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耗材购销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用耗材购销协议

编号:

甲方:XXX医院

乙方:X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医用耗材购销的顺利进行,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货物和协议期限

购销医用耗材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材质、功能、购销价格等见本协议的采购医用耗材明细表,购销量视甲方需求量而定,以每次订货单为准。

协议期限:2018年X月X日至2019年X月X日

第二条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2、乙方供应的全部医用耗材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储存、运输,以防止医用耗材在配送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医用耗材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

3、乙方必须提供其与购销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所提供的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产品备案凭证、注册产品标准、经营许可证,以及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如非生产厂家,需提供销售授权文件。第三条订货与交货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协议有效期内向乙方订购明细表内包含的耗材,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具体订单中的要求及时、足量供应医用耗材。

2、乙方收到订单后应于1个小时内响应。根据一般医用耗材、急(抢)救医用耗材的轻重缓急程度,积极安排配送。急(抢)救医用耗材2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一般医用耗材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

3、乙方配送医用耗材的品种、规格、型号、材质、数量等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执行。

第四条医用耗材验收

1、甲方在接收医用耗材时,应对医用耗材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协议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医用耗材,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使用。

2、为保证医用耗材质量,避免造成医用耗材的浪费,甲方接收医用耗材后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医用耗材本身的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医用耗材正常储存,造成的医用耗材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接收医用耗材后,若发现医用耗材非因甲方原因而存在质量缺陷的,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甲方履行通知义务后,乙方对医用耗材质量归责无争议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中该型号医用耗材购销的继续履行,并退回已接收但未使用的剩余医用耗材给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双方对医用耗材质量问题的责任方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如送检医用耗材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据此单方终止协议项下该型号耗材的后续采购,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对临床由于使用有质量问题的耗材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负责;如送检医用耗材无质量问题,本协议项下该型号耗材的购销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甲方独自承担。

第五条购销价款结算

1、购销价格:按甲乙双方达成的购销价格执行(具体见本协议采购医用耗材明细表中的购销单价),该价格包含耗材制造成本、运输、包装、附随服务等费用、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以及利润。

2、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政策规定的价格执行。

3、医用耗材送达交收地点后,甲方应按相关规定验收,甲方确认收货后,乙方应及时将发票送达甲方。

4、结算时间:甲方在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7个月进行购销价款结算。

第六条双方共同义务

双方一致同意并声明:

1、双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2、双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过双方的内部授权或者审批,签署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在执行本协议时给予双方必要的和合理的支持与配合。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出现下列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配送的医用耗材;

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支付购销价款;

3、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出现下列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及时、不足量或拒绝供货;

2、所供医用耗材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

3、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第九条不可抗力

协议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协议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协议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协议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其他方。除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外,协议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的协议。

第十条协议的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亦有权解除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而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其他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