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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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方案范文
教师考核是学校师资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高校顺利实行聘任制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有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方案,欢迎参阅。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沙区示范初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
二、考核办法
1、个人申请,评选领导组对照条件,量化打分。
2、评选拟订名额为10名以内。以后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暂定为下一年的10月份
3、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
三、评选考核小组
组长:张克运
副组长:何宗泮王启林邓向东
成员:张敏杨东省皇英罗达英钱颐孙大安
四、一票否决
1、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
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不满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6、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7、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考评指标及量化分值
(一)、师德师风(8分):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乐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合格4分,良好6分,优秀8分
(二)理论学习(6分):
读一本书,写
4分;参加理论学习,有笔记2分
(三)教学实践:(60分)
1、教学成绩:(17分)
(1)在学校的学生评价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五名的为2分,在5—10名得1分(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学效果进步很大15分;教学效果进步较小10分;无进步8分。
2、
:教案完整规范为2分;
3、优质课:(6分)
校、区、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别为2分、4分、6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4、常规课(10分)
(1)组织教学2分 (2)课堂引导2分 (3)课堂效益2分
(4)作业批改2分 (5)课后辅导2分
5、教育活动(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学常规(4分)
(1)不迟到2分 (2)佩带校卡 1分 (3)使用普通话1分
7、帮带工作:(15分)
(1)培养的青年教师成效显著。2分
(2)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1分
(3)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2分
(4)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按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及以上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论文: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区级2、市级及以上4分。(计最高
级别,不累计)
(2)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获奖。按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4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集体教研:
(1)积极参加校、区教研活动(3分)
(2)组织校本教研专题讲座,校内1次2分、市区级1次3分,
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教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校内1次1分、市区级1次2分,累
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五)特殊贡献奖(实行加分)
1、送课:为区内学校或对口支援学校送教(带教)。5分
2、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或荣获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特别
奖励。(10分)
3、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显著。10分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
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高,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
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李悟
副组长:王宋
成员:邱子仪、潘清赞、王能、李明学、王赞国
二、考核对象
20XX年,已由省教育厅和县教科局认定的省、县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主要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一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骨干教师管理手册记载)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四、考核方法: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五、考核结果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