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
新冠期间病房患者探视陪护制度
新冠期间病房患者探视陪护制度1. 探视陪护的时间限制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新冠期间的探视时间将有所限制。
具体的探视时间将根据每个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病区的需要而定,可能会有所差异。
患者家属和探视者需要提前咨询并遵守医院的规定。
2. 探视陪护人员限制为了控制人员流动和减少感染风险,新冠期间病房探视陪护人员数量会有所限制。
通常情况下,每位患者只能有一位探视陪护人员,并且需要提前登记和核实身份信息。
医院可能会要求探视陪护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的申报和监测。
3. 探视陪护的防护措施新冠期间,为了保障患者和探视陪护人员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防护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护要求:- 探视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且正确佩戴。
医院可能提供口罩或要求探视者自带口罩。
- 探视陪护人员需要进行规范的手卫生,包括勤洗手、使用洗手液或酒精消毒剂等。
- 探视陪护人员需要接受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的申报。
- 探视陪护人员需要遵守病区内的交流和行动规范,如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等。
4. 病房患者探视陪护的例外情况尽管新冠期间有着严格的探视陪护制度,但在特殊情况下会有例外。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例外情况:- 病情危急的患者,可以根据医生的判断和患者家属的请求,适当放宽探视限制。
- 病人为未成年人或需要特殊照顾的患者,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和病区的规定,允许有一位陪护人员。
请注意,上述情况仅为一般情况,具体的探视陪护制度还是会根据每个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病区的要求而有所差异。
患者家属和探视陪护人员需要提前咨询医院的相关政策,并遵守规定。
探视陪护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患者和探视者的健康安全,以及控制新冠病毒的传播。
我们需要理解并支持这些措施,共同努力应对疫情,保护我们的健康。
新冠期间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疫情在医院内部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
三、管理原则1. 严格陪护人员准入:陪护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近14天内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2)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3)近14天内无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4)近14天内无境外旅居史。
2. 限制陪护人数:每位住院患者原则上仅限一名陪护,特殊情况(如大手术、儿童、产妇、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需陪护的,限定2名以下人员陪护。
3. 定期核酸检测:陪护人员须在陪护前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陪护。
陪护期间,每7天主动完成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继续陪护。
4. 严格执行门禁管理: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需出示身份证、陪护证、实时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5. 加强个人防护:陪护人员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不随地吐痰,不共用毛巾、餐具,病室勤开窗通风,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四、陪护人员职责1. 陪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病情观察。
2. 陪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3. 陪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4. 陪护人员应配合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保持患者情绪稳定。
五、监督与处罚1. 医院设立疫情防控监督小组,负责对陪护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陪护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陪护、取消陪护资格等处罚。
3. 对隐瞒病情、故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地方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本制度将相应调整。
2. 本制度由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疫情期间的陪护管理制度范文
疫情期间的陪护管理制度范文疫情期间的陪护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对全球范围内的人们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包括患者和他们的家属在内。
在疫情期间,患者需要得到充分的陪伴和照料,同时也需要保证监管措施的执行,以减少病毒的传播风险。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陪护管理制度变得非常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疫情期间的陪护管理制度,包括陪护的资格和要求、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等方面,旨在确保患者得到高质量的护理,同时保证疫情防控的有效进行。
二、陪护的资格和要求1.资格要求(1)熟悉基础医学知识,具备一定的护理经验和技能;(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3)已接受必要的防护培训,了解疫情防控措施;(4)无相关疾病史和感染风险。
2.要求(1)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严守保密原则;(2)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身体清洁;(3)在陪护期间必须戴口罩,并根据需要佩戴其他个人防护设备;(4)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的措施,如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5)与患者保持良好的互动,提供安慰和支持。
三、管理制度的内容1.陪护人员的分配(1)由医院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进行合理的分配;(2)优先安排具备护理经验和技能的人员;(3)避免将陪护人员同时分配到多个患者,以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2.陪护时间的安排(1)根据患者的需要,制定合理的陪护时间安排;(2)陪护时间应当适度,避免长时间的连续陪护,以免陪护人员过于疲劳。
