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压力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压力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固定式压力、移动式压力和氧舱,但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安全管理和登记压力使用单位应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实行安全管理,并办理压力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安全责任压力使用单位应对压力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监督机构XXX负责全国压力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的使用登记。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使用单位职责压力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1.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2.建立并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定;3.定期召开压力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安全工作;4.保障压力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制定压力安全操作规程;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4.组织压力验收,办理压力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5.组织开展压力定期安全检查和年度检查工作;6.编制压力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7.组织制定压力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8.按照压力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事故救援;9.按规定报告压力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10.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11.发现压力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12.建立压力技术档案。
(完整版)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5002-2013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定;(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压力容器是一种装载压缩气体或液体的容器,其内部压力高于外部大气压力。
压力容器广泛应用于工业、化工、石油、航空航天等行业,对于这些行业来说,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性,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使用管理规则。
一、压力容器的采购1. 采购前应认真核实供应商的资质,选择正规合法的厂家或经销商合作,确保采购到具有相关证明和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 对所采购的压力容器应进行验收检查,检查压力容器的铭牌、阀门、安全保护装置等是否完好无损。
3. 在验收过程中应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并对压力容器进行非破坏性检测等必要的检查。
二、压力容器的安装1. 安装前应仔细阅读压力容器的说明书和安装指南,根据其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并进行正确安装。
2. 安装过程中应确保压力容器的铭牌、图文标志、阀门等完好无损,并按照规定进行正确连接和固定。
3.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初次试验,并确保压力容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三、压力容器的操作1.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掌握压力容器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 在操作前应检查压力容器的各项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如安全阀、压力表等。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3. 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使用压力容器,确保操作安全。
四、压力容器的维护和保养1. 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定期清洁压力容器,清除积尘和污垢,防止腐蚀和堵塞。
3. 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漏气测试和安全阀功能测试,确保安全装置的可靠性。
4. 维护和保养过程中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检查日期、维护项目和结果等。
五、压力容器的报废和更新1. 压力容器达到或超过设计寿命、安全存储期限或修理次数限制时,应及时报废,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更新压力容器时,应选择与原设备相符合的新容器并按照规定进行更换和使用。
六、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1. 在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或事故,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安全,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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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定;(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是一种高压容器,用于存储和运输压缩气体或液态物质。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1. 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包括设计、制造、测试和安装等方面的要求。
2. 压力容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工作正常并避免潜在的安全问题。
3. 压力容器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装置,如压力传感器、安全阀等,并定期检查和测试这些安全装置的工作性能。
4. 压力容器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了解压力容器的工作原理、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理措施。
5. 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维护必须有专门负责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6. 压力容器的使用场所必须有防火、通风和泄漏处理等相关设施和措施,以确保环境安全。
7. 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禁止擅自改动或修复压力容器。
8. 压力容器的报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废弃或重新使用。
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和操作。
在使用压力容器之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有关部门,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合法性。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5002-知识讲解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定;(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TSG_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第二章 使用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使用l0台以下第Ⅰ、Ⅱ类固定式压 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可以聘用具有压力容器 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安全管理 ,但是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 使用单位。 第三层次(最低):可以聘用具有压力容器 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安全管理
第二章 使用安全管理
第二章 使用安全管理
第十条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 资质的单位进行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和维 修,并且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 造维修的告知义务。 施工单位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第二章 使用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压力容器安装(主要指氧舱)改造与 重大维修的施工过程,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 术规范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 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 用。 压力容器安装(主要指氧舱)改造与重大维修的 监督检验(只有氧舱才安装监检)
第二章 使用安全管理
第九条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在采购压力容器时,应 当向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设计条件,其所采购的压 力容器应当是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 并且按照规定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产品安 全性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 要求,产品技术资料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 要求。使用的高耗能压力容器能效应当符合有关安 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 使用单位不得采购报废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压 力容器。 使用单位采购规定
