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正式)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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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事故处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和资产的安全,预防和妥善处理公司发生的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处置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公司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必须严格遵守。
三、管理标准3.1 安全事故的定义安全事故是指在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事故伤害、环境污染等。
3.2 安全事故的分类安全事故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一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二级事故: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一般财产损失,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三级事故: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轻微财产损失,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3.3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1.发现安全事故:任何员工在发现安全事故或潜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及安全保卫部门。
2.预警和紧急处理:安全保卫部门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发生地点和情况,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同时进行安全预警,确保人员撤离和财产安全。
3.事故调查与分析:在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后,安全保卫部门会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编制详细调查报告。
4.处理结果与整改措施:根据调查报告,公司领导将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以公司通报的方式公示处罚结果。
同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5.事故记录与档案管理:公司将事故记录和调查报告归档保存,并在案发后的一定时间内组织全员参与事故案例学习,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4 员工责任和义务1.每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类安全设备和工具。
2.发现安全隐患或有安全事故风险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3.每位员工参加公司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根据公司要求配合公司进行各类安全防护工作。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b3f557f1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2b.png)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合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人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实习生等。
对外来人员,应与其签订安全协议。
对承包商、供应商和客户,应与其签订安全合作协议。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第四条安全管理是本单位的一项基本职责,全体员工都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明确的组织结构,确保安全管理职责的明确和分工;(二)明确的安全政策和目标,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完善的安全管理程序和制度,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程序;(四)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五)安全设施和装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改进,确保其持续有效。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第七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事故的可能发生原因和可能带来的后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识别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二)分析事故的可能发生原因和可能带来的后果,评估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范围;(三)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第九条安全风险评估应由专业的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专家来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解读;(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三)事故应急处理的演练和模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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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情况和因素,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程序、员工素质、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分析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理和消除的行为。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企业应当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到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操作培训相结合。
第八条企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如定期检查、临时检查、随机抽查等,确保全面覆盖。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和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数据,为隐患治理提供依据。
第三章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措施第十条企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基础性排查、专项性排查和主动性排查等。
第十一条基础性排查是指对企业的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作业程序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发现和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专项性排查是指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隐患情况,针对某一特定的方面或环节进行的排查和整治。
第十三条主动性排查是指企业监测和主动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采取及时措施予以处理和消除。
第十四条排查治理应当重视隐患的发现和整改,建立隐患清单,记录、跟踪和监督整改过程,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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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保证事故报告的及时准确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伤亡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事故的报告应做到及时、准确、有序、规范。
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查处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法律、法规规定还应当报告其他有关部门的,应依照其规定报告。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有关部门应按以下规定报告:(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含死亡、重伤)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通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4小时内分别报告市级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分别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或其它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按上述要求报告。
(二)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3~9人的事故,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通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分别报告市级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船水上交通与捕捞、消防、民用航空等发生事故后,有关部门应按以下规定报告:(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含死亡、重伤)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当地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有关部门,并通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三篇)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2488e6a9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2d.png)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事故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三条公司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的配备、安全培训、隐患排查等,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第六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意识,确保能够熟练地应对各种安全事故情况。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汇总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为安全事故管理和预防提供数据支持。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有效地进行安全操作。
第十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并执行,如有违反,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二)1. 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2.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的预防、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3.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公司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和流程,并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
现场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管理规定范本(3篇)
![现场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管理规定范本(3篇)](https://img.taocdn.com/s3/m/0d627f5f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86.png)
现场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现场工作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确保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落实,特制定本《现场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现场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外包人员、临时工和访客等。
3. 在现场工作中,所有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现场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和紧急处理工作。
4. 本规定将对现场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处理进行规范,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现场安全管理1. 现场安全措施:(1) 所有现场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等。
(2) 不得私自拆卸或更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
(3) 使用机械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4) 紧急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存放任何杂物或障碍物。
(5) 现场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如有异常,应立即停用,并报告有关部门。
(6) 禁止在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
(7) 不得私自擅离岗位,必须按规定执行任务。
(8) 现场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应急救援设备。
(9) 熟悉现场环境和工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事故发生。
2. 现场巡查与安全检查:(1) 每天初始、终了时进行现场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2) 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事故处理管理1. 事故分类与报告:(1) 事故应分为轻微、一般和重大三个等级。
(2) 任何一起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受伤程度等信息。
2. 事故应急处置:(1) 确保事故现场安全,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切断事故发生的源头。
