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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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
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
为了满足卫生部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专项检查制度。
每月药房和每六个月临床科室都需要接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的检查,以确保管理规范,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的内容包括严格的处方管理、完整的专用帐册登记、日清月结的管理、安全措施的落实、各种记录的齐全性、良好的回收情况、帐物批号的一致性、严格的出入库管理、符合规定的报损和销毁程序、值班时的巡查以及各个岗位人员的尽职尽责等。
如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现场提出并记录,及时解决问题和隐患。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项制度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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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一、管理机构1、建立并发文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2、凡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病区药房、病区、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3、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5、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规定定期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6、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二、处方权及调剂权管理1、执业医师、药师经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分别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调剂资格由上海市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2、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变更情况及时报院部备案..3、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签名留样应在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房备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一、印鉴卡由医疗机构或药学部门指定专人保管..二、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三、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当崇州市卫生局重新提出申请..四、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院办公室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崇州市卫生局办理变更手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一、药库保管人员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制定申购单一式两份;并由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二、药品采购人员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随意购买..三、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本机构内临床使用..四、医院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实行双人验收..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三、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四、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药剂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五、入库验收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制度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药库门、窗有防盗设施;还应当安装报警装置..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都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三、药房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保持合理库存;实行双人、双锁保管;病区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根据用量规定固定基数;建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记录..四、药房应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的逐笔专用帐册;做到帐、物相符..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一、药房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单到药库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单由药库统一保管..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三、对出库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部门应对各药房、各病区、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固定基数做出规定;在药剂科备案..当固定基数需改变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二、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处方用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四、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调配人、核对人在双人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分别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五、应当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品名、规格、用药数量..专册登记保存期限为3年..六、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4、知情同意书原件用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可以带出医疗机构使用哌替啶除外..七、非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八、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九、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常用剂量十、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各病区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十一、药房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十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药剂科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的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二、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三、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一、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统一销毁;并对销毁进行登记..二、回收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应定期经药剂科主任审批后由药房负责销毁..销毁时;应有药剂科主任监督;并对销毁进行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管理制度一、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实行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计数管理..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医务科管理;实行专人、专柜、专管..对进出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笺建立账册;对处方笺发出进行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处方编号、领用部门、数量、保管人及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相符..三、专用处方笺使用科室实行专人领取、专人保管..有处方权的医师领用时;应做好记录;包括领用时间、处方类别、数量、处方编号、领用人及保管人签字..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发生失窃时;应迅速向院保卫科报告;并向药剂科报告失窃处方的起止号码;由药剂科监控处方的流向..失窃处方自失窃之时起作废;在院内通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储存管理制度一、各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二、各部门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储存保管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三、各部门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保险柜..四、各部门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及空安瓿到药房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取后数量不得超过本各部门固定基数..五、各部门应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制度;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班班交接;并填写交接班登记表..六、各部门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有使用登记..七、各部门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八、各部门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部门报告: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九、各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一、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部门;每月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二、检查内容包括: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是否符合规定;2、药库、药房、病区及手术室储存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是否规范;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账物相符;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种记录规范;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三、药库、药房、病区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定期自查结果..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要求限期整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一、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部门;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二、培训和考核对象为医院内的执业医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知情同意书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医院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4、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5、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四、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五、培训结束后应当对执业医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考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一、门诊癌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因疾病需要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启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二、办理专用病历的患者须提供下列材料: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4、知情同意书..在专用病历中留存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三、专用病历的首页必须由具有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首诊医师亲自检查患者后填写;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首页及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后;加盖“麻、精药专用病历”字样后即可启用..四、为方便病人;专用病历原则由挂号室保存..五、患者持专用病历;到相关科室由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六、复诊时患者凭身份证到病历保管处领取专用病历..