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与索赔及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检验与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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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在全球化的时代,国际贸易愈发频繁和复杂。
在这个过程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这四个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影响着贸易的顺利进行,还关系到各方的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
一、检验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确保货物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的重要环节。
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检验机构等内容。
检验的时间可以在货物装船前、装船时或者卸货后进行。
装船前检验有助于买方及时发现货物存在的问题,避免货物装船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装船时检验则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状态良好。
卸货后检验则是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进行,这是买方对货物进行最终确认的重要时机。
检验的地点也有多种选择,比如在产地、装运港、目的港或者买方所在地等。
在产地检验,卖方相对更方便控制检验过程,但对于买方来说,可能存在对检验结果的信任问题。
在装运港检验,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公平的方式,买卖双方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检验过程。
在目的港检验,对买方更为有利,因为他们可以在货物到达后直接进行检验,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提出索赔。
检验的方式包括抽样检验、全面检验等。
抽样检验是从一批货物中抽取一部分进行检验,以推断整批货物的质量情况。
这种方式相对节省时间和成本,但也存在一定的误差风险。
全面检验则是对每一件货物进行检查,虽然结果更为准确,但成本较高,通常只在货物价值较高或者质量要求极为严格的情况下采用。
检验机构的选择也十分关键。
一般来说,检验机构可以是官方机构,如国家质检部门;也可以是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这些机构通常具有专业的技术和设备,能够提供公正、准确的检验报告。
二、索赔索赔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当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的原因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数量短缺、包装破损、交货延迟等。
当出现这些问题时,受损方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责任方提出索赔。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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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被他人侵害时,法律上给予受损害一方的补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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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履行 损害赔偿 解除合同
一、违约
一是指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他按合同规定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用其他的补偿手段,如金钱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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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指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由法院强制违约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他的义务。
一、违约
英美法的规定
强制债务人具体履行某种人身性质的义务,是对“个人自由”原则的过分干预,是违反宪法精神的,故英美法中并未规定这种实际履行的救济方法。
但在司法实践中,依据衡平法原则,实际履行只被视为一种例外的救济方法。法院对是否判令实际履行有自由裁量权。
一、违约
并不给予法院依据《公约》作出实际履行判决的权利。
英国劳埃氏公证行(Lloyd’s Surveyor) 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
二、检验机构
1998年成立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主管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三检合一),该局的职能已并入2001年成立的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新《商检法》第22条对提供检验服务的检验机构的资格,修改为统一由国家商检部门认定,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考核,许可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检验机构承担委托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五、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
五、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
3.拟定商品检验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明确检验标准 约定检验方法 确定检验内容 慎选检验机构 明确检验费用由谁承担
第二节 索 赔
添加标题
违约
添加标题
索赔与理赔处理实务
国际贸易: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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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pection fee is to be borne by the seller.
• It is mutually agreed that the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issued by the China Exit and Entry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at the port of shipment shall be part of the 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under the relevant L/C. The buy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inspect the Quality and Quantity of the cargo for his own account. Should the Quality and/or Quantity be found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at of the contract,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lodge with the seller a claim supported by survey reports issued by a recognized surveyor approved by the seller.
