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外国法制史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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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外国法制史题库(满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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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题库一、不定项选择题1.目前所知的世界历史上第一部保存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是《汉谟拉比法典》2.古代印度社会四大原始种姓中掌管军政大权的是刹帝利3.将公民按照财产的多寡分为四个等级的古代雅典改革家是索伦4.《汉谟拉比法典》的全部条文几乎一般规定的是财产和契约5.古代印度佛教法的渊源是摩奴法典、三藏、国王敕令6.伯里克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公职津贴制度、执政官及所有其他的行政官职、7.雅典奴隶制民主政治时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民众大会、8.形成印度法系最为重要的法律文献是《摩奴法典》9.下列属于楔形文字法的是李必特 伊斯特法典、《汉谟拉比法典》、《苏美尔法典》10.《摩奴法典》的编制者是婆罗门教僧侣11.罗马法的渊源有哪些?民众大会制定的法律、最高裁判官等发布的告示、五大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元老院的决议、皇帝的敕令12.下列关于古罗马法《国法大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国法大全》包括《优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法学汇编》、《优士丁尼新律》、《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达到了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12世纪意大利注释法学派将《国法大全》的研究形成了一门科学,为罗马法的复兴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13.下列有关罗马法复兴欲动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意大利的波伦亚视罗马法复兴运动的发源地14.下列关于《十二表法》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十二表法》的适用范围狭窄,采取属人主义原则15.罗马法对每一个人能否独立行使其行为能力作了详细规定,只有怎样的人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年满25周岁的成年男子16.下列关于“万民法”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万民法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B.《十二表法》属于万民法C.万民法是罗马最高外事裁判官在审判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法律,专门处理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之间以及外邦人与外邦人之间所发生的民事案件D.万民法是罗马内事裁判官通过审判实践和颁布“告示”形成的一套法律17.优士丁尼《法学阶梯》又称为《法学总论》,它是以哪位罗马法学家的著作改编而成的?盖尤斯18.关于市民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市民法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其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市民B.市民法条政府的范围为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及公民的人身及财产关系C.市民法的渊源有:民众大会和元老院的决议、内事最高裁判官与外事裁判官的告示D.市民法与万民法之间的区分在罗马法的发展中始终存在19.关于罗马法的分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罗马法学家首次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这一法律划分方法为后世资产阶级学者所接受B.自然法是罗马法实践中直接适用的一套法律C.市民法与万民法之间的区分在罗马法中一直存在D.在罗马法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依据之一是公私法的原则与效力不同,“公法的规范不得由个人的协议而变更”,而司法的原则为“协议就是法律”20.罗马法中物权包括哪几项役权、地上权、永佃权21.编纂《阿拉利克罗马法辑要》的国家是西哥特王国22.西欧大陆法律最分散的时期是公元9~11世纪23.“蛮族法典”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部是撒利克法典24.根据日耳曼人解决法律冲突的原则,适用日耳曼人与罗马人之间的法律是日耳曼法与罗马法中任选其一25.“如果有人偷窃一只小猪而被破获,罚款120银币,折合3金币。

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精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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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精简版1,美国法与英国法的共同点法律渊源相同,不严格区分公私法部门,重视法律程序,法官作用突出2,相异点(1)法律移植中的批判精神。

但美国对英国法的运用,以符合美国的国情为前提,对不适合本国国情的普通法规则不予适用。

(2)立法和司法双轨结构。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各州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司法系统,联邦和各州各有不同的制定法和判例法。

(3)制定法的比重和作用较大。

美国不仅颁布了成文宪法,而且进行了大量的法典的编篡和法律的汇编工作。

(4)制定法和判例法更具灵活性。

美国联邦法院开创了具有解释宪法和违宪审查权的先例后,美国的制定法较之英国法更具有灵活性。

(5)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如1787年宪法中对黑人奴隶用了“其他人口”一词,奴隶选民按3/5人口计算等。

3. 普通法系的形成普通法:指的是由英美国家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

它既区别于由立法机关创制的制定法,也区别于由衡平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衡平法。

4. 楔形文字法:是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个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法律的总称。

它产生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到公元前6世纪,随着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而逐渐走向消亡。

5. 《汉穆拉比法典》:是巴比伦王国第六代王汉穆拉比时期制定的,故又被称为“石柱法”。

《汉穆拉比法典》集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之大成,标志着楔形文字法乃至整个古东方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6,普通法法系的特点(一)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二)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三)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四)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五)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六)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七)重视经验和实际应用(八)独特的概念术语和技术风格7,德国志联邦共和国刑法典的内容和特点重申和强调资产阶级罪刑法定原则,排除了类推增加了许多具有进步因素的条款和原则改革刑罚制度,废除死刑,实行轻刑规定了改善及保安处分制度答:采纳了资产阶级刑法原则、制度,并在某些方面有所发展;以严厉刑罚维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镇压人民的反抗;严格保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以专章规定宗教罪。

外国法制史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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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楔形文字法1.《乌尔纳木法典》:迄今为止所发现的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这部法典用楔形文字写成,除序言外,有条文29条,内容涉及损害与赔偿、婚姻、家庭和继承以及刑法等方面,它反映出当时私有制的一定发展水平以及法典对奴隶主利益和私有制的坚决维护,标志着古东方法进入了成文化阶段,并对以后的两河流域立法产生了深渊影响。

2.《汉穆拉比法典》:古巴比伦第六代王汉穆拉比完成了两河流域的统一,并制定了该法典。

汉穆拉比法典集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之大成,它的制定,标志着楔形文字法乃至整个古东方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汉穆拉比时期两河流域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发展状况,而且比较完整地保留了下来,是研究楔形文字法最可靠的史料。

法典制定的直接原因:1实现法的统一的需要2调整新经济关系的需要3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需要。

