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品公告简介
公告书之车辆公告型号
车辆公告型号【篇一:公告型号及vin编制】公告型号、vin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1、有关定义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
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或特殊用途。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的载货车辆 o 类:挂车g 类: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公告书之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
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汽车产品公告目录认证工作介绍
资料审查; 现场审查:
关键件核查 自检记录 校准记录 产品抽检
批准和 发布
YES
三年后 复审
撤销免 检资格
出现下列情况中的任意一项时:1.产品在 环保生产一致性方面有 质量缺陷的反馈, 并经国家环保总局核实; 2.未通过复审 3.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变更后未及时申报; 4.未按期进行年报。
国家环保总局—申报材料
无
双怠速GB18352.3-2005
GB18352.3-2005/第3阶段国 三带OBD:2008.07.01起 GB18352.3-2005
噪声
GB1495-2002
GB1495-2002
GB18352.3-2005 双怠速GB18352.32005
GB18352.3-2005
GB18352.3-2005 GB1495-2002
产品认证工作介绍
目录
前言
一、概述 1、认证介绍 2、认证周期
二、公告 1、公告申报流程及周期 2、公告检测依据 3、公告发布形式 4、公告申报条件
三、3C 1、3C方式 2、3C申报流程和周期 3、3C检测项目 4、3C发布形式 5、3C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6、3C关键外购件
四、环保目录
五、生产一致性
的载客车辆
●O类:挂车
●M3类:> 9座(含驾驶员),且最大总质量 ●G类:越野车
> 5t的载客车辆
●N1类:最大总质量≤3.5t的载货车辆
认证介绍
一、概述
目前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借鉴欧洲 的部分认证体系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认证 制度,已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对中国汽车工业可持续发展起到 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主要包括: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管的公告认证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主管的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主管的环保认证 △北京环保局主管的环保认证
工信部车辆公告查询
工信部车辆公告查询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汽车产品公告简介讲解
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是什么意思
汽车公告是什么意思【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产品公告的认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大 气 环 境 管 理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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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公告认证简介
根据工信部产业[2009]312号文《关于办理公告车辆产品检测授权有关事项 的通知》,目前授权能进行车辆公告产品检测的机构共有以下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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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公告申报流程及要求
按照“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及 技术规范的通知”(工信部装〔2015〕492号)的要求,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目前已完成了《公告》申报系统及审查程序的调整和优化工作,审查流程已完 成了由A方案向B方案的过渡。
产品公告申报流程及要求
在样车具备、技术参数已经确认的情况下,改装厂新产品公告可以和 主机厂底盘采取同期申报策略,这样可以节省部分认证费用,同时也可
以使公告早发布早使用。
同期申报优点:A、节省认证费用,可以和底盘共用定型报告及强检报告,
改装车不用再单独进行定型和强检试验。
B、改装车公告和底盘同一批发布,比底盘发布后再进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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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公告申报流程及要求
公告审查流程变更的利与弊 优点:企业申报的公告方案不再进行审查,方案下达时间周期变短。 弊端:中机中心在后期进行技术审查时也同时审查公告方案,这就导致了 后期技术审查的不通过率大大提高。