3.陪护措施的执行(1)陪护人员应当按照医院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并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2)严格执行医院的疫情防控措施,如测量体温、洗手、消毒等;(3)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4)对患者的个人物品进行妥善处理,避免传播病毒。
4.陪护记录的填写(1)陪护人员应当按照医院的要求填写陪护记录,记录患者的身体状况、饮食情况等;(2)记录应当准确、详细,以便医护人员了解患者的实际情况;(3)陪护记录应当保存好,以备后续查阅。
某某医院新冠疫情期间病房陪护制度公告
某某医院新冠疫情期间病房陪护制度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陪护人员,根据最近疫情的持续影响,为了保障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某某医院特制订了新冠疫情期间的病房陪护制度。
请大家遵守以下规定:
1. 患者陪护时间:每位患者仅限1名陪护人员进入病房,陪护时间为每日8:00至20:00。
陪护人员必须按时离开病房,不得在晚间过夜。
2. 陪护须知:
- 所有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和防护服,并进行正确的手部消毒。
- 陪护期间,禁止在病房内吃东西、喝水或吸烟。
- 陪护人员需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垃圾。
- 若陪护人员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疑似感染症状,应立即向医护人员报告并离开病房。
3. 探视规定:疫情期间,患者家属和朋友不得进入病房探视。
如有需要,可通过电话或视频通话与患者进行联系。
4. 病房管理:
- 为了确保病房内的安静和整洁,陪护人员应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不得影响其他患者和陪护人员的休息和治疗。
- 严禁患者及陪护人员非法携带、使用物品或药物,以免引发安全问题或交叉感染。
请所有患者及陪护人员务必配合执行以上制度,并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
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和合作,我们能够共同抗击疫情,保护每位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某某医院。
疫情防控常态化普通病区家属陪护探视制度
疫情防控常态化普通病区家属陪护探视制
度
1. 背景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为了有效控制传染风险,医疗机构普通病区对家属陪护探视进行了限制。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不断深入,需要建立一个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普通病区家属陪护探视制度。
2.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平衡病患的权益与疫情防控的需要,确保病患得到必要的家属关怀和陪护服务,同时减少感染风险,保障医疗机构的运行秩序。
3. 内容
3.1 家属陪护人员管理
- 家属陪护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健康证明,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家属陪护人员需要经过培训并掌握有关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操作规范。
3.2 探视时间和频次限制
- 探视时间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的探视时长为2小时,探视人数不得超过每个病患的2人。
- 探视频次为每周最多3次,每次探视不得超过2小时。
- 家属陪护人员需提前预约探视时间,避免拥堵和交叉感染风险。
3.3 探视流程与要求
- 家属陪护人员在进入医疗机构前需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并接受医疗机构的入院门诊检查。
- 家属陪护人员进入病区后需做好个人卫生及手卫生,遵守医疗机构的防控指引和要求。
- 家属陪护人员与病患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避免接触或共用个人物品。
- 探视结束后,家属陪护人员需及时离开病区,不得逗留或聚集。
3.4 违规处理
- 如家属陪护人员违反探视流程和要求,将限制其探视资格,并且可能被纳入黑名单,以备将来的参考和管理。
4. 绩效评估
医疗机构将根据制度执行情况、病区感染率、病患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绩效评估,以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
5. 参考资料。
疫情期间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陪护人员管理制度•相关推荐疫情期间陪护人员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陪护人员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期间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11.实行全预约挂号,分时段就诊(急诊、发热门诊除外)。
请按照您的预约时间段就诊,无须过早到门诊候诊。
2.倡导无陪同就诊。
老年患者、儿童患者、语言行动无法自理或特殊病情患者,可安排一位家属陪同就诊。
3.双码查验,体温检测。
所有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均需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门诊。
4.提供新冠核酸检测自助服务。
在门诊外“自助服务区”内自助机上可完成新冠核酸检测自助开单缴费,于核酸采集点完成采样,不需进入医院诊区。
5.发热患者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
6.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诊区内严禁餐饮、保持一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
疫情期间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21.住院病房24小时封闭管理,患者入院后不得离院。
所有住院患者均须执行医院分类收治流程,配合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2.谢绝到院探视。
3.非必须不陪护。
特殊情况(如大手术、儿童、产妇、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需陪护的,限定2名以下人员陪护,其余患者限定1名,并固定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陪护人员陪护前必须进行新冠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
4.陪护人员需严格遵守探视制度及医院相关管理制度,首次入院陪护时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陪护期间,每7天主动完成1次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后方能继续陪护,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监测及信息登记。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并进行排查。