法典的基本内容:1土地国有与有限度的私有并存的土地制度2社会结构3婚姻、家庭、继承法、债权法、刑法、诉讼制度。

第二章印度法3.古代印度法的渊源:古代印度法的发展与宗教纠缠在一起,法律的渊源亦与宗教经典密不可分。

按其历史发展,大致包括以下几类:(一)吠陀,印度最早的传世文献,婆罗门教最古老的经典,印度最古老最神圣的法律渊源(二)法经,用以解释并补充吠陀的经典,附属于吠陀(三)法典,婆罗门祭司根据吠陀经典、累世传承和古来习俗编成的教法典籍(四)佛教经典,佛教曾一度是印度的国教,早期佛教经典也是古代印度法的重要渊源之一(五)国王诏令4.古代印度法的基本特点:作为一种东方奴隶制法,古代印度法具有东方法与奴隶制法的共性,但又有其自身的特色:(一)与宗教密不可分(二)严格维护种姓制度(三)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相混合第三章古希腊法5.古希腊法的基本特征:1古希腊由于有许多城邦国家的存在,每个城邦各自制定和施行自己的法律,因而古希腊法并不是同一的法律体系。

2希腊缺乏可以和罗马法相媲美的完整而严密的法典。

外国法制史复习纲要1-4

外国法制史复习纲要1-4

外国法制史复习纲要1.产生与开展〔了解〕2.重要法律文件3.主要容4.特点5.地位影响第一章:楔形文字法一.楔形文字法指古代使用楔形文字镌刻的法律的总称,包括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赫梯人等建立的国家所适用的法律。

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律,有自己的特征,以《汉姆拉比法典》为代表法典,对人类法律的开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楔形文字法的产生:《乌尔纳姆法典》第一部成文法典●楔形文字法的开展《汉穆拉比法典》根本容:1.土地国有与有限度的私有并存的土地制度2.社会结构: 等级制度1、自由民:阿维鲁与穆什凯努2奴隶3.婚姻、家庭、继承法●婚姻:以契约为根底的买卖婚姻制度●继承:家继承原那么●家庭结构:家长制4.债权法⏹契约种类主要有买卖借贷租赁承揽存放合伙雇佣等⏹法典还极重视对借贷关系的调整,对借贷利息等具体问题做了明确规定5.刑法◆法典涉与的犯罪主要有:国事罪、侵犯人身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侵犯婚姻家庭的犯罪、诬告罪、伪证罪、职务犯罪◆还保存了同态复仇的氏族习惯6.诉讼制度●向世俗开展特点1.法典维护君主专制统治制度◆维护汉穆拉比王的专制统治地位◆确立自由民对奴隶的绝对统治权和支配权2.法典表达了团体本位思想:A.法典赋予公利时,强调以对国家和公社履行义务为前提B.个人的权利义务与公社团体成员资格相联系3.法典保存有原始习惯的剩余4.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三.楔形文字法1.法典的结构比拟完整,一般采用序言、正文、结语三段式体例。

2.法典容涉与面广,几乎涵盖了法的根本领域3.法典缺乏抽象原那么〔具体规定〕历史地位楔形文字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形成的个法系它的形成和开展在世界法律开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它不仅标志着古法从习惯法阶段进入成文法阶段而且代表着人类成文法律的开端第二章:印度法一.产生与开展:略:〕自己看看书读读故事吧我二.渊源〔法的外部表现形式〕〔规性法律文件〕〔一〕吠陀〔知识〕:共四部《梨俱吠陀》《娑摩吠陀》《耶柔吠陀》《阿x婆吠陀》〔二〕法经:用以解释并补充吠陀的经典,附属于吠陀主要有《乔达摩法经》《阿帕斯檀跋法经》《涅达耶那法经》《伐悉私陀法经》《毗湿奴法经》〔三〕法典《摩奴法典》: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规定了种姓制度。