符的情况都不能再提出索赔。
检验时间和地点
• 在出口国检验 ①产地(工厂)检验; ②装运港(地)检验(Shipping Quality and Weight). 对卖方有利——不负责运输途中货物一切变化; 对买方不利——否决了买方的复验权。 • 在进口国检验 ①目的港(地)检验(Landed Quality and Weight); ②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对卖方不利——负责运输途中货物的一切变化; 对买方有利——任何不符,可向卖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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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在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是与合同履行相关的重要问题。
这些问题通常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和条款。
1. 检验:在国际贸易中,双方通常会约定一定的检验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和符合合同规定。
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买方有权进行检验,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如果检验结果与合同要求不符,买方可以提出索赔或拒收货物。
2. 索赔:如果货物的质量或数量与合同要求不符,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
索赔的形式和程度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和适用的法律。
索赔可能包括货物退换、价格调整或损失赔偿等。
3.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因不可预见的、不能避免的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发生,使得双方无法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可以是自然灾害、战争、政治动荡、劳工纠纷等。
在发生
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进行协商,并可以暂时或永久地中止或解除合同。
4. 仲裁: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双方通常会约定仲裁条款,以解决合同争议。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争端解决方式,由一方或双方指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员进行裁决。
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一般来说,仲裁决定不能上诉。
仲裁的优势在于弹性、高效和机会公平。
,在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是处理合同纠纷和争议的重要方面。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条款,并在发生争议时按照协议的方式进行解决。
第八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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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索赔的依据 1、法律依据:买卖合同和适用的法律 规定 2、事实依据:违约的事实、情节及书 面证明 四、索赔的期限 1、约定期限 2、法定期限
五、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1、异议和索赔条款 2、罚金条款
第三节
不可抗力
一、含义 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当签订合同以 后,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而是由于发生 了当事人不能预见和人力不能控制的自然灾 害或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按 期履行合同,有关当事人即可根据合同或法 律的规定免除不履行合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 责任。 二、法律后果 1、延期履行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节
仲裁
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1、当事人自行协商 2、第三者居间调解 3、仲裁机构裁决 4、法院诉讼
二、仲裁的含义和特点
1、含义 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 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 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 自愿将他们之间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 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
三、不可抗力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发生 2、合同双方不能预见的 3、不是由任何一方的疏忽或者过 失引起的 4、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而 且人力不能控制、不可抗拒
四、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具体方法: (1)概括规定 (2)具体规定 (3)综合规定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通知对方的期 限和方式 3、证明文件及出具证明的机构
五、仲裁条款 1、仲裁地点(争取在本国进行) 2、仲裁机构(争取为本国机构) 3、仲裁规则(使用仲裁国的仲裁规则) 4、仲裁效力(终局) 5、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也可协商)
二、索赔与理赔 1、索赔: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 人违约致使其遭受损失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 出损害赔偿的行为。 2、理赔:一方对于对方提出的赔偿进行处理。 3、国际贸易中索赔的情况 (1)买卖双方之间造成的索赔 (2)向承运人提出的运输索赔 (3)向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范围之内的索赔
合同中的一般交易条件——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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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索赔(Claim)
一、各国法律对违约的不同规定
1、英国法的规定
❖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和违反担保 (Breach of Warranty)
2、美国法的规定
❖重大违约(Material Breach of Contract)和轻微违约 (Minor Breach of Contract)
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Be Free from Liabilities) (二)各国对不可抗力的不同称呼及说明 案例分析:有一份合同,印度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一
批黄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印度政府宣布对黄麻实 行出口许可证和配额制度。A公司因无法取得出口许可 证而无法向美国B公司出口黄麻,遂以不可抗力为由主 张解除合同。问:印度公司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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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验、检疫机构
(一)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
(二)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
1、1998年成立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主管
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三检合一),该局 的职能已并入2001年成立的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简称质检总局) 2、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职责 法定检验(Making Legal Inspection) 监督管理(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四、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是《承 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1958年纽约公
约》),我国于1987年加入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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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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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进出口商品实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验的范围
– 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如地震、水灾、飓风、大雪、暴风 雨等 – 由于社会原因造成的,如战争、政府禁令、封锁等 ♚各国对自然原因引起的灾害解释较一致,而对社会原因引 起的意外事故有分歧
• 不可抗力是免责条款,买卖双方倾向于扩大不可抗 力的范围以减少己方的责任和义务
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的解释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四节第79条:“当事人 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 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 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 后果。” • 英美法的“合同落空frustration of contract”-合同签订后, 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自身的过失,而是由于事后发生了双方 当事人意想不到的根本性的不同情况,致使订约的目的受到 挫折,因而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得以免除责任 • 大陆法的“情势变迁”/“契约失效”-不属于当事人的原 因,而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致使合同不可能履行,或对 原来的法律效力需做相应的变更 • 一般原则 – 意外事故须是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 – 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身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 – 意外事故是当事人双方所不能控制的、无能为力的
第九讲
商品检验、索赔、不 可抗力和仲裁
商品检验
0.1 商品检验
0.2 索赔
0.3 不可抗力 0.4 仲裁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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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也不可忽视。
在国际贸易的流程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是几个关键的环节,它们对于保障交易的公平、顺利进行以及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一、检验检验在国际贸易中是确保商品质量和符合合同约定的重要手段。
当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时,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检验机构等相关事宜。
检验的时间可以分为在装货前检验、在卸货后检验或者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进行检验。
