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完整版
集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资产的运营质量,维护集团公司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集团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集团公司对外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即集团公司采取新设、收购、兼并等方式持有其股份,并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股份持有期超过一年的投资。
第四条集团公司依据本制度,旨在对子公司的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提出要求,并建立集团公司有效的控制机制,行使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权利。
第二章规范运作和决策管理第五条子公司应在集团公司经营目标的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完成经营任务。
第六条子公司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明确各层面的职权。
子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不能与现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相矛盾,并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集团公司通过推荐董事、监事等办法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
第八条子公司原则上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集团公司推荐的人选担任。
第九条子公司原则上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由集团公司推荐的人选担任。
第十条子公司应接受集团公司的检查与监督,对集团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提出的质疑,应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子公司涉及对其投资权益产生影响的决策事项,子公司总经理应通过集团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报告。
上述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二)利润分配;(三)股权转让;(四)追加投资;(五)对外投资、委托投资;(六)各种形式的筹资、资产抵押、资金拆借;(七)对外提供担保;(八)资产收购或转让,租入或租出资产;(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十)重大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十一)遭受单项金额达到 30 万元的重大损失;(十二)子公司所在地政府部门要求或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由公司决定的其他事项。
集团与子公司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权限的管理规定
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公司与子公司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权限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关系,明确双方的主要职权,通过合理的集权与分权,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作为规范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通则和纲领性文件,视同集团公司管理体系运营和完善的基本法,其具体体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集团公司授权书体系和职能部门的专项管理制度予以体现第四条集团公司设计合理的子公司董事会结构,以形成能够代表子公司董事会旅行相应决策和权限的态势,适当条件下也可以以子公司董事会的名义行使第二章相互关系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总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集团公司根据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各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并依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其投资控股权利主要表现在:1.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资产收益权,依法取得资产收益和转让其股权而取得的收益2.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行使重大决策权,对子公司的融资、信贷、资金使用、对外担保、资产抵押、资产质押、资产转让、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行使决策权3.集团公司享有选择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权利4.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享有指导、监督、审计、考核权5.各子公司必须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的权益,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法律主体的平等关系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均是独立法人单位,双方均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既是投资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又是法律主体的平等关系。
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主要体现在:集团公司视各子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财务中心、管理中心”。
各子公司的经营实行在集团公司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原则上,集团公司不直接干预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1. 引言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是为了实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协调运营,确保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和流程。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层级和职责、决策流程、合规要求等内容。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母子公司之间的有效沟通、协作和合作,促进集团整体战略的顺利实施,并维护集团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运营效率,降低风险。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所有母子公司管理层、职能部门和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4. 管理层级和职责4.1 集团公司董事会集团公司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集团整体战略和重大决策。
其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和批准子公司的战略、业务计划和预算,监督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控制,任命和免职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4.2 集团公司高级管理层集团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管理集团整体的经营和战略实施。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集团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协调子公司间的资源配置和协作关系,报告和解释集团整体经营情况等。
4.3 子公司管理层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的子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各项经营决策,管理子公司的人员和资源,履行合规要求,确保子公司的良好运营和财务健康状况。
5. 决策流程5.1 战略决策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集团整体战略,通过审议和批准的方式确定子公司的战略和业务发展方向。
5.2 经营决策子公司管理层根据集团整体战略,制定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并通过内部审批流程获得批准。
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的经营决策,包括市场开拓、产品开发、营销策略等。
5.3 资源配置集团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协调子公司间的资源配置,包括人员、技术、资金等。
资源配置需根据各个子公司的业务需要和集团整体利益进行决策,确保资源的合理优化利用。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8]27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为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二、母子公司权限划分第三条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
母公司是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和财务中心。
第四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推进成员企业的组织结构及产品结构调整;协调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建立公司的市场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公司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功能。
第五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作为经营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母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母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第八条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必须按照《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服从《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终稿
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母子公司管理的组织保障 (3)第三章母子公司管理的管理控制系统 (9)第四章外派董事监事、子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界定母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关系,规范母子公司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没有特殊说明,本制度中的子公司指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包括组织保障、管理控制系统和激励约束机制三个方面。