5.新冠核酸检测结果有效性认定。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有效,新冠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有效期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相关要求执行,超过有效期原则上要重新检测。
新冠患者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新冠患者陪护人员的管理,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安全,防止疫情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冠患者的陪护人员,包括家属、亲友等。
三、陪护人员资格要求1. 陪护人员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 陪护人员需提供近14天内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健康证明。
3. 陪护人员需提供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
4. 陪护人员需提供近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 陪护人员需遵守医院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自觉接受医院管理。
四、陪护人员管理1. 陪护人员需在入院前向医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医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陪护。
2. 陪护人员需配合医院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如实提供个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
3. 陪护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疫情防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与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的接触。
(2)勤洗手,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手消毒液,保持手部卫生。
(3)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向医护人员报告。
(4)不随意离开病房,如有特殊需求,需经医护人员同意后方可外出。
(5)配合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如有异常情况,需按照医院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4. 陪护人员不得擅自更改陪护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陪护人员,需经医院批准。
五、违规处理1. 陪护人员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医院有权对其进行警告、暂停陪护、甚至取消陪护资格。
2. 陪护人员如有故意隐瞒病情、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疫情期间陪护管理制度(通用5篇)
疫情期间陪护管理制度(通用5篇)疫情期间陪护管理制度(通用5篇)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陪护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陪护管理制度1一、所有病房实行限制出入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二、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含急诊、门诊、住院部等区域)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
三、对陪护人员进行管控,陪护人员必须符合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未经核酸检测及登记不得陪护。
四、陪护人员需持《陪护证》进行陪护。
《陪护证》需凭居民身份证到护士站办理。
五、医院对陪护人员实施严格管理,原则上每位住院患者仅限一名陪护,要求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出入病房凭身份证及陪护证,做好“一患一陪一证”。
非持证人员或人、证不相符者,不得入院陪护。
六、如您有下列情况之一,请不要来院探视、陪护,并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将信息如实告知医务人员:1、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现象;2、近14天来到过疫区及周边地区,或有其他病例报告社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3、近14天内与新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史)有接触史;4、近14天内曾接触过疫区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5、居住地有聚集性发病的发生。
七、入院时护理人员将会与家属进行沟通解释,为有效预防感染、控制疫情,请您和您的家人配合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防护措施,共同保障生命安全,促进康复。
疫情期间陪护管理制度21、医院入口处实行24小时值守。
住院患者凭腕带进入、就医患者凭挂号单进入、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入,医务人员凭职工卡进入。
2、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定,听从医务人员指导,如:扫健康码,测量体温,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等,并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未佩戴口罩者,谢绝进入医院区域。
新冠肺炎住院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扩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新冠肺炎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三、陪护人员资格要求1. 陪护人员需为患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且年龄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
2. 陪护人员需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无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3. 陪护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四、陪护人员管理制度1. 陪护人员需持《陪护证》进入病房,未取得《陪护证》者不得进入病房。
2. 每位住院患者原则上仅限一名陪护,特殊情况可由主管医生审批增加一名陪护。
3. 陪护人员进入病房时,需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
4. 陪护人员需遵守病房规定,不得擅自离开病房,如需外出,需向医护人员请假。
