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煤矿标准化-第七章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5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真正使质量标准化工作自始至终贯穿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当中去,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每年初,要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订出矿及各专业切实可行的年度达标规划,要明确奋斗目标,实施规划办法及措施步骤,要有保证规划实施的奖罚规定。
第二条: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矿要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各专业、区队要成立以区、科长为组长的专业质量领导小组,并按职责范围要求,认真正常开展工作。
第三条: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两堂一舍”、标准管理专业,都必须按照《苏天能集团公司矿井质量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开展工作。
任何专业和单位,不的擅自作主,在工作过程当中降低标准。
第四条:矿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总结和布置质量标准化工作及规划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对工程质量管理要有完善的考核验收制度,要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在当天调度会议上通报。
定期检查每月三次,“一通三防”检查逢8、18、____日;机电、运输检查逢9、19、____日;采、掘、修质量检查逢10、____日及月底一天进行。
检查当天早7:____分在调度会议室召开检查预备会,并进行明确分工;下午15:____分在调度会议室召开检查汇报会,凡是参加检查的人员都必须参加汇报会。
无故不参加者,每人罚____元;迟到每人罚____元,标办做好记录并下发整改意见书。
第六条:各采掘区队,每班都要设立兼职或专职质量验收员,对当班质量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及评估记录,以备查。
凡是不认真负责,检查记录不实,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同时,班与班之间要搞好质量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下一班不得接收,区队不给予收尺、计分。
第八条:采掘工作面从投产到竣工,要设立竣工验收制度。
竣工验收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技术、安监人员参加,达不要求的严禁工程结算。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质量管理,提高煤炭产品质量,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煤炭质量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是指煤矿内部在资源开发、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全过程中,按照一定的规程和标准,以质量为中心,有组织地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的一种管理方式。
第三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应遵循科学、统一、规范、用户满意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煤炭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不断提高煤炭产品质量。
第五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制,是指煤矿中属地部门、煤矿企业、各岗位人员在质量管理中的相互关系和责任义务。
第二章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第六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应建立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评价等方面。
第七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应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评价三个基本要素。
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程序,包括煤炭质量检测、质量控制记录等。
第三章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第九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组织结构应包括质量部门或质量管理代表、煤矿各岗位人员等。
第十条煤矿质量部门或质量管理代表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方案,组织和协调质量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煤矿各岗位人员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保证煤炭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独立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第十三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煤炭资源开发、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十四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煤炭质量检测体系,确保对煤炭产品的质量进行准确、全面的检测。
第十五条煤矿应按照国家煤炭质量标准,对煤炭产品进行分类、评价和认证。
第十六条煤矿应按照质量标准化管理要求,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可靠。
第十七条煤矿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员工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工作。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第7部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7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工作要求1.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按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治理、验收、销号。
2.事故隐患排查(1)明确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内容、周期;(2)排查《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生产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包含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情况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缺陷等;(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事故隐患治理(1)分级治理。
a.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和人员负责;b.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安全措施。
a.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措施;b.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治理过程中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
4.监督管理(1)事故隐患治理实施分级督办,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2)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接受监督。
5.保障措施(1)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2)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3)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培训。
二、评分方法1.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本部分不得分。
2.按表7-1评分,总分为100分。
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3.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C -BA ⨯=100100…………………………………(1) 式中A ——实得分数;B ——缺项标准分数;C ——检查得分数。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2篇)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煤矿名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建设,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及其相关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
第三条本煤矿应建立健全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煤矿安全质量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四条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重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守法经营,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安全质量管理的水平。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六条本煤矿应设立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督促检查。
第八条煤矿应成立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决策和指导。
第九条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由煤矿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煤矿应设立安全质量管理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第十一条煤矿应制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煤矿应制定安全质量管理计划,明确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十三条煤矿应建立安全质量管理档案,记录安全质量管理的过程和结果。
第十四条煤矿应对安全质量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五条签订和履行安全质量保证协议,确保外包单位或供应商的安全质量水平。
第十六条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质量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质量意识。
第四章安全质量检查第十七条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质量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频次。
第十九条安全质量检查应注重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关键环节和隐患点。
第二十条安全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煤矿领导班子。