外国法制史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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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复习重点整理一、名词解释1.楔形文字法指古代使用楔形文字镌刻的法律的总称,包括苏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赫梯人等建立的国家所适用的法律.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律,有自己的特征,以汉姆拉比法典为代表法典,对人类法律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2.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18世纪古代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颁布.因铭刻在一黑色玄武岩圆柱上,故又称石柱法.内容包括诉讼手续、财产权、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买卖奴隶等.是世界上保存完整的最早的一部法典.现存法国巴黎的罗浮宫博物馆.3.摩奴法典它是古代印度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文献.它不是由国家正式颁布的,是婆罗门僧侣根据吠陀经典和历来的习惯编制而成.这部法典是对婆罗门法的总结和继承,是佛教法的渊源.4.种姓制度是摩奴法典中明确规定的制度,是印度法的特色,对印度整个社会影响很大.它包括四个种姓:第一种姓婆罗门执掌神权,地位最高贵,义务和职业是传授宣传吠陀,主持宗教祭祀,以及接受布施;第二种姓刹帝利担任国家的重要官吏,执掌军事和行政大权,地位仅次于第一种姓,这两个等级为特权者,免税;吠舍为第三等级,多为农民、牧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主要从事“照料家畜,布施,祭祀,经商,放贷,耕田”等;第四种姓为首陀罗,最低贱,多为奴隶.5.十二表法旧译“十二铜表法”古代罗马共和国的主要法律.制定于公元前451年.因刻在十二块板上,故称.内容包括传唤、审理、执行、家长权、继承与监护、所有权与占有、房屋与土地等.是留传下来最早的古罗马成文法典.6.市民法是罗马固有的,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罗马公民以外的外来人和被征服地区的居民不受其保护.由于它是在罗马奴隶制经济不发达的初期形成的,所以具有内容原始,范围狭窄和注意形式主义等特点.二、问答题1.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1)结构体系的完整性:序言、法律文本和结语(2)统治者将法律描绘为神的体现(3)内容缺乏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2.汉穆拉比法典的基本内容和特点.主要内容和特点:君主的权力来源于神;窃取神庙或宫廷的财产的处刑是:死刑;法典将自由民分为两类:阿维鲁和穆什凯努,前者包括僧侣贵族、高级官吏,也包括自耕农,独立手工业者,地位比后者高.3.古代印度法的渊源.古代印度法的发展和宗教密不可分,按其历史发展,主要渊源包括(1)吠陀:(2)法经:附属于吠陀,是对它的解释和补充,约成于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以散文体裁写成.它主要是祭祀的规则和教徒的生活准则,没有统一文本,各教派均有自己的法经,不同时期亦有不同的法经流行.(3)法典(也有人主张称“法论”,以区别于近现代的法典):婆罗门祭司编成的教法典籍,它所包含的纯粹法律规范比法经多.全部法典陆续出现于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6世纪,其中最重要的为摩奴法典.摩奴法典约成于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2世纪,是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它较为全面地论述了吠陀的精义,规定了以种姓制为核心的基本内容.该法典对印度法制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传播至东南亚及远东地区.(4)佛教经典:是古代印度法的重要渊源之一,总称“三藏”,即:经藏、论藏、律藏.①经藏,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及其门徒宣扬的佛教教义;②论藏,佛教各教派学者对教义的论说;③律藏,佛教寺院规条.其中尤以律藏的法律意义最为明显.佛教法的中心内容是“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5)国王诏令:其中最为人注目的是阿育王的诏令,要求人们遵守佛法、服从官府等.4.如何认识古希腊法的历史地位.是欧洲最早形成的法律体系,在西方法律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上承埃及和两河流域法,下启罗马法,在东西方法律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古希腊的公法比私法要发达,而公法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雅典“宪法”.一、名词解释1.国法大全国法大全是由东罗马帝国时期,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及死后不久新编纂的,它是查士丁尼法典、钦定法学阶梯、学说汇编、新律四部法典汇编的统称,也是奴隶制时代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典.2.公法是指国家或国家与个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包括行政法、组织法、财政法、刑法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源于古代罗马时期,一直沿用到今天的欧洲大陆法系.3.习惯法习惯法作为一类社会规范,它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确立的、具有强制性和习惯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既非纯粹的道德规范,也不是完全的法律规范,而是介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准法规范.4.人法(1)自然人:由三种权利组成——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只有同时具备这三种身份,才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否则就是人格减等,又分了几个等级.法人:古代罗马没有形成完整的法人制度,也没有产生法人的概念和术语,只是出现了一些特殊的法律团体.(2)婚姻家庭制度:罗马法上婚姻的分类:有夫权婚姻(前期流行)和无夫权婚姻(流行于帝国时期)5.日耳曼法是公元5-9世纪西欧早期封建制时期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这种法律是日耳曼各部族在侵入西罗马帝国,建立“蛮族”国家的过程中,由原有氏族部落习惯逐渐发展而成的.它的范围,从地区来看,凡古代日耳曼人所建立的国家的法律都包括在内;从时期上来看,大体上是公元5-9世纪.6.教会法广义上,泛指罗马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的其他教派的各种法规.狭义上,专指在中世纪占有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律.主要是关于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生活守则的法规,同时,对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以及土地,婚姻家庭与继承,刑法,诉讼等也都有规定.因此,它的适用范围不限于教会事务,也适用于许多世俗事务.按其本质来讲是一种封建法.二、问答题1.罗马法各个时期有何基本特点.1)十二表法的制定:共和国前期的法律以市民法为主十二表法是罗马法从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标志.十二表法的特点是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2)从公元3世纪始,罗马法的主要特点仍然是市民法占统治地位,但罗马的另一新体系——万民法已逐渐兴起,共和国后期市民法与万民法并存3)公元1世纪至公元2世纪,是罗马帝国兴盛时期,也是罗马法发展的“古典时代”.这一时期,促进罗马法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罗马法研究和法学家活动的不断加强.帝政前期是法学昌明时代,法学家的解答成为法律的重要渊源.4)公元3世纪以后,罗马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即全面整理和系统编纂时期.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2.日耳曼法的基本特点.1)日耳曼法的团体本位的法律2)日耳曼法是属人主义的法律3)日耳曼法是具体的法律4)日耳曼法是注重形式、注重法律行为外部表现的法律5)日耳曼法是世俗的法律3.教会法的基本渊源.1)圣经2)教皇教令集3)宗教会议决议4)世俗法的某些原则和制度4.伊斯兰法的主要特点.1)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2)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3)受外来法律影响严重4)具有分散性和多样性一、名词解释1.圣训意思是先知的言行及默示,是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穆罕默德去世后,通过下降古兰经来立法的活动停止了,为了解决新发生的,在<古兰经>中又找不到答案的问题,哈里发政府和圣门弟子就按先知的前例办,也就是按先知处理类似问题的言论,行为或默示处理当前的问题.这就是圣训.2.伊斯兰法原阿拉伯封建势力范围内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其他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由于都是以<古兰经>圣训和初斯的伊斯兰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具有共同的特征和历史联系,故被称为伊斯兰法系.开始形成于9世纪,不仅在中世纪支配过广大地区,而且在近现代各穆斯林国家中仍不同程度地维持着效力,是一个历史很长,影响很大的法系.3.普通法从法源的意义来看,普通法指的是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它既区别于由立法机关创制的4.衡平法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仅指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衡平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5.陪审制一般认为,英国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但英国的陪审制并非土生土长,而是从法兰克移植而来.法兰克的一些封建君主为了巩固王室权力,发展了一种调查程序,召集若干熟悉情况的地方人士,宣誓证明有关古代王室的权力,以削弱诸侯的势力.诺征服以后,这种制度被带到英国.1166年,享利二世颁布了克拉灵顿诏令,将陪审制正式确立下来.6.统一商法典19世纪末,美国以统一法律为目的,兴起统一州法的运动.1892年成立的全国统一各州立法委员会拟定的单行商事法规草案经全体会议通过后,建议各州采用.为了现代商事实践的需要,改变各州商法混乱的局面,进一步协调和统一商事法律,1952年统一各州立法委员会和美国法学会共同制定了统一商法典.二、问答题1.普通法的特点及对英国法律的影响.它的封建性较强,它的保护方法以损害赔偿为主,不能对当事人颁发禁令,等等.但它最重要、对整个英国法律体系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2.衡平法的特点及对英国法律的影响.衡平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创制出许多新的救济方法,及时确认和保护了当事人的权利,对英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做出重要贡献.直至今日,衡平法仍是创造新原则和补救规则的重要手段.另外,衡平法优先的原则也在1981年最高法院法得到重申.因此,衡平法仍在英国法律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只不过它已不能独立发展,没有了单独适用的法院.3.英国法的陪审制和辩护制.陪审制曾被认为是保障个人政治自由和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民主司法的最佳途径,是英国法对世界法制的一大贡献.因为普通公民参与司法过程,可以防止法官徇私枉法,以及判决考虑不周等弊病;同时,由于陪审员是通过抽签的方法从社会各界选出来的,能够更清楚地反映出社会上普通人的观念.对于陪审制,各派观点针锋相对,莫衷一是.但作为一种有深刻社会背景的诉讼制度,短时间内完全被废除似乎不可能,关键是如何改进.辩护制:早在希腊、罗马时代,法庭辩论制度就已经出现,当事人既可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他人为自己辩护.罗马帝国后期,职业法学家在法庭上为当事辩护已十分流行.英国人继承了这项制度,并加以发展.由于英国普通法的形式主义及其程序复杂性,职业律师参与诉讼更有必要.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英国逐渐发展出一套与大陆法系国家完全不同的对抗制诉讼方式和独特的律师制度.4.普通法系的特点.1)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2)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3)法官对法律的发展举足轻重.4)以归纳法为法律推理方法.5)在法律体系上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一、名词解释1.司法审查权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通过审理有关案件解释宪法,审查联邦和州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联邦和州采取的行政措施,宣布违反联邦宪法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为无效.它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有特色的一项权力. 2.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日耳曼法系、民法法系或成文法律.它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影响最深远的法系.它以欧洲大陆法国和德国为代表,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为世界性的法律体系.3.法国民法典制定于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民法典,是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巩固大革命的胜利成果的产物.4.魏玛宪法1919年1月德国召开国民会议,改组政府,着手制定正式宪法.宪法草案经过几个月的反复讨论和修改,六易其稿.由于当时柏林工人运动正处于高潮,为使制宪工作免受其影响,国民会议在远离柏林的魏玛城召开制宪会议,于1919年7月31日通过新宪法,并决定8月11日颁布施行.这就是德意志共和国宪法,简称魏玛宪法.5.日本六法以1889年明治宪法颁布为标志,日本法的西方化又进入德国化阶段.继宪法之合,日本政府又按照德国法的模式,先后编纂颁布了商法、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法典、法院组织法和刑法典,确立了以大陆法系为模式的日本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体系.6.欧洲联盟法是指以建立欧共体的国际条约为基础逐渐发展起来的、适用于欧洲聪明各成员国的、有关欧洲聪明机构及其职能的条约、立法、判例等法律规范的总称.二、问答题1.大陆法系的特点.(1)全面继承罗马法:吸收了许多罗马私法的原则、制度,如赋予某些人的集合体以特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有权的绝对性,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某人享有他人所有物的某些权利;侵权行为与契约制度;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结合制度等.还接受了罗马法学家的整套技术方法,如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人法、物法、诉讼法的私法体系,物权与债权的分类,所有与占有、使用、收益权地役权以及思维、推理的方式.(2)实行法典化,法律规范的抽象化概括化.(3)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4)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法学创立了法典编纂和立法的理论基础,如自然法理论、分权学说、民族国家理论等,使法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任务由法学家来完成.2.德国民法典的特点及地位.1)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面已有所变化.2)法典规定了法人制度.3)法典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4)法典在立法技术上讲究逻辑体系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精确.德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的一部重要法典,它的颁行对统一德国法制作用巨大,并成为德国民法发展的基础.乃至当代,经多次修改,仍然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法律规范的核心部分.3.日本法的特点.1)日本法是在借鉴外来发达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2)日本法巧妙地融合了两在法系的特点,被称为“混合法”.3)日本法是东西方法律文化的有机结合.4)完备的日本经济法对于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日本法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较为发达的、完善的法学理论6)日本法律制度保留了封建社会的许多残余.4.苏联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对世界法律发展的影响.苏联时期,创造了全新的法律思想,制定了全新的法律制度,构筑了全新的法律体系并不断完善,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社会主义国际制定和发展本国法的主要参照物,从而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独树一帜的社会主义法系.苏联解体后,苏联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整体上已告终结,但其对于世界法律的现状和未来发展仍然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