(2) 现场人员必须根据事故类型紧急处理,如火灾应尽快报警并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3) 在伤者救护时,应根据伤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立即送医院救治。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4篇)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4篇)](https://img.taocdn.com/s3/m/a51830f4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84.png)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安全事故是指在工作场所、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等各个领域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个组织和机构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的样板,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事故报告第二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
报告时应尽量提供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第三章:安全事故调查第五条:安全事故调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负责调查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安全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的过程,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七条:安全事故调查应全面、客观、公正、准确,不得有隐瞒、掩饰、篡改事实的行为。
第八条:安全事故调查应依法采集证据和资料,并进行分析和研究。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九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应负主要责任,并根据事故情况判定其他相关责任。
第十条:对于责任单位,应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引发安全事故的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事故的处理过程,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和单位通报,并做好记录工作。
相关记录应保存一定的时间。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是一份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的样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对于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和请示。
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对于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能够引起各个单位和个人的重视。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3篇)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c33f8a7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c2.png)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了解并遵守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三条: 公司每个部门都应设立具体的安全管理职责人,负责监督和管理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工作,并向公司汇报。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生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 公司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按规程操作,做到安全生产。
第六条: 公司应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每位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第七条: 生产过程中,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规操作和违规行为。
第八条: 严禁将个人或他人的安全事故隐瞒、隐蔽、掩饰,发现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和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和救援。
第十条: 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和救援能力。
第十一条: 经公司确认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将定期开展生产安全检查和评估,并督促各部门整改安全问题,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三条: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公司将进行损失评估,并向相关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第十四条: 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改善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将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记录和统计制度,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向全体员工通知。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即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在此基础上对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
事故管理制度规定
![事故管理制度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08df1f9d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0f3164c.png)
事故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事故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故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能够有效、迅速地处置各类事故。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管理工作台账,记录重大事故的处理情况和教训,不断改进事故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事故管理组织第十一条企业应当设立事故管理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事故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企业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设立事故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事故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生产部门的相关人员,负责协调各部门的事故管理工作。
第三章事故预防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生产作业的过程和要求。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设施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规范生产作业过程,严禁违章操作和施工。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事故教育宣传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f0f7858d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2e.png)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与范围为了保障企业内部的安全环境,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二、安全责任1.公司总经理对整体的安全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安全事故的发生由总经理负责解决和处理。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必须积极采取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3.员工对个人安全负有责任,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三、安全设施1.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保险柜等,确保员工的安全。
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安全风险评估,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四、安全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培训,让其了解公司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3.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五、安全巡查1.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安全巡查记录应详细,并按规定进行整理和报备。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并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事故。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维护好现场,保护好相关证据。
3.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通报相关人员,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安全宣传1.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的重视和认识。
2.安全宣传应包括安全知识讲座、海报宣传、安全公告等形式。
八、奖惩措施1.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的员工,公司应进行表彰和奖励。
2.对于安全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可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教育告诫。
九、安全考核1.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考核,以评估各部门和员工的安全工作情况。
2.安全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十、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过讨论和审批。
2.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所有。
3.本规定未尽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和处理。
以上为本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规定,望广大员工认真遵守。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中日)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中日)](https://img.taocdn.com/s3/m/d2503df87c1cfad6195fa7c2.png)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安全生産事故管理規定第一章总则第一章総則第1条为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预防及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和公司合法权益,制订本规定。
会社生産安全事故管理を規範化する、及び事故発生予防、減少のため、社員と会社の合法権益を保障し、本規定を制定する。
第2条本规定适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規定はXXXXX(XX)有限公司に適用する。
(略称:SOC)第二章职责第二章職責第3条事故当事人、目击人员负责向事发部门的责任者(课长、部长)及人事总务部报告。
事故当事者、目撃者は事故発生部門の責任者(課長、部長)及び人事総務部に報告する。
第4条事发部门负责担当报告事故、医疗借款、住院照看、事故检讨、配合事故调查等。
事故発生部門の責任者は事故報告、医療費用、入院の世話、事故検討、事故調査に協力する。
第5条总务课负责安排应急车辆、事故调查、事故档案管理。
総務課は救急車、事故調査、事故書類保存の管理を担当する。
第6条人事课负责工伤申报、申请认定、申请赔偿等。
人事課は労災申告、認定申請、賠償金申請などの手続を担当する。
第7条财务部负责办理医疗借款及工伤费用报销財務部は医療費用及び労災費用清算などの業務を担当する。
第三章工伤认定第三章労災認定第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下記の事故を発生する場合は、労災を認定される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勤務時間、職場にて仕事原因で怪我を受ける。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勤務時間前後に職場で事前の準備仕事及び片つけ作業で怪我を受ける。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勤務時間、職場内に、仕事職責を履行するため、暴力などの傷害を受ける。
4 患职业病的;職業病にかかる。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外出期間に仕事原因で怪我を受ける及び行方不明になる。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4b7d333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07.png)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包括安全责任人员、生产经理、职工等。
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管理,及时处理,防止发生再次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第六条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七条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停止相关工作,迅速组织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员应迅速到现场展开调查,如实查明事故原因,并尽快采取措施防范。
第九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
第十条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事故涉及的人员,应及时进行伤亡情况核实,并通知家属,积极开展善后工作。
第三章事故调查和分析第十二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尽快展开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证据材料,做到公正、客观。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请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第十七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企业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3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c849969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f3.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分类与分级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以下类别:(一)火灾事故;(二)爆炸事故;(三)高处坠落事故;(四)物体打击事故;(五)机械伤害事故;(六)触电事故;(七)中毒和窒息事故;(八)其他事故。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按事故等级分为以下四级:(一)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第八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按照下列规定报告:(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环境保护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工会组织报告。