第四条母子公司管理的组织保障包括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母公司综合职能部门、外派董事监事和委派会计主管等方面。
第五条母子公司管理的管理控制系统包括战略管理、审计管理、人事控制、财务控制、信息控制、审批权限控制和经营计划及预算控制等方面。
第六条母子公司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根据子公司的规模与效益等因素确定子公司经营者激励的力度、与子公司业绩考核挂钩的长期激励计划、外派董事、监事的业绩奖励与子公司效益适度挂钩的激励机制。
第七条在对子公司管理的运作方式上,遵循管理、法律两条线的原则。
管理线:即需要母公司决定、审批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线:母公司决定、审批的事项,通过代表母公司股权的董事人员在子公司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最终决策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形成。
第二章母子公司管理的组织保障第八条组织保障是保证母子公司管理有效运行的前提。
第九条母子公司管理的组织保障包括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高层主管副总经理、综合职能管理部门、外派董事监事和委派会计主管等方面。
第十条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层面决定事项(由母公司董事会或企业管理委员会履行):1、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子公司管理的体制;3、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4、决定外派董事、监事和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母公司高层主管副总经理层面负责:1、根据母公司整体部署领导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2、协调母公司综合职能管理部门之间涉及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工作;3、协调处理母公司为子公司生产、运营提供相关保障、服务方面的事项。
某国有能源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某国有能源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修改记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母子公司管理模式 (2)第一节母子管控模式定位 (2)第二节母子管控组织保障 (5)第三章母子公司管理控制系统 (11)第一节母子公司管控基本原则 (11)第二节战略管理 (11)第二节业务运营管理 (12)第三节人力资源管理 (14)第四节财务管理 (14)第五节审计监督 (16)第六节审批权限控制 (16)第七节信息控制 (17)第四章附则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界定某国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与所属全资、控股企业母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管理控制体系,促进能源集团可持续发展,根据能源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母子公司管理控制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母子公司管理模式;2.母子公司管理控制系统;3.母子公司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条母子公司管理模式是指在母子公司管理体系中能源集团的职能定位和组织结构,它构成了母子公司管理体系的基础。
第四条母子公司管理控制系统是指为保证能源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职能顺利实现而形成的一整套制度和方法,包括战略管理、业务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审批权限控制、信息控制等方面。
第五条母子公司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根据子公司的规模与效益等因素确定子公司经营者激励的力度。
具体见《某国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激励约束管理办法》,本办法不再涉及。
第六条本办法是能源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系中的基础性文件,各部门可以在本办法的框架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但不得违背或超越本办法的基本管理原则。
第二章母子公司管理模式第一节母子管控模式定位第七条能源集团未来将按照“集团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品牌化发展”的思路前进。
能源集团致力于成为“区域领先的能源投资集团”,在能源领域实现相关多元化发展,形成战略协同优势;各个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各个领域实现专业化管理,成为专业领域的领先企业;通过战略协同和专业化管理,铸就能源集团“区域领先的能源投资集团”的企业品牌。
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完整版
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目录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1)第三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2)第四章附则 (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8]27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某集团,子公司为某集团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第三条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
母公司定位为战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中心、决策协调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和综合业务中心。
第四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组织公司财务规划和下属公司业绩指标管理;推进下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和业务结构调整;协调下属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进行集团总部和下属公司的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和统一公关;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建立对子公司的外派人员管理;建立公司统一的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公司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功能。
第五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作为经营管理中心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母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母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母公司管理制度子公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提高母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保障母公司和子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循独立法人原则,依法开展业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维护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母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架构,负责子公司的战略规划、决策、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架构,负责子公司内部管理、业务运营和风险控制。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母公司管理职责:(一)制定子公司发展战略,指导子公司业务拓展;(二)对子公司重大决策进行审批,确保子公司合规经营;(三)对子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障公司利益;(四)对子公司人事任免、薪酬福利等进行管理;(五)对子公司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六)维护子公司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子公司与其他单位的关系。
第七条子公司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母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制定子公司发展规划,确保业务发展符合母公司战略要求;(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运营效率;(四)确保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合理使用资金;(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六)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子公司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母公司财务审计。
第五章人事管理第十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事管理体系,确保人事管理规范、高效。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报送人事信息,接受母公司人事审计。
第六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预警和控制。
集团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和和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控子公司等。
第三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依法、依规、诚信、信用经营,提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的企业文化。
第四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内部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实现科学决策、有效监督、权责清晰、扁平高效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明确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和危机应对预案,提升公司绩效和风险管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风险预警和管控,避免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和股东权益的安全。
第八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促进员工个人的成长和公司整体的发展。
第九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开展合法的企业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履行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经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各部门工作的协同配合。