最新中央电大外国法制史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最新中央电大外国法制史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三一文库()*电大考试*1、楔形文字法:是指形成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的两河流域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法的总称。

后扩展到周围其他国家和地区,构成楔形文字法系。

2、《乌尔纳姆法典》:是指创制于距今4000年两河流域的乌尔第三王朝国王乌尔纳姆时期的法典,它是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它的出现为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发展开创了法典化的时代。

3、《汉姆拉比法典》:是制定于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时期的一部法典,它是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完整的成文法典;它分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具有君权和神权相结合的特点,它是楔形文字法的典型代表,对后来西亚地区的法律制度有着重要影响。

4、外国法制史的对象是什么?外国法制史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世界上各种类型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产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基本包括法律发展史和法律制度史。

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立法的历史、执法的历史、法律对经济政治和文化进步所产生的作用、各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规律5《汉姆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历史地位。

主要内容和特点:维护君权与神权相结合的君主专制制度;肯定了奴隶制度和自由民内部的权利不平等;实行土地国有和公社所有的公有制形式;在契约方面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和书面形式;肯定买卖婚姻和家长制家庭关系;犯罪与刑罚未成为独立部分,散布于其他各条文之后,刑罚保留了原始氏族制度的残余;规定了以国王掌握最高司法权和以发誓、神明裁判为主的诉讼制度。

历史地位:它是楔形文字法最集中、最典型的代表;属于奴隶制早期成文法典的高峰;对后来西亚地区的法律制度有着重要影响;它是至今世界上保存比较完整的楔形文字法的成文法典。

6楔形文字法的主要特征(P10)1 法律结构体系比较完整,一般采用序言、正文和结语三段论式的表述方法,贯彻“君权神授”的思想,强调法典的“公平”、“正义”和神圣不可侵犯性。

2 法律的内容涉及面较广,包括民法、刑法等各方面,有君主专制制度、奴隶制度和自由民内部的权利不平等、实行土地国有和公社所有的公有制形式等。

《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外国法制史》巴比伦法楔形文字法: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前6世纪适用于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流域及毗邻地区的奴隶制法律规范的总称。

