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安全和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电器的三大保护。
井下电气系统的三大保护是保证井下供电、用电安全的可靠措施。
一、井下电气安全保护应做到:三可靠:过流保护装置动作可靠,检漏装置灵敏可靠,接地装置牢固可靠。
三及时:供电设计及时,整定及时,处理问题及时。
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每季度要由机电科组织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每月由机电队组织进行一次测定,检查和测定结果填入接地电阻记录备查。
三、漏电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井下每一独立的低压供电系统都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并逐步实现井下供电系统全网选择性检漏保护。
低压馈电开关内装设漏电保护的运行、检查、试验、记录要按要求进行。
照明灯具及信号装置的电源,必须使用专用的综合保护装置。
(一)供漏电保护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截面积不少于10mm2的橡套电缆,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立。
漏电保护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机电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井下使用的馈电总控、馈电分控、照明信号综保漏电保护装置,具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开关,由值班电钳工负责在检修时间内进行试验,并认真记录。
机电科负责监督检查,包机负责人每周内必须进行一次复检并作好记录。
(三)机电队要在瓦斯检查员,电气维修工的配合下每月对漏电保护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四、过流及短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一馈出线路的电源端,均需加装过流及短路保护装置,当干线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安装过流及短路保护装置。
(一)过流及短路保护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按规定进行选择校验计算,下发机电队由电气维修工按整定值调整通知单的要求调整。
(二)运行中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由维修电工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当电网负荷发生变化时,机电队应及时校验保护整定值,经矿领导审批后发放保护整定通知单,由专职维修电工负责整定值调整。
煤业公司矿井“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矿井“三大保护”管理制度1、井下除在水仓装设主接地极外,每个采区配电所,装有机电设备的峒室;单独的高压配电箱柜,每个低压配电点(有三个开关)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碛头,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电钻综合保护,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局部接地极的设置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451条规定要求。
2、井下36V以上的供电网路上之设备金属外壳,构架,必须设保护接地与局部接地极与主接地极的构成接地网。
3、主接地母线,设备外壳接地连接,局部接地极母线,连接动力铠装电缆接线盒母线。
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接地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52条;《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第10条规定要求。
4、井下所有设备的保护接地,必须有独立的连接导线,禁止串联接地。
5、井下动力、照明、信号、通讯、监测系统,必须构成接地网,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的橡套电缆,接地芯线除作监测回路外,不作它用。
6、采区配电所的高压馈电网路,必须装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机电峒室、采区配电所低压馈电网路,127伏电钻用变压器,必须装设自动切断漏电馈线的检漏保护装置,检漏继电器必须动作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7、检漏保护装置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试验,记录清楚。
低压馈线检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每月进行一次,试验时必须在有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该项工作。
8、井下电气管理组负责全矿高低压电气设备保护装置整定调试工作。
新投产的采区保护装置、安装、维修工必须按设计参数进行整定,若发现与实际选择整定有误差时、电气管理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复核后改变参数,安装、维修工不得任意变更改动。
9、为便于检查运行中的保护装置、除在采区配电系统图中标注型号、容量、电缆截面、长度及短路电流值、整定值外,应在控制开关上挂牌,标注该点短路电流值、整定值、整定日期、负责人。
10、井下使用的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侧,必须装设短路、过负荷、无压释放,采区配电所、配电点馈出线电源端须加装短路保护装置,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另外装短路保护装置,使用馈电自动开关时,采用过流电子综合保护,不准甩掉保护装置,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护装置(包括热继电器、熔断器)。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安全供电、预防触电和电火花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能源公司所属生产矿井的特征,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是指(简称):保护接地、漏电保护、短路保护。
第三条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的入井、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必须严格按原煤炭工业部制定的《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和《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执行(以下简称“三个细则”)。
第四条组织落实:1.各矿机电部应由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井下低压供电“三大保护|”业务技术管理工作;2.机电队应有一名副队长或技术员负责落实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的入井、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具体管理工作;3.机电队维修电气班应有专职维修电工负责井下低压“三大保护”试验、调试、整定、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各矿机电部应制定本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及管理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细则。