现场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管理规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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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管理规定为强化并规范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并统一各类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标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由以下五部分组成:一:安全管理总体方针二: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三:安全管理奖罚细则四:事故处理程序及具体规定五:其他条款一:安全管理总体方针1.1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绝大部分与职业有关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观念,克服一切侥幸心理,杜绝冒险蛮干的做法。
1.2坚持每周一安全例会制度,总结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对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对控制措施进行交底,针对性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安全例会记录。
1.3各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坚持每日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加强预防、预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安排人力、物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4对新入场人员要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教育要登记,建立安全教育台帐。
____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责任);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经理(或施工队长)共同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相关技术及其他管理人员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次要责任人(共同管理责任)。
二: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2.1各项目部编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无交底班组(岗位)有权拒绝施工,交底后班组(岗位)相关人员签字,项目部留存一份,班组一份,一个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开工无交底、无签字,由施工技术人员和安全员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2.2各施工队及班组在施工前必须按厂方规定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动土许施工可证、停、送电施工许可证、进入容器施工许可证等,需要的各种票证未办理好前不准施工。
在禁火区内吸烟者按厂方规定处罚外,项目部对责任人加倍处罚,造成影响或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交有关部门处理。
2.3进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设备或容器内作业前,必须做到:(1)、申请并得到批准;(2)、进行隔离;(3)、进行置换通风;(4)、定时进行气体分析;(5)、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品;(6)、容器外有人监护,(7)、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8)、有抢救后备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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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作者------------------------------------------日期【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号【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 年 月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局长 骆琳二○○九年四月一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最全面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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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车间(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整改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三条根据事故造成后果和严重程度,将公司事故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对于轻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按照集团四级事故等级进行调查处理,公司界定为五级安全生产事故)(附件1)。
第四条重伤标准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具体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永久性全部丧失劳动失能伤害。
第五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执行。
火灾事故按照公安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GA185-1998)中关于火灾损失额的计算方法计算。
事故中的车辆、船舶损失按照当地保险公司理赔额计算。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及时报告事故,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公司鼓励个人进行事故举报,并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或其近亲属打击报复。
第七条外部事故通过媒体与网络采集,公司通过公告形式下发,各车间(部门)做好类比排查、培训教育工作,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留存材料。
第二章组织和机构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最高管理机构。
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事故的接报、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督促事故整改和责任追究、事故考核、事故统计分析及对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九条党群部工会履行对事故管理的民主监督的职责,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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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范文安全事故管理是指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事故管理规定: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事故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2. 安全巡检制度:规定对生产设施、设备和工作场所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安全培训制度: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5.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发生。
6. 应急管理制度:规定对突发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和处置,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7. 安全宣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参与度。
8. 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各类安全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更换。
9. 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合理的安全奖惩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惩罚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10. 安全管理评估制度: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和措施需要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等。
第三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责任,明确安全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安全生产承担最终责任,应当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第六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组织、指导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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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产)安全事故处理规定⽣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防⽌和减少⽣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产安全事故发⽣单位有关⼈员的责任,依照国务院《⽣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条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对⽣产安全事故发⽣单位的直接责任⼈、主要负责⼈、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责任⼈员等有关责任⼈员实施经济处罚,适⽤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直接责任⼈,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发⽣⽣产事故的作业⼈员。
主要负责⼈是指事故发⽣单位的安全第⼀责任⼈。
直接负责的主管⼈员是指事故发⽣单位的副职、项⽬负责⼈、车间主任、队长。
其他责任⼈员是指事故发⽣单位技术负责⼈、施⼯员、安全员、班组长。
第⼆章事故等级划分第四条除国务院《⽣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划分的特别重⼤事故、重⼤事故、较⼤事故、⼀般事故四类等级以外,根据⽣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员伤亡,以及伤者劳动能⼒鉴定等级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集团公司内事故分为以下等级:(⼀)⼀级事故,是指造成1⼈死亡,2⼈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级事故,是指造成伤残等级达到1——4级的⼈员重伤或者3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三级事故,是指造成伤残等级达到5——6级的⼈员伤害或者10万元以下6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四级事故,是指造成伤残等级达到7——10级⼈员轻伤或者6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本条所指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伤社保部门和保险公司赔付。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五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任何单位和个⼈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六条事故发⽣后,事故现场有关⼈员应当⽴即向本单位安全第⼀责任⼈和安全环保部报告。
安全环保部接到报告后,⽴即报告公司安全第⼀责任⼈。
并同时⽴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或进⾏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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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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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2312-64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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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凡在临时经营场所区域内或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均称为临时经营场所事故。
按事故类型分为:爆炸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作业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
二、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和主管公司的有关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凡属二级及以上事故,临时经营场所应立即报告主管公司,主管公司在事故发生后15小时内将事故
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初步分析、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省(区、市)公司,省(区、市)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20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或传真方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由于油品质量、跑油、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应迅速报安全生产主管。
4、发生涉及死亡的特大、重大和一级事故,应积极配合调查部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拒绝。
三、事故调查
1、外包工程乙方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2、临时经营场所应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主管公司按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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