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平交道口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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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

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

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
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原则:平交道口应按照安全、通畅、美观、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设计。

2.平交道口的位置:应该根据交通量、视线情况、周围建筑物等因素合理确定平交道口的位置。

3.平交道口的尺寸:平交道口的尺寸应根据道路宽度、车辆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4.平交道口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应根据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明确路段的交通状况和交通规则。

5.平交道口的安全设施:应根据道路类型、交通量、车辆类型等因素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如警示灯、红绿闪烁灯、栏杆等。

6.平交道口的照明设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确保夜间的交通安全。

7.平交道口的维护和管理:应定期对平交道口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通畅。

总之,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应基于安全、科学、合理、经济、美观、环保的原
则,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和通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增设平交道口施工方案

增设平交道口施工方案

增设平交道口施工方案1. 简介本文档旨在为增设平交道口的施工方案提供详细的指导和解决方案。

平交道口是道路与铁路交叉口的一种形式,因其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而需要进行增设施工。

本文档将从施工前准备、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后续维护等方面进行说明。

2. 施工前准备在进行增设平交道口的施工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以下是几个关键的准备工作:2.1. 确定施工位置和规模首先需要确定增设平交道口的具体位置和规模。

这些决策应根据相应的交通流量、道路结构和铁路运营情况来做出。

2.2. 编制施工计划在确定施工位置和规模之后,需要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时间、人员配备、工程量和所需材料等信息。

2.3. 获取相关许可证和手续在施工前,需要获取相关的许可证和手续。

这可能涉及到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铁路公司的沟通和协商。

3. 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准备工作完成后,可以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

以下是一般适用的施工方案:3.1. 施工方法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

常见的方法包括:土方开挖、道路平整、设施安装和交通标识等。

3.2. 材料和设备选择选择适当的材料和设备对于施工质量至关重要。

必须确保所选择的材料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并且设备应具备所需的功能和安全性。

3.3. 工作流程安排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安排可以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将整个施工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并安排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进行协调和配合。

4. 安全措施在进行增设平交道口的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有合理的安全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措施:4.1. 交通管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交通进行管制和限制。

可以采用交通标志、警示牌和导流设施等,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4.2. 人员培训施工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流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3.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和手套等。

必要时还需要设置警示线和安全围栏等。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管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方便群众出行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和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苏交法[2005]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县道、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其申请、审批、设置、维护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在农村公路村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平交道口是指在公路两侧增设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公路的搭接道路。

第三条设置公路平交道口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应符合我市公路发展总体规划,适应我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

第六条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庄、集镇、开发区、连片房屋、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的间距应当符合《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搭接公路的道口数量,一般每规划和新建一组建筑群,应当确定一个平交道口,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规划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建设项目,涉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批准。

第七条在集镇段公路设置平交道口,应当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沿路长超过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两至三个平交道口,小于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不超过两个平交道口,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和行人分离。

第八条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满足公路行车视距要求;(三)与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100米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四)有可行的设计图纸;(五)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六)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七)道口应当设置于公路直行段,道口开口前后50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有碍安全的障碍物;(八)道口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

国省干线平交道口管理制度

国省干线平交道口管理制度

国省干线平交道口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保障公路行车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说的平交道口是指因需新增与国省干线公路相交的县道、乡道、城区、民宅、企矿单位专用公路及路口、过街路段路口及国道中间隔离带开设的平交道口。

第三条:需开设平交道口的业主或者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按照规定向本辖区路政部门提交相关申请并审批后,按施工方案施工,坚决杜绝先建后批现象发生,对于违章私开道口的,辖区内路政部门有权制止其违法行为,同时按规定处以罚金并限期恢复其原貌。

第四条:县道、城区及大型厂矿专用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的平交道口双向应按照GB5768.2.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中要求设置警示桩、警示标志、标线、前方路口预告牌及减速震动带,过街路段及城乡结合部还应增加设置信号灯及人行道标线。

第五条:企业厂矿、民宅等开设的平交道口除应设置警示桩、警示标牌等警告设施外还应在路口两侧设置挡墙,具体为:省道的高度不低于5砖高度,国道的高度不低于7砖高度,水泥着面,外刷黄黑相间的警示色,其宽度均为三七墙宽度。

