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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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潜在的危害,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此制度的目的是准确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和交接情况,为监管部门提供依据,并保证废物的安全、规范处理。

首先,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区域,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分类储存容器、密闭储存柜、专用车辆等。

接收医疗废物的人员应全部佩戴防护用具,并对废物进行分类、称重等操作,确保操作的规范化和安全性。

其次,医疗废物的交接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并使用统一的交接登记表。

交接登记表中应当包含废物的来源单位、废物的种类及数量、交接时间和双方的签字等信息。

交接登记表应每天进行一次汇总,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废物交接的汇总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

此外,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指南。

规定应明确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打包和封存要求,以及交接时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操作指南应在交接区域内明确展示,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医疗废物交接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最后,医疗机构应当配合监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和抽样检验,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如有发现问题或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医疗废物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是保障医疗废物处理安全和规范性的重要一环。

通过建立健全的交接登记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医疗废物在处理过程中所带来的风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和人体的健康安全。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为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医疗废物处理需实施登记制度:
1、医疗废物收集人员第日下午2:30到各科室收集使用后的医疗废弃物:如棉球、纱布、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等。

科室与收集人员应做好交接登记工作。

2、每天早晨6:00将前日收集到的医疗垃圾移交给龙岩市泽丰医疗垃圾临时处置站的垃圾清运工,双方需在移交单上签上名字。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交接后,应及时对堆放处及整个房间进行清洗消毒,并确保污水进入净化站处理。

4、在规定接收医疗废物时间外,暂时贮存间门要上锁,防止废弃物被拿流向社会。

5、管理员要确实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如:佩戴手套、口罩帽子、水鞋等。

6、管理员必须将每日的交接单保管好,月底统一交总务科,资料保存3年,以备查验。

7、总务科管理人员将不定时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做,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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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一)运送人员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收集后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点,运送路线自产生地直接到医疗废物暂存处,不得在中途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场所。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志、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处置处;盛装医疗废物的垃圾袋为黄色且有标识,装至3/4满时应扎紧袋口,更换新袋。

(三)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四)运输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尖角,容易处理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运送工具须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性标志,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医疗废物的运送工具不运送其他物品。

(五)既要做好科室与收集的交接登记,也要做好本机构与医疗废物集中回收单位的交接登记: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地、种类、日期、重量、交接时间。

交接双方要签全名。

医疗废物管理交接登记及转移联单交接记录资料保存5年。

(六)运送医疗废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医疗废物伤及皮肤。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医疗废物由各科负责收集,专人管理并做好登记。

每天由专人到科室收集医疗废物,科室与接收人实行当面交接,并做好记录。

二、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特别说明等情况。

三、医疗废物接收人应仔细核对医疗废物的分类,并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同时做好相应登记。

四、收集医疗废物时应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将医疗废物污染容器倾翻、渗漏。

五、河南省辰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来接收医疗废物时,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医疗废物的数量、种类,并认真填写转移联单。

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六、后勤科保存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的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妥善保存。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处置医疗废物时,为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合规处理,与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交接时所遵循的规定和程序。

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接双方必须明确:交接双方应为医疗机构与具备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个人。

2. 交接过程需规范:交接双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确保废物不泄漏、不散落。

3. 严格核对废物信息:交接时应核对医疗废物的数量、种类、标识等信息,确保与交接记录相符。

4. 完善交接记录:交接双方必须认真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详细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处置方式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5. 定期汇报与检查:医疗机构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医疗废物的交接情况,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 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对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进行正规管理。

主要为了避免医疗废物造成危害,维护人类身体健康。

一、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由后勤科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与转运交接工作,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2.建立院内交接登记记录,配备计量工具,准确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及双方经办人签名。

3.与政府指定医疗废物回收单位进行回收交接时,交接登记内容应齐全,项目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及经办人签名等。

收集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认真登记,执行三联单制度(交、收双方签字)。

4.交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面粘贴警示标识,标明医疗垃圾产生科室和产生日期。

然后填写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本并签名。

2、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工作人员每天2次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集医疗废物,并通过医疗废物专用电梯和专门的路线运送至院医疗废物暂存地点。