5. 陪护人员需配合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观察、护理,如有病情变化,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6. 陪护人员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饮食,不得乱扔垃圾。
7. 陪护人员不得与患者及病房内其他人员聚集聊天、串访。
8. 陪护人员需定期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其他不适症状,立即报告医护人员。
五、探视管理规定1. 住院患者谢绝探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医生审批。
2. 探视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消毒。
3. 探视人员进入病房时,需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得随意触摸病房物品。
4. 探视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不得在病房内停留过长时间。
六、违规处理1. 陪护人员或探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陪护或探视等处罚。
2. 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医院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
医院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
在疫情期间,医院普通病区的陪护管理制度需要做出相应调整,以确保患者和陪护人
员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
1. 限制陪护人员的数量:限制每位患者只能有一名陪护人员,并且控制总陪护人员数量,以减少人员流动。
2. 陪护人员健康筛查:在进入医院之前,陪护人员需要接受健康筛查,包括测量体温
和填写健康问卷。
3. 陪护时间管理:陪护人员在特定时间段才能进入病区,且不得逗留过长。
医院可以
设定固定的陪护时间,以便控制人员流动。
4. 陪护人员防护:陪护人员需要佩戴口罩、手套和隔离衣,以降低病原体传播的风险。
5. 陪护人员培训:为陪护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包括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细节注意
事项,以确保他们了解并能够正确执行防控措施。
6. 病区清洁和消毒:加强病区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包括定期清洁病床、床单、衣物等。
7. 患者信息沟通:加强与患者家属的沟通,及时向他们传达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进展。
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沟通,减少陪护人员在病区逗留的时间。
8. 陪护人员出入管理:对陪护人员的进出进行登记管理,以便跟踪和掌握病区人员流
动情况。
9. 心理支持:对患者和陪护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缓解其在疫情期间的焦虑和压力。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管理制度调整,具体措施可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疫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新冠病毒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新冠病毒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制度概述本文档旨在制定新冠病毒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并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
住院患者管理1. 所有住院患者必须经过新冠病毒检测,确保其健康状况和传染风险。
2. 每个住院患者将分配单独的病房,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3. 病房内必须保持清洁和卫生,经常进行消毒和通风。
4. 住院患者需遵守医务人员的指示和行为准则,如佩戴口罩、勤洗手等。
5. 定期监测患者的体温和症状,及时发现变化并采取必要措施。
6. 定期与患者沟通,提供心理支持和健康教育,增加他们的抵抗力和减轻病情。
陪护人员管理1. 陪护人员必须经过新冠病毒检测,确保其健康状况和传染风险。
2. 每个住院患者只能指定一名陪护人员,以减少院内人员交流和感染风险。
3. 陪护人员需佩戴口罩、勤洗手,并遵守院方规定的防疫措施。
4. 陪护人员应与医务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报告住院患者的症状变化和需要。
5. 陪护人员不得随意离开住院患者的房间,以免增加感染传播风险。
疫情防控措施1. 医院将加强入院前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和筛查工作,确保患者和陪护人员无症状、健康稳定。
2. 医院将加强病房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环境卫生。
3. 医务人员需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减少感染风险。
4. 医院将加强疫情信息的管理和交流,及时通报相关疫情动态和控制措施。
5. 所有从疫情高风险地区回来的患者和陪护人员须进行隔离观察,并进行相应的检测。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并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病房陪护管理制度
病房陪护管理制度为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切实满足患者生活照护的基本需要,特制定“新冠”疫情期陪护管理制度,具体如下:1.陪护人员数量依病情严格控制,是否需要陪护由医师决定,由值班护士发给陪护证,原则上普通病区每名患者限留一名陪护,监护病区不留陪护;特殊情况由医师和护士长/责任护士共同商定陪护人数。
2.陪护人员要求相对固定,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新冠疫情期间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及健康情况调查承诺书),进入病区前要配合完成“新冠”的筛查,对隐瞒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病区应做好陪护人员相关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有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等,对据不配合者,科室有权取消陪护。
4.陪护人员进出医院需规范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每日自觉接受病区对其进行的早中晚体温监测,体温异常或有咳嗽、咯痰等症状者立即暂停陪护,并按规定有序就诊。
5.陪护人员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指导,认真履行照护患者职责和义务,不得在病房内谈论有损患者健康和影响患者情绪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应密切注意病人情况,如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汇报,如外出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不得私自将住院患者带出病区以外的环境。
6.陪护人员未经医生许可,不得擅自请外院医生诊治和服用其他药物,应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协助照顾好病人。