因此又称“两河流域法”。

一些西方学者把受《汉穆拉比法典》影响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归属为一个法系,称为楔形文字法系,或者叫做美索不达米亚法系。

——名词解释世界上第一部保存较完整的法典是《乌尔纳姆法典》。

——选择《汉穆拉比法典》:前18世纪上半叶由古巴比伦第六王汉穆拉比颁布,两河流域法典中最著名的一部,世界上第一部保存较完整的法典。

选择《汉穆拉比法典》中的社会阶层:自由民(阿维鲁,享有完整权利的自由民;穆什钦努,不享有充分权利、失去公社社员身份的自由民,主要是佃农、王室附庸者)和奴隶。

——选择印度法种姓制度是古印度社会以种族和职业为基础的一种独特而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

公元前11世纪左右,种姓制度基本形成。

整个社会分为四大种姓和种姓外的贱民。

四大种姓是僧侣贵族婆罗门、军事贵族刹帝利、平民吠舍和奴隶首陀罗。

——名词解释、选择阇提:公元4世纪的笈多王朝时期,手工业部门猛增,自由民增多而奴隶减少,形成固定和排他性的职业团体,即阇提。

——名词解释对吠陀的注释,即《梵书》、《森林书》、《奥义书》。

《奥义书》涉及宗教伦理道德,具有高度哲理性,囊括了婆罗门教法的核心内容,如梵天是世界最高主宰、轮回转世、“造业”等。

——选择《所闻经》、《家范经》、《法经》。

《所闻经》是关于祭祀仪礼的规定,《家范经》相当于教徒的家庭法规,《法经》相当于民事、刑事法规。

选择《律藏》、《经藏》、《论藏》。

《律藏》记载了释迦牟尼订立的寺院规条。

印度教法一般禁止不同种姓间通婚,尤其禁止逆婚——高种姓女子下嫁低种姓男子,逆婚生产的孩子属四个种姓之外的贱民。

高种姓男子娶低种姓女子则为顺婚。

——选择希腊法雅典政制发展——选择(一)前621年,徳拉古(Draco)立法1、公民权取得的条件2、将贵族选拔官吏改为公民抽签选举3、成立公民选举产生的401人议事会。

最新电大国际法学(含答案)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参考

最新电大国际法学(含答案)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参考

三一文库()*电大考试*XX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国际法学期末考试复习大纲(附期末复习题)一、本复习大纲适用于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所列题目为期末试卷试题的出题范围。

期末试题70%分值来自于期末复习题,另外30%将不在复习题中出,但还是课件和教材中的内容。

二、本次期末考试题型分为三种: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三、总分共计100分,其中判断题占30%,单项选择题占30%,多项选择题占40%。

期末复习思考题(答案供参考)一、判断题(正确的在答题卡上填“A”,错误的填“B”)1.国际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等。

(A)2.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主要由国际法决定。

(B)3.独立并存的主权国家以及主要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是国际法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基础。

(A)4. 就“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而言,规范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法国的狄骥和美国的庞德。

他们认为,国际法效力的依据是“各民族的法律良知”。

(B)5.就“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而言,实在法学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不是抽象的“人类理性”,而是国家的“共同意志”。

(A)6.国际惯例就是国际习惯。

(B)7. 国际习惯的形成,需要同时具备“物质要素”和“心理要素”。

其中,心理要素在国际法上也被称为“惯例”。

(B)8.国际习惯的形成,需要同时具备“物质要素”和“客观要素”。

其中,物质要素在国际法上也被称为“法律确信”。

(B)9.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是联合国负责编篆国际法的主要机构。

(A)10. 国际法编篆的最终成果,一般是条约草案,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A)11.国际法具有强制性,但与国内法的强制性不同。

国内法由各种国内法院执行,国际法由国际法院强制执行。

(B)12.法院判例可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

(A)13.一般法律原则在审判中作为补充渊源适用。

(B)14.国际法委员会是国际立法机关。

(B)15.个人和学术团体所编篆的法典相当于学者著作,没有法律约束力。

外国法制史考点概要

外国法制史考点概要

第一节罗马法知识点一:罗马法的产生《十二表法》的制定(一)罗马法的产生(二)《十二表法》的制定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知识点二:罗马法的发展(一)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1、市民法2、万民法(二)法学家活动的加强其间出现了最著名的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士、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

五大法学家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国法大全》的编纂1、《查士丁尼法典》。

2、《查士丁尼法学总论》3、《查士丁尼学说汇纂》4、《查士丁尼新律》。

知识点三: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1、罗马法的渊源2、罗马法的分类知识点四: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一)人法1、自然人。

【注意】人格权由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构成2、法人3、婚姻家庭法。

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

(二)物法物法由物权、继承和债三部分构成。

1、物权。

2、继承。

3、债。

(三)诉讼法1.法定诉讼2.程式诉讼3.特别诉讼知识点五:罗马法的历史地位(一)罗马法复兴罗马法复兴的过程。

(1)注释法学派与罗马法的复兴。

(2)评论法学派与罗马法研究、适用的新发展。

罗马法复兴的意义。

(二)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是很大的,尤其是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影响更为直接。

主要体现在:一是正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亦称为罗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

二是罗马法的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鉴与发展。

如《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

法、德两国的民法体系,又为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地加以仿效。

三是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如公民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以及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

四是罗马法的立法技术已具有相当的水平,它所确定的概念、术语,措词确切,结构严谨,立论清晰,言简意赅,学理精深第二节英美法系知识点一:英美法的历史沿革(一)英国法的形成与发展1、英国封建法律体系的形成。

电大外国法制史(名词、简答、论述)

电大外国法制史(名词、简答、论述)

重点名词举要:楔形文字法、《汉穆拉比法典》、种姓制度、“贝壳放逐法”、万民法、《优士丁尼法学总论》、蛮族法典、《古兰经》、权利请愿书、普通法、衡平法、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独立宣言》、《人权宣言》、《法国民法典》、《法国商法典》、“潘德克顿”法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罗斯真理、欧洲委员会问答题举要:简述古希腊法的基本特征简述雅典宪法的民主性特点。

