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言行纪律规范细则

合集下载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行为规范、工作纪律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行为规范、工作纪律

机关⼯作⼈员守则、⾏为规范、⼯作纪律2019-10-22第⼀章机关⼯作⼈员守则第⼀条、忠于祖国,忠于⼈民,维护党和政府权威、声誉,维护机关的整体形象,不得有反政府的⾔论和⾏为。

第⼆条、遵纪守法,维护法律,严守纪律,服从组织,保证政令畅通。

第三条、忠于职守,勤奋⼯作,实事求是,讲究实效,按程序办事,按时按量完成本岗位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作任务。

第四条、廉洁⾃律,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脏枉法,过好“⾦钱关”、“权⼒关”、“⼈情关”。

第五条、严守国家秘密和⼯作机密,保管好各类⽂件、档案、资料、印鉴,⾃觉履⾏保密义务。

第六条、牢固树⽴服务宗旨,⽂明办公,礼貌待⼈,努⼒为⾏政相对⼈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为来访⼈员办实事,做到事事有回⾳,件件有着落。

第七条、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敬⽼尊贤,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厉⾏节约,⾃觉维护机关团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第⼋条、遇有与案件有利益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申请回避。

第九条、要依法⾏政,秉公执法,正确履⾏⾃⼰的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包庇、纵容⾏政相对⼈的违法⾏为,充当违法⾏为的保护伞,也不得故意刁难,打击报复,以泄私愤。

第⼗条、加强学站⽹-习,不断提⾼⾃⾝综合素质,争做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清正廉明、勤政务实、与时俱进的⼈民公仆。

第⼆章、机关⼯作⼈员⾏为规范第⼗⼀条、接待客⼈1、机关办事的⼈,要⼀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貌取⼈,不⽣熟有别。

2、来客进门后,先起⽴、让座、倒⽔,然后询问事由。

客⼈离去时,要出门相送。

3、说话要语⽓和蔼、态度谦恭,即使对⽅急躁,也要⽂明相待,不与其争吵。

4、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即办,不能办的耐⼼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

第⼗⼆条、接打电话1、接电话要先问“您好”,再问事由,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找⼈热情及时。

2、打电话时电话挂通后主动说出⾃⼰的姓名、单位,再询问对⽅情况,说话要客⽓,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不明⽩要耐⼼解释。

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

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de of con duct for civil servants编订:JinTai College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

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行为,建立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各级机关中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政治坚定。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存在模糊认识,听信、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二)散布对党和政府不满的文字、言论、图片和视频等;(三)印制、张贴和传播非法宣传品,参与或纵容他人参与邪教组织。

第四条勤于学习。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获取知识和营养,努力提高工作技能。

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二)经培训仍达不到职位要求具备的知识与技能;(三)未经批准,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考试;(四)不善于学习和应用政策,不善于借鉴成功经验、用新思路、新办法解决新问题。

第五条心系群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认真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坚持“一线工作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全市性会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全市性会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全市性会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27•【字号】长府办发[2013]40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全市性会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府办发〔2013〕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市政府全市性会议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市政府全市性会议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市政府全市性会议管理,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厉行节约、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和格次。

第三条市政府全市性会议实行分类管理、计划控制、逐级审批。

第二章会议分类第四条市政府全市性会议分类如下:一类会议。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承办的,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统一部署全市中心工作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任务。

二类会议。

市政府决定召开的,要求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重要任务。

三类会议。

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主要内容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须动员各方力量推进的重点工作。

第五条市政府全市性会议要严格控制数量、会期、规模及参会领导格次。

一类会议。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服务的窗口,是实行政府和民众互动的重要途径。

窗口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纽带,其行为举止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民众的满意度。

为确保政府服务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纪律1. 准时上岗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并做好交接班的工作。

迟到、早退、旷工等不当行为会影响政府服务效率,应严加管控。

2. 保持岗位整洁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岗位整洁有序,摆放公文资料、门诊材料、耗材等物品应规范摆放,不得妨碍顾客办事,不得私占办公设备。

3. 以民为本在服务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诉求,以民主态度解决问题。

同时,工作人员也应该主动向群众宣传与自身工作相关的直接与间接服务材料和政策法规,规范工作,避免出现群众不满的情况。

二、工作态度1. 热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应当热情、真诚,注重解答顾客的问题、疑虑。