第六条矿机电部、机电队的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并熟习“三个细则”并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
第七条由于煤矿井下生产,特别是采区和掘进头面随着开采的深度和广度在不断地变化,井下低压供电系统也是在不断的变化,这就要求井下“三大保护”必须随着供电系统的变化而变化,并随时对变化的线路、设备进行计算、整定保护,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灵敏、可靠。
第八条“三大保护”的基础工作1.绘制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图;绘制电气设备布置图;2.按供电系统图计算各点的保护整定值;3.按供电系统图设置检漏装置;4.按电气设备布置图设置保护接地网、接地极;5.对各点的整定值进行整定、校验;6.对各点的接地点进行检查、测试;7.对各点的检漏装置进行检查、试验;第九条“三大保护”各种计算资料、测试数据、原始记录必须由机电部保存,保存时间三年以上。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与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1. 井下三大保护:指对井下作业中的电压、电流和温度进行监测和保护的系统,包括电压保护、电流保护和温度保护。
2. 风电闭锁:指对风电设备进行闭锁操作以确保其停止运行,并对停止运行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
第三条:井下三大保护管理1. 井下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井下三大保护系统的操作和维护。
2. 井下三大保护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井下三大保护系统检测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发出警报并自动切断电源。
4. 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确保井下三大保护系统正常运行,否则禁止进行作业。
第四条:风电闭锁使用管理1. 风电设备停止运行前,必须进行闭锁操作,并确保闭锁装置牢固可靠。
2. 进行风电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闭锁装置进行解除操作,并确保设备处于停止运行状态。
3. 风电闭锁装置的使用必须符合操作规范,严禁恶意操作或擅自解除闭锁。
4. 风电设备维修完毕后,必须重新进行闭锁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五条:安全管理1. 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
2. 井下作业现场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并明确人员和设备的禁止区域。
3. 井下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急救包等应急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 井下作业应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并定期进行救援演练。
5. 井下作业应采取防火、防爆等必要措施,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第六条:罚则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与之不符的部分自行废止。
以上即为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供参考使用。
煤矿实用安全、防爆、供电三大保护标准手册
煤矿实用安全、防爆、供电三大保护标准手册一、安全用电(1)井下供电必须做到十不准:不准带电检修,不准甩掉无压释放或电流保护装置,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和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失爆电气设备不准使用,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2)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三无”是指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是指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是指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是指保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是指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3)供电安全作业制度主要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刀闸实验操作票和工作监护制度、停送电制度。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有专责电工执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严禁有约时停送电现象发生。
检修或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停电,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再挂装接地线,对电气设备进行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高压线路和设备倒闸操作时,必须执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填写操作票,操作时必须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触电事故是指人体触及带电体或者人体接近高压带电体时,有电流流过人体而造成的事故。
电流对人的伤害大致分为电击和电伤,电击是指电流流过人体内部,造成人体内部器官损伤和破坏;电伤是指强电流瞬间通过人体的某一局部或者电弧对人体表面造成的烧伤。
触电事故中,大多数是电击事故。
井下三大保护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细则一、短路保护整定细则短路保护是井下电气系统中的重要安全措施,旨在防止因电气故障导致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为确保短路保护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整定细则:整定原则:短路保护的整定值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电缆的截面积及长度、以及井下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设定,确保在发生短路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对短路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同时,每次调整或更换电气设备后,应重新计算整定值,并及时调整。