国道企业厂矿路口宽度不得大于15米,拐弯半径不得大于4米,民宅路口不得大于10米,拐弯半径不得大于2米。

第六条:新增的平交道口要保证公路两侧边沟正常排水,根据下列情形设置相应宽度的排水涵管并定期清理管内淤泥。

边沟宽度5米内设置不少于2根直径1米的涵管,宽度10米内的不少于三根直径1.2-1.5米的涵管,宽度10米以上的应按其比例排放直径1.5米以上的涵管,或者设置符合该路段通行荷载的桥梁,在设置是还应考虑排水流向。

埋设的涵管应符合安全要求,应结合路口使用年限和承重要求设计。

第七条:国省干线公路两侧过街路段新增平交道口的,应按照其路段风格进行设置并与其一致,第八条:因需改扩建或前期没有审批手续的,在改扩建前应按照此制度中要求到辖区路政管理机构进行重新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设置相关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1. 简介平交道口是指交叉道路之间没有高架或地下通道而设置的横穿通道,也是交通事故易发地段之一。

为了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平交道口需要进行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和维护。

本文将从道路设施、交通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探讨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

2. 道路设施的安全防护2.1 信号灯:平交道口应设置交通信号灯,用于指示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情况。

信号灯应明确、清晰地显示各种信号状态,并设置倒计时显示,方便行人和车辆预判通行时间。

2.2 标志标线:平交道口应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用于引导行人和车辆正确通行。

包括停车标志、停车线、斑马线等。

标志标线应明显可见,随时保持清晰可辨。

2.3 隔离设施:平交道口周边应设置隔离设施,以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

例如设置护栏、隔离带等,避免行人和车辆误入道路,增加安全防护。

2.4 视觉提示:平交道口应设置视觉提示设施,用于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平交道口的存在。

例如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灯等,增强行人和车辆的警觉性,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3. 交通管理的安全防护3.1 交通警察的巡逻与指挥:平交道口应有交通警察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保障交通秩序。

交通警察还可以指挥交通,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3.2 交通标志的设置:平交道口应设置一系列交通标志,用于指示行人和车辆的行驶规则。

例如设置限速标志、禁止右转标志等,提醒行人和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增加交通安全性。

3.3 交通指示员的安排:在交通高峰期或特殊情况下,平交道口应设置交通指示员,引导行人和车辆正确通行。

交通指示员应严格执行交通指挥规定,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3.4 清理危险物品:平交道口周边应及时清理危险物品,如道路上的堆放物品、油污等。

避免行人和车辆在通行过程中受到干扰或滑倒,保护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4. 宣传教育的安全防护4.1 宣传标语和海报:通过在平交道口设置宣传标语和海报,向行人和车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管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方便群众出行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和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苏交法[2005]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县道、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其申请、审批、设置、维护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在农村公路村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平交道口是指在公路两侧增设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公路的搭接道路。

第三条设置公路平交道口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应符合我市公路发展总体规划,适应我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

第六条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庄、集镇、开发区、连片房屋、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的间距应当符合《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搭接公路的道口数量,一般每规划和新建一组建筑群,应当确定一个平交道口,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规划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建设项目,涉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批准。

第七条在集镇段公路设置平交道口,应当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沿路长超过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两至三个平交道口,小于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不超过两个平交道口,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和行人分离。

第八条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满足公路行车视距要求;(三)与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100米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四)有可行的设计图纸;(五)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六)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七)道口应当设置于公路直行段,道口开口前后50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有碍安全的障碍物;(八)道口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

平面交叉道口设置条件

平面交叉道口设置条件

平面交叉道口设置条件
平面交叉道口的设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交叉口应尽量设置在直线上,如需设置曲线,其半径应大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并尽量与道路中心线平行。

2. 交叉口进口道应设置在水平路段,紧接水平路段的纵坡应小于3%,困难地段应小于5%。

3. 交叉口应避免过境交通流与本地交通流相互干扰,必要时可设置交通岛或加铺转角。

4. 平面交叉道口应根据交通量大小设置转弯车道、变速车道、交通岛和加铺平缓的转角。

5. 平面交叉道口应尽量避免正交交叉,当必须正交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对向冲突。