收集时应核对科室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3、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实行专人负责制。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市政府指定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单位”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4、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应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和操作程序,减少或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在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时应做好职业防护,穿工作服、戴长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靴、戴口罩、帽子。

医疗废物处理完成后立即按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4、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泄露应及时更换盛放容器,并对污染区域彻底消毒处理。

5、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及处置过程中应注意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如不慎发生刺伤、擦伤等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根据伤员情况进行预防接种。

医疗废物处理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和混合物。

这些废物不仅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废物和尖锐器具,还包括药物废弃物和过期药品等。

医疗废物处理交接登记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废物时进行交接登记的规范。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疗废物处理交接登记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一、登记制度的内容1.登记对象:所有参与医疗废物处理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清洁工、环保人员等。

2.登记事项:医疗废物处理交接登记包括以下事项:-废物种类和数量:记录医疗废物的具体种类和数量,如感染性废物、化学废物、尖锐器具等。

-处理人员:记录处理废物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部门和工号等。

-处理时间:记录废物的处理时间,以便监测处理的及时性和效果。

-备注:登记人员可以在备注栏填写一些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如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废物处理的具体方法等。

3.登记方式:登记可以通过手写登记表格或使用电子登记系统进行,根据医疗机构情况选择合适的登记方式。

二、登记制度的作用1.监督医疗废物处理情况:通过登记制度,能够实时了解医疗废物的数量、种类和去向,有助于监督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确保废物得到安全、合规的处理。

2.提高废物处理效率:通过登记制度,可以及时了解废物的数量和去向,有助于医疗机构合理安排废物的处理流程,提高废物处理效率,避免废物暂存过久或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3.掌握废物处理情况:通过登记制度,医疗机构能够掌握废物处理的具体情况,包括废物处理的时间、方法和处理人员等,有助于对废物处理过程进行评估和改进。

4.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医疗废物中可能存在感染性物质和化学物质等危险物质,通过登记制度,可以确保废物得到专业处理,降低医务人员接触危险废物的风险,保障其安全。

5.接受监督和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理情况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通过登记制度,能够提供相关的处理记录和资料,便于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三、制度的实施措施1.培训和宣传:医疗机构应对所有参与废物处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废物处理的方法和要求,以及登记制度的具体操作。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2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2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废物分类、封装、运输、处置环节的安全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的登记和交接工作。

三、责任部门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登记、交接的具体执行和监督工作。

2. 医疗废物产生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正确分类、封装,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格。

3. 医疗废物运输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运输工作,并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工作内容1. 医疗废物产生部门在每日产生医疗废物时,应按照废物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和封装,并填写《医疗废物登记表》。

登记表包括以下内容:- 废物生成时间及产生部门;- 废物类型、数量和重量;- 废物分类和封装情况;- 废物处理方式;- 废物运输部门名称及相关信息。

2. 医疗废物产生部门每天结束工作时,应将填写好的《医疗废物登记表》交给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同时保留一份备份。

3.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接收到《医疗废物登记表》后,应及时核对废物类型、数量和重量等信息,并将核对结果记录在相关登记表格中。

4.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每日将核对好的登记表格交给医疗废物运输部门,由运输部门负责废物的运输工作。

运输部门接收到废物后,应核对废物数量和重量,并将核对结果记录在相关登记表格中。

5. 运输部门在废物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废物容器的密封性和完整性,并防止废物泄漏或污染环境的事故。

6. 运输部门将废物送达目的地后,将废物交接给接收部门,并与接收部门对废物数量、重量进行核对。

接收部门核对无误后,将核对结果记录在相关登记表格中,并将废物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工作。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 对于未按要求填写医疗废物登记表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未按规定封装医疗废物或运输过程中造成废物泄漏、污染环境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罚措施。

六、其他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应对医疗废物的登记交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模版(二篇)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模版(二篇)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废物交接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交接过程。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交接程序和责任。

第四条医疗废物交接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第五条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应实行记账制度,详细记录医疗废物的交接情况。