记录管理:每次整定或检查都应详细记录,包括整定时间、整定值、检查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二、保护接地装置细则保护接地是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发生电击事故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接地装置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细则:接地标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缆的屏蔽层等必须可靠接地。
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不得大于4欧姆。
定期检测:每季度至少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其接地电阻值符合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接地装置,应及时进行整改。
维护管理: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对于锈蚀、断裂等损坏的接地装置,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三、低压检漏保护细则低压检漏保护是防止井下低压电气系统漏电引发事故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检漏保护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细则:安装要求:井下所有低压电气设备和电缆都应安装检漏保护装置。
检漏保护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其性能可靠。
定期试验:每月至少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
试验时,应记录试验数据,以便分析设备运行状况。
故障处理:当检漏保护装置发出报警或跳闸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对于无法立即处理的故障,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以上三大保护细则是确保井下电气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细则,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各项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同时,还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井下三大保护是指井下矿工的煤气防爆保护、通风保护和防下水三大安全保护措施。
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是指对风力发电场的闭锁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方面的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的具体内容如下:1. 煤气防爆保护:包括监测瓦斯浓度、瓦斯抽采、瓦斯检测和瓦斯报警等措施。
矿工在进入煤矿井下作业之前,必须先检测瓦斯浓度,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同时要进行瓦斯抽采,降低瓦斯浓度;瓦斯检测和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瓦斯泄漏并发出警报。
2. 通风保护: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的流通和氧气供应。
通风系统的设备必须正常运行,保障井下矿工的氧气供应,同时排除有害气体和粉尘,维持矿井的良好工作环境。
3. 防下水保护:包括防止水灾事故发生和有效排水。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水设施,对可能发生的水灾进行有效防范和处置。
同时,要保证矿井的排水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排除矿井内的积水。
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闭锁:对风力发电场的关键设备进行闭锁,禁止未经许可的操作和接触。
包括风力发电机、变频器、变压器等设备。
2. 锁具管理:风力发电场应建立完善的锁具管理制度,确保锁具使用的安全和合规。
锁具的领用、使用和归还必须有明确的程序和责任人。
3. 准入管理:任何人员在进入风力发电场操作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授权和准入管理。
包括对熟悉设备操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授权,限制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接触设备。
4. 闭锁记录:对风力发电场设备的闭锁操作必须进行记录,包括闭锁的时间、闭锁人员、闭锁原因等信息。
同时,对闭锁解除的操作也要进行记录。
5. 闭锁检查:风力发电场应定期进行闭锁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闭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井下矿工和风力发电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一、低压电网短路保护整定原则:根据井下电网的实际情况,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保证在发生短路时,保护装置能迅速切断故障电路,避免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整定方法:通过计算电网的最大工作电流,确定短路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
同时,应考虑电网的短路容量和电缆的阻抗等因素。
定期测试:定期对短路保护装置进行测试,确保其在规定的动作电流下能正确动作。
二、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接地要求: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套均应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要求。
接地装置安装:接地装置应安装在干燥、无积水的地方,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标识管理:对接地装置进行标识,定期检查接地装置的完好性和接地电阻值。
三、保护接地检查测定检查周期: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接地电阻的测量,确保接地电阻值在规定范围内。
测量方法:采用专用的接地电阻测量仪器进行测量,测量时应注意消除干扰因素。
记录管理:对测量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对超出规定值的接地电阻应及时进行处理。
四、低压检漏保护安装安装要求:所有低压馈电线路均应安装检漏保护装置,确保在发生漏电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选型与安装:根据线路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漏保护装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
试运行: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检漏保护装置能正常工作。
五、低压检漏保护运行运行监控:定期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运行监控,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故障处理:发现检漏保护装置故障或误动作时,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