简述日耳曼法的基本特征。

简述1871年《德国刑法典》的基本特点。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

简述英国法律体系中制定法的种类。

简述英国宪法的渊源中主要的宪法性法律。

简述美国法与英国法的不同点。

美国《统一商法典》的主要特点。

简述法国行政法的主要特点。

简述日本明治维新在法律制度方面改革的内容。

简述普通法自身存在的缺陷。

简述大陆法系的特点。

简述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的主要内容。

简述欧洲联盟的主要机构。

简述信托制与受益制的区别。

论述题举要:试述衡平法的特点及其对英国法律的发展的影响。

试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异同。

试述罗马法的五种分类。

试述《德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历史多位。

试述美国法与英国法的异同。

试述《法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渊源和特点。

名词解释:1、楔形文字法:是指形成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的两河流域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法的总称。

后扩展到周围其他国家和地区,构成楔形文字法系。

2、《汉谟拉比法典》:是制定于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时期的一部法典,它是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完整的成文法典;它分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具有君权和神权相结合的特点,它是楔形文字法的典型代表,对后来西亚地区的法律制度有着重要影响。

3、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印度法的核心内容。

种姓是与种族、姓氏有密切关系的社会集团,各集团内实现族内婚,职业世袭。

按法律将印度人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等。

4、“贝壳放逐法”:在克里斯提尼改革中规定的一项措施,即先由民众大会通过投票方式,指定应被放逐的危害国家的分子,然后公民在贝壳或陶片上书写人名进行表决,以确定其是否被放逐。

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绪论一几个基本概念1、公元纪年、公元与公元前2、东西方之分3、法系与法律体系(1)法系,亦称为法族,是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对现存的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

五大法系之说(2)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世界各国法律产生的基本过程1、古代法律制度元前4000年左右到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的灭亡2、中世纪法律制度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到英国资产阶级革命3、近代法律制度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到一战结束及俄国十月革命4、现代法律制度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三历史更替划分的标准与依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2、结合中国历史进行分析3、思考:美国南北战争后南方奴隶种植园经济是何种经济形态?四古代法律制度古代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1、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公开确认对奴隶的人身占有2、惩罚方式及其残酷与任意3、在自由民内部实行等级划分4、明显带有原始习惯的某些残余五中世纪法律制度封建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注意东西方对比)1、肯定的人身依附关系2、封建等级秩序森严3、维护专制王权4、刑罚严酷、野蛮擅断六近代法律制度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2、契约自由原则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七现代法律制度现代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1、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日益完备(1)一些新的法律部门开始崛起(2)行政法的地位日显重要(3)法律的社会化倾向越来越突出(4)法律的民主化日渐受到重视(5)法律的统一化与国际化趋势加强2、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诞生3、发展中国家法律体系的崛起第二部分古代法律制度综述1、楔形文字法2、印度法3、古希腊法4、罗马法一楔形文字法1、楔形文字法的概念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一楔形文字法各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刻成的法律的总称。

2、掌握两部法典(1)《乌尔纳姆法典》迄今所知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2)《汉莫拉比法典》楔形文字法中最具影响力的法典二古印度法1、古印度法的概念对古印度的时间断代学术界存在争议。

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

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

楔形文字法概念:1、楔形文字法:是指形成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使用楔形文字镌刻的法律的总称,包括苏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依兰人、赫梯人等建立的国家所使用的法律。

2、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18世纪,汉穆拉比王制定的法典。

(书上没有找到确切的名词)问题:1、了解楔形文字法的主要法典·《乌尔纳姆法典》(公元前22~21世纪左右)目前第一部成文法典,对其后的法典有影响·拉尔萨:《苏美尔法典》、《苏美尔亲属法》·伊新:《李密特·伊丝达法典》·埃什嫩那:《俾拉拉马法典》·《汉莫拉比法典》(公元前18世纪,承上启下)·《中期亚述法典》、《新巴比伦法典》(最晚的一部,公元前6世纪)2、简单了解汉穆拉比法典的结构、主要内容和地位(题目是简单了解,我把知识点全部放出来)[1]结构:①序言:神化王权,宣扬其权力来自神授;炫耀其本人的伟大业绩;申明其立法的目的②正文:282条③结语:宣扬法典如何“公平”与“正义”,希望垂之后世,并诅咒敢于破坏法典之人[2]主要内容:(1)土地公有与有限度的私有:土地分公有土地和私有土地,公有土地分王室土地和公社土地。

王室土地分王室直接享用的土地,分配给为王室服务的人的土地,出租地。

(2)社会结构:由自由民和奴隶构成。

自由民包括阿维鲁[(丈夫)不需要依附他人生存,土地来源公社]和穆什钦努[(小人、顺从者)依赖他人生活,从王室获取土地](3)婚姻家庭和继承法①婚姻:结婚必须缔结契约,聘金(男方违约不还,女方则双倍)②家庭:家长制、父权、夫权③继承:家内继承\收继婚(4)债法①契约之债契约的种类和形式:种类→买卖、借贷、租赁、合伙、承揽、寄存、雇佣形式→重要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借贷契约的规定:主要涉及利息的问题(高利贷破坏社会稳定)一是利率,二是担保(人身)②侵权行为之债(5)刑法①犯罪种类国事罪、侵犯人身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侵犯婚姻家庭的犯罪、诬告罪、职务犯罪②刑罚手段:死刑(火焚、水溺)、体刑(挖眼、割舌、割乳、断指)、罚金、驱逐同态复仇→观念的差别,对人的尊严的承认和肯定(6)法院组织与诉讼①法院组织公民大会(公社成员之间的纠纷,司法权存续到新巴比伦时期、逐渐变小)——城市管理核心(城市内部与公社成员之间的纠纷,权利范围逐渐变大)——国王、王室法官(和王室、神庙土地有关,对地方法庭监督和控制)②诉讼(人力无法解决才适用神判)神判,也成神明裁判,指通过神的意志来决定嫌疑人有罪或无罪,当事人的权利主张是否成立的司法程序,即所谓“上帝的审判”(拉丁文iudicium dei, judgement of God)神判形式包括单向神判和双向神判热铁神判法、冷水神判法、热水神判法、鳄鱼审判、吞物神判法、尸体神判法、决斗(置被告人于危险境地,脱离则无罪,因为神会帮助无罪之人。