装货前的检验有助于买方确认所购买的货物在发货时符合质量要求;卸货后的检验则能让买方在接收货物后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
检验的地点也有多种选择。
可以在出口国的产地进行检验,这样卖方能够更好地掌控检验过程,但对于买方来说,可能存在对检验结果的信任问题。
在进口国的目的地进行检验则更有利于买方直接确认货物的质量,但可能会增加检验的成本和时间。
检验的方式包括抽样检验、全面检验等。
抽样检验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但存在一定的抽样风险;全面检验虽然能够更全面地检查货物,但成本较高,时间也较长。
选择权威、公正的检验机构对于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至关重要。
国际上有许多知名的检验机构,它们具备专业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报告。
二、索赔在国际贸易中,尽管各方都尽力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但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这时候就会涉及到索赔。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合同应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下买方或卖方有权提出索赔,以及索赔的金额、期限和方式等。
如果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卖方未能按时交货,买方可能会提出索赔,要求卖方赔偿损失、更换货物或者降低价格等。
索赔的程序一般包括提出索赔申请、提供相关证据、与对方协商解决以及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采取法律手段等步骤。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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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模板范本]正文:一、检验1.1 检验的目的检验的目的是确保所购买的产品或者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能够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和要求。
通过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1.2 检验的程序(1)准备工作:确定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检验要求。
(2)实施检验:根据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测试。
(3)记录结果:将检验结果记录下来,包括合格、不合格和待验证等情况。
(4)处理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产品或者服务,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者重新交付。
1.3 检验的责任(1)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该确保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符合质量标准,并且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
(2)采购方责任: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行检验,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或者重新交付。
二、索赔2.1 索赔的原因索赔是指采购方因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合同履行不符而要求赔偿的行为。
索赔的原因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缺陷、交付延误、数量差异等。
2.2 索赔的程序(1)准备索赔材料:采购方应该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检验证明、通知函等。
(2)提出索赔:采购方应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请求,并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3)处理索赔:供应商在收到索赔请求后,应及时进行回复,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或者商议解决。
2.3 索赔的结果索赔的结果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部份赔偿、免除赔偿责任、重新交付等。
三、不可抗力3.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浮现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外部原因,使得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或者丧失了实质性的意义。
3.2 不可抗力的判定(1)不可预见性:不可抗力需要是当事人无法预见的,即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不能预料到的事件。
(2)不可避免性:不可抗力需要是当事人无法通过合理的努力避免的,即当事人已竭力但无法克服的事件。
(3)不可克服性:不可抗力需要是当事人无法通过合理的努力克服的,即当事人已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但无法使合同继续履行的事件。
13章检验与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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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卫 生 检 验 证 书 ( 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6 、 消 毒 检 验 证 书 ( disinfectio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7 、 熏 蒸 证 书 (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 8、温度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temperature) 9、残损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damaged cargo)
案例分析
• 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 检报告为准。但在目的地交付货物时却 发现品质与约定规格不同。买方经当地 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 法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 卖方拒赔是否合理?
• 采用出口国检验的两种方式,实际就是 规定了卖方检验权,即使买方自行委托 当地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复验,买方也 已无权拒收或提出异议和索赔,除非买 方能证明他所收到的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货物是由于卖方的违约或货物固有的瑕 疵所造成的。因此这两种方式对买方不 利。
§1 Commodity Inspection
I. Time and places of inspection 1. Provisions in the CISG Article 38 (1) The buyer must examine the goods, or cause them to be examined, within as short a period as is practicable in the circumstances.
10、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tank/hold) 1 1 、 货 载 衡 量 检 验 证 书 (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cargo weight & measurement) 12、价值证明书(certificate of value) 13、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6章备用条款: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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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款的两种规定(黎孝先P260,有改动) 1. 品质不符索赔 Discrepancy and claim 2. 迟交货罚款 Late delivery and penalty
2003.12 re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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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与索赔条款
(18) Inspection and claims
(黎孝先P250,有改动)
2003.12 re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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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
• 官方机构
– 我国过去: CCIB,China Import &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 现在: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将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根据我国入世文件188条的规定,检验检疫
2003.12 re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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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的检验权
• 买方对进口货物享有检验权。 • 但是,买方的检验权并不是强制性的, 不是买方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如果买 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就是 自动放弃了检验权。 • 如果合同的检验条款规定以卖方的检验 为准,就是排除了买方的检验权。
2003.12 revision 3
局将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合并为AQSIQ,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 FDA – 日本通商省检验所 • 半官方机构 – 美国 Underwriter’s Laboratory,UL (担保人实验室) • 私营机构 – 瑞士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SGS 2003.12 revision (通用鉴定公司)
第七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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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向某国出口一批冷冻食品,到货后买方在合 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向我提出品质索赔,索赔数额达数 十万元人民币(约占合同金额半数以上)。买方附来 的证件有:1)法定商品检验证,注明该项商品有变 质现象(表象呈乌黑色),但未注明货物的详细批号, 也未注明变质货物的数量或比例。2)官方化验机构 根据当地某食品零售店送验的商品而作出的变质证明 书。我方未经详细研究就函复对方,既未承认也未否 认品质变质,只含糊其辞地要求对方减少索赔金额, 对方不应允,双方函件往来一年没有结果,对方遂派 代表来京当面交涉,并称如得不到解决,将提交仲裁, 对此索赔案我应不应受理?试问双方各有什么漏洞? (注:此批冷冻食品中我误装了一小部分乌皮鸡,价 值千余元)
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1、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 审判地法律 2、仲裁程序: 3、仲裁裁决的效力: 4、仲裁机构: 英国伦敦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 院、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 1956年中国贸促会 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案例分析
1、我国某外贸公司于某年6月与外商订立 一份化工产品进口合同,定约后由于该产 品的国际市价上扬,外商亏本,于是他以 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撤约,问进口人应如何 对待此问题?
