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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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供水设施和饮用水主要场所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饮用水供应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是指对饮用水源地、供水设施和饮用水主要场所进行巡查、检测,发现和排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的工作。

第四条巡查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倡导依法依规、主动负责的巡查工作风格。

第五条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饮用水卫生知识和技能,必要时应经过相关培训和认证,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巡查工作应与监管、审计等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巡查内容第七条饮用水源地巡查主要内容包括:(一)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卫生状况的巡查,包括周边有无禽畜养殖、化肥农药施用和化工厂排放等情况。

(二)饮用水水质监测点的巡查,包括水源水质、进水水质、净水水质等。

(三)饮用水采水和护水设施的巡查,包括采水设施是否完整,护水措施是否到位等。

(四)饮用水源地管理情况的巡查,包括管理单位是否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

(五)其他与饮用水源地安全相关的巡查工作。

第八条供水设施巡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水源地到供水单位之间的输水管道的巡查,包括输水管道的完整性、水质是否受到破坏等。

(二)供水设施的巡查,包括水厂的运行状态、水质检测结果、设备维护情况等。

(三)供水单位的消毒和储水设施的巡查,包括消毒设施是否有效、储水设施的清洁状况等。

(四)供水单位的水质监测点的巡查,包括出水水质、供水管网水质等。

(五)其他与供水设施安全相关的巡查工作。

第九条饮用水主要场所巡查主要内容包括:(一)餐饮场所的巡查,包括厨房卫生状况、食物加工过程中的水质安全等。

(二)公共浴室、游泳池等公共场所的巡查,包括清洁状况、消毒措施等。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特殊场所的巡查,包括饮用水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水质是否合格等。

水源巡查制度范本

水源巡查制度范本

水源巡查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预防和控制水污染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巡查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巡查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

第三条巡查制度巡查制度分为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

(一)日常巡查: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逐日巡查,二级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

巡查内容包括:1. 巡查保护区内的污染源、隐患源及其排放情况;2. 巡查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状况,包括植被、水质等;3. 巡查保护区内的防护设施、警示标志、隔离带等是否完好;4. 巡查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

(二)专项巡查:针对特定情况,如干旱、洪涝、突发污染事件等,组织专项巡查。

专项巡查内容主要包括:1. 检查保护区内的水体水质情况;2. 检查保护区内的污染源、隐患源是否得到有效控制;3. 检查保护区内的防护设施、警示标志、隔离带等是否完好;4.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第四条巡查频次(一)日常巡查:一级保护区每日一次,二级保护区每季度至少一次;(二)专项巡查:根据保护区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适时组织。

第五条巡查人员巡查人员由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机构、环境保护部门、水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

巡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2. 具备一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心;3. 具备较强的现场巡查和问题处理能力。

第六条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1. 巡查时间、地点、人员;2. 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3. 巡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巡查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便于查询和追溯。

第七条巡查结果运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整改,确保水源地安全。

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八条巡查制度考核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巡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巡查制度落到实处。

2 水源地巡查制度

2 水源地巡查制度

水源地巡查制度
1、成立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由村主任任总指挥,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

各村分别设管水员一名,负责引水工程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

2、建立月巡查制度。

充分发挥各村饮水安全管理员的作用,不定期对水源地周边及上游河道进行巡查,掌握水源地安全状况,水质状况,供水设施运营状况,密切关注水质变化,详细了解各类水质指标变化情况,掌握本村饮水安全信息。

3、必须加强水源地安全防护,组织设施水源地安全防护工程,对上游水源地采取有效保护,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畜牧进入,在取水地,蓄水池和输水管道等主要道路增设标志牌、宣传牌和警示牌,并在重点段加装围网,对水源地设施封闭式管理。

4、管理员或巡查员必须及时清理水源地附近的垃圾、废渣堆等污染物,以减少对水源地的人为污染。

5、管理员必须负责本村内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6、每年至少对是水源地水采样送有关部门检验1次,当水源水质发生异常变化时,应增加检查的频次,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确保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7、不定期巡查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私接管道取水,私自切断公共供水总水管、水泵和毁坏供水设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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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供水设施运行者,破坏水源,污染水质者。

制止其行为,并将相关信息上报。

8、管理员必须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人员,并定期组织巡查、检修。

同时负责蓄水池闸阀、水管的保养和检修更换,保证水压稳定,水量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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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3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3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取水口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南安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一)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

美林玉叶一级泵房取水口、西溪泵房取水口。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

水库库面及水库正常高水位以上____米范围以内陆域;玉叶村上游____米处以下河面及两岸各____米范围以内陆域;东溪桥溪东溪桥大桥以下河面及两岸各____米范围以内陆域;主流环库公路下庵村上游____米以下河面及两岸各____米范围以内陆域。