第二十一条对于安全质量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追责,涉及违法犯罪的应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并将其有效地落实于实际生产中。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标准化管理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并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设备维护制度等。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煤矿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责任制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多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负责的责任,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基层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具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四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意识。
07第七章 煤矿工人“三违”章行为及危害
盐边县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 产培训
(71)在井下擅自打点发信号。 (72)进入工作面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73)在井下和井口房采用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室。 (74)井下工作人员不熟悉灭火器使用的方法。 (75)井下工作人员不知道灭火器存放地点。 (76)不熟悉安全出口和避灾路线。 (77)乱扔润滑油、棉纱、布头。 (78)在井巷或硐室里面泼洒剩油、废油。 (79)在瓦斯突出矿井不佩戴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80)不会佩戴自救器。
盐边县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 产培训 (51)不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随意钻越、跨越带式输送机。
(52)在井下打盹睡觉。 (53)在支护不全、不牢或有冒顶危险地点休息或就餐。 (54)上班时间打架斗殴。 (55)通过风门不随手关上。 (56)随便挪动井下路标或安全标志。 (57)擅自拆开计量表封条或铅封。 (58)擅自拆卸防尘设施。 (59)擅自损坏风筒。 (60)擅自损坏报警。信号装置。
第一节 “三违”的含义及危害
1.“三违”的含义 “三违”是指煤矿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违章 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任何人违反了其中
的一项,就被称之为“三违”人员。 (1)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是指煤矿各级管理人员下达违反法律、法规、 规程及有关规定的指令,并强使他们执行的行为。违章指挥 行为往往会引导、促使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其危害性 很大。班(组)长、区(队)长要严格杜绝违章指挥行为。
WE ARE (3)传化纤衣服入井。
(4)入井不携带矿灯。
( (56))入入井井不不戴随安 身全 携帽 带。 自Y救O器U。NG
(7)不接受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8)出入井不按规定走出入口。 (9)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0)超员乘坐罐笼及提升设备。
2024年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2024年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进行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煤矿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一系列工作。
第二章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第四条煤矿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适合本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应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工作流程等内容。
第六条煤矿应建立相应的标准化管理档案,包括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培训记录、安全质量检查记录等。
第七条煤矿应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确保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
第三章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员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
第九条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包括基础培训和专业培训。
第十条煤矿应对新员工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煤矿应对现有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并进行培训结果的跟踪和评估。
第四章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煤矿应对工艺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规范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章安全质量标准化改进第十五条煤矿应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改进机制。
第十六条煤矿应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不断改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能。
第十七条煤矿应建立问题反馈和整改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安全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八条煤矿应通过总结经验和推广成功做法,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不断进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不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煤矿,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导致事故发生的煤矿,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2023年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依据《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作煤矿指煤矿企业在煤层开采、矿井建设、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组织形式。
第三条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对煤矿的设备设施、生产过程、作业操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水平。
第二章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第四条工作煤矿应建立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工作程序等。
第五条工作煤矿的管理者应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目标。
第六条工作煤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制度、编写标准、培训人员等工作。
第七条工作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
第八条工作煤矿应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外部审核,对审核结果进行总结和整改。
第三章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标准化管理第九条工作煤矿应对生产设备进行标准化管理,配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备。
第十条工作煤矿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工作煤矿应对生产设施进行标准化管理,包括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出口、照明设施等。
第十二条工作煤矿应定期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和舒适。
第四章安全生产过程标准化管理第十三条工作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业程序等标准化文件,对生产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四条工作煤矿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五条工作煤矿应建立巡检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工作煤矿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人员,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五章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工作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0版煤矿标准化管理体系-通风专业主要内容解读20-07(2)
二 基本条件相关内容
1. 有负责通风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煤(岩) 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设有防突机构和队伍;
2. 建立健全通风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不存在通风重大事故隐患。
——检查考核时要一并检查评定,3个条件均具备方可按照通风 标准化评分表进行现场检查打分
三 工作要求——通风系统
三 工作要求——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斯抽采
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及指标满足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瓦斯抽采能力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要求。
——预抽煤层瓦斯的采掘工作面,应在作业前对瓦斯抽 采达标进行评判,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的指标 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 条要求。
——删除了评分表内防突区域验证结果经矿总工程师审批要求 ——删除了评分表内安全监控分站、传感器等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升井全面检修内容 ——将评分表内原基础管理的组织保障项目移到总则基本条件升 级管理
一 主要变化情况
4. 新增加或者调整的条款项36处
——工作要求5处 ——评分方法1处 ——评分表内基本要求30处,其中:突出防治5处 ; 瓦斯抽采1处;其他八个大项各 3处
——测风点布置在采煤工作面所有进、回风巷道(距工 作面一般不超过60m);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不超过 40m或者风筒出风口完整处),掘进有效风量(包括风机 吸风量和风机与掘进回风口之间巷道风量)地点,根据局 部通风机现场布置情况选定测点。