遇到困难和不满意的情况,应当及时向领导反映,解决问题,避免让群众带着不满意离开。

2. 注意文明礼貌办事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避免使用不文明用语或受到其他客户的干扰,也要遵守礼仪,不得随意打闹、嬉笑或主导话题,要尽快服务下一位来访客户。

3. 服务效率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保证服务效率,避免拖延时间,不得打盹或者玩手机等影响工作的行为,避免客户等待过程中的失落、不安等情感,同时要注意自己在处理不同的业务时,时间的安排和优化。

三、工作责任1. 恪尽职守窗口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审核和出具证明的任务,确保办事群众能够及时地拿到需要的证明符合同等审核标准和办理规则,在工作中表现出尽职尽责的态度。

2. 保守秘密窗口工作人员处理业务时,要注意对顾客个人信息要保密,避免私自泄露有关顾客的个人信息、资料、隐私等而造成不良影响。

3. 错误修复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果因自己的原因出现错误或者问题,窗口服务人员应当主动向领导反映并积极采取解决措施,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纪委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纪委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纪委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不迟到、早退、旷工。

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学习、接待等各种公务活动。

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衣着整洁整齐,举止大方得体,语
言文明礼貌。

三、工作期间中午不饮酒,自觉制止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中午
饮酒者。

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
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不扯皮。

五、工作时间不做聊天、打牌、玩游戏等任何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不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打听、不传播任何工作信息和小
道消息。

七、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八、不准进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洗浴桑拿中心等娱乐
场所。

九、凡事以工作大局为重,与同事和睦相处、团结友爱、互
相帮助、相互理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创造和
谐团结的工作氛围。

十一、纪委工作人员外出开展纪委活动或例行公务,着装整洁、语言和气、态度和蔼、严格程序、客观公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十二、纪委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机关工作人员守则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穿着得体,仪表端庄。

3.上班时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完成本职工作后,除学习与工作有关的各种文件、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外,不得从事其他活动。

4.机关各科室接待群众来访,必须主动热情,处理问题要及时、合法、合理,不留隐患,对办公室分流的来访群众要积极主动配合接待。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要适时下乡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减少不必要的群访、群告。

5.机关干部要和本科室本部门同志沟通情况,做到相互支持,团结合作。

遇情况要及时向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工作,遇重大问题和重大事件必须立即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由办公室安排。

6.各科室、各部门要建立干部考勤制度,并由科室、部门的领导同志认真记录。

每月月底前报党政办备案。

7.全体机关干部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主动和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8.机关干部下乡要工作任务明确,树立服务意识,认真为基层群众服务,完成工作后应立即返回机关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如时间不允许或有其它情况不能到时,应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9.机关干部一律不准在村级用餐,更不准接受村级干部的宴请,不允许机关干部到下属单位和村级报销票据。

10.加强道德修养,饮酒适度,不酒后无德、惹事生非。

11.努力维护机关形象,并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自觉与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

12.维护机关团结,保持机关安定,不议论他人是非,不参与造谣、传谣,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13.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工作日记制度,通过工作日记制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14.要树立较强的保密意识,严禁泄漏党委、政府的任何工作秘密。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二)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三)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四)工作日中餐饮酒;(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六)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七)酒后驾车;(八)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有本规定第三条第(一)至(五)项和第(八)项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引咎辞职或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处理。

涉嫌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有本规定第三条第(六)和(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先行免职,再视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本规定第三条第(四)项所列情形,不包括涉省外或重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活动的公务接待。

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五条引咎辞职和受到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机关公务人员工作规则(试行)

机关公务人员工作规则(试行)

机关公务人员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机关公务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地方机关和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部门和其他依法设立的机关的公务人员。

第三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秉持廉洁奉公的原则,忠诚履职,服务人民。

第四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五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注重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第七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尊重下级干部和同事,积极与他人合作,维护机关的团结稳定。

第八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对领导如实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第九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主动服务群众,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解决问题。

第十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注重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懈怠工作。

第十一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组织安排的工作,不得擅离职守、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保护环境和资源,提倡节约型办公,减少浪费。

第十三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或泄露他人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遵守机关的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散布谣言、传播不实信息。

第十五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业务考核,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机关公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工作事务,遵守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机关公务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本规则由机关公务人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员守则及行为规范

公务员守则及行为规范

公务员守则
第一、谈吐文雅,彬彬有礼,开会时要佯装瞌睡,尽量少说话,以免发表泄露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之言论;宴会时应有环保意识,少食青菜萝卜等绿色食品,以食用森林中、空中、海洋中或地下生存的动物为主。