第三条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主要包括:(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养殖投料、滥用化肥、倾倒施工垃圾、施工排污、喷洒____和高残留农药等行为;(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七)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水源保护区巡查由我站综合监管科负责____实施,我站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水源保护区巡查组组长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成员为综合监管科人员。

管理站值班人员协助巡查组参与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

第五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用步巡、车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采用步巡方式;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采用陆路车巡和水域快艇巡查相结合;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采用车巡方式。

第六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饮用水安全,制定本巡查制度。

第二条本巡查制度适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

第三条巡查工作的目标是发现和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水平。

第四条巡查主要职责包括:监测和评估水源质量,检查和维护水源设施设备,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执行水源保护政策和法规,协助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巡查机构负责制定巡查计划、进行巡查、提交巡查报告、提出改善建议、组织巡查分析会议等工作。

第六条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巡查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履行巡查职责,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公正、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二章巡查计划第九条巡查机构应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巡查计划,并提交审批。

第十条巡查计划应包括巡查周期、巡查内容和巡查地点等。

第十一条巡查计划应在每年的年初编制,并提前通知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巡查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巡查计划进行调整,但必须提前通知相关单位。

第三章巡查内容第十三条巡查内容包括水源质量监测、设备设施检查、管理制度执行等。

第十四条巡查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巡查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第十五条巡查内容应逐项记录,不得遗漏,且需要记录进行情况,便于后续的整改和跟踪。

第四章巡查程序第十六条巡查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巡查地点情况、制定巡查计划等。

第十七条巡查过程中要准确记录巡查现场的细节,包括问题存在的地点、具体情况、巡查人员的处理意见等。

第十八条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及时进行总结,制作巡查报告,并提交巡查机构。

第十九条巡查报告应包括巡查情况、问题存在情况、巡查人员处理意见、建议等。

第二十条巡查机构应及时对巡查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精编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精编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精编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一)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西岸溪入库处(吴坑桥)、取水口、码头、水库大坝坝前等重点区域。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库面及水库正常高水位以上100米范围以内陆域;瓯海区泽雅镇黄坑村上游300米处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西山溪西山大桥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主流环库公路下庵村上游250米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

(三)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水库集雨区范围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所有区域(东至龙娘山和龙井山,南至雪尖山、荸荠峰和金岗尖,西至五个岩、东山尖、大尖山,北至凌云山、白脚坳山)。

第三条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主要包括:(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养殖投料、滥用化肥、倾倒施工垃圾、施工排污、喷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行为;(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七)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水源保护区巡查由我站综合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我站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水源保护区巡查组组长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成员为综合监管科人员。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范文(三篇)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范文(三篇)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背景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健康,促进生产环境的卫生改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制定本制度以规范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场所和工作区域的饮用水设施和供应,包括饮水机、饮水设备、饮水点等。

三、责任与义务1.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确保饮用水设施和供应的卫生安全。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员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时间和频次进行巡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巡查结果。

同时应密切关注水源、水质、设备清洁和维修情况等问题,并及时解决。

3.员工员工要自觉遵守卫生规定,不得将污染源接触到饮用水设施中,要保持设施的干净整洁,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巡查内容1.水源检查水源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受到污染,水质检测是否正常,是否达到卫生标准。

2.水质检查饮用水的化学成分、微生物指标、有害物质等是否合格,是否存在污染问题。

3.设备清洁检查饮水设备的清洁情况,包括饮水机的内部和外部是否清洁,饮水点周围是否干净卫生。

4.设备维修检查饮水设备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或损坏,是否及时维修和更换。

五、巡查周期1.日巡查对饮用水设施的清洁和维修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周巡查对饮用水设施的水源和水质进行周度巡查,确保水源和水质的安全可靠。

3.月巡查对饮用水设施进行月度巡查,包括设备的清洁和维修情况、水源和水质的检测情况等,确保整体的卫生安全。

六、巡查记录和报告1.巡查记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员应及时记录每次巡查的具体情况,包括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等。

2.巡查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向企业负责人递交巡查报告,详细说明巡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七、整改措施1.发现问题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员发现问题后应及时上报,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范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范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和供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

第三条巡查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巡查工作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巡查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道德素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二章巡查机构第七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由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巡查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制定巡查计划,统筹协调巡查工作;(二)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任务的完成;(三)收集、整理和分析巡查信息,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四)制定巡查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五)督促整改不合格的巡查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九条巡查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和制度,确保巡查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三章巡查人员第十条巡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巡查人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巡查人员应保密巡查信息,严禁泄露巡查工作的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计划和要求组织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任务的完成。