以293批公告技术审查为例: 由于公告流程的变更,在293批公告全国一共公示了3626个车型,其 中不通过1120个车型,待定车型122个,被举报公示审查车型118个,通 过率非常低,仅为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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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告产品上户注意事项
保证销售产品和公告的一致性——严禁私自违法改装
按照(工信厅装函〔2017〕21号)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 质检总 局办公厅将于2017年开展货车非法改装的专项整治行动
什么是汽车公告范文
什么是汽车公告范文汽车公告是指由汽车制造商或销售商发布的有关汽车产品或相关信息的通知或声明。
它通过各种媒体平台传达给消费者,旨在提供关于汽车产品的重要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汽车。
汽车公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新车型发布:汽车制造商常常会发布新的汽车型号,并通过汽车公告介绍其主要特点和亮点。
它会详细介绍该车的外观设计、内部配置、动力系统、车辆性能指标等信息,帮助消费者了解新车型并决定是否购买。
2.技术更新:汽车技术和科技不断发展,制造商通常会通过公告向消费者展示他们的最新技术创新和车辆改进。
例如,新的节能环保技术、自动驾驶技术、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等等。
这些公告旨在帮助消费者了解技术进步并选择最先进和最符合自己需求的汽车产品。
3.安全提醒:汽车公告也起到提醒和警示消费者注意汽车安全的作用。
它会发布关于汽车安全事故、召回活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信息。
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些公告及时了解到汽车产品的安全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自己和乘客的安全。
5.促销活动:汽车公告通常也会发布促销活动的信息。
例如,降价优惠、车贷利率、置换优惠、赠送礼品等等。
这些活动通过公告向消费者传达,以吸引他们购买来自该制造商或销售商的汽车产品。
汽车公告对消费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它们提供了众多有关汽车产品的重要信息,帮助消费者了解车型特点和性能,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汽车产品。
同时,它们也提供了关于汽车安全和售后服务的重要提示,使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汽车。
总之,汽车公告是汽车制造商或销售商向消费者提供关于汽车产品和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通过公告消费者可以获得关于新车型、技术创新、安全提示、售后服务和促销活动等方面的信息,从而更好地选择和使用汽车产品。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参数
汽车公告参数【篇一:汽车公告】汽车公告全部内容目录第一章:公告申报要求概述 (1)1 通用要求 ....................................................................................................... . (1)2 各类车型特殊要求 ....................................................................................................... (2)第二章:公告申报操作规范 (4)1 公告需求评审要点 ....................................................................................................... (4)2 公告备案及试验材料准备流程、要求(见表3) (5)3 备案参数审查要点 ....................................................................................................... (7)4、试验报告审查要点 ....................................................................................................... . (14)第三章:公告常见问题举例分析 (15)附录一:gb1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物车辆标志》中规定的警示标志 (18)附录二:强检试验项目适用车型对应表 (21)附录三:后视镜安装要求 (26)附录四:备案参数填写说明 (27)附录五:汽车产品备案照片和简图说明 (40)第一章:公告申报要求概述1 通用要求1.1 禁止申报的汽车公告产品1.1.1 警备车、五轴汽车、六轴汽车、并装三轴汽车、浮动轴汽车、四轴半挂车;1.1.2 装配自然吸气柴油机的汽车产品;1.1.3 使用三缸机及缸径80 mm以下(含80 mm)柴油机的汽车;1.1.4 使用缸径100 mm(含100 mm)以上柴油机的n1类汽车产品;1.1.5 采用具有农机特性的柴油机(如采用bq泵、s系列喷油嘴、喷油压力600 bar以下)的汽车产品。
公告书之汽车产品公告名录
公告书之汽车产品公告名录
一、普通轿车
1、日产宝马X:日产宝马X是一款全新的宽体三厢轿车,拥有舒适
宽敞的空间,高科技的多功能操控装置,以及高度可靠的发动机技术。
它
具有强劲的动力、结实的车身以及安全可靠的驾驶体验。
2、日产越野SUV:日产越野SUV是一款多功能、外形时尚的越野车。
其优异的操控性和耐用度使它成为很多车主的首选。
它具有较低的油耗和
高效率的发动机,可以带您安全、自由地进行越野游玩。
3、日产跨界车:日产跨界车是一款由日产车公司推出的两厢SUV,
搭载了强大动力系统和先进技术,使它可以跨越山岭,安全地行驶在障碍
物之间,并为您提供最安全可靠的行驶体验。
它具有舒适便捷的内部设备,并拥有全方位的安全系统,令您放心出行。
二、越野车
1、日产戈纳:日产戈纳是一款专业的越野车,其双涡轮增压发动机
可提供超高功率,可以在任何路况下提供安全可靠的行驶体验。
它还配备