6. 平面交叉道口应根据需要设置人行横道、停车线、导向车道线和交通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

7. 平面交叉道口的通行能力应与交通流量相匹配,且不应妨碍车辆的安全行驶。

总的来说,平面交叉道口的设置需要综合考虑道路的几何条件、交通流量、安全和通行能力等因素。

公路平交道口施工方案

公路平交道口施工方案

***至**公路工程第二合同段平交道口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至***公路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〇一五年三月目录一、设计原则 (2)二、工程概况 (2)三、平交道口的施工工序 (3)四、质量保证措施 (4)五、环境保护措施 (4)六、安全保护措施 (4)平交道口施工方案一、编制原则平面交叉的设置是根据公路的等级、功能、路网密度和节点分布情况、转向交通量、交通管理方式和交叉点处的场地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为加强铜陵市朱家咀至永丰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高效,有章有序进行,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程概况根据外勘期间的原有道路及交叉调查记录,本标段共设有交叉7处,被交道路主要为地方村村通道路及县乡道X008白杨坡至坝头段。

村村通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被交叉道路中X008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要平交口调查情况见表2-1表2-1 主要交叉道路平交口现状一览表平面交叉设置1、非渠化平交口被交叉道路大多为村村通道路,根据实地调查情况,在平交设计中,对平面交叉进行加铺转角设计。

同时为了保证公路的通行能力,减少交通延误和增进安全,控制平面交叉设置间距,尽量限制平面交叉和出入口数量。

结合被交道路的等级、交通量等情况,对原有部分道路进行合并、整改。

对加铺转角处理的被交叉道路路面结构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厚水稳碎石基层。

2、交叉口设计K14+756 坝白路交叉口该处为X008坝白路平交口,十字交叉。

坝白路为白杨坡至坝头二级公路,路基宽17米,路面宽1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朱永路与坝白路均不进行拓宽,朱永路与现状坝白路进行衔接。

3、道路改移工程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4月1日开工,2015年4月30日道路改移结束。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平交道口是指道路与铁路交叉的地方,是交通事故高发区之一。

在平交道口,机动车与火车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交叉,存在很高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平交道口需要进行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下面将详细介绍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1. 设置道路标线:在平交道口前后方适当位置设置禁止停车标线和禁止超车标线,来控制机动车辆的行驶。

同时,在平交道口的前方设置减速标线和停车标线,提醒驾驶员减速并做好停车准备。

2. 设置铁路标志:在平交道口外侧,安装明显的铁路标志牌,包括铁路符号、铁路行驶方向和距离标志等,提醒驾驶员要注意铁路的存在。

3. 设置交通信号灯:在平交道口的前后方设置交通信号灯,指示车辆或行人何时可以通过或停止。

信号灯的设置可以有效控制交通流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设立铁道道口警示灯和铁道道口标志1. 设立铁道道口警示灯:铁道道口警示灯是指安装在平交道口的红绿灯信号机,用于引导交通。