第十六条巡查人员应真实、准确地记录巡查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巡查人员应与相关部门、单位和群众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巡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四章巡查流程第十八条巡查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制定巡查计划: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的范围、级别和重点,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组织巡查人员:根据巡查任务的要求,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巡查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是指为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制定一套巡查制度,并通过定期巡查,对饮用水的生产、供应、消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巡查频次:制定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的频次,一般为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

2. 巡查内容:明确巡查的内容,包括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检测、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管道的维护和清洁情况、消毒设备的运行情况、水质检测报告的记录等。

3. 巡查标准:明确巡查的标准,比如水质标准、设备运行标准、消毒标准等,巡查人员要按照标准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巡查人员:明确巡查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要求,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巡查人员的巡查能力。

5. 巡查记录:对每次巡查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巡查日期、巡查地点、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等,确保巡查结果可追溯。

6. 巡查报告和整改措施:根据巡查结果,及时编写巡查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跟踪整改情况。

7. 监督和评估: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改进。

通过建立和执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饮用水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保障人们的饮用水安全和健康。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一、引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旨在保障饮用水水源区域的安全与可持续利用,确保水源水质达标,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执行,具有约束力和操作性。

二、总则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是指本单位对饮用水水源区域进行的定期巡视、检查和评估,以确保水源区域的环境质量和水质安全。

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由特定的巡查人员负责,负责人由本单位相关部门指定,并在相关人员之间进行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

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源区域环境状况、水质监测、管线设施运行情况、周边区域污染源等。

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应定期开展,确保全年覆盖,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水源水质的安全性。

三、巡查程序1. 准备阶段:(1)明确巡查范围与时间,制定巡查计划。

(2)确定巡查组成员,明确各成员的具体职责。

(3)核实和准备巡查所需的器材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巡查记录表、测量仪器、水质监测设备等。

(4)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每位巡查人员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

2. 实施阶段:(1)按照巡查计划,指定负责人带领巡查组进入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

(2)在巡查过程中,根据巡查内容和要求,进行环境状况的实地勘察和检查,记录巡查发现的问题。

(3)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处理和整改。

(4)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对巡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发现问题等,并及时归档和备份相关资料。

3. 总结阶段:(1)完成巡查任务后,进行巡查情况的总结和评估。

(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理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3)将巡查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供其参考和决策。

(4)根据巡查结果,及时进行水源区域的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利用。

四、巡查责任和义务1. 巡查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和协调巡查工作,确保巡查计划顺利执行。

2024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2024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____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为了保护饮用水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并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解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的目的、内容、方法和措施,并提出一份可行的巡查制度,以确保____年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一、目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的目的是确保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和水质的良好。

通过定期巡查,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饮用水水源区域内可能存在的污染问题,减少水质污染风险,保证民众饮用安全水源。

二、内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水源区环境评估:对水源区周围的环境进行评估,包括土壤、水质、气候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制定防护措施的依据。

2.巡查水源区域边界:对水源区的边界进行巡查,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建筑、工程和活动。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排污口和废水处理设施检查:检查水源区内可能存在的排污口和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合规操作。

4.水质和生物监测:对水源区水质进行监测和分析,如果发现异常情况,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

5.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饮用水保护的认识,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三、方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的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定期巡查:按照既定的计划和频率进行巡查。

对于重点区域,可以增加巡查频率。

2.不定期巡查:根据实际需要,对可能存在隐患的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3.联合巡查: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巡查,包括环保、水利、公安、卫生等部门,共同保障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4.信息化巡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巡查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巡查效率和准确度。

四、措施为了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保护饮用水水源。

3.建立饮用水水源信息系统,对巡查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和分析。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是指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一系列巡查活动和程序。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和解决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保障人们的饮用水安全。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巡查范围:确定巡查的区域范围,包括各类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2.巡查频率:确定巡查的时间间隔,一般应根据巡查区域的特点和饮用水安全风险等级确定。

3.巡查内容:包括饮用水源地、水源地周边环境、水源地保护区、供水工程、水质检测、水管网、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等的巡查。

4.巡查方式:巡查可以由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专业巡查队伍等负责,也可以由饮用水供应单位自行负责。

5.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及时记录巡查的情况,包括巡查的时间、地点、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等。

6.问题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7.监督检查:相关部门需要对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巡查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8.信息公开:将巡查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饮用水卫生安全事关人们的生命健康,因此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非常重要。