七、患者或代办人需凭麻醉药品专用病历、身份证及麻醉处方到药房取药..取药后由药房收回;药房在24小时内将专用病历交回挂号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一、为加强和规范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使用和安全管理;设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处、药剂科、护理部、保卫处负责人组成的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二、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各项制度..三、不定期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使用的相关法规和知识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四、定期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五、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制定和印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格式..六、组织对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简称药师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分别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和调剂资格;并将签名留样备案..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一、临床各科室应指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责任人..二、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固定基数应经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审批..三、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交接清点;交接班应有记录;并由交接人签名..四、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应妥善保存;退交药房..五、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六、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严禁外借;私自使用..七、临床各科室在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被抢、被骗或被冒领时;应立即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报告;并按规定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剂科主任职责一、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二、负责定期检查、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入库验收、储存、安全保管、使用、报损、销毁等管理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三、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的审核、入库验收的审核及空安瓿销毁的审批、销毁过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审核..四、负责合理、安全、有效应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宣传工作..六、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向主管院长或药品监督部门汇报..七、负责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期满重新提出申请、变更等手续..药库保管人员职责一、负责购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入库验收;认真做好入库验收记录二、负责出库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并逐笔记录;对进出专库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三、负责药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调剂部门责任人员职责一、负责本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基数管理;当固定基数需改变时应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主管部门批准..二、负责对进、出药房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逐笔记录;做到帐实相符..三、检查麻醉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本部门药剂人员填写的各项记录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四、负责编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五、负责回收药品及空安瓿的保管、汇总并及时统一销毁..六、负责本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七、对本部门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报告..调剂人员职责一、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仔细核对麻醉药品处方、签署姓名;仔细审查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二、负责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三、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与处方数量相等的空安瓿并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回收记录..四、回收患者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详细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记录并双人签字;同时负责将回收药品交部门负责人..五、凡有交接班的调剂部门;值班人员负责清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并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六、对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药剂科主任反映..处方医师职责一、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二、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需要;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书写及用量应当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三、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四、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五、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六、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七、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八、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九、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十、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及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十一、妥善保存领取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对领取编号范围内的处方丢失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管理一、根据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是: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应按WHO三阶梯治疗方案的原则使用镇痛药..2、选择给药途径..应以无创给药为首选途径..有吞咽困难和芬太尼透皮贴剂禁忌证的;可选择经舌下含化或经直肠给药..对经口服或皮肤用药后疼痛无明显改善者;可经肌肉或静脉注射给药..全身镇痛产生难以控制的不良反应时;可选用椎管内给药或复合局部阻滞疗法..3、制定适当的给药时间..对慢性持续疼痛;应依药物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制定合适的给药间期;治疗持续性疼痛..定时给药不仅可提高镇痛效果;还可减少不良反应..如各种盐酸或硫酸控释片;口服后的镇痛作用可在用药后1小时出现;2~3小时达高峰;持续作用12小时;而静脉用吗啡;在5分钟内起效;持续1~2小时;芬太尼透皮贴剂的镇痛作用在6~12小时起效;持续72小时;每3天给药1次..故定时给药是非常重要的..4、调整药物剂量..疼痛治疗初期有一个药物剂量调整过程..如患者突发性疼痛反复发作;需根据个体耐受情况不断调整追加药物剂量;增加药物幅度一般为原用剂量的25%~50%;最多不超过100%;以防各种不良反应特别是呼吸抑制的发生..对于因其他辅助性治疗使疼痛明显减轻的长期应用阿片类患者;可逐渐下调药物剂量;一般每天减少25%~50%;药物剂量调整的原则是保证镇痛效果;并避免由于减量而导致的戒断反应..当出现不。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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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一、我院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二、我院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医学、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定期参加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专项检查内容为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采购、储存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调配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流失。
四、药品管理部门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解除安全隐患。
五、务必切实加强对麻黄素、咖啡因、杜冷丁、二氢埃托啡、丁丙诺啡、氯胺酮、三唑仑等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
六、对因特殊药品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出现疏漏而导致特殊药品重大流失案件的,依法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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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为严格我院____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____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____颁布的《____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____部颁布《医疗机构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____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在医院内管理、开具、调剂麻醉、精神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管理要求1.“____市妇幼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以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处主管领导组成。
各管理单位、设有____品、一类精神(下称麻、一精)药品基数的相关科室、病房必须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兼职)管理,该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承担。
2.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科室目标责任制。
麻精药品实行:药库、药房、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实行: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
麻精药品入库、出库、使用实行批号管理。
药学部建立麻、一精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____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医院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一精药品周转柜,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住院药房麻、一精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4.药剂科建立并严格执行麻、一精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5.医院定期对涉及麻、一精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6.对麻、一精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二、采购1.麻、一精药品采购。
由药剂科指定专门药学专业人员,凭印鉴卡向具有麻精药品经营权的批发企业定点购买麻、一精药品。
药剂科负责人应对每次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严格____。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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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保证正常医疗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医院相关工作制度,修订本制度。
一、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组负责组织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二、每月检查药学部药品库和各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记录于专项检查表,每年度存档。
三、每月检查临床科室和护理单元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记录于专项检查表,每年度存档。