当火车驶近时,灯光会由绿变为红,提醒车辆和行人停车等待,确保火车通行的安全。

2. 设立铁道道口标志:铁道道口标志是指在平交道口的左侧和右侧设置的路标,用于提醒驾驶员注意道口的存在和禁止超车等交通规则。

铁道道口标志应清晰明确,夜间应有反光装置,以保证司机能够及时看到。

三、为道口设置防护设施1. 设立机械防护装置:在平交道口的前后方设置机械防护装置,如道口升降杆、道口闸门等,以防止非授权车辆和行人闯入铁路。

这些装置应配备可靠的控制装置,确保升降杆或闸门在火车驶来前及时关闭。

2. 增设人行天桥或地道:对于人行交通比较频繁的平交道口,可以考虑增设人行天桥或地道,将行人与车辆和火车分隔开来,以确保行人的安全通行。

3. 警示标识的设置:在平交道口的前后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包括禁止直行、禁止左转或禁止右转标志等,以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并确保安全通过。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1. 加强宣传教育:将平交道口的安全隐患和防护措施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平交道口危险的认识。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
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条件,合理设置信号控制方 案,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
交通流向优化
通过合理的车道划分和交通流向设计,减少交通 冲突点,提高通行效率。
宣传教育加强
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 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05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管理策略
管理体制与法规建设
明确管理责任
建立健全铁路公路平交道口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02
研究内容: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03
分析平交道口的交通特性和影响因素;
04
探讨平交道口信号控制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05
提出平交道口优化设计和改造方案;
06
研究平交道口管理策略和应急处置机制。
02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是指铁路与公 路在同一平面上相交,供车辆和 行人通行的地点。
分类
根据交通流量和道口设施的不同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可分为有人 看守道口和无人看守道口两类。
组成部分及功能
铁路轨道
供火车行驶的铁轨,通 常由两根平行的钢轨组
成。
公路路面
道口标志
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道路 表面,一般采用沥青混凝 土或水泥混凝土铺设。
用于指示驾驶者和行人注意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的存在和
交通规则的交通标志。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
• 引言 •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概述 •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安全分析 •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设计优化 •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管理策略 •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未来发展趋势
01
引言
背景与意义
交通运输瓶颈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汽车保有 量不断增长,铁路公路平交道口 作为交通运输的瓶颈,其通行能

公路平交道口施工方案

公路平交道口施工方案

公路平交道口施工方案一、问题分析公路平交道口是道路交通中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之一。

为了提高交通安全性,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期间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二、施工时间和地点1. 施工时间:根据交通流量和天气情况,选择在夜间进行施工。

具体施工时间为每天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

2. 施工地点:选取公路平交道口为施工地点,包括主线道路和侧边道路。

三、施工方案1. 公告通知:提前通知相关部门、车主和行人,公布施工时间和地点,提醒道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规则,合理安排行车时间。

2. 交通管制:在施工期间关闭平交道口,禁止车辆和行人横穿道路。

设置合理的交通管制措施,指示过往车辆绕行,并设置合理的交通导向标志。

3. 临时交通标志设置:在施工期间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施工区域,减速慢行。

标志包括施工区域、车速限制和安全警示标志。

4. 示廓灯和路灯设置:在施工区域内设置示廓灯和路灯,保证夜间施工的能见度,减少事故风险。

5. 施工人员防护:施工人员需佩戴明显的反光背心,戴好安全帽,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设立施工警示线和施工区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6. 垃圾清理: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和杂物,确保道路畅通。

四、风险防范1. 夜间施工安全:夜间视线较差,为了提高施工人员和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性,应设置足够明亮的照明设备。

2. 施工期间交通管制:车辆和行人应严格按照交通标志和指示进行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通行。

3. 施工人员培训:施工人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施工规范和操作要求,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

4. 紧急情况处理:设置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响应,确保及时处理和救援。

五、总结通过上述施工方案,我们能够高效、安全地进行公路平交道口的施工,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确保施工期间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只有做好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我们才能有效提升公路交通的安全性。

开设、使用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

开设、使用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

开设、使用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为加强公路平交道口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收费标准》相关规定,平定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路所(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协议如下: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管理的线处侧开设平交道口和甲方管理的公路线相接。

二、乙方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甲方核准的道口位置、宽度进行施工。

平交道口必须低于公路路面。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设置公路排水设施,保证公路排水畅通。

道口必须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设置示警桩及其他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必须齐全醒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平交道口使用权。

三、开设、使用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公路排水、安全等设施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若乙方未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施工,或道口宽度超过甲方所核准的宽度的,或未按甲方要求设置公路排水、安全等设施的,或未在甲方核准位置施工的,视为违章开设平交道口,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五、乙方施工期间,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物料、排放污水,或进行其他污染、损坏、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六、乙方工程竣工后,应在竣工之日起两日内报甲方进行验收。

甲方验收合格的,才准许使用。

七、乙方开设和使用公路平交道口应按照山西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向甲方支付平交道口接入费每米5000元,及每年向甲方交付平交道口维护费每年每米400元,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限期内,因非甲方原因停止使用平交道口的,已支付的费用不退还。

八、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内,应保持公路平交道口的整洁、畅通。

乙方保证边沟不塞不堵,平交道口无堆积物,无杂乱招牌。

九、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内,因公路扩建、改建影响公路平交道口使用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甲方可通过续延使用权期限的方式进行补偿。