第二、生活朴实,力求节俭,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要经久耐用,不使用低档次易损易耗的廉价物品,不得有以公车代步在大庭广众下缓缓行驶之行为!
第三、爱护公物,不得用毛巾抹布或其他清洁工具摩擦公物,不得让前来办事的业务人员使用公物(如椅子、纸杯)之行为!
第四、尊重生命,尽量让前来办事者多休息一段时间,不得有不问清办事人兴趣爱好、家庭地址和住宅电话号码就帮其办事的草率行为!
第五、经常运动,饮食正常,不得借故不参加他人安排的保龄球或高尔夫球竞技运动,不得有缺席公款宴会之行为!
第六、能分享领导的喜怒哀乐,大小会议要善於倾听领导讲话,不得有敷衍应对开小差之行为!
第七、使用办公电话,要遵守有话慢慢说的原则,耐心细致地了解对方的要求目的,回答问题要采取迂回战术,不得有直接回答询问主题之行为!
第八、过年过节分发福利物品时,要有主见有个性,不得随便拿一份敷衍家人,有同事出差在外时应主动代领其物品,以免造成浪费。

第九、看到路上有乞讨之人时,不得对其实施高傲的施舍,应准确地了解其身世,然后像诸葛亮劝王朗一样劝其回家另谋职业。

第十、对自己办公室的室友或单位同仁,应予以勉励和褒奖,不得从表情上泄露欲将对方除之而後快之内心不纯想法。

公职人员的行为标准

公职人员的行为标准

公职人员的行为标准
作为公职人员,行为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遵守:公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法律法规。

2. 道德修养:公职人员应具有高度的道德素养,诚实守信,正直廉洁,坚持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服务理念:公职人员应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服务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4. 岗位职责:公职人员应具有专业技能和素质,尽职尽责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尽最大努力。

5. 保密意识:公职人员应当树立保密意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涉密信息,不泄露国家重要机密。

6. 批评与自我批评:公职人员应能够接受批评,认真对待群众和上级领导的意见和建议,自觉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完善。

7. 唯公不私:公职人员应当唯公不私,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好处、礼金等。

8. 自我约束:公职人员应当在工作中严格自我约束,不违法、不失信、不损公肥私,不搞“特事特办”,不滥用职权,不随便满足个人利益。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为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塑造机关文明的新形象,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制定如下规范。

第一节仪表整洁举止端庄第一条工作人员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工作时间提倡穿正装,不能穿过于生活化的服装。

第二条在办公区内,不能袒胸露背,不得只穿背心、短裤、拖鞋。

第三条男士不准留长胡须,女士不得浓妆艳抹,男女皆不准留奇异发型。

1第四条在办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将腿脚搭在桌椅上;站立时不要身倚墙壁、柱子等;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躺卧。

第五条在办公室与他人在一起及参加公务活动时,不要抠鼻孔,掏耳朵,修指甲,脱鞋袜等。

第二节待人礼貌优质服务第六条提倡见面时互致问候,工作中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

倡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帮有谢声,咨询请教有说明声,未能解决有抱歉声。

如“请”、“您好”、“请进”、“请坐”、“请用茶”、“谢谢”、“请原谅”、“对不起”、“没关系”、“再见”、“走好”等。

第七条与人谈话时,语言表达要得体,谈吐文雅,不能夸夸其谈,粗门大嗓,禁止说粗话、脏话;对别人讲话不赞成时,2可适当发表个人看法,不能讥笑讽刺对方。

第八条接听电话时,态度积极友善。

要及时接听电话,不宜让对方等候。

拿起话筒,应先问候“你好”或说“请讲”,通话中要态度谦和,语音适中;通话内容要简明扼要,节省时间。

第九条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坚持“马上就办”,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条对到机关办事的人员,要周到服务。

对所办事宜,要迅速办理;答复问题要全面、具体、明确,使办事人员明确规定,熟悉程序,清楚内容。

第三节维护公德遵纪守法第十一条认真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知3法、懂法、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本(2篇)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本(2篇)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本一、工作态度规范1. 尊重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应以礼貌、谦和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不得有歧视、嘲笑或讽刺的言行。

2. 专注与高效:工作人员应全神贯注地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高效地完成办事流程,不得敷衍塞责或拖延时间。

3. 保持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不得携带私人物品或外界广告宣传品。

二、工作纪律规范4. 准时到岗: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岗,不得擅自请假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5. 严禁吸烟:政务大厅是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吸烟禁令,不得在办公室内或窗口附近吸烟。