第二章 使用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使用单位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应 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且 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协助事故调 查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事故报告、后处理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格式见附件A ,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善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王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郡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度;(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R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R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维护生产秩序,制定本管理规则。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采用压力容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二、压力容器的分类和等级1.按煤体类型进行分类(1)气体容器:包括压缩气体容器和液化气体容器。
(2)液体容器:包括压力液体容器和液态化学容器。
2.按煤体容积进行等级划分(1)小型容器:容积小于100L。
(2)中型容器:容积在100L至500L之间。
(3)大型容器:容积大于500L。
三、压力容器的购买和验收1.购买过程中,必须选择具备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厂家。
2.购买压力容器前,必须为其制定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以确保满足使用要求。
3.对所购买的压力容器进行验收时,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测试,以确保其质量可靠。
4.验收合格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注册,并在设备清单上进行记录。
四、压力容器的安装和使用1.压力容器的安装必须满足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2.在安装过程中,必须对容器进行泄漏试验和静态承载试验,并保证安全阀和隔离装置的有效性。
3.压力容器指定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容器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检查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仪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禁止私自改变、调整或拆卸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和控制装置。
五、压力容器的检查和维护1.定期进行压力容器的外观和内部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保存。
如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2.根据使用情况和要求,定期进行压力容器的试验和校验,并记录结果。
3.对于年限较长或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必须及时进行停止使用、修理或报废处理。
4.压力容器维修要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压力容器的保养工作要定期进行,包括清洁、涂漆等,以保证容器的防腐性能和外观的美观。
六、压力容器的报废处理1.对于已经达到设计寿命的压力容器,必须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压力容器是指能够承受内部介质压力的设备,并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内部压力大于外部压力的设备,其使用管理规则有助于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下面是对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The Rules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Safety Performance of Stationary Pressure Vessels)的详细介绍。
一、适用范围TSGR适用于额定内径大于15mm和壁厚大于3mm的高压容器以及低温低压容器。
这些容器包括锅炉、煤气瓶、储气罐、压缩机和反应釜等。
二、安全技术标准三、分级管理TSGR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将压力容器根据不同危险程度分为四类,并对不同类别的容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要求。
这样可以根据容器的危险程度来确保对高风险容器的特殊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四、操作管理根据TSGR的规定,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该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操作规程应包括容器的使用、检查、维护、维修和试验等内容,以确保容器正常运行,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
五、检查与试验TSGR规定了压力容器的定期检查和试验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外观检查、泄漏测试、焊缝和材料的无损检测等。
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试验,可以及时发现容器中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和维护。
六、事故处理如果发生压力容器的事故,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报告有关部门。
同时,应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培训与管理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TSGR的要求和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记录容器的使用、维修和检验情况,以便追溯和管理。
八、责任与处罚TSGR规定了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能面临的责任和处罚。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责任人可能会面临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
一、适用范围
TSGR适用于所有具有压力容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设计、制造、销
售和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和个人。
二、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应以安全为前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预防为主:通过对压力容器的维护和检修,预防事故发生,防止损
害扩大。
3.法律法规遵循: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压力容器的法律法规,确保合
法合规。
三、巡回检查
1.定期巡回检查:按照设备巡视计划,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查,保
证设备正常运行。
2.不定期巡回检查:对于容器内压力高的情况,需不定期进行检查,
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维护和维修
1.注重维护: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的维护,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
2.维修及更换:对于存在损坏或破裂情况的容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
1.员工培训: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和安全操作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
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演练:定期进行压力容器事故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事故处理
1.报告和记录:对于发生的压力容器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
进行详细记录。
2.救援和处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理,确保现场安全,减少损失。
七、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TSGR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TSGR是保障压力容器安全的重要管理规则,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压力容器的监
督和管理,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压力容器是一种具有容纳并承受高压气体或液体的能力的设备。
在工业生产中,压力容器的使用非常普遍,但如果不正确使用或管理,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因此,为了确保工作场所和工人的安全,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管理应制定相应的规则和措施。
一、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压力容器使用和管理的首要原则是确保安全。
任何与压力容器相关的操作和决策都应始终以安全为首要考虑。
2.法规合规:在使用和管理压力容器时,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等。
3.规范操作:组织制定并严格执行压力容器使用的规范和操作程序。
确保各个环节的操作符合标准,并严禁超出容器设计范围的压力和温度。
4.定期检验:对所有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其结构和性能符合要求。
检验内容包括容器材质、焊缝、阀门等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5.人员培训:对使用压力容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压力容器的使用规范和注意事项,并且掌握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
6.记录保存:对每个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和维护管理记录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以便于追溯和安全评估。
