理部提供;
安全工作信息由公司安办提供;
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由航务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供;
其他信息按职能由各相关部门提供。

第六章新闻采访
第十五条新闻单位对龙岩公司的新闻采访或新闻拍摄,应取得公司办公室批准,并根据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待新闻单位或接受采访。

第十六条在媒体随机采访情况下,员工可自愿选择是否接受采访,要求谈话内容应符合相关政策,不能损坏党和国家、政府、企业的形象,不能泄露国家或企业机密。

第七章对外宣传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凡向媒体提供有关公司的新闻材料,必须经过公司办公室审查。

第十九条员工个人对外投稿、演讲、出版书籍,严禁引用任何未经公布的公司或集团公司的资料,不得损害公司形象。

以个人名义发表各类文章,一般不署作者单位名称。

第二十条由公司制发的宣传品的内容均需经过公司办公室审查,内容及设计必须符合集团《企业视觉形象手册》及企业文化要求,维护公司及集团的企业形象。

第八章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外发布航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必须经民航局批准。

航空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救援过程及其救援结果的新闻发布,由应急救援总指挥授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安排,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发布有关紧急救援新闻。

第二十二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新闻记者要求进入救援现场采访,必须经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龙岩市委宣传部批准,并到机场公安分局办理通行手续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并不得妨碍救援工作的进行。

第二十三条突发公共事件新闻采访时,如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在机场范围内,原则上新闻记者不得进入安全隔离区;如果突发事件发生在场外,原则上新闻记者不得进入外围警戒圈。

第九章摄影摄像
第二十四条在龙岩公司范围内(含机场和山庄)进行的各种摄影摄像活动,必须经过公司办公室审查批准。

凡属商业性拍摄均应收费,收费标准由财务部确定。

收费后,有关单位应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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