先进的4WD系统,可以提供优异的操控性和耐用性,使您可以安心地行驶
在任何路况下。
2、日产皮卡:日产皮卡是一款坚固耐用、多功能的越野车,具有无
限障碍物穿行能力,可以在任何恶劣路况下提供安全可靠的行驶体验。
汽车产品公告27项参数的说明解释
• 5、转向型式
• 汽车产品填写“方向盘 。
• 6、货厢栏板内尺寸(长、宽、高)
• 1.应填写车厢内部最大尺寸,数据内容为多个时,应以半角格式的 “,”隔开,中间不留空格;
加载过程中或之后的各加载作用点与车辆最后端的纵 向水平距离不得超过400mm。
二、选装件说明
• 申报产品有选装件且对产品外形有显著影响时,应提供选装件清单和 整车的局部照片,但选装去掉的部件(如:客车封闭中门,去掉空调) 可不要照片。选装件或局部照片不能超过3张,照片要求同第一项。 并在选装件申报清单的“说明”栏中和参数表27项“其它”栏中予以 说明。
• N类、O类车不能选装超过两种相临尺寸的轮胎,
• 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半挂车的总质量,按照使用轮胎的规格和数量,参 照GB/T 2977-1997《载重汽车轮胎系列》进行合理性的评价。选用 轮胎的总承载能力:对N1类汽车及N2、N3类自卸车不得大于申报车 型总质量的1.4倍;对其他类车型不得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半挂车 为轴荷)的1.3倍。
• 公安意见:对于双前桥(前两轴均为转向轴)汽车,第一轴和第二轴 的钢板弹簧片数之间用上角的“^”或者“*”填报,如“8^8/10+3”或 “8*8/10+3”。
• 注:有左右 钢板弹簧不一样的情况。
• 10、轮胎规格
• 前后一样只填写一个即可,前后不一样以“前轮轮胎型号/后轮轮胎 型号”的型式表达。选装多种轮胎时不同规格之间应以半角格式的 “,”隔开。如:“8.50R16,9.00-20”
对于后下部防护的状态可以调整的车辆:后防装置下 边缘的离地高度应不大于450mm。;
汽车产品公告管理办法
汽车产品公告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汽车产品公告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销售的汽车产品。
三、汽车产品公告的内容和要求1.汽车产品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汽车产品的品牌、型号和生产商的名称;(2)汽车产品的基本参数,包括车身尺寸、动力系统、燃料消耗、续航里程等;(3)汽车产品的主要配置和选装配件;(4)汽车产品的价格及售后服务政策;(5)汽车产品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包括碰撞测试评级、排放标准等;(6)汽车产品的保修期限和售后服务网络;(7)其他与汽车产品有关的重要信息。
2.汽车产品公告应以简明扼要、准确明了的方式呈现信息,不得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3.汽车产品公告应以标准文字、图表、图片等形式呈现,尽可能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信息需求。
四、汽车产品公告的发布和更新1.汽车生产商应在销售开始前及时发布汽车产品公告,并将其在销售网点、经销商、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开展示。
2.汽车生产商应及时更新汽车产品公告,确保公告的真实、准确和最新。
3.汽车生产商对于重大变更或缺陷召回等情况,应及时发布公告,向消费者公布相关信息,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五、汽车产品公告的审核和监管1.汽车生产商发布的汽车产品公告,应当事先向有关部门备案并进行审核。
2.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汽车产品公告的监管,对于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
六、汽车产品公告的效力和追究责任1.汽车生产商应对其发布的汽车产品公告承担连带责任,确保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
2.消费者可以依据汽车产品公告要求,对销售商或汽车生产商提出索赔、退换货等要求。
3.对于故意发布虚假公告、误导消费者等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结:本办法旨在规范汽车产品公告的管理,确保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告书之工信部车辆公告查询
工信部车辆公告查询【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汽车公告系统的由来与发展
汽车公告系统的由来与发展汽车公告系统主要有三种: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环保公告和“CCC”中国强制认证公告,汽车产品的产品型号必须具有上述三种公告,该车型才可生产、销售。
一、公告的由来与发展1、《目录》转《公告》2001年5月2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经贸委)发布“国家经贸产业[2001]471号”文件《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国家经贸委以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方式对《目录》中企业的新产品实施管理,不再发布《目录》。
《公告》是国家准许车辆生产企业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是消费者向国家法定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的依据。
1、《公告》的内容包括:新产品批准、产品扩展、堪误更改和撤销。
2、《公告》由文本和光盘两部分组成。
文本中列入企业名称、商标、产品型号、3、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型代号、产品名称、整车彩色照片等内容,光盘的内容调整时,不再另行通知,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4、《公告》由国家经贸委印送各地经贸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当时《公告》同时在国家经贸政府网站上公布。