二、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详细规定1.压力容器的选用:根据工作场所的具体需求和工艺要求,选择合适的材质、尺寸和压力等级的压力容器,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设备安装:压力容器的安装应经过专业人员的设计和施工,并确保容器的支撑结构牢固并符合安全要求。
3.使用标识:每个压力容器都应有明确的使用标识,包括容器的型号、规格、材质、最大使用压力和温度等信息。
同时,在容器上设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4.压力控制:对每个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的压力控制,确保不超过容器设计的最大压力,防止过压造成的危险。
5.定期检验和维护: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每个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检测、焊缝检验等内容。
并修复任何存在的问题或隐患。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系统规则(TSGR5002-2013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定;(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第二章 使用安全管理
一.共21条 二.使用单位职责:(第六条,4项,机构人员,制度,会议,投入) 三.各类人员职责:(第七、八条,均要求持证)安全管理负责人(领导职责) 、安全管理人员(13项,编制制度,制订操作 规程,安全教育,验收登记,定期安全检查和年度检查,检验计划,预案演练,事故救援,事故报告处理,安全监察,处理隐 患,建立档案,纠正违章) 、操作人员 (6项) 四.压力容器采购、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五.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共11个方面,类似于管理手册
添加标题
2013年7月1日起 施行。
二、主要 变化
内涵发生较大的变化,保留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 理办法》中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相关内容,增加了压 力容器安全管理、年度检查等内容;
强化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的基本要求;
提出了压力容器分类监管的基本思路,按照压力的危险程 度(类别、数量、用途等),对各类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提出 了相应的管理要求(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救援预案等);
共17条 登记时间: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 申请主体:合同所确定的承担主体安全责任主体的单位办理 登记机关 :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适用范围:《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范围内的;《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非金属压力容器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内的氧舱。
2010年4月,起草组 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工 作会议,讨论修改形 成了征求意见稿;
添加标题
2010年6月,征求 意见。根据征求到 的意见,起草组进 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最新版】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定;(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一、引言压力容器作为一种特殊的设备,其使用管理规则至关重要。
压力容器在工业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若使用不当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因此,建立科学的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二、压力容器的定义压力容器是指在内部压力作用下,能够容纳气体或液体,并能够保持原有形状的设备。
常见的压力容器包括储罐、锅炉、压力容器等。
三、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规则1. 设备标准压力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等资质,且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2. 使用人员资质使用压力容器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 定期检查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包括外部和内部的检查,以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性。
4. 使用规范使用压力容器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或参数。
5. 应急预案针对压力容器可能出现的事故,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以应对突发情况。
6. 安全意识所有使用压力容器的人员都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严禁违章操作和违规行为。
7. 信息记录对于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检查情况等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以便日后查阅和分析。
8. 技术支持对于压力容器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操作。
9. 安全防护在使用压力容器的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关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穿戴好相关的防护装备等。
10. 安全教育对于压力容器的使用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结语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才能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
希望广大企业和使用单位能够重视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生产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压力容器是一种具有一定压力的特殊容器,广泛应用于工业、商业和个人领域。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压力容器的使用进行登记管理。
下面是一份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以确保压力容器的合法合规使用。
一、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一切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管理。
二、登记管理机构1.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机构是由相关部门设立的机构,负责对压力容器的使用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登记管理内容1.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构提交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制造单位、使用场所等。
2.登记管理机构对提交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安全要求的压力容器进行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
3.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在使用压力容器前,必须先办理登记手续,取得登记证书。
4.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登记证书上规定的使用要求和期限进行使用,并定期向登记管理机构报备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
5.登记管理机构有权对压力容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压力容器有权进行责令停用或撤销登记证书的处理。
四、登记管理制度1.登记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核和颁发登记证书等程序和要求。
2.登记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能力,确保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效果。
3.登记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的相关信息,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认识和重视。
五、违规处罚1.对未按要求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手续的使用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可以处以相应的行政罚款。
2.对使用登记证书过期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可以处以相应的行政罚款。
3.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压力容器,登记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停用,并可以撤销其登记证书,并可以处以相应的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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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格式见附件A,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善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王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郡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度;(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八条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主要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压力容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二)按照规定填写运行、交接班等记录;(三)参加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四)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记录;(五)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单位有关部门报告;(六)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