通过巡查,可以及时发现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确保人们的饮用水安全。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一、巡查区域划定巡查区域应根据水库饮用水水源区的保护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划定,一般包括水库及周围的附属水源,如进水河流、水源地周边的地下水井、水源点周边的山林草地等。

划定区域应充分考虑地理位置、水文地理特征及生态环境等因素,确保对水源环境的全面保护。

二、巡查频次根据巡查区域的大小、复杂程度和环境特征等,制定相应的巡查频次。

一般来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对重要水源点周边环境进行定期检查。

三、巡查内容1.水库饮用水水源区域的环境状况,包括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水质状况等的调查和评估。

2.对水源区周边的农业、工业、生活污染源进行排查,并评估其对水源的影响。

3.检查水源区的水土流失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4.检查水源区的非法采砂、疏浚等活动,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5.对水源区内的管道、井、泵站等设施进行巡查,检查是否存在损坏或漏水问题。

6.清理水源区内的杂物、垃圾等污染源。

7.检查水源区的围栏、标识牌等设施是否完好。

8.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巡查人员巡查人员应包括相关水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对巡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水源保护的认识和水质监测能力。

同时,巡查中可以结合有关单位和社区的力量,加强水源保护的宣传和教育。

五、巡查手段1.实地巡查:巡查人员应走访水源区内的相关单位、农户等,了解其环境管理情况;检查河流、湖泊、池塘等水域的水质情况。

2.卫星监测: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对水源区进行遥感监测,及时掌握水源区的变化情况。

3.无人机巡查: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全方位、多角度地观察水源区的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发现和定位。

六、巡查报告和整改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及时整理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问题的影响、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等内容。

水务管理部门要对巡查报告进行审核,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巡查制度

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巡查制度

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巡查制度水政执法巡查制度是指水政部门为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规定了执法人员进行巡查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

一、巡查范围:1. 水资源保护区:巡查水库、湖泊、河流等水源地及其周边环境;2. 水利工程:- 水利设施:巡查各类水利设施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情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巡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3. 水资源利用情况:巡查各类水利用单位的水资源使用情况,防止滥用、浪费水资源。

二、巡查内容:1. 水环境监测:巡查水体水质、水位、泥沙等环境指标;2. 水工安全:巡查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运行;3. 水务管理:巡查水资源利用单位的用水合规情况,包括取水许可证的合法性、水资源利用方式等;4. 违法行为:巡查是否存在违法排污、超采、非法利用水等行为。

三、巡查方式:1. 驻守巡查:设立固定巡查点,派遣执法人员驻守,定期巡查;2. 定期巡查:根据巡查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巡查;3. 不定期巡查:根据情况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4. 突击巡查:针对特定情况或重点区域,组织突击巡查。

四、巡查记录:1. 巡查时间、地点、内容的记录;2. 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的记录;3. 发现的违法行为的记录;4. 相关证据的记录,如现场照片、视频等。

五、巡查结果处理:1. 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2. 发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3. 巡查不合格单位,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4. 巡查合格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通过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可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安全性,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一、背景介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和确保人民饮用水安全而设立的区域。

巡查工作是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项重要任务,有效的巡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水源的纯净性和安全性。

二、巡查目标1. 确保水源区的生态环境稳定和完整,保护水源的自然状态。

2. 防止水源区遭受恶劣天气、人为破坏等不良因素的影响。

3. 及时发现并处理水源区内的违法行为和违规操作。

4. 保护和维护水源区内的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三、巡查内容1. 生态环境巡查:检查水源区内的植被状况、土壤持水情况、河流湖泊水质情况等,评估水源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2. 建筑设施巡查:检查水源区内的水库、水厂、输水管道、泵站等建筑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水质监测巡查:对水源区内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和抽样检测,分析水源的水质指标是否达标。

4. 安全隐患巡查:检查水源区周边的违法建设、违规排放等安全隐患情况,确保水源区的安全。

四、巡查频次1. 生态环境巡查: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点关注季节性生态状况的变化。

2. 建筑设施巡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

3. 水质监测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对水源区的水质进行抽样检测。

4. 安全隐患巡查:每周进行一次,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五、巡查人员及职责1. 饮用水保护区巡查员:负责具体巡查工作,包括按规定巡查路线进行巡视、记录整改情况、报告领导等工作。

2. 巡查工作领导:负责制定巡查计划、协调各巡查岗位的工作、监督巡查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六、巡查流程1. 制定巡查计划:每年初制定一年的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内容、频次和责任人。

2. 巡查现场勘察:巡查员按照计划到达巡查区域,对巡查内容进行现场勘察。

3. 记录整改情况:巡查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反映,要求及时整改。

4. 上报巡查结果:巡查员每周向巡查工作领导报告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巡查结果。