公路平交道口施工方案

公路平交道口施工方案

***至**公路工程第二合同段平交道口施工方案编制: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至***公路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一五年三月一、设计原则........................................................... 2..二、工程概况........................................................... 2..三、平交道口的施工工序 ................................................. 3.四、质量保证措施 ...................................................... 4..五、环境保护措施 ...................................................... 4..六、安全保护措施 ...................................................... 5..平交道口施工方案—、编制原则平面交叉的设置是根据公路的等级、功能、路网密度和节点分布情况、转向交通量、交通管理方式和交叉点处的场地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为加强铜陵市朱家咀至永丰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高效,有章有序进行,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概况根据外勘期间的原有道路及交叉调查记录,本标段共设有交叉7处,被交道路主要为地方村村通道路及县乡道X008白杨坡至坝头段。

村村通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被交叉道路中X008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规范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路平交道口设置规范篇一: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管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方便群众出行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和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苏交法[20xx]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县道、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其申请、审批、设置、维护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在农村公路村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平交道口是指在公路两侧增设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公路的搭接道路。

第三条设置公路平交道口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应符合我市公路发展总体规划,适应我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

第六条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庄、集镇、开发区、连片房屋、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的间距应当符合《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搭接公路的道口数量,一般每规划和新建一组建筑群,应当确定一个平交道口,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规划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建设项目,涉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批准。

第七条在集镇段公路设置平交道口,应当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沿路长超过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两至三个平交道口,小于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不超过两个平交道口,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和行人分离。

第八条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满足公路行车视距要求;(三)与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100米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四)有可行的设计图纸;(五)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六)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七)道口应当设置于公路直行段,道口开口前后50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有碍安全的障碍物;(八)道口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

开设、使用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

开设、使用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

开设、使用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甲方(道路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申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因项目建设或运营需要,需在甲方管理的公路上开设、使用平交道口,为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与安全,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道口位置与规格1. 道口位置:本协议涉及的平交道口位于甲方管理的公路(具体路段名称及桩号)处。

2. 道口规格:道口宽度为____米,长度为____米,道口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

二、道口开设与使用1. 乙方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道口设计与施工,并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 道口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

3. 道口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道口维护与管理1. 乙方应负责道口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道口设施完好、整洁,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

2. 乙方应定期对道口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向甲方报告。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维护与管理道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

四、道口使用费用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道口使用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2.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道口使用费用,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一级公路平交口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一级公路平交口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一级公路平交口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发布时间:2021-06-08T08:23:58.071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21年5期作者:沈金斌[导读] 目前国内公路交通安全方案的制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对公路平交口交安设施的布设仅做了一般性规定,操作性不强。

浙江中交通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杭州 310000摘要:目前国内公路交通安全方案的制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对公路平交口交安设施的布设仅做了一般性规定,操作性不强。

由于缺乏标准化的设置依据,平交口交安设施具体布设存在一些盲目性和随意性,造成交叉口交安设施设置不合理,一级公路平交口处行车安全形势依旧不容乐观。

本文通过对一级公路平交口面临的主要交通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某一级公路实际路况,提出一级公路平交口交安设施设计符合实际情况的一级公路平交口交安设施建议对策,有效提高驾驶员交叉口辨识能力,使驾驶员能够及时发现前方平交口的存在并采取措施安全通过平交口,确保一级公路的行车安全与通畅。

关键词:一级公路;平面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威胁人类生命安全的主要杀手之一。

公路平交口是公路交通事故的多发地点,改善和提高平交口的交通安全状况能够大幅度地提高整个公路系统的交通安全状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交通安全改善的空间是很大的。

只要通过政府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交通安全的状况一定会向好的方面发展。

对改善公路的交通安全来说,提高公路平交口的交通安全性是重要的途径之一。

从实践来说,以公路平交口作为改善公路交通安全性的重点区域。

为了有效地改善公路平交口的交通安全性能,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简单、高效的分析工具,笔者提出了一套系统完整的方法,对于科学地指导我国公路运输的安全生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一级公路平交口面临的主要交通安全问题1、进入交叉口的车辆速度较高。