六、低压检漏保护维护日常维护:定期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清洁和检查,确保其外观完好、连接紧固。
定期校验:定期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校验,确保其动作准确可靠。
七、低压检漏保护检修检修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工作,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解体检查和性能测试。
检修内容:包括清洁内部、检查零部件的完好性、测试动作性能等。
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结果等。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一、井下三大保护措施:1.机械保护:重要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维修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的运行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不得出现异常振动、异常噪声等现象。
同时,机械设备必须配备合适的安全保护装置,如传感器、防护罩等,以防止意外伤害和设备故障。
2.电气保护: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设备必须配备过载保护器、漏电保护器、过压保护器等必要的保护装置,以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
对于高压设备,还要配备电气隔离开关,在维修和检修时必须确保设备断电并做好接地措施。
3.现场保护:现场设备和作业区域必须保持整洁,防止碰撞和堆积物堆积。
同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如警示牌、禁止入内标识等,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必要的安全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
二、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1.关于闭锁的定义和范围:风电闭锁是指在进行维护、维修、检修、清理、更换零部件等操作时,对电子设备、电气设备、气体设备、液体设备等设备进行操作性断电、能力性断电和挂锁的一种安全措施。
2.闭锁控制权限:只有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的工作人员才能进行闭锁操作,且每项操作必须由至少两名具备闭锁权限的人员进行,并确保闭锁操作前后人员名单一致。
3.闭锁执行流程:闭锁操作必须按照特定的流程进行。
首先,由培训合格的人员根据工作任务编制闭锁计划,并确定闭锁接受方。
然后,进行闭锁操作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并取得设备责任人的同意。
接下来,进行闭锁操作,并将挂锁悬挂在闭锁装置上。
最后,进行闭锁操作后的设备检查,确认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后,解除闭锁。
4.闭锁记录和监督:每次闭锁操作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包括闭锁方案、闭锁操作人员、闭锁时间等信息。
闭锁记录必须保存至少一年,并定期进行回顾和审查。
同时,对闭锁操作进行监督,确保闭锁操作符合规定。
通过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保障井下作业人员和风电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确保井下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井、隧道、地铁等井下作业场所的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
第三条三大保护是指电气防水保护、井筒防水保护和散瓦岩体防水保护。
第四条风电闭锁是指在开关电源下接地的井下作业防护措施。
第五条本规定所述井筒防水保护是指井下作业时采取的措施防止井筒内积水。
第六条散瓦岩体防水保护是指井下作业时采取的措施防止地下水渗漏和岩体松动。
第七条风电闭锁是井下作业时一种常见的安全防护措施,用于防止电源突然接通,造成井下设备或人员受伤。
第八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反规定操作。
第九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装备穿着,并接受相关岗前培训。
第十条井下作业人员在遇到任何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第二章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电气防水保护(一)井下作业中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采用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
(二)严禁在井下作业区域内使用明火作业。
(三)井下作业区域内只能使用防爆电器和防爆照明设备。
(四)井下作业区域内电器设备的接线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
(五)井下作业区域内电机、电缆、接线盒等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测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井下作业区域内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停电,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二条井筒防水保护(一)井下作业前必须进行井筒防水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二)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井筒是否积水,发现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三)井筒防水措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严禁私自改动。
(四)井筒积水超过规定标准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排水,确保井下作业的正常进行。
(五)井筒防水保护措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测维修,确保其可靠性。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全
• 式中: IR----熔体额定电流,A。
•
IQC、∑Ie----含义同公式⑶。
•
1.8~2.5----当容量最大的电动机起动时,保证熔体不熔化
系数。对不经常启动和轻载起动的可取2.5;对于频繁起动和带负
载起动的则可取 1.8~2。
第一节 过电流保护
• ②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⑽选择:
•
I
QC
第一节 过电流保护
• 3.断相 • 断相是指三相交流电动机的一相供电线路
或一相绕组断线。 • 造成断相原因有:熔断器有一相熔断;电
缆与电动机或开关的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 松动脱落;电缆芯线一相断线;电动机定 子绕组与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脱落等。
第一节 过电流保护
• 二、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