7.陪护期间,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爱护公物,严禁使用明火及其他电器,不得在病区内洗衣、晾晒衣物等。
8.陪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诊治场所(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等);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
9.陪护人员在医生、护士查房时段,需如实反映患者情况,若检查、治疗等需要回避时,需主动配合,不得拒绝。
不得擅自参与病人治疗性技术操作,如:调节输液滴速、调节氧气流量等,以防发生意外。
10.职业陪护在上岗前须经过统一培训,通过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方能上岗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关于执行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制度的通知为了保证住院病人的安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我们将执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
具体措施如下:1.在各病区上墙,对每位病人及家属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的宣教。
2.对陪护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有无不适等情况的详细询问,测量体温,并登记,陪护人员及护理人员签字确认。
3.每天14:00对所有陪护人员测量体温并记录,护理人员签字。
4.相关资料放在科室固定点存档备查。
请注意,此通知即日起执行。
附件包括《“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陪护人员流行病学登记表和陪护人员每日体温登记表。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1.疫情防控时期非必需人员不得探视,如有特殊情况由病区科主任及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
2.一位病人原则上由一位固定的陪护人员陪护,并在入院时发放“陪护证”,一张陪护证仅限一名陪护人员使用,非病人及陪护人员不得在医院留宿。
3.陪护人员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接受医院各关口管理,主动出示“陪护证”,并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及体温测量。
陪护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请自备。
陪护人员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饮酒、不串病房、不在病房洗澡、洗衣,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保持病房安静整洁,节约水电,爱护国家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传染病人员,以及近期有武汉及周边疫源地旅居史及确诊患者接触史人员,严禁陪护病人。
5.医嘱下“陪客”,应执行陪护人员24小时床旁陪护,应根据需要使用医院陪护椅(咨询护理人员),不得自带并使用躺椅或折叠床等。
6.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陪护能力,陪护期间保证自身安全,发生跌倒、疾病等突发特殊事件,导致的后果请自己负责。
7.家属如有物品或食品传递,请与陪护人员在医院入口处交接。
请注意,以上规定将严格执行。
感谢您的配合和理解。
医院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
医院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标准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人员的管理,给患者营造安静、舒适的医疗环境,防止穿插感染,确保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二、适用范围除感染科、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以外的住院病区的陪护人员。
三、定义陪护人员:在医院里照料行动不便或有特殊病痛患者的人员,包括患者的亲属和院内的职业陪护人员。
四、标准标准〔一〕陪护人员管理原那么:严格准入、有效登记、必要培训、凭证陪护。
〔二〕严格把握陪护的准入标准1.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严格管控住院患者陪护的标准及人数,降低病区人员密度,尽最大可能减少陪护人员。
鼓励亲属利用微信、等方式对患者进展慰问,谢绝来院探视。
2.根据医嘱确定陪护及人数。
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自理才能等综合评估需要陪护的必要性。
确需陪护人员时,医生开具陪护医嘱,并对患者及拟陪护的患者亲属进展安康情况、流行病学史的询问,指导其签订新冠肺炎期间流行病学史及安康情况调查承诺书,承诺书应入病历保存。
〔三〕做好陪护人员有效信息登记,发放陪伴证。
护士根据医嘱、陪护人员承诺书为陪护人员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后,发放陪伴证并告知相关规定,陪伴证仅限本患者的陪护人员使用,一律不得外借,原那么上“一患一陪”且相对固定。
患者病情危重或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陪护人员,总数不得超过2人。
陪护完毕后及时退还陪伴证,假设陪伴证丧失需支付工本费20元/个。
〔四〕陪护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指导1.陪护人员凭陪伴证进出医院及病区陪护,原那么上不得进入非陪护患者病区和病室。
陪护人员外出后返回病区时,需正确佩戴口罩,在病区门口进展入室登记并监测体温、执行手卫生,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病区。
2.加强陪护人员的安康指导。
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加强自我观察,做好个人防护。
必须戴好口罩,严格落实手卫生。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病症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由科室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就诊。
3.对陪护人员进展政策、制度宣教。
新冠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新冠疫情防控,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新冠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
三、陪护人员要求1. 陪护人员应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陪护人员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担任陪护。
3. 陪护人员需接受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了解疫情防控措施及个人防护知识。
4. 陪护人员需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身体健康。
5. 陪护人员需与患者同住,不得与其他患者及家属接触。
四、陪护人员职责1. 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2. 陪护人员需协助患者完成各项检查、治疗,关心患者身心健康。