——所有测风地点记录牌、测风手册、记录及报表均填 写所需风量等。
——直接明确了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安设标准,利于 管理。
4. 软质风筒接头反压边,无丝绳或者卡箍捆扎 ——强调了软质风筒接头不准用丝绳或者卡箍捆扎, 若采用接头捆扎,不但筒径紧压变小且反边无法反到位 置,接头处局部阻力大、易漏风;标准风筒接头端圈插 好对齐拉紧,现有局部通风机风压是吹不开的。
202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通风部分(新旧版本对比)
3。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双机热备,连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min内自动投入工作。中心站设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中心站设备设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站内设有录音电话
4.井下监控设备的完好率为100%,有监控设备台账,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待修率不超过20%【删除6-12月升井】。
(二)调校测试
旧版本
新版本
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测试1次;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每15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至少调校1次,并有调校记录;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每15天测试1次,其中,对可能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的,每半年测试1次,并有测试签字记录
1。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瓦斯检查工等下井时,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开机使用【新增】;瓦斯检查工下井时还应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第七部分 安全监控
(一)装备设置
旧版本
新版本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具备“风电、甲烷电、故障”闭锁及手动控制断电闭锁功能和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
第一部分 通风系统
(一)系统管理
旧版本
新版本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回风井口的防爆门符合规定,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制定年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按规定审批,实施有总结报告,并达到反风效果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防爆门等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维修1次【防爆门以往6个月一次】,有记录;制定年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按规定审批,实施有总结报告,并达到反风效果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解读最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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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3
【解读】 基本条件,就是否决项。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
级煤矿须同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 满足的,不得参与考评定级。
2021/3/3
二、标准化矿井的等级划分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级是煤矿组织生产所应达到的标准。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 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 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 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 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 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检查初审、组织考核、 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程序进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 在202收1/3/到3 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 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 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解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明确了责任,才能 真正将标准落实到位。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解
读
最
新
2021/3/3
第一部分 总 则
煤矿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保护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乡镇煤矿等。
在矿区生产作业、设备、场所方面,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煤矿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提高煤矿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负责制定、实施煤矿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并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由具备煤矿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包括安全主管、安全监督员、安全培训师等。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标准,明确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规范和标准。
第九条安全生产标准应当包括煤矿生产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场所的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紧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度,对生产作业、设备和场所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标准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备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设备,并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设备的更新和更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使用过期和损坏的设备。
第五章安全生产培训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培训应当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应急救援的演练、事故处理的模拟等内容。
第六章应急救援预案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5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以下是一个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煤矿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设立安全质量管理岗位,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第三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质量管理规定、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等。
第四章安全质量目标第四条煤矿应根据国家安全质量标准要求,制定煤矿安全质量目标,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培训。
第五章安全风险管控第五条煤矿应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防控、安全风险监测等。
第六章安全责任制度第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七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七条煤矿应建立定期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确保员工了解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提升员工安全素质。
第八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安全检查与监督制度,包括定期安全检查、随机抽查、安全隐患整改等。
第九章突发事件管理第九条煤矿应建立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事故报告和调查、事故处理等。
第十章安全管理考核第十条煤矿应建立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一章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第十一条煤矿应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修订。
第十二章违规处罚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违规处罚制度,对违反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三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与以前的管理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是一个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范本,煤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以质量保安全,构建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020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2020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共23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1.总则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和应急管理、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四)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一)发挥领导作用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煤矿矿长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突出理念引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深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风险意识,实现源头管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2020年(冶金行业)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最新改)