• 对于电子式高压综合保护器,按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
流值(5A)的1、2、3、4、5、6、7、8、9倍分级整定,
其整定值按公式(14)选择:
•
n≥ I QC K X I e
K Ib ge
.....(14)
• 式中: n----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5A)的倍数。
• Ige----高压配电装置额定电流,A。
I R 1.8 ~ 2.5
........⑽
• 式中 :IQC 、IR 、1.8~2.5----含义同公式⑼。
• ③对保护照明负荷的装置,按公式(11)选择:
•
IR≈Ie ......(11)
• 式中:Ie ----照明负荷的额定电流,A。
• 选择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接近于计算值。
• 2)选用的熔体,应按公式(12)进行校验:
第一节 过电流保护
• (二)、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井下三大保护是指在井下作业中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保护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
常见的井下三大保护包括通风保护、防火保护和防爆保护。
1. 通风保护:井下作业环境往往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和缺氧等危险因素,通过通风系统可以将有害气体排出、增加氧气含量,提高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通风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定期检查通风设备和管道的状况;对于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的井下工作区域,必须佩戴适当的呼吸防护设备;严禁在通风设备维修和故障排除期间进行井下作业等。
2. 防火保护:由于井下作业环境存在易燃易爆气体和材料,必须采取防火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防火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禁止在易燃易爆气体和材料的储存区域周围进行明火作业;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和工具,避免电火花引发火灾;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的安全性;提供灭火器材和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及时逃生等。
3. 防爆保护:井下作业环境存在爆炸风险,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
防爆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使用符合防爆标准的电气设备和工具,避免电火花引发爆炸;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爆设备的安全性;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井下作业区域;限制井下作业区域的火源,防止引发爆炸等。
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是指在风电场中使用闭锁装置来确保风力发电机具有安全停机和维护的能力。
闭锁装置能够在风力发电机出现故障或需要维护时,将其与电网隔离,避免发电机对电网造成损坏,同时保护维护人员的安全。
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确定闭锁装置的使用条件和范围;明确装置的操作方法和流程;规定闭锁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周期;指定闭锁装置的检修和维护人员;要求对闭锁装置的操作进行记录和备份;对闭锁装置的性能和操作进行评估和监控;设立闭锁装置的应急故障处理措施等。
闭锁装置的使用管理规定旨在确保风电场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并为风电场的维护工作提供保障。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一、机电队负责对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过流三大爱护进行检查检测和管理工作。
二、井下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严禁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送电。
三、井下高压掌握设备和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需装设短路、过流、和漏电爱护装置。
四、井下全部的电气设备爱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
接地网上任一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
五、各单位对各接地点接地电阻的测量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将测量结果交机电科存档。
机电科对各地点接地电阻进行抽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合格的各单位必需马上整改。
六、低压检漏装置必需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电运行。
井下使用照明信号必需使用短路、过流、漏电综合爱护装置,并要求每班使用前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合格的要马上进行检修,否则不得送电运行。
七、机电科对井下各凹凸压线路进行短路电流计算和过负荷计算,依据计算结果对各地点开关进行整定。
并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
其他任何人不得随便变动整定值。
八、各供电回路每增加或削减20KW负荷,以及线路增加或削减,长度达到(200m)时,应通知机电科进行重新
整定计算,转变整定值。
九、井下各凹凸压开关电气设备的管理标志牌上应注明该设备的短路过流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
十、不得甩掉任何一种爱护运行。
十一、机电科对各单位三大爱护的管理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应支配马上整改,否则不得使用。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
Nhomakorabea利用公式⑴计算两相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衰 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值也忽略不计。 若需计算三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⑵计算: I 1.15 I ......⑵ 式中: I ----三相短路电流,A。 2)两相短路电流亦可利用计算图(或表)查出。 2、短路保护装臵 1)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臵。低压电动机应具备 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臵。 2)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 点处另行加装短路保护装臵。 3)各类短路保护装臵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 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护装臵。