第十一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团队,明确各自职责和权利,保障公司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督。
第十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据公司章程、法律法规行使公司的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高管团队是公司的经营团队,负责公司的业务运营和日常管理,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决策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设立内控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协助公司的相关工作运行。
第三章规章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等,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公司的工作行为。
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更好发挥集团公司的各种资源优势,充分激发各子公司的创业、创新精神,确保各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指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指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孙公司指子公司投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条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母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母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母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分层级管理的模式;母公司通过向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管理依法行使管理权利。
第四条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公司治理规范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在母公司多元化战略框架下,各子公司应在各自领域专业化,孙公司应成为子公司专业化产业链中的专业生产或经营实体;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跨领域发展。
第六条母公司通过对各子公司人才、制度、资金、发展战略的输出,实现对各子公司在财务、人事、信息、发展目标的管理和风险控制。
各子公司对孙公司实施经营、人才、资金、技术、品牌等输出,实现子公司人、财、物的高度统一,使孙公司成为生产、成本、质量中心,提高子公司资源整合的综合效应和抗风险能力。
第二节公司治理第七条各子公司(含孙公司,下同)应当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进行规范运作。
第八条母公司按出资比例对各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母公司董事长可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必须分设。
第九条各子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应当确保各子公司的运营管理、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细则等都必须在母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指引等文件的框架内。
总公司子公司规章制度
总公司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规范总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管理方式,有助于确保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做到合法合规经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总公司子公司间的关系应当建立在合作共赢、互信互助的基础上,形成密切的业务联系和协同发展的合作关系。
第五条总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配置资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促进子公司的发展壮大。
第六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好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保持信息的畅通与及时。
第七条总公司子公司的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履职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总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报经董事会批准,并按照董事会的安排行使权责。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按照权责清晰的原则管理企业。
第九条总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人员岗位设置,完善人才梯队,建立稳定的管理团队。
第十条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当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决策效率,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优化。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总公司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管理、制度规范、绩效考核、风险管理等方面。
第十二条总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子公司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为子公司提供精准的管理指导。
第十三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保障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第十四条总公司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合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第十五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管理层的责任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进行追究,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
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提高管理效能,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集团公司与子公司间的管理关系遵从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分权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集团公司的角色与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是控告股或参股一家或多家子公司的企业实体,其角色和职责如下:1. 订立和引导子公司相关政策和战略;2. 监督和评估子公司的经营情形,确保其健康稳定发展;3. 供应资源支持和管理引导,帮助子公司实现业务目标;4. 加强子公司间的合作与协同,促进资源共享;5. 负责整体风险管控和防范。
第三章子公司的角色与职责第五条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企业实体,其角色和职责如下:1. 执行集团公司的政策和战略,实现业务目标;2. 运营自身业务,确保经营稳定和盈利本领;3. 搭配集团公司的监督和评估工作,供应相关数据和报告;4. 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和合作机会,实现业务合作和协同发展;5. 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掌控,确保合规操作。
第四章子公司的组织结构与管理第六条子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确保各部门协调搭配、高效运作。
组织结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门: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引导和监督整个公司的运营工作;2. 业务部门:负责各业务线的运营和发展;3.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工作;5. 市场部门:负责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等工作。
第七条子公司应设立合理的管理层级,确保权责分明、决策高效。
各层级职责如下:1. 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工作,对集团公司负责;2. 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的具体管理和业务推动,实现目标和指标;3. 员工:依据职责和权限,履行岗位职责,乐观搭配团队工作。
第八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2. 经营目标与考核制度:设定合理的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定期评估业绩;3. 内部掌控体系:建立风险管理和内部掌控体系,确保合规操作;4. 经费预算与管理:订立年度经费预算和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5. 信息管理:规范信息收集、传递和存储,保护企业机密信息安全。
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xxx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集团管控模式 (1)第三章管控基本原则 (3)第四章战略管理 (4)第五章对外投资管理 (4)第六章业务运营管理 (5)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 (6)第八章财务管理 (7)第九章审计监督 (8)第十章审批权限控制 (9)第十一章信息控制 (10)第十二章附则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界定xxx集团公司,与所属全资、控股企业母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管理控制体系,促进xx集团可持续发展,根据xx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xx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系中的基础性文件,各部门可以在本制度的框架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但不得违背或超越本制度的基本管理原则。
第二章集团管控模式第三条 xx集团下属各类业务处于不同的战略地位、资源水平、发展阶段等多种因素决定了xx集团对下属业务采用复合型的管控模式。
第四条依据复合型的管控模式,xx集团根据下属公司不同的业务特点和经营实际,确定对各公司不同的管理目标和管理重点。
(一)再生能源及新能源业务1.管理目标:帮助其建立风险控制体系,积极扶持其发展,为集团发展培育新业务。
2.管理重点:1)决定下属企业的发展方向、目标;2)协助进行业务开拓和市场的开发;3)决定主要投资项目的评估与决策,控制并防范风险;4)在技能和资源方面全力配合和支持。
3.管理原则:以集权管理为主,加强对运营过程的监控。
(二)煤炭业务1.管理目标:帮助下属企业建立核心竞争能力;强化业务间的协同效应;发挥规模效应。