第九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在采购压力容器时,应当向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设计条件,其所采购的压力容器应当是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并且按照规定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产品技术资料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使用的高耗能压力容器能效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
使用单位不得采购报废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
第十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并且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告知义务。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安装(主要指氧舱)改造与重大维修的施工过程,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相关人员岗位职责;(二)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记录规定;(六)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年度检查和隐患治理规定;(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检和实施规定;(八)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规定;(九)压力容器设计、采购、验收、安装、改造、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规定;(十)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十一)贯彻执行本规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规定。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并且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适时演练并且记录:(一)使用超高压容器的;(二)使用医用氧舱的;(三)使用易爆介质、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及其以上介质、液化气体介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四)使用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l×105MPa·L的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五)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并且设备数量合计达到5台以上(含5台)的;(六)使用l00台以上(含100台)压力容器的。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制定应急预案,适时演练并且记录:(一)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并且设备数量合计在5台以下的;(二)使用l0台以上(含10台)第Ⅰ、Ⅱ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第十五条使用l0台以下第Ⅰ、Ⅱ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可以聘用具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安全管理,但是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使用单位,其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适时演练并且记录。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装卸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记录,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八条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当年度检查与定期安全检查时间重合时,可不再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定期安全检查内容主要为安全附件、装卸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是否完好,各密封面有无泄漏,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
每月一次安全检查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且由其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使用登记证》;(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见附件B,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
(四)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六)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七)安全附件校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八)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l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且做好定期检验相关的准备工作。
检验结论意见为符合要求或者基本符合要求时,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标志粘贴在《使用登记证》上,并且按照检验结论确定的参数使用压力容器。
第二十一条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的,操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一)工作压力、介质温度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二)受压元件发生裂缝、异常变形、泄漏、衬里层失效等危及安全的;(三)安全附件失灵、损坏等不能起到安全保护作用的;(四)垫片、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五)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六)过量充装、错装的;(七)液位异常,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八)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的;(九)与压力容器相连的管道出现泄漏,危及安全运行的;(十)真空绝热压力容器外壁局部存在严重结冰、介质压力和温度明显上升的;(十一)其他异常情况的。
第二十二条使用单位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协助事故调查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二十三条压力容器的改造、维修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得改作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
第二十四条移动式压力容器(如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管束式集装箱),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二)在规定区域内使用,并且有专人操作;(三)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第二十五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本体改作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由具有改造后压力容器相应许可级别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技术文件;(二)由具有改造后压力容器相应许可级别的制造单位按照设计确定的改造要求进行改造;(三)改造后固定式压为,容器的结构和强度应当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四)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五)注销原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第二十六条简单压力容器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1.4条范围内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管理可以参照本章要求进行。
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第二十七条以下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容器;(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三)《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四)《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五)《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适用范围内的氧舱。
租赁或者承包场历使用的压力容器,可以由租赁或者承包合同所确定的承担主体安全责任的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第二十八条使用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颁发《使用登记证》。
登记程序第二十九条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一)《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二)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三)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四)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五)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六)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七)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行驶证;(八)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