3.断相 断相是指三相交流电动机的一相供电线路或一 相绕组断线。 造成断相原因有:熔断器有一相熔断;电缆与 电动机或开关的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松动脱落; 电缆芯线一相断线;电动机定子绕组与接线端 子连接不牢而脱落等。
二、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臵整定细则 (一)、一般规定 1、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1)选择短路保护装臵的整定电流时,需要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
(3)没设可靠的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失效 或甩掉不用;漏电保护失效接地网断线 的情况下人触及带电的设备外壳。 (4)不按要求使用绝缘用具、带电拉隔离 开关等误操作导致人体触电。 (5)不按要求携带较长的导电材料,在有 架线的巷道行走时触及架线。 (6)工作中,触及破损电缆、裸露带电体 等。
2.人体触电的预防措施 (1)使人体不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 (2)设臵保护接地。 (3)在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中, 装设漏电保护装臵,防止供电系统 漏电造成人身触电和引起瓦斯或煤 尘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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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1. 引言在石油、煤矿等井下作业中,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井下三大保护装置必不可少。
本文档旨在介绍井下三大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便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准确地设置和调试这些装置,确保其在井下操作中的有效性。
2. 安全防护装置概述井下三大保护装置包括电气保护、机械保护和液压保护。
这些装置的主要功能是保护设备免受过载、短路、过压、过流和其他故障的影响,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减轻事故损失。
具体的整定细则如下:2.1 电气保护整定细则电气保护装置用于检测并保护电力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防止其因短路、过载等故障而受到损坏。
以下是电气保护整定的细则:•过载保护:应根据设备的额定功率和额定电流来设置过载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
应确保过载保护装置在设备超过额定电流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短路保护: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和短路电流来确定。
装置应具备快速断电的功能,以避免短路故障造成的电弧和火灾。
•过压保护:过压保护装置的整定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系统的额定电压来确定。
应确保过压保护装置能够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设备因过压而受损。
•过流保护:过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和额定时间来确定。
应确保过流保护装置能够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设备因过流而受损。
2.2 机械保护整定细则机械保护装置用于检测并保护机械设备和传动系统,以避免因负载、转速异常等故障导致设备损坏和事故发生。
以下是机械保护整定的细则:•转速保护:对于旋转机械设备,应设置转速保护装置来监测设备的转速。
当转速超过设定值或低于设定值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例如切断电源或发出警报。
•负载保护:负载保护装置用于检测机械设备的负载情况。
若负载超过设定值或低于设定值,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以保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温度保护:设备的温度保护装置应根据设备的额定温度和工作环境来设置。
当设备温度超过设定值时,应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降低温度,避免设备因过热而损坏。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是指电气保护系统中的过电流保护、接地保护和差动保护三个主要方面的整定细则。
这些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安全以及维护设备的持续性能。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个保护整定细则。
首先,过电流保护是保护电气设备免受过电流损害的一种保护措施。
它主要包括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两种形式。
过载保护是针对设备长时间工作超负荷而导致设备过热的情况,通常通过在回路中安装过载保护器来实现,其整定主要依据设备的额定电流和额定功率。
短路保护是针对设备遭受外界短路故障而产生的大电流冲击,通常通过在回路中安装熔断器或短路保护器来实现,其整定主要依据设备的短路电流和额定短路开断能力。
接下来,接地保护是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出现接地故障而对人身和设备的保护措施。
接地保护主要包括人身接地保护和设备接地保护。
人身接地保护是为了在人体接触带电体时,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电流通过人体而导致触电事故的保护措施。
其整定主要依据接地电流和接地电阻。
设备接地保护是为了防止设备出现绝缘击穿等故障时,通过接地故障电流的流动将设备及人员保护起来的措施。
其整定主要依据设备的接地故障电流和接地电阻。
综上所述,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是电气保护系统中的重要内容,它们分别是过电流保护、接地保护和差动保护。
通过合理的整定和调试,能有效保护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因此,对于井下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和运行维护人员来说,熟悉和掌握这些整定细则,对于确保电气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一、井下三大保护规定井下三大保护是指瓦斯抽采、通风、防火三项保护措施,是确保井下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定。
以下是井下三大保护规定的具体内容:1. 瓦斯抽采规定(1) 设备要求:井下瓦斯抽采设备应配备完善,包括气抽风机、排瓦斯泵等设备,并经定期检验和维护。
(2) 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应掌握瓦斯抽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操作,确保瓦斯排放畅通。
(3) 安全防护:井下瓦斯抽采作业人员应佩戴防静电鞋、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以减少瓦斯爆炸的风险。
2. 通风规定(1) 通风系统:井下应配置有效的通风设备,如风机、风道等设施,保持空气流通,减少瓦斯和粉尘积聚。