2.管理重点:1)决定决定下属企业的战略决策及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和前期实施;2)协助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的管理和运营体系;3)提供任何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支持,如项目开发、资金、政府关系等,并协助企业建立自已的核心能力。
3.管理原则: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既要促进发展与协同,还要增加灵活性与自主性。
集团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管理子公司的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保障股东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为子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是集团对其子公司管理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集团管理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维护股东权益,维护集团整体利益。
第四条集团管理子公司的总目标是实现子公司高效运转,推动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第二章子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应当明确,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
第六条子公司的董事会是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资产运营和风险控制等事项。
第七条子公司的监事会是子公司的监督权力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并向董事会和股东提供监督意见。
第八条子公司的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董事会的决策、推动公司业务的具体运作。
第九条子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应当有利于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效果。
第十条子公司治理结构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公司各方利益的均衡。
第三章子公司管理制度建设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流程,明确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子公司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公司治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十三条子公司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
第十四条子公司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发展需求,灵活调整和完善。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当认真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落实到位。
第四章子公司内控制度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第十七条子公司内控制度应当包括风险评估和防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和沟通制度等内容。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当通过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第十九条子公司内控制度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中出现的问题。
总公司__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明确权责,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总公司和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总公司和子公司的合法经营。
2.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权责,规范运作。
3. 协同发展:总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4. 激励约束: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积极性。
第二章总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第四条总公司是子公司的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子公司应服从总公司领导,执行总公司决策,保证总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子公司应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工作,接受总公司监督检查。
第七条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遵循市场化原则,确保子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九条总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等机构。
第十条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等机构,负责子公司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第四章权责划分第十二条总公司负责制定子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对子公司重大决策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子公司负责执行总公司战略决策,制定具体经营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总公司负责子公司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子公司负责子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第五章激励机制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子公司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
第十七条对子公司领导班子和员工实施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第十八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激励机制。
第六章约束机制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子公司约束机制,规范子公司行为。
第二十条对子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总公司制度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经营等各项工作合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1)
第三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2)
第四章附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8]27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某集团,子公司为某集团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第三条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
母公司定位为战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中心、决策协调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和综合业务中心。
第四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组织公司财务规划和下属公司业绩指标管理;推进下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和业务结构调整;协调下属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进行集团总部和下属公司的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和统一公关;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建立对子公司的外派人员管理;建立公司统一的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公司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功能。
第五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作为经营管理中心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母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母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公司战略管理必须按照《机械院集团战略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必须按照《机械院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服从《机械院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人事任免。
全资子公司的总经理由母公司董事会任免,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母公司院长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由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子公司董事会任命,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分配。
全资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全额上缴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由母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子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三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子公司必须接受来自母公司的监督与考核。
母公司作为出资人(股东),有权了解、监督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第十三条子公司按照《机械院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定期向母公司资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母公司财务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按照《机械院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接受母公司的审计。
第十五条母公司每年年初与各子公司经营层签订业绩指标合同,年底据此考核,按照指标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由机械院集团企划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机械院集团院长办公会通过,院长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