6. 保密工作信息: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文件和涉密信息,不得私自泄露或传播,确保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受侵犯。

三、服务流程规范7. 了解政策法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熟悉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清楚地向服务对象解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8. 客观公正处理:工作人员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协助,并在办事过程中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9. 细致耐心服务:工作人员应以耐心、细致的态度解答服务对象的疑问,积极提供有效的帮助,并确保所办事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窗口礼仪规范10. 言谈举止得体:工作人员应用文明、规范的语言与服务对象交流,不得使用粗俗、恶劣的言辞,严禁嘴硬、嘴臭及辱骂行为。

11. 微笑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应保持友善、微笑的服务态度,给予服务对象安全感和满意度,不得让服务对象感到冷漠和不受尊重。

12. 窗口秩序维护:工作人员应积极维护窗口秩序,不得与服务对象私下交流或泄露他人隐私,确保每一位服务对象享受到公平和优质的服务。

五、行为规范责任13. 严禁索要回扣:工作人员应坚决执行禁止索要回扣的规定,在办事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服务对象的回扣或礼品。

14. 合理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时间安排,如有必要面对突发情况需要加班,应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领取加班餐费或加班津贴。

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守则及文明行为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守则及文明行为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守则(试行)坚持理想信念,反对颓废堕落坚持弘扬新风,反对封建迷信坚持爱国守法,反对违法乱纪坚持爱岗敬业,反对消极应付坚持环境整洁,反对不良陋习坚持文明办公,反对随意生硬坚持穿着大方,反对奇装异服坚持高效开拓,反对拖沓守旧坚持优质服务,反对吃拿卡要坚持严守纪律,反对自由散漫坚持廉洁自律,反对不正之风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人员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待人接物(一)对来机关办事的人,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衣貌取人,不生熟有别。

(二)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即使对方急躁,也要文明相待,不与其争吵。

(三)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耐心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

第三条接打电话(一)接电话要先说“您好”,再问事由,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找人热情及时。

(二)打电话时,电话接通后主动说出自己的姓名、单位,再询问对方情况,说话要客气,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方不明白要耐心解释。

(三)对上级的通知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记清发话人单位、姓名、时间和受话人姓名,记完后与对方复述核对一遍,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外出办事(一)到目的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态度要谦虚,说话要和气,并自觉遵守该单位办事程序、规则。

(二)外出办理事务。

要公事公办,不掺杂个人情绪,不办不合政策、不合原则的事,更不准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搞特殊化。

(三)严格自律。

下基层外出办事,吃住不搞特殊化,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

第五条个人形象(一)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衣着暴露,上班时间不穿短裤、背心、拖鞋,男同志不蓄长发长须。

(二)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平易近人,诚实处事;尊老敬贤,礼貌待人。

第六条文明用语接待交往中讲究文明用语。

公务员行为规范2024

公务员行为规范2024

公务员行为规范(二)引言概述:公务员行为规范是维护公务员队伍纪律、提高公务员工作效能的重要依据。

公务员行为规范(一)中,我们已经介绍了一些基本的行为准则,包括廉洁自律、服务公众、恪尽职守等等。

在本文中,我们将继续深入探讨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内容,以帮助公务员在职业生涯中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正文内容:一、维护公正1. 诚信公正:公务员应秉持诚信和公正的原则,无偏无私地履行职责。

他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不得以权谋私,严禁参与利益输送和其他不正当行为。

同时,公务员应公平对待公众和行政对象,不得歧视、不公平对待任何人。

2. 决策透明:公务员在决策过程中应保持透明,对可能影响公共利益的决策事项进行公开,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公务员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过程公正、公开、透明,让公众了解并参与到决策中。

3. 公共资源合理分配:公务员在执行工作职责时应精确、公正地分配公共资源,遵守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确保资源使用的公平性和效益性。

公务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据客观、公正的标准,对公共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和管理。

4. 反腐倡廉:公务员应当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决抵制腐败现象。

他们应当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和其他非法利益。

公务员还应积极参与反腐倡廉教育和宣传,树立廉洁从政的正确观念。

5. 保护公民权益:公务员作为行政机关的代表,应当积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他们应当关心公民的需求和诉求,及时解决问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公务员应当尊重和维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保护公民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二、提高工作效能1. 学习提升:公务员应当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他们应当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的学习,掌握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执行能力和决策水平。