(冶金行业)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最新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第1部分总则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条件1.依法开采,证照齐全有效。
2.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的煤矿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生产矿井没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采煤工作面没有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2)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3)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4)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现象;(5)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未按规定建设,未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要求;(6)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未达到规定要求;(7)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要求1.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运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完善标准化考核体系,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实现煤矿安全高效生产。
2.建立和保持通过科学管理、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优化设计、控制质量、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培训与监督等方面的持续改进与完善,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目标与计划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到相关部门并严格执行和考核。
4.组织机构与职责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5.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6.法律法规执行及制度完善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结合法定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执行情况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7.技术保障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要求;各种规程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
2020(安全生产)2020年最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附件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0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60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60分。
2020年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课件》
• 3. 降低或撤消煤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所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原等级考核定级部门,并由 原等级考核定级部门进行公告确认。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
• 第六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申 报一级的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申报二级、三级的煤矿的初审 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 原第六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一级标准化 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二级、三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的初审和考 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 原第八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有效期管理。一级、二级、 三级的有效期均为3年。
• 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考核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的煤矿, 作出符合一级体系要求的承诺,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在3年 期满时直接办理延期:
1.煤矿一级等级3年期限内保持瓦斯“零超限”和井下“零突出”“零透 水”“零自燃”“零冲击(无冲击地压事故)”;
位的; • 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 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
• 第五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 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质量管理,提升煤矿产品质量,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煤矿质量管理。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煤矿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检测实验室,进行煤矿产品质量检测。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质量检测等。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质量管理过程和结果。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和提升。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评估制度,评估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章质量标准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质量标准。
第十三条煤矿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煤质监控系统,对煤质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控制流程,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产品合格率等环节。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质量抽查和检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和责任人。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第五章质量检测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检测实验室,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和先进的检测设备。
第二十条煤矿企业应开展必要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检测机制,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六章质量意识培养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员工质量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责任感。
第二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参与和推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质量知识培训和交流,提升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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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一通三防”报表审阅制度
为了做好“一通三防”报表上报工作,强化矿井“一通三防”技术和信息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承龙煤矿“一通三防报表审阅制度。
一、“一通三防”报表系指以下报表:
(一)矿井通风月报表有:通防科人员配备情况表、矿井通风质量检查评比汇总情况表、通风仪器仪表使用情况表、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防尘情况表、通风设施情况表、各风井系统通风情况月报表、采掘工作面通风情况表、各风井系统矿井配风情况表、矿井粉尘浓度月报(全尘、呼吸性粉尘)。
(二)瓦斯日报表
(三)矿井测尘报表
(四)粉尘分散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化验报表
(五)矿井监测瓦斯日报
(六)矿井测风旬报表
二、矿井通风月报表每月底由通防科技术人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编制,由通防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矿长审阅签字。
三、矿井瓦斯日报表由一定业务技术水平的瓦检员每天进行认真编制、上报,月末交由通防科进行永久保存。
四、填写瓦斯日报时,填表人员必须在瓦斯汇报记录中筛选当天各地点最大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空气温度等数据及最大值中选取较为重大的“一通三防”问题,编入瓦斯日报表。
五、瓦斯日报表每天必须先由通防科科长审核签字后及时报送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核签批,由矿总工程师、矿长签阅后的报表及时返回通防科,通防科必须立即落实矿总工程师、矿长的审批意见。
六、矿井测尘报表由通防科测尘员每半月填报一次,经通防科长审核后,报送矿通风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审阅,发现粉尘异常时,要及时安排相关单位进行解决、处理。
七、矿井监测瓦斯日报表由信息监测中心值班员每天早晨制作,由计算机筛选各地点上一天最大的瓦斯数据并生成报表直接打印,经信息监测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审签。
审签后的矿井监测瓦斯日报表及时返回信息监测中心,信息监测中心必须及时处理矿总工程师、矿长的签批意见。
八、矿井监测月报表由信息监测中心技术员每月填报一次,报表内容应包括监测装备的种类、型号、数量、安装地点。
矿井监测月报表经信息监测中心主任审核,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审签。
九、矿井测风旬报表由通防科测风员每旬末收集测风记录进行填报,经通防科长审核签字后,报送通风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
通防科根据测风情况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保证各地点风量充足。
十、通防科、信息监测中心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否则每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