一级公路由于线形及路面条件较好,且存在中央分隔带分离对向车流,车辆行驶速度一般较高。

增设平交道口审批要件

增设平交道口审批要件

办理程 序
审查
审批 (终 办结制 证
4、集体研 无 究 经审查、查验合格后,窗口首席代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颁发《路政许 可证》 由申请人到县政务中心路政窗口领取《路政许可证》
1、有合法的理由、明确的地点和施工期限; 2、设计方案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审批条 3、有安全保障措施; 件 4、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 1、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由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和能证明代理 人身份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受理机关对复印件核对盖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报材 2、书面申请(主要理由、公路名称、桩号); 料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安全保障措施; 5、施工期限。 受理 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路政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工作人员初步资料审查作出是 否受理的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路政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提交审查意见 (a)设置选址应符合相应要求(具体要求参照审批条 件); A:检查要 (b)设置布局应符合相应要求(具体要求参照审批条 点 件); 1、现场踏 勘 (c)设置现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具体要求参照审批 条件);
影响公路通行和安全建设活动审批要件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基本情 况 类别 办理时限 许可期限 1年 审批数 量限制 无 承办窗口
仪陇县政务服务中心路政窗口
咨询电话 7233518
行政许 9个工作日 可
水泥混凝土路面:2元/平方米▪天 沥青混凝土路面:2.5元/平方米▪天 收费标 准 其它路面:1元/平方米▪天 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 公路路肩:1元/平方米▪天 公路边沟:0.8元/平方米▪天 公路用地:0.5元/平方米▪天 审批依 审批对 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拟在仪陇县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 然:采取现场核实和核对资料等方式进行。 (a)占用或附着物在影响公路改建、扩建、维护等施工作 业时,应无条件拆除; C:注意事 (b)禁止转让、伪造或者变造《路政许可证》; 项 (c)《路政许可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在15日内向发 证机关申请补发。 2、论证评 估检验检 测 3、专家评 审 无 无

太大路平交道口方案

太大路平交道口方案

太大路平交道口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由于铺架工期临近,太大路上跨铁路公路立交桥尚未施工完毕,现计划在太大公路与兰渝铁路DK879+760相交处设平交道口1处。

做为铺架通行的临时通道。

二、施工方案1、总体方案为减少工程量,采取在原有道路上进行道路顺接。

顺接时两次道路比道碴及轨枕的铺设高度高60cm,同时平交道口两侧必须满足13m混凝土的平坡地段,平坡过渡段两侧混泥土道路顺接坡度不得大于6%。

2、道口施工技术要求(1)铺面宽度:道口铺面沿道路方向的铺设长度应延伸至最外侧钢轨外0.5m。

(2)路面高度:路面应与钢轨顶面同水平。

特别重大的物件和可能破坏铁路设备干扰车的物体通过道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取得道口看守人员许可,在其协助指导下通过。

为防止因钢轨及车轮磨耗而致路面与车轮踏面接触发生危险,钢轨外侧路面在距钢轨50mm范围内应较钢轨顶面低5mm。

(3)路基道床:道口处及两侧不小于25m范围内的路基表面应做成拱形以利于排水(岩石及渗水土壤除外),表面应平整夯实。

(4)轮缘槽、护轨:为保证机车车辆安全通过道口,基本轨与护轮轨间轮缘槽宽度,直线上为70~100mm,曲线内股为90~100mm。

轮缘槽深度45~60mm。

太大路道口采用卧轮式护轨缘槽,护轨为50kg/m钢轨,如采用其他类型钢轨或旧轨做护轨时,应相应调整护木宽度并应注意在基本轨侧面磨耗后卧轨轨头不应突出在线路钢轨工作边之外,以避免撞击轮缘。

护轨两端应做成喇叭口,距护轨终端300mm处弯向线路中心,其终点距基本轨工作边不小于150mm。

(5)铺面板、扣钉、垫木、端木头:铺面板是在枕木盒内填筑碎石道砟与枕木面平,其上面再垫铺瓜子石,并用粗砂找平夯实,其厚度以保证铺面板与钢轨面平整为准;为满足两侧盖板的安装枕木从钢轨底到枕木最外头的距离控制为35cm;中间铺面板合计28块,两侧铺面板56块,要提前预制完成;护轮轨轨腰处扣钉通过垫木将护轨钉牢在枕木上。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范本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范本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范本一、概述平交道口是城市道路与铁路交汇的重要节点,其安全与防护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以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为主题,从规划设计、交通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相关措施和范本,以确保平交道口的安全运营。