2. 便捷高效:公务员应以高效为标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节语言文明待人礼貌第一条提倡见面时互致问候,工作中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

倡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帮有谢声,咨询请教有说明声,未能解决有抱歉声。

如“请”、“您好”、“请进”、“请坐”、“请用茶”、“谢谢”、“请原谅”、“对不起”、“没关系”、“再见”、“走好”等。

第二条与人谈话时,语言表达要得体,谈吐文雅,不能夸夸其谈,粗门大嗓,禁止说粗话、脏话。

对别人讲话不赞成时,可发表个人看法,不能讥笑讽刺对方。

第三条接听电话时,态度积极、友善。

要及时接听电话,不宜让对方等候。

拿起话筒,应先问候“你好”或说“请讲”,再报本单位名称或姓名。

通话中要态度谦和,语音适中,通话内容要简明扼要,节省时间。

上班时间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第四条进入他人办公室要先敲门。

无事不得打扰他人。

第二节着装整洁仪表大方第五条工作人员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遇有重要活动提倡男同志穿西服,女同志着职业装。

第六条在办公区内,不能袒胸露背,不能光脚或穿拖鞋。

男同志不得穿短裤、背心;女同志不得穿吊带服装、超短裙。

第七条男同志不准留胡须和长发、不剃光头;女同志不得浓妆艳抹、染指甲、留长指甲。

第八条在办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将腿脚搭在桌椅上;站立时不要身倚墙壁、柱子等;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躺卧第九条在办公室与他人在一起或参加公务活动时,不要抠鼻孔,掏耳朵,修指甲,脱鞋袜等。

第三节优质服务工作有序第十条对到机关办事的人员,要周到服务。

对所办事宜,要迅速办理;答复问题要全面、具体、明确使办事人员明确规定,熟悉程序,清楚内容。

第十一条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坚持“马上就办”,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二条非工休、午休时间不得长时间进行文体活动,如遇有电话或紧急公务,应停止活动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原则上不能携带家属子女进入办公区,确因家庭困难需接送子女上学、上幼儿园需要进入办公区的,要管好自己的子女,不得干扰其他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春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言行纪律规范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言行、加强纪律约束,更好地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扎实推动以转作风、重服务、提效能为重点的“五型”机关建设,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长春市直属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市直机关局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二章政治纪律
第三条不准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四条不准组织、参加反对党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第五条不准以任何理由参与集体上访,更不能带头或组织群众集体上访。

第六条不准发表有违政治纪律的言论。

第七条不准以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任何形式发布有损党和国家及城市形象的言论。

第八条不准说有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话。

第三章廉政纪律
第九条不准违规使用“三公”经费。

第十条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第十一条不准违规搞福利、开联欢会、公款休假旅游。

第十二条不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不准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第十四条不准报销超标准、超范围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

第十五条不准在开会搞活动时摆放花草、悬挂标语横幅、发放纪念品。

第十六条不准违规使用贵宾通道、头等舱。

第十七条不准违规出入夜总会等奢靡场所。

第十八条不准佩戴容易引起舆论炒作的奢侈品。

第十九条不准在境内外招商等公务活动中住豪华酒店。

第二十条不准私客公待。

第二十一条不准违规迎来送往、请吃、吃请。

第二十二条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收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以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第二十三条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生日宴、乔迁等活动。

第二十四条不准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变相公款吃喝。

第二十五条不准参与赌博、迷信、异性陪侍等活动。

第二十六条不准私自组织同学会、同乡会、同仁会等“小圈子”活动。

第二十七条不准违规参与社会组织或组织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不准违规参与投资经营等商业活动。

第二十九条不准拉票贿选。

第三十条不准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第三十一条不准制造假情况、假数据、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

第三十二条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政策资金。

第三十三条不准组织制定有悖于法律法规的“土政策”。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第三十五条不准工作日中午喝酒。

第三十六条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三十七条不准长时间占用公务电话办私事。

第三十八条不准给老百姓脸色看。

第三十九条不准对群众生冷硬推脱。

第四十条不准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第四十一条不准消极对待媒体和记者。

第五章道德规范
第四十二条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待遇等利益。

第四十三条不准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第四十四条不准在会场接打电话和开启手机铃声。

第四十五条不准在公共场合说脏话。

第六章实施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市直机关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负责本细则的贯彻实施,市直机关党工委采取平时了解掌握和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市直机关各部门执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十七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的,将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形式进行问责,并将问责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万人评议机关”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以往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时,适用本细则。

第四十九条本细则由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