(2) 通风管理:通风系统的运行应符合规定要求,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3) 通风检测:井下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瓦斯和有毒气体的检测,确保通风效果达标,人员安全。
3. 防火规定(1) 严禁明火和静电:井下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进行作业,操作人员应使用防爆电工工具,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2) 灭火设备:井下应配备充足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应对突发的火灾危险情况。
(3) 火灾应急措施:井下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人员疏散和火灾扑灭的具体步骤和责任分工。
二、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随着风电发展迅猛,为了确保风电系统的安全运行,风电闭锁成为重要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1. 工作程序(1) 闭锁解除:在进行维修、检查或更换风电系统设备之前,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闭锁操作,并保持闭锁状态,直到工作完成后解除闭锁。
(2) 闭锁记录:对每次闭锁操作,需填写闭锁记录,包括闭锁时间、闭锁设备、闭锁原因等,以备后续查阅和管理。
(3) 闭锁解除授权:闭锁解除需要经过相应的授权程序,由授权人对闭锁操作进行确认和批准,确保闭锁解除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标识和警示(1) 闭锁标识:在闭锁设备上设置明显的闭锁标识,用以提醒周围人员和工作人员注意闭锁状态,避免误操作。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3篇)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指的是在矿井或其他地下工程中,采取的三个重要的保护措施,包括瓦斯防治、防火管理和煤尘防治。
这三个方面的保护措施在井下作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一、瓦斯防治瓦斯是矿井中常见且危险的气体,主要包括甲烷和其他可燃性气体。
在井下作业中,瓦斯的积聚会导致爆炸和中毒的风险。
因此,对瓦斯的防治是井下作业的重要一环。
1. 瓦斯抽放:通过设置瓦斯抽放系统,及时将矿井中的瓦斯排出,减少积聚的瓦斯浓度。
瓦斯抽放系统可以包括抽放井、管道网络和抽放设备等。
抽放井的位置和布置要合理,以确保有效抽放瓦斯。
2. 瓦斯检测与监控:瓦斯检测仪器和监控系统可以用于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和警报。
工人应携带个人瓦斯检测仪器,定期对工作区域进行检测。
监控系统可以在作业中心或瓦斯检查站点进行瓦斯浓度的监测和数据记录。
3. 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矿井中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控制和调节矿井中的空气流动,减少瓦斯积聚。
通风系统应包括出风口、进风口、风机等设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
4. 防爆设备和防爆电器:在矿井中,需要使用一些防爆设备和防爆电器,以确保在瓦斯环境中的安全操作。
这些设备和电器要符合相应的防爆标准,能够有效阻止瓦斯和火焰的扩散。
二、防火管理井下作业中,火灾是另一个常见且严重的事故隐患。
由于煤矿内煤尘和瓦斯等易燃物质的存在,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和伤亡。
因此,防火管理是井下作业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1. 禁火措施:在井下作业中,应严禁烟火。
禁止员工在井下吸烟或使用明火。
同时,可以在适当的地点设置禁火标志和提醒标语,提醒员工注意防火。
2. 防火设施:矿井中应设置防火设施,包括消防器材、消防栓和消防通道等。
消防器材应定期检修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方便员工疏散。
3. 建立应急预案:针对火灾等突发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疏散、报警和灭火等具体措施。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各级供电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能。
机运科是矿井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供电业务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对供电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供电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积极推广节能降耗和安全供电新技术。
矿长是供电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二)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及电(线)缆管理组。
二、矿井高压供电管理(一)矿井的双回路主供电电源线路及矿井高压电网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二)矿井井下高压供电不宜超过三级(中央变电所为第一级)。
(三)矿井高压线路和设备技术管理由机电副矿长负责。
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维护、调整和试验等工作。
(四)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线路、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登记、建账,要注明供电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及电缆(包括架空线)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等数据。
机运科要有以下图纸及资料并及时更新:1、井上下供电系统图。
2、井上、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布置示意图。
3、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地面高压输电线路示意图。
4、高压供电设备台帐。
5、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检修记录。
(五)井上下变配电站(所)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六)井下变电所应有两回及以上回路电缆供电,并应引自上级变电所的不同主变压器(母线段)。
正常情况下,应采用分列运行,不准随意用联络开关送电。
特殊情况下,需要合联络开关送电时,必须由用电队组申请,方可操作。
电缆截面的选择,应保证在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仍可担负全部负荷。
中央变电所的高、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
高压母线分段数应与供电电缆回路数相协调。
(七)矿井下供电。
电缆选择应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井下变电所应设置进线断路器;双电源进线的变电所、单电源进线但高压负荷超过两个的变电所,也应设置进线断路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