第二章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第六条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交接的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工作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记录医疗废物的交接信息,包括交接时间、地点、交接物品、接收方等。

第八条医疗机构交接医疗废物时,应按要求填写交接登记表,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保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作为医疗废物交接的凭证,便于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跟踪追溯。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的整理和存档工作,确保信息的保存和管理。

第三章医疗废物交接程序第十一条医疗废物交接程序包括申请交接、审核审批、交接交废、交接登记等环节。

第十二条申请交接环节:医疗机构接到医疗废物交接申请后,应进行初步审核和评估,判断交接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审核审批环节:医疗机构对符合交接条件的申请进行详细审核和审批,确保交接程序的合法、安全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交接交废环节:医疗机构应按照交接程序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确保过程的安全和顺利。

第十五条交接登记环节:医疗机构应在交接完成后,将交接情况填写到交接登记表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确保医疗废物交接过程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减少可能产生的交接漏洞和纠纷。

第四章责任制度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明确医疗废物交接的责任人,确保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和权责的明确。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废物交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废物的交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对医疗废物交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违规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本(2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本(2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本一、目的及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疗废物的登记交接流程,确保医疗废物的合规处理并减少对环境和公众的危害。

适用范围为本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

二、定义1. 医疗废物:指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药物包装、未使用药品、注射器、针头等。

2. 医疗废物交接单:指记录医疗废物交接过程的文件,包含废物性质、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等信息。

三、责任和义务1. 本医疗机构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登记和交接工作。

2. 医疗废物交接人员负责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废物的登记和交接,并确保废物安全、规范地运输至最终处理场所。

3. 各科室负责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和暂存,并及时将已分类和包装好的废物交接给专人。

四、登记交接流程1. 医疗废物的登记:a. 医疗废物登记人员每天上班前需检查前一天的废物登记是否完成,如有未完成的需及时处理。

b. 每日上午9:00至10:00,登记人员将当天需登记的医疗废物汇总,并详细记录在医疗废物交接单上,包括废物的性质、数量及产生科室等信息。

c. 登记人员将该交接单交给相关科室,并提醒相关科室按要求分类、包装和暂存废物。

2. 医疗废物的交接:a. 相关科室在收到登记交接单后,立即按照要求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和包装,并及时将废物交接给专人。

b. 交接人员在接收废物时,需核对交接单上记录的废物种类、数量及科室等信息,并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c. 交接人员将交接单归档,并将废物安全、规范地运输至最终处理场所。

3. 医疗废物的归档:a. 每月废物交接单归档前,负责交接的人员需将交接单上的废物封箱,并留存一个记录在册。

b. 废物交接单需归档3年,并妥善保存,以备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

五、处罚措施1. 对于未按规定分类、包装和交接医疗废物的相关科室,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发现医疗废物交接单有虚假填报、遗漏记录等情况的,责任人也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与登记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与登记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与登记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与登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流转过程,确保医疗废物在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科室和部门,涉及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相关环节。

通过建立严格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与登记管理制度,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降低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二、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因含有病原微生物、有害化学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等,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根据其特性,主要分为以下五大类:1. 感染性废物:指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包括但不限于: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废弃的医学标本;病原体培养物和菌种保存物;废弃的疫苗、血清、血液制品等。

2. 损伤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可能对人体造成物理伤害的废物。

例如:废弃的医用锐器(如针头、刀片、玻璃试管等);废弃的医疗器械等。

3. 病理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或有害物质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等。

如:废弃的手术切除组织、胎盘;病理切片后的剩余组织等。

4. 药物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过期、变质、淘汰的药品及其包装物。

包括但不限于:抗生素、抗肿瘤药物、精神药物、放射性药物等。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等特性的化学物品及其包装物。

例如: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电池、汞血压计等。

各类医疗废物均需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分类收集、包装、标识、运输、处理和处置,以确保废物安全、环保地处理。

三、职责:为确保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与登记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如下: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负责对本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定期评估医疗废物管理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诊所、卫生院、卫生保健机构等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

三、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五大类。

1.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以及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用品、器具等。