第二节 索赔
一、索赔与理赔的含义: 二、国际贸易中索赔的类型: 1、贸易索赔: 2、运输索赔: 3、保险索赔:
三、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1、异议和索赔条款: 一般针对卖方交货的品质、数量和包装不 符合合同规定而订立的。 主要包括索赔依据、索赔期限、索赔的处 理办法以及索赔金额。 2、罚金条款: 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向对方支付一 定数额的约定罚金,以补偿对方的损失。 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延期接货 和延期开立信用证。
(三)检验机构: 1、官方: 2、半官方: 3、非官方: 主要国外检验机构:
第七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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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可抗力的后果
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后果有两种:一种 是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
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 延期履行合同,要看所发生的事故的原 因、性质、规模及对履行合同所产生的 影响程度而定,并明确地规定在合同中。
➢ 或对装运技术、货物残损短缺等情况进行检验 或鉴定,以明确事故的起因和责任归属。
➢ 根据一国法律或法规对进出口货物进行质量、 数量、包装、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强制性的检 验或检疫
买方检验权
无论是英美法或是大陆法的国家的法律,还是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承认,除 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买方有权对自己所购买的 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同规定,而 且确属卖方责任者,买方有权采取要求卖方予 以损害赔偿等补救措施,直至拒收货物。但买 方对货物检验权并非是对货物接收的前提条件。
四、商品检验证书
1、作用 法定检验:海关验关放行的依据。
双方协商检验:卖方结算、买方索赔的 依据。
2、检验的标准、步骤、方法要写入合 同。
第二节 对外贸易争议与索赔
一、争议与索(理)赔的含义 争议(Disputes),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
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引起的 纠纷。
三、检验机构
官方检验机构
美国粮谷检验署(FGES)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 日本通商产业检查所
民间社团检验机构
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 (UL) 英国劳合氏公证行(Lloyd’s Surveyor)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
第三节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又称人力不可抗拒,它是 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 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 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致 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 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 是一项法律原则。
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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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卫生检验证书(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 7.消毒检验证书(Disinfecting Inspection Certificate ) 8.熏蒸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 9.温度检验证书( Certificate of Temperature) 10.残损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有: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在用户所在 地检验。
用于DES、DEQ、DDU、DDP。
(三)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用于象征性交货贸易术语,即FOB、CFR、 CIF、FCA、CRT、CIP。
复验期即索赔期
第八章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五、检验检疫证书及其作用
(一)检验检疫证书的种类 1.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 2.重量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3.数量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4.包装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Packing) 5.兽医检验证书( 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
四、检验时间和地点
(一)在出口国检验 即 离 岸 品 质 和 离 岸 重 量 ( Shipping Quality and
Shipping Weight)。 有:工厂检验;以离岸品质、重量为准。
用于EXW、FAS、DAF合同。
第八章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二)在进口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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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与索赔
不可抗 力和仲 裁条款
商品 检验 条款
商品索 赔条款
合同仲 裁条款
合同不 可抗力 条款
商品检 验重要 性
验的时 间和地 点
检验机 构及检 验证书来自检验的 标准与争议、 异议索 赔条的 含义
合同中 的索赔 条款
仲裁的 含义
仲裁的 特点
仲裁的 形式及 作用
合同仲 裁条款 的主要 内容
仲裁的 程序
不可抗 力的含 义款
不可抗 力的原 因
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 中的不可 抗力条款
援引不可 抗力条款 应注意的 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