3. 陪护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手卫生。
4. 陪护人员需配合医院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 陪护人员需保持病房整洁,不乱丢垃圾,不吸烟。
五、陪护人员管理1. 陪护人员需在患者入院时,向病房护士办理陪护手续,取得陪护资格。
2. 陪护人员需持陪护卡进入病房,不得随意出入。
3. 陪护人员如需外出,需向病房护士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4. 陪护人员如需更换,需提前通知病房护士,办理更换手续。
5. 陪护人员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医院有权解除其陪护资格。
六、疫情防控措施1. 陪护人员需严格执行医院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2. 陪护人员需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隔离观察。
3. 陪护人员需遵守医院关于新冠病毒检测、报告的规定。
4. 陪护人员需保持病房通风,定期消毒。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4.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常态化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
疫情防控常态化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为了加强普通病区的陪护和探视管理,降低病区人员密度,尽可能减少陪护和探视,医疗机构应按照分区分类原则进行管理。
原则上,普通患者不允许陪护和探视,但确需陪护和探视的,只允许一患一护/一探视。
同时,鼓励患者尽量选择专业护工队伍进行陪护。
医疗机构应及时劝返不必要就诊陪同人员,积极做好沟通解释,避免产生纠纷和不必要投诉反映。
医院应严格把握住院患者的病情,尽量缩短住院时间,减少探视人员探视的时间和频次,并明确规定患者探视时间。
原则上,每个患者只允许探视一次,每次探视时间不超过1小时。
如果患者确需陪护,医疗机构应制作陪护证,并经主管医生及护士长对患者病情状况进行评估同意后发放。
病情稳定后,停止陪护并收回陪护证,随需要增发或收回。
陪护和探视人员应相对固定,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并填写新冠肺炎期间流行病学史及健康情况调查承诺书。
病区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地址或现住址、联系电话、有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体温检测记录等。
每次进入病区前,陪护和探视人员均需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病区。
同时,进出医院需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
普通病区应对陪护人员上、中、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询问,并如实记录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
如有发热应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陪护和探视人员要加强自我观察,在院期间请注意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并由科室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就诊。
探视应采用电话、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
确需到病区探视的,应在规定时间段隔离探视,并按既定探视路线进入病区,不得私自到医院其他区域逗留和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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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制度的通知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保证住院病人的安全,执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具体落实措施如下: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各病区上墙,对每位病人及家属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的宣教。
2、对陪护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有无不适等情况的详细询问,测量体温,并登记,陪护人员及护理人员签字确认。
3、落实每天14:00对所有陪护人员测量体温并记录,护理人员签字。
4、相关资料放在科室固定点存档备查。
即日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
2、陪护人员流行病学登记表
3、陪护人员每日体温登记表
2020年1月26日附件1: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
1、疫情防控时期非必需人员不得探视,如有特殊情况由病区科主任及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
2、一位病人原则上由一位固定的陪护人员陪护,并在入院时发放“陪护证”,一张陪护证仅限一名陪护人员使用,非病人及陪护人员不得在医院留宿。
3、陪护人员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接受医院各关口管理,主动出示“陪护证”,并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及体温测量。
陪护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请自备。
陪护人员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饮酒、不串病房、不在病房洗澡、洗衣,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保持病房安静整洁,节约水电,爱护国家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传染病人员,以及近期有武汉及周边疫源地旅居史及确诊患者接触史人员,严禁陪护病人。
5、医嘱下“陪客”,应执行陪护人员24小时床旁陪护,应根据需要使用医院陪护椅(咨询护理人员),不得自带并使用躺椅或折叠床等。
6、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陪护能力,陪护期间保证自身安全,发生跌倒、疾病等突发特殊事件,导致的后果请自己负责。
7、家属如有物品或食品传递,请与陪护人员在医院入口处交接。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病区陪护人员流行病学登记表
备注:表中“流调情况”及“有无不适”两项请根据陪护人员的实际情况填写以下序号
1、流调情况:①从武汉回来;②从外地城市回来;③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疑高危人群;④接触过从湖北或外地返回的人员;⑤接触过野生动物;⑥居住社区有无疑似/确诊病例;⑦不确定;⑧都没有;⑨从境外回来
2、有无不适:①发热;②咳嗽或咽痛;③胸闷、呼吸急促;④全身乏力或酸痛;⑤恶心、呕吐、腹泻;⑥头痛;⑦结膜炎;⑧无;⑨其他症状请填写具体症状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病区陪护人员每日体温登记表
日期:2020年月日测量护士签字:
备注:每天14:00点统一测量陪护人员体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