四、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及应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每年年终汇总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及应用情况。
五、根据工作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防范措施,消除隐患,保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到位。
六、检查情况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部门,作为相关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七、定期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27fcb9757fd5360cba1adb64.png)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保证临床合理需求,严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第六条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麻醉、精一药品专项点评制度
![麻醉、精一药品专项点评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cadf01779563c1ec5da7136.png)
绥棱县人民医院依据:2010年《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合法性):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2005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药品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合理性):2007年《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1年《成人癌痛临床实践指南》2016年《黑龙江省临床合理用药督导检查》(麻醉、精神药品2016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麻醉、精一药品专项点评制度。
点评方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每月对药房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抽取门(急)诊麻醉、精一处方20张,处方基本信息、诊断、药物通用名、规格、用法用量、处方量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每六个月对临床科室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管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时包括的内容有处方是否严把关、专用帐册登记是否完全、专册登记是否完整、管理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回收情况是否良好、帐物批号是否相符、出入库管理是否严格、报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销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值班时是否巡查、各个岗位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等等。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现场记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2016年9月绥棱县人民医院依据:2010年《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合法性):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2005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药品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合理性):2007年《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1年《成人癌痛临床实践指南》2016年《黑龙江省临床合理用药督导检查》(麻醉、精神药品2016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麻醉、精一药品专项点评制度。
点评方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每月对药房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抽取门(急)诊麻醉、精一处方20张,处方基本信息、诊断、药物通用名、规格、用法用量、处方量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339083eb4daa58da0114a2e.png)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试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现制定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请各单位和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章管理机构和人员第1条医院建立由分管院长、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2条医院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3条医院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
第4条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5条医院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6条医院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采购和储存第7条医院药剂科根据卫生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医疗需要,完善审批手续。
合理编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计划,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购买药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第8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f9db377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93.png)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一)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由主管院长负责,包括医务科、药学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见医院下发文件)。
各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手术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由科主任负责。
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等制度,制订各岗位人员职责。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权限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且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五)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办理的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淄博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二)药品采购员依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办理规定》准备材料填写医疗机构基本情形信息,并依据临床用量和库存量公道提出年度购用申请表,由药学部门负责人,医疗办理部门负责人,医疗机构法人审核具名并加盖印鉴,加盖XXX公章。
上报XXX存案审批本单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麻醉药品(打针剂)购用申请表》。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由药库保管员和计划员依据临床用量及各药房库存制订后交药学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员填写《麻醉药品(注射剂)购用申请表》,报院办公室加盖医院公章后方可进行采购。
三甲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三甲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7d86402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636285b.png)
三甲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一、每月度组织相关人员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实行专项检查,并认
真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纠正。
二、药库储存条件检查:专用设备、双人双锁、防盗设施等。
三、采购管理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是否合格,是否定点
采购,是否保持合理库存。
四、药库验收、保管、发放管理检查:是否严格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及进出库专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批号相符;出入库手工帐及时记录,电脑账及时登账。
五、对领用部门检查:领用部门应由专人领用,出入库手工帐及时记录,电脑账
及时登账。
六、临床科室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检查:专人专项,查质量和
效期,查账物相符,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登记是否完整。
七、门诊药房、住院药房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检查:专人专锁,
专用处方书写,账物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签名(签章)式样备案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专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逐日消耗专用账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及废贴回收、销毁记录表”,“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退库记录表”,“患者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凭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销毁记录表”登记是否完整。
八、对过期、损坏、回收和销毁相关手续是否完善。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失窃报告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情况检查。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篇)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ce0f058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3f.png)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1.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量与中毒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2.毒性药品的管理,应做到专柜加锁、专人保管,并建立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登记制度,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
其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毒药标志。
3.毒性药品的处方应完整、清晰,每次处方不得超过____日极量。
处方应当留存____年备查。
4.毒性药品的供应、调配,必须有医生签全名的正式处方,并由配方人中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配制含毒性药品的制剂,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准确投料,记录完整。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不得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借用。
(二)麻醉药品1.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2.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管理。
不得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借用,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麻醉药品由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使用。
3.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写开方医生姓名,配方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4.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____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____日用量,连续使用不超过____天。
处方实行专册登记应当留存至少____年备查。
5.癌症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凭市卫生局核发的“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并指定本中心供应者,从第二次起交回上次取药空安瓿取药(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发药部门凭处方与空安瓿到库房换取药品。
6.各病区存放的少量麻醉药品,应有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保管登记。
药剂科有权不定期检查。
病房固定的麻醉药品换取时,必须凭处方和空安瓿(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换取。