5. 汇总分析巡查数据:由巡查工作领导负责汇总和分析巡查数据,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

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

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水源保护区是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而设立的特定区域,其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确保水源保护区的安全和保护效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巡查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意义和作用。

关键词: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效果正文:一、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的意义和作用1.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水源保护区是饮用水水源的重要保护区域。

建立有效的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通过定期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可以发现并消除潜在的污染和危险行为,防止污染水源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2. 提高保护区内的管理效率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保护区内的管理效率。

通过制定详细的巡查制度,可以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巡查工作的程序和标准,使得保护区内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3. 加强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加强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

通过定期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可以发现并消除污染行为,防止污染水源事件的发生。

同时,巡查人员可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报告,促进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4. 提高保护区内的管理水平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保护区内的管理水平。

通过制定详细的巡查制度,可以规范巡查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提高保护区内的管理效率。

同时,巡查人员可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报告,促进保护区内的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1. 制定巡查管理制度建立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需要制定详细的巡查管理制度。

巡查管理制度应包括巡查人员的职责、巡查流程、巡查标准、巡查记录等内容。

同时,应根据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巡查制度,确保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确定巡查频率和范围建立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需要确定巡查的频率和范围。

一般来说,巡查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应保证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

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

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成为了一项紧迫的任务。

为了有效保护水源的质量和数量,各地纷纷制定并执行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效果做详细介绍。

1. 重要性水源是维持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而保障水源的质量与数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生态平衡和经济发展。

水源受到许多因素的威胁,如水源污染、非法采水、水源开发建设等问题,因此制定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2. 主要内容(1)水源保护巡查的责任分工和机构设置:水源保护巡查的责任主要由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

根据具体情况,可设立专门的水源保护巡查部门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巡查工作。

同时,应建立健全巡查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巡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水源保护巡查的时间和频次:水源保护巡查应有明确的时间和频次安排。

常规巡查可以按照月、季、年进行,而对于特定区域或水源受到较大威胁的情况,应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巡查内容和方式:水源保护巡查需要涵盖一系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源周边环境的监测、水质检测、水量测算以及相关设施的评估等。

同时,可以采取巡查报告、检查记录和影像资料等方式进行记录和留存,以便日后参考和分析。

(4)巡查结果的处理与整改:巡查结束后,应及时将巡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处理。

一旦发现水源污染、非法采水和违规建设等情况,需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组织处置。

同时,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3. 实施效果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水源的质量和数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日常的巡查监测,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水源污染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此外,制度的有效执行还能减少非法采水和违规建设现象,遏制水资源的浪费,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02
巡查制度概述
巡查范围
01
02
03
水源地
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等 水源地。
水处理设施
如自来水厂、水处理设备 等。
供水网络
包括供水管网、储水设备 等。
巡查频率
水源地
每月至少一次
水处理设施
每季度至少一次
供水网络
每月至少一次
巡查内容
• 水源地 • 水质情况:检查水体是否清澈,有无异味、异色等情况。 • 水源周边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如工业废水排放、农业施肥等。 • 水处理设施 • 设备运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噪音、振动等情况。 • 水处理效果:检查水处理效果是否达标,有无细菌、病毒等指标超标情况。 • 供水网络 • 供水压力:检查供水压力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压力不足或过高情况。 • 供水水质:检查水质的感官指标、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是否达标。
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 协助调查处理。
培训与考核
01
巡查人员应接受饮用水卫生安 全方面的专业培训,具备相关 的知识和技能。
02
培训内容包括饮用水卫生标准 、水处理技术、水质监测方法 等。
03
考核应注重实际操作能力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巡查人员 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
奖惩制度
对于在巡查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巡查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 工作积极性。
对于在巡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巡查人员,应当追究责任,给予相应 的处罚,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05
饮用水卫生安全风险评估 与应对
风险识别与评估
饮用水卫生安全风险识别
识别可能影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因素,如水源污染、供水设施老化、消毒不彻底等。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资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安全卫生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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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水源保护区日常巡视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从取水点起算,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第三条巡查内容
1、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或者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
2、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
3、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而无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的船舶和车辆通过保护区;
4、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
5、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6、使用炸药、毒药捕杀水生动物;
7、在水源保护区内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违反政府法令的一切行为。

第四条巡查组织
1、日巡查
现场值班人员随时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记录;
2、月巡查
西湾分公司综合部每月对水源保护区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记录。

3、巡查时发现问题,记录要详细,重点要突出,必要时可绘图、摄像等。

西湾水厂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
东坝水厂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
城北水厂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
东山加压站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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