电大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

电大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

1(A)是印度法制历史上最古老的第一部正规的法律典籍。

A《摩奴法典》2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是(B)。

B《乌尔纳姆法典》3在罗马法中,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称为(D)D市民法4《古兰经》k中的固定刑罚是(A)A经定刑5英国的民事法院系统中高等法院的法庭设置中不包括(A)。

A郡法院6(C)是奠定君主立宪政体的重要宪法性法律。

C《权利法案》717世纪-18世纪资产阶级最进步的文件之一,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B)。

B《独立宣言》81868年,明治政府制定的第一部刑法典是(B)。

B《假刑律》9赋予日本最高法院以违宪审查权的是(A)。

A1946年日本《宪法》10标志欧洲联盟由关税同盟到单一市场、由经济一体化到政治一体化完成的是(A)。

A.欧洲联盟条约11楔形文字法的集大成者是(B)。

B《汉穆拉比法典》12在古希腊,(A)提出的自然法是法律与正义的基础。

A.斯多噶学派13(D)是奴隶社会最发达完备的法律。

D罗马法14法国“六法”体系的核心是(B)。

B民法典15美国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反垄断法是(A)。

A.谢尔曼法17《国法大全》中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是(B)。

B《优士丁尼法学总论》18、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是(B)。

B《德国民法典》19世界上第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经济立法是(A)。

A《煤炭经济法》20(A)是最早的一部资产阶级商法典。

A.法国《商业法典》21标志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确立的事件是(C)。

C“马布里诉麦迪逊”案22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的国家管理形式是(A)。

A总统制23欧洲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和实际立法机构是(A)A理事会23古希腊成文法标志是(B)B《德拉古法》24《汉穆拉比法典》规定的同态复仇原则和血亲复仇原则主要适用于(B)。

B侵犯人身罪25当五大法学家未能取得一致性意见时,一律以(A)的著述为准。

A伯比尼安26古罗马法人格权不包括(C)。

外国法制史重点名词解释及论述

外国法制史重点名词解释及论述

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第一章楔形文字法(课本19页----29页)1.楔形文字法:古代两河流域及其毗连地区用楔形文字镌刻的法律的总称,往往又被称为楔形文字法系,在很长时期被许多国家采用。

它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批成文法典,这些法典具有独特的体系结构的共同特征,其中,代表其发展最高水平的是<汉穆拉比法典>,其他还有<乌尔纳姆法典><苏美尔法典>等。

2.楔形文字法的特征A.是一部神定法B.结构体系较完整C.设计内容广泛D.采用不同法律判例的汇编和抽象概括3.乌尔纳姆法典:(公元前2113年至公元前2006年)的乌尔纳姆王创制,是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

法典内容:A.禁止巫术B.伤害他人身体可用罚金代替刑罚C.把全体居民划分为自由民和奴隶D.缔结婚姻的当事人是男女双方家长E.妇女必须严守贞操,发现者处死4.阿维鲁:自由民按其社会法律地位的不同。

分为享有权利的自由民与不享有权利的自由民,前者称“阿维鲁”直译为“丈夫”,是具有公社社会资格的人,其中既有僧侣贵族,高级官吏,也包括自耕农和独立手工业者,法典有许多条纹专门保护他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5.神明裁判:在案件无法判别是否有罪的情况下,借助神明的意志判断诉讼当事人是否应负罪责,它在古代中世纪一些国家和地区被采用。

6. 德拉古法:公元前621年,奴隶主贵族德拉古将习惯法整理编纂,颁布了雅典第一部成文法,史称德拉古法。

该法主要提出三项改革:规定了公民权的取得条件;将官吏选拔由贵族会议决定改为公民抽签选举;组成一个由公民选举产生的四百零一人议事会。

德拉古法标志着雅典法进入了成文法时期。

7.<汉穆拉比法典>:该法典是古代楔形文字法律集大成的汇编,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在位时制定,因此而得名。

是迄今已知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早期法典,在楔形文字诸法典中具有代表性。

由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对古巴比伦以后的许多古代国家的法律有很大影响。

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外国法制史复习材料1.名言翻译1)The life of law doesn't lie in logic, but in experience.(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普通法》The law of fashion is the law of life.(法律透射时代的气息)——《科学中的法律与法律中的科学》2)上述两句名言代表了实用主义法学;它来源于美国的文化独立,抵制照搬美国,受达尔文的适者生存进化论的影响,即实用主义哲学思想在美国得到继承和发扬。

霍姆斯“实用主义法学”的演化发展:①受进化论的影响,霍姆斯认为应该以“实际效果”来检测美国对欧洲法律特别是英国法的继受,主张不能照搬英国法的判例,而应当以其能否适应美国的社会发展来删选,有用则继承,无用则摈弃。

由此创立了美国本土的“实用主义法学”。

(美国接受欧洲的法律进行立法,霍姆斯是“实用主义法学派”的奠基人,以实际效果来决定法律的作用,到底用不用英国的判例)②实用主义法学进一步发展为社会学法学,社会学法学以实用主义哲学和社会学作为其理论基础,并成为当代西方重要的法学流派。

社会学法学视法律为一种社会现象,强调法律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强调社会利益对法律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强调法律、判决的社会效果。

(霍姆斯是“社会学法学派”鼻祖,后随社会的发展,“实用主义”法学派进步为“社会学法学派”,强调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主张法律要合适社会、促进社会发展,The law of fashion is the law of life.法律透射时代的气息)③自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随着制度经济学家凡勃伦、康芒斯、科斯进一步强调法律与社会诸多要素中最重要的经济要素之间的互动,社会学法学进一步演化出经济分析法学,它与制度经济学相交融,注重从“交易成本”角度观察法律对经济的作用,从而对市场经济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霍姆斯是“经济分析法学派”鼻祖,“经济分析法学派”结合经济学“交易成本”概念,法律以最小的执法成本获取最好的法律效果)2、英国国会的形成历史及其影响1)形成历史:英王约翰被迫签署了宪法性的《大宪章》,王权被限制;约翰儿子亨利三世再次被迫接受“贵族请愿书”,即《牛津条约》,承认了议会独立于国王并定期开会的法定存在,从此英国国会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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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1、种姓制度
2.欧洲联盟法
3.有夫权婚姻
4.日尔曼法
5.楔形文字法
6.明治宪法
7.贝壳放逐法:
8.遵循先例
9.违宪审查权
10.教会法
11.最高裁判官法
12.不法申诉制度
13.摩奴法典
14.贝壳放逐法
15.死抵押
16.委身制
18.《乌尔纳姆法典》
19.人格减等
20.纠问式诉讼
21.有夫权婚姻
22.教阶制度
二、选择题(单项选择题):
1.按《摩奴法典》所确立的种姓制,四大原始种姓中社会地位最低的是()。