5、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中,对车辆产品的进口部件状态或执行标准、技术法规有关问题,可向国家经贸委提出查询,由国家经贸委产业政策司函得,并抄送公安部交管局和有关部门。
6、已列入《公告》的车辆产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公告》中批准车型组织和生产销售。
严禁盗用、套用、转让《公告》中的产品及合格证,违者将从《公告》中撤销生产企业或产品。
二、进一步完善《公告》管理2006年7月28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此次通知的发布,对《公告》管理流程适当调整,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
1、批准国家发展改委对中介机构的审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
2、产品有效期限产品有效期限是指车辆产品从《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公告》公布撤销之日止。
公告书之车辆公告型号
车辆公告型号【篇一:公告型号及vin编制】公告型号、vin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1、有关定义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
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或特殊用途。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的载货车辆 o 类:挂车g 类: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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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
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
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审查两项工作。
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
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
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
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如果企业申报的VIN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
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第四步:企业下载试验方案后,应与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企业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联系试验事宜。
检测机构下载《备案表》、试验方案等企业资料后,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
最后上传强检统计表和试验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第五步:企业可从网上随时查询已申报车型的工作进度,包括:是否受理、VIN审查是否通过、是否批准试验方案、试验方案是否下达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是否上传强检统计表和定型试验报告以及列入审查的日期等等。
第六步:报告上传齐全后(包括统计表、实测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报工信部对载货类产品进行公示。
第七步:如技术审查通过,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审查结果上报工信部,经工信部批准后予以公告。
如果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申诉。
申诉应以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产品公告发布后企业即取得该申报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
企业申报资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主要技术参数》、《备案参数表》、《检验方案表》,其中《主要技术参数》即公告参数,是产品注册登记的依据;《备案参数表》包括车辆主要配置、灯具安装简图、防护装置安装简图等等,是用于同一型式判定及一致性核查的依据;《检验项目表》是企业依据国家标准、法规要求以及《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对申报车辆进行定型试验和强制性试验的检验方案。
2、申报类别:汽车产品申报可分为新产品申报和变更扩展申报。
●新产品:是指申报的产品型号在原《公告》中不存在,即新的型号。
●产品扩展: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增加或减少某些配置(或参数)。
●产品变更: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替换某些配置(或参数)。
产品变更经批准后,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销售库存即在产的原参数产品(指按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生产的产品),过渡期一般为6个月。
扩展产品不标注有效期。
申报《公告》的新产品应符合《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的要求。