2. 病理性废物:包括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组织器官、病理切片、培养基等。

3. 损伤性废物:包括针头、注射器、缝合针、手术刀、解剖刀、玻璃试管、破碎的玻璃瓶等锐器。

4.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变质、被污染的药品,以及废弃的实验动物尸体等。

5. 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灭鼠药、杀虫剂等。

四、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储存1. 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要求,分别收集在有警示标识的防渗漏的黄色医疗废物袋中。

2. 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应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3. 损伤性废物应使用专用利器盒,并在盒面粘贴标签注明产生科室、日期、类别。

4. 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应分别收集在有警示标识的防渗漏的黄色医疗废物袋中。

5. 医疗废物应储存于指定地点,储存地点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鼠、防虫、防盗。

五、医疗废物的运输与处置1. 医疗废物应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路线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密封,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疾病。

2. 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具备防渗漏、防盗、警示标识等安全防护措施。

3. 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填埋。

六、医疗废物的登记与交接1.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应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台账,详细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时间、交接时间等信息。

2. 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应与产生科室进行交接,双方核对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5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5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1、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登记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粘贴警示标识,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

然后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与科室人员双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____年。

3、院内各科室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将医疗废物收集,交给运送人员并在交接本上签名,运送人员与科内人员核实后运送至暂存间。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核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4、本院将医疗废物交与肇庆医疗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置,并签署了委托处置协议书,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肇庆医疗垃圾处理站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____年。

5、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实行专人负责制。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6、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2)是指医疗机构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和交接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高效处理,防止废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具体的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登记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对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数量、处理情况等进行登记记录。

2. 交接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交接制度,明确废物的交接责任人、交接地点和交接时间等要求。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 引言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是在医疗废物处理管理的基础上,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交接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

2. 目的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废物的交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污染,降低医疗废物处理和管理的风险。

3. 适用范围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废物交接过程。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废物的分装、包装、标识、交接和接收等环节。

4. 具体内容4.1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流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4.1.1 医疗废物分装和包装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前,交接双方需进行医疗废物的分装和包装工作。

分装和包装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医疗废物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4.1.2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交接双方在医疗废物交接前,需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包括医疗废物的名称、数量、分类等信息,并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1.3 交接过程监控交接过程中,交接双方应进行监控,确保医疗废物交接过程规范、安全。

4.1.4 医疗废物交接确认交接双方完成医疗废物交接后,应进行交接确认。

确认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数量是否一致、包装是否完好等。

4.1.5 登记表归档交接双方完成医疗废物交接确认后,将填写的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进行归档保存,便于后续的监管和追溯。

4.2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要求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2.1 交接双方的责任医疗废物交接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包括医疗废物的分装和包装、交接登记、交接过程监控等方面的责任。

4.2.2 结果记录和归档交接双方应对医疗废物交接的结果进行记录,并将交接登记表进行归档保存,确保后续的监管和追溯。

4.2.3 交接登记的信息内容交接登记表的信息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的名称、数量、分类等关键信息,确保医疗废物的交接过程可以得到准确记录。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本(2篇)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本(2篇)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交接,确保其安全、合规处理,并确保医疗废物产生、转运、处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留存,以便实现全程可追溯。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相关部门、岗位人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环卫部等。

三、责任主体1. 医务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生成、分类、收集等工作;2. 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运输、处置等工作;3. 医疗废物管理员负责监督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并填写相关记录。

四、工作要求1. 医务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生成、分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类准确;2.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放置于相应的收集容器内,并确保正确关闭;3. 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及时收集,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运输;4. 医疗废物管理员应每日检查医疗废物的收集、包装和交接情况,并按规定填写交接登记表;5. 全体员工应接受相关的培训,明确医疗废物交接的流程和规范。

五、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流程1. 医疗废物生成部门将生成的医疗废物分类放置于相应的收集容器内;2. 医疗废物管理员每日检查医疗废物的收集情况,确保包装完好无漏;3. 医疗废物管理员将收集好的医疗废物交接给环卫部门;4. 环卫部门负责将医疗废物进行统一的包装和封存,并填写相关交接登记表;5. 环卫部门将封存好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6. 当医疗废物到达处置场所,接收方应及时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将记录反馈给医疗废物管理员。