麻醉药品的采购,应持市卫生局核发的《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麻醉药品购用限量的规定,在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86aa9b8561252d381eb6e50.png)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二、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应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的患者开具处方,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医疗机构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
四、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
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五、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六、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七、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存放要设立专库或专柜,专库和专柜要设有防盗设施。
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九、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十一、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追回。
十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计数管理,处方保管、发放、回收、销毁由专人负责。
十三、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十四、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十五、患者无偿交回的不再使用的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医疗机构按照上述规定销毁处理。
xx年6月第二篇:麻精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凡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师,必须是在我院注册,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全(2021整理)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全(2021整理)](https://img.taocdn.com/s3/m/b9e6e537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ea.png)
名目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制度 (2)麻醉、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治理制度 (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4)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6)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制度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8)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制度 (9)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治理制度 (10)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患者病历治理制度 (12)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治理制度 (14)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制度 (16)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科室基数治理制度 (1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建立科室基数流程图 (18)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制度 (19)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20)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制度 (2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22)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相关事件上报制度 (2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正常治理制度 (24)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各岗位工作职责 (25)麻醉药品临床使用指导原所以? (3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38)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制度一、建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治理机构,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综合保障部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治理机构。
二、凡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贮藏量的部门(药库、药房、病区)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日常治理工作。
三、把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治理列进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建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规定定期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咨询题和隐患。
五、建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治理机构的职责。
六、执业医师、药师经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分不取得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调剂资格。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466eb59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fe.png)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
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公安部、卫健委制定、调整和公布。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与保管必须分别由专人负责。
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发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
由专人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印鉴卡],向定点经营单位按本单位医疗需要采购,并及时登记。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随货同行单据保管双人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及时交采购员(或药库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存放在安装有报警装置的保险柜里,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5.医师在给患者首次开具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医生必须亲自对患者进行诊查,对确需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按规定为其建立专用病历,详细记录患者体征、诊断,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代办亲属的身份证明,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6.开具处方时,严格按《处方管理制度》、《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和治疗原则,正确选择药物。
处方填写要完整,病情及诊断项要填写确切,不得缩写。
7.执业医师经医院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医院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8.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在病历中记录。
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书写完整、清楚。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820e3b2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0b.png)
目录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制度,管理小组成员及职责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管理制度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与保管制度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制度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制度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十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报残损、销毁制度十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管理报告制度十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十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管理制度十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患者病历管理制度十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十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一、麻、精一药品管理机构制度、管理小组成员及职责1. 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 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订各岗位人员职责。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承担。
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4. 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且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5. 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6. 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包括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
麻及精一药品专项检查制度-模板
![麻及精一药品专项检查制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a6541db069eae009591bec55.png)
麻及精一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1、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XXXX等制定本制度。
2、由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每月对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行专项检查。
3、检查内容: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环节是否做到“五专”管理。
(2)执业医师及相关药剂人员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相关政策法规是否熟悉。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报残损及空安瓿回收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书写是否正确,专册登话内容是否全面,保管是否符合要求。
(6)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否在病历中记载,是否有随诊或复诊,并有相关的记录。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是否进行统一编号,是否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是否相符。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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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人民医院
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特制定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一、对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的专项检查,由医院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必要时增加检查次数。
二、专项检查依据本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和各岗位人员职责逐条对照,严格检查,重点是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环节的检查。
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的专项检查,应认真负责,每个岗位均要检查到位,确保用药安全。
四、每次专项检查要认真填写《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情况记录》,检查双方签字后备案。
检查结果列入本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麻醉药品管理委员会及时提出整改计划,并监督有关岗位人员积极落实。
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情节严重的应向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