A.婆罗门
B.刹帝利
C.吠舍
D.首陀罗
2.外国人与罗马人发生关系,应由()调整。

A.市民法 B.自然法
C.万民法 D.罗马公法
3.“分权与制衡”是法国著名的思想下孟德斯鸠提出的,最早用于实践的国家是( )。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4.伊斯兰法的渊源首先是()。

A.《圣经》 B.《古兰经》
C.教会法 D.习惯法
5.标志着日本法制从中华法系走向西方法制的事件是()。

A.大化改新 B.明治维新
C.1891年新民法的颁布 D.1898年帝国
6.被法制史学者称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的集成”的法典是()。

A.1871年德国刑法典B.1871年德国宪法
C.1900年德国民法典 D.1876年北德意志联邦宪法
7.12至13世纪研究和传播罗马法的中心在()。

A.波伦亚大学 B.拿不勒斯大学
C.罗马大学 D.热那亚大学
8.穆罕默德去世后,阿拉伯统治集团采取推选方式产生的新政教首脑,被称为()。

A.哈里发B.沙里阿
C.逊奈D.菲格赫
9.美国联邦第一部反托拉斯法上()。

A.谢尔曼反拉斯法 B.克莱顿反托拉斯法
C.鲁滨逊—帕特曼法 D.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10.素有“行政法母国”之称的是()。

A.英国B.美国
C.法国 D.日本
11.现在已知的人类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

A.《苏美尔法典》 B.《摩奴法典》
C.《乌尔纳姆法典》 D.《汉穆拉比法典》
12.古印度婆罗门教法最重要的一部法典是( )。

A.《摩奴法典》 B.《述杞氏法典》
C.《那罗陀法典》 D.《布里哈斯帕提法典》
13.按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解决联邦与州之间争端的机关是( )。

A.联邦法院 B.联邦宪法法院
C.州高级法院 D.州宪法法院
14.法国宪政史上颁布了但没有施行的宪法是( )。

A.1793年宪法 B.1795年宪法
C.1799年宪法 D.1815年宪法
15. 被称为日本“经济宪法”的经济立法是( )。

A.《禁止垄断法》B.《排除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法》
C.《不正当竞争防止法》D.《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
16.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各国颁布的宪法中,被称为"经济宪法"的是()。

A.雅各宾宪法 B .戴高乐宪法
C.魏玛宪法 D.明治宪法
17.在“蛮族法典”中影响最大的一部是( )。

A.《尤列克法典》 B.《撤利克法典》
C.《里普利安法典》 D.《狄奥多里法典》
18.被誉为“近代宪法之母”的是( )。

A.美国宪法 B.英国宪法
C.法国宪法 D.德国宪法
19.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开创违宪审查的先河的案例是()
A.“马布里诉麦迪逊”、 B.“麦卡克诉马里兰州案”、
C.“埃里铁路公司诉汤普金斯”、 D.“权利法案”
20.教皇教令集是教会法的渊源,最早的一部教令集是( )。

A.《卜尼法八世教令集》B.《格拉蒂安教令集》
C.《克雷门五世教令集》 D.《教会法大全》
21.按《汉穆拉比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采取的措施是( )。

A.终身成为债奴 B.成为债奴三年
C.成为债奴六年 D.不能使其成为债奴
22.法国近代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A.《权利法案》、 B.《独立宣言》、
C.《人权宣言》、 D.《拿破仑法典》
23.古希腊雅典,为民主制“宪法”的产生和民主政治形成奠定基础的改革是( )。

A.梭伦改革 B.土利乌斯改革
C.克里斯提尼改革 D.伯里克利改革
24.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是()。

A.《法国民法典》 B.《权利法案》、
C.《德国民法典》 D.《人权宣言》
25.日本封建时期最著名的武家法典是()。

A.《养老律令》 B.《大宝律令》
C.《御成败式目》 D.《公事方御定书》
26 .下列哪些机构在欧盟中处于中枢地位()。

A.欧盟委员会 B.欧洲议会
C.部长理事会 D.首脑理事会
27.12至13世纪研究和传播罗马法的中心在()。

A.波伦亚大学 B.拿不勒斯大学
C.罗马大学 D.热那亚大学
28.围绕德国统一民法典的编纂而展开争论的学派中,被称为"潘德克顿学派"
的是()。

A.自然法学派 B.历史法学派
C.罗马法学派 D.德国法学派
29.古印度最早形成的法律是( )。

A.印度教法B.婆罗门教法C.佛教法D.嗜那教法
30.世界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是()。

A.1787年联邦宪法、 B.《独立宣言》、
C.1781年《邦联条例》、 D.《权利法案》
三、简述题:
1.简述日耳曼法的特点?
2.简述罗马法的基本特征?
3.古印度法的基本特点?
4.简述雅典宪法的民主性和局限性?
5.简述美国司法审查权的作用?
6.简述伊斯兰法的特点?
7.简述罗马法的基本分类?
9.简述教会法的特点?
10.简述日本法的特点?
11.简述对价制度的概念和原则?
12.简述美国法律的基本特征?
13.简述梭伦宪法的基本内容?
14.简述德国法的基本特点?
15.简述日本法的特点?
四、论述题:
1、比较美国法与英国法的异同?
2、试比较1900年德国民法典和1804年法国民法典,说明其不同之处?
3、试比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异同?
4、、试述中世纪西欧复兴罗马法的原因,有何历史意义?
5、、伊斯兰与教会法的比较分析?
6、试述民法法系的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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