二、规划设计1.合理布局平交道口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交通流量和道路情况,以确保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道路与铁路之间应确保充足的视距,不得设置挡土墙、树木等遮挡物,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标线和标志在平交道口附近应设置明显的标线和标志,包括禁止停车、限速、提醒驾驶员注意铁路列车等。

标线应清晰可见,标志应符合相关标准,以提醒驾驶员注意平交道口的存在和特殊性。

三、交通设施1.信号设施在平交道口应设置适当的信号设施,包括红绿灯、闪光灯和道口警示器等,以控制道路交通和提醒驾驶员注意平交道口的安全。

信号设施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检修和维护。

2.道口杆和闸口为防止非法越过平交道口,应设置道口杆或闸口,阻止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直接通过。

道口杆和闸口应由专人操作,确保与道路信号同步。

此外,还应设置阻止行人越过铁轨的措施,如栏杆等。

3.轨道设施铁路部门应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轨道设施,包括铁轨、道岔、信号机和闭塞设备等。

轨道设施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平交道口的安全运营。

四、安全管理1.交通管制在平交道口附近应设置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员,负责指挥和引导交通流量,以确保平稳通行。

当铁路列车通过时,应暂时管制道路交通,确保行车平安。

2.安全宣传对过往驾驶员、行人和乘客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可以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3.事故应急救援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培训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和装备。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安全监测1.视频监控在平交道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道口交通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录像,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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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管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方便群众出行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和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苏交法[2005]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县道、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其申请、审批、设置、维护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在农村公路村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平交道口是指在公路两侧增设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公
路的搭接道路。

第三条设置公路平交道口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应符合我市公路发展总体规划,适应我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

第六条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庄、集镇、开发区、连片房屋、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的间距应当符合《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搭接公路的道口数量,一般每规划和新建一组建筑群,应当确定一个平交道口,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规划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建设项目,涉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批准。

第七条在集镇段公路设置平交道口,应当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沿路长超过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两至三个平交道口,小于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不超过两个平交道口,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和行人分离。

第八条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满足公路行车视距要求;
(三)与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100米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
(四)有可行的设计图纸;
(五)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
(六)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七)道口应当设置于公路直行段,道口开口前后50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有碍安全的障碍物;
(八)道口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

一、二级公路单侧相邻道口间距不得小于500米,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得小于300米,急弯、高路堤以及桥头接线各150米范围内不得增设平交道口。

(九)道口与公路的交叉不得小于45°,道口标高应小于路面设计标高,与公路边缘过渡段纵坡一般不大于3%,开口转角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十)道口设置应当保持公路路面、边沟、截水沟的排水畅通。

侵占公路边沟的应当设置盖板或管涵。

无法满足前款第(七)项至第(十)项规定的,应当修建与公路平行辅道,在适当地点设置道口。

第三章许可与责任
第九条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
(二)许可申请表(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施工时间与期限、相关的管理与养护主体);
(三)有关批准文件;
(四)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文本(含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措施、相应的硬化措施);
(五)设计图纸文本;
(六)涉及挖掘、占用公路、公路用地,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提供赔(补)偿方案或与公路管理机构签订赔(补)偿协议。

交通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设置平交道口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在道口及被交公路上设置和完善必要的公路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

对与四车道(含)以上公路搭接的道口,设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采取渠化措施。

第十一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后,道口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设置单位负责。

公路通行条件发生变化,与之搭接的道口不能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本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迁移。

第十二条扩大原平交道口规模和改变平交道口功能等变更事项,应当重新向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设置平交道口的监督和管理,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及公路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路政巡查,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有权向设置单位、施工单位、个人和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2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四条公路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道口设置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道口设置单位和有关人员在接受公路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依据《公路法》第八十条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50000元以下罚款。

申请设置平交道口的单位不按许可决定履行相应义务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公路及公路设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国、省道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按《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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