六、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要求1. 医疗废物交接日期;2. 交接单位与联系人;3. 收集容器数量与重量;4. 医疗废物数量与种类;5. 运输工具及运输人员信息;6. 接收单位与联系人;7. 接收单位验收情况。

七、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填写要求1. 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信息;2. 填写应清晰、可辨认,不得有涂改或过度修饰;3. 填写应及时、准确,不得有遗漏或延误。

八、监督与检查1. 医疗废物管理员应定期对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2.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废物交接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3. 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交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

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登记制度
1、医疗废物实行当面交接。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双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3、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

4、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院感办报送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

5、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实行登记记录。

6、工作人员及保洁员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及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及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及交接登记管理制度一、废物分类收集在废物产生地即对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是医务人员、患者和保洁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核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细胞毒性废物及放射性废物放入专门的容器中。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应退还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剂部门统一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化学性废物中的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液应交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二、科室内废物的存放在病房、诊室、手术室或其它产生医院废物的地方,应设有废物收集设施,其上注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废物贮存装置应接近废物产生地。

三、废物袋及容器的密封当废物袋及容器达到一定容量(通常为3/4容积)即应密封。

应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废物袋及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并贴有中文标识,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四、废物袋搬运与集中分散的废物袋要定时收集集中。

由专职保洁员运送医疗废物,并按规定医疗废物内部集中的时间(早6:00~7:00)和路线;废物袋应每日运出病房或科室,无标识的废物袋不应搬出;医疗废物放入周转箱中运送,不得仅使用包装袋。

废物袋应及时更换,任何情况下不能用普通袋代替有害废物袋。

废物袋的大小应根据需要确定,尽量满足各种需要,应保证外袋颜色相符。

使用专门的手推车将废物袋运至废物中心存放地。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工具。

五、特殊废物的搬运与贮存1.细胞毒废物的搬运细胞毒废物应与其它废物分开。

细胞毒废物及受其污染的物品应放入废物袋,受污染的锐物应放入指定细胞毒锐物的容器中,并明确标明标志:“细胞毒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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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各科室医疗垃圾的收集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
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
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
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
外表面粘贴警示标识,标明医疗垃圾产生科室和产生日期。


后填写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本并签名。

2、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工作人员将医疗废物运送医疗废物暂存地
点。

收集时应核对科室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
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3、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实行专人负责制。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
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
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登记资料需保存
3年。

4、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应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医院
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
时贮存,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和操作程序,减少或杜绝意外事故
发生。

3、在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时应做好职业防护,穿工作服、戴长
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靴、戴口罩、帽子。

医疗废物处理完成后
立即按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4、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
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
触身体,一旦泄露应及时更换盛放容器,并对污染区域彻底消
毒处理。

5、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及处置过程中应注意预防被医疗
废物刺伤、擦伤,如不慎发生刺伤、擦伤等须立即采取紧急处
理措施并根据伤员情况进行预防接种。

6、发生医疗废物职业暴露后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预防性治疗前应留
取血样进行相关抗原、抗体的检查,并向中心报告备案,中心
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工作。

7、从事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
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
1.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在产生地点严格分类管理”的要求。


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临床医疗活动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操作人员分类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
漏和其它缺陷。

3.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盛装的医
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
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8.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应严格分类存放医疗废物,并做好医疗废物产生量的登记工作。

清后流水冲洗并用0.1%的含氯消毒剂消毒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地面及容器。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并做好登记,登记资料应保存3年。

9. 一次性输液器用后将针头剪下,一次性注射器用后将针头取下,针头放入防渗漏、耐刺
的专用医疗废物锐器盒内,输液器置黄色医疗垃圾袋内。

其它锐器(针头、刀片、穿刺针、载薄片等)用后也应置专用医疗废物锐器盒内,按医疗废物处理。

10. 任何个人不得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11. 执行医疗废物处理的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长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靴、戴口罩、帽
子。

医疗废物处理完成后立即按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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