《公告》中原参数符合《同一型号》要求的,可以申报扩展、变更,且扩展、变更后也应符合《同一型号》的要求。
产品勘误是指车辆产品在申报环节中,由于疏忽造成参数填报错误或漏报需要进行更正。
(书面形式)3、《公告》暂停与撤销●“《公告》暂停”:主要适用于由于国家标准更新或《公告》管理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不能符合现有技术要求,但企业通过整改可以满足相关要求的产品。
暂停期间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暂停《公告》的产品,对暂停《公告》的产品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企业可以随时对暂停车型进行整改,整改通过后恢复《公告》,产品型号不变。
●“《公告》撤销”:主要适用于违反《公告》管理规定的或其他无法通过整改满足现行技术要求的产品。
《公告》产品被撤销后,不得以同一车辆型号再次申报《公告》,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4、备案参数填报:《汽车产品备案参数填报要求》公告参数部分不适用项目应为空,不得填报“不适用”或“N/A ”。
备案参数部分,对于不适用的备案项目,应填报“不适用”或“N/A ”;备案项目的填写不能为空。
●关于货箱栏板高度:对于三轴及三轴以上自卸汽车和自卸式半挂车的货箱栏板高度,在符合GB1589-2004标准要求的同时,高度还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货箱栏板高度(米)≤1.0900+⨯⨯货箱内部宽度(米)货箱内部长度(米)载质量(千克)注:1)载质量不含驾驶室乘员质量。
2)有多个载质量的取最小值。
3)有多个货箱内部长度的取最大值,有多个货箱内部宽度的取最大值(货箱内部宽度比整车宽度小200以上时企业需提供设计佐证材料),所有选装的栏板高度都不允许大于该计算值,其他栏可不注明货箱尺寸对应关系。
4)货箱栏板高度按5、0进行圆整。
●关于轮胎规格: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半挂车的总质量,按照使用轮胎的规格和数量,参照GB/T 2977-2008《载重汽车轮胎系列》进行合理性的评价。
选用轮胎的总承载能力应大于总质量(对挂车指轴荷;申报轮胎型号含层级按实际核算,不含层级的按最大层级核算)且:对N1类汽车(长头轻型客货两用车即皮卡产品除外)及N2、N3类自卸车不得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1.4倍;对其他类车型不得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1.3倍。
不允许选用非标轮胎(作业类产品除外)。
●关于质量利用系数:载质量利用系数=载质量(千克)/整备质量(千克)注:载质量含驾驶室乘员质量(65kg/人)。
对于装有顶盖的自卸汽车的顶盖质量,应计入整备质量;对于随车起重运输车的起重装置质量,应计入载质量。
●关于驾驶室准乘人数:按GB7258-2012核定4.5.4.1 驾驶室的前排座位,按驾驶室内部宽度大于等于1200mm时核定2人;大于等于1650mm时核定3人,但每名前排乘员的座垫宽和座垫深均应大于等于400mm。
4.5.4.2 驾驶室内双排座椅的后排座椅,按座垫中间位置测量的车身内部宽度,在能保证与前排座椅的间距不小于 650mm 且座垫深度不小于 400mm 时,每 400mm 核定 1 人。
4.5.4.3 对带卧铺的货车,其卧铺铺位均不核定乘坐人数。
4.5.4.5 货车驾驶室乘坐人数不允许超过 6 人。
●关于改装车利用《公告》内底盘或整车改装的厢式运输车(含客厢式货车)、仓栅式汽车、篷式运输车和自卸汽车,其总质量不得大于所采用底盘或整车备案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也不得小于该允许总质量的90%。
●关于N1类不允许N1类产品采用六缸发动机或缸径超过100mm的发动机(不包括汽油机产品和长头轻型客货两用车即皮卡产品)。
结构图纸●QI001~005:车辆照片(右45度、正后、正前、左45度、俯视)●QI006:防护照片●QI007:主要尺寸和外部灯具的安装位置尺寸简图●QI008: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标志简图●QI009:制动系统简图●QI0010:防护装置简图●QI0011:M类车辆座椅布置简图●QI0012~0013:关于OBD●QI0014:前后保护装置结构和布置简图●QI0015:燃烧室和活塞顶示意图●QI0016:门锁结构和布置简图●QI0017:发动机罩盖锁结构和布置简图●QI0018:车身(驾驶室)骨架结构简图●QI0021:前下部防护装置简图5、检验项目表填报:《检验项目表》按照标准要求“不适用项目”应在“申请检验类别”栏中填“■”,按照标准要求“适用项目”应在“申请检验类别”栏中按以下规定填写:实测填“△”、同一型式(或视同)填“○”、豁免填“★”、无影响填“●”。
实测“△”:指对申请的产品进行实际的检验;同一型式(或视同)“○”:指申请产品不进行实际的检验,其性能与某一已经进行实际检验的产品属于同一型式;(《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豁免“★”:指按照标准要求适用且应该进行实测,但因为产品的具体情况而无法进行实际的检验;无影响“●”:指改装车在改装后对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较原三类底盘、二类底盘或整车没有影响。
备案参数表中部分零部件需强制性检验报告支持,详见《汽车零部件强制性检验项目及强制性认证要求》。
三、汽车产品分类1、《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L类、M类、N类、O类、G类。
●L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L1、L2、L3、L4、L5)●M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M1、M2、M3)●N类: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 kg,但不超过12000 kg的载货车辆。
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 kg的载货车辆。
●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