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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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核心企业供应商选择的博弈

本人郑重声明“本论文为本人原创,可以用于发表。”

刘斯佳

[摘要]:在供应链的合作伙伴选择过程中,不同的阶段存在两种不同的博弈,一种是在选择的过程当中,各个企业之间属于非合作博弈,因为这时各企业只是有初步意向而还没有加入到供应链中,追求满足个体理性;而在做出选择之后,各个企业之间属于合作博弈,这时的各个企业同属于供应链,目标是使得供应链的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自身利益的最优,也就是个体理性条件下的满足整体理性。

[关键词]:供应链核心企业供应商博弈

Abstract:Supply chain partner selection process, the different stages of the existence of two different game, one is in the selection process, between various enterprises belonging to the non cooperation game, because when the enterprises only have preliminary intent and not to join the supply chain, seeking to meet individual rationality; while in the making after selection, between various enterprises belong to cooperative game, the various enterprises belong to the supply chain, goal is to make the overall efficiency of the supply chain under the premise of maximizing their own interests is optimal, individual rationality condition to meet the whole rational.

Key words:supply chain the core enterprise supplier game theory

前言

在供应链竞争中,核心企业掌握着供应链的核心瓶颈资源,但事实上,其供应商作为供应链上一个重要组织部分,对供应链稳定高效运行有着重要的辅助功能。在核心企业的供应链管理建设过程中,选择合作伙伴仍然是存在这不确定性。供应商作为市场中独立的经济实体,与供应链核心彼此之间存在着潜在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从某种意义上说,供应链上的各方处于不断的博弈之中。博弈论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及其相互决策和决策的均衡问题。理性的行为主体的决策过程不仅取决于其对策略结果的理性分析,而且也取决于对另一方选择何种策略的判断。

1.传统核心上下游供应链企业非合作博弈分析

两个企业A和B,分别是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二者是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对于A和B,分别有两种策略可以选择,对于其生产或出售的产品定低价或者定高价。在最终企业的价格需求弹性比较大的情况下,这两种策略所对应的利润情况如表1所示。其中,每个括号中的前一个数字表示企业A获得的利润,后一个数字表示企业B所获得的利润。

对于企业A而言,如果企业B采取低价策略,它所可能获得利润分别为4和5,按照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他会选择利润为5的高价策略;如果企业B采取高价的策略,企业A所可能获得利润分别为5和1,他会选择利润为5的高价策略。即不论企业B采取什么样的策略,企业A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都会选择高价策略。同样道理,不论企业A采取何种策略,企业B都会选择高价策略。博弈的结果是企业A与企业B(高价,高价)的策略组合形成了一个纳什均衡。但该均衡使企业A和企业B各自所获得的利润都只有1,利润总和只有2。而最理想的结果则是企业A与企业B(低价,低价)的策略组合,A和企业B各获得4的利润,利润总和为8。企业A和企业B单纯从自身利益出发的理性行为使其陷入了“囚徒困境”之中。“囚徒困境”反映了一个很深刻的问题,这就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

表一 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供应商博弈矩阵

2.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博弈的实现

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一般从事核心环节,处于价值链的较低端,不能独自实现客户价值,需要企业期间彼此合作,但可供选择的核心企业也相对有限,无论是在价格还是需求方面,一般都只能是市场的接受者。若博弈只进行一次时, 每个参与人着眼于短期利益, 只考虑一次性的收益, 若背叛者所受到的惩罚太小或不可信, 则博弈双方合作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供应链管理强调的是供应链企业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对核心供应链企业也是如此。因此,在一个高效稳定的供应链中, 合作伙伴之间存在着重复博弈。

以下从博弈论的角度来分析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供应商选择合作的问题,把它们之间长期或多次发生的采购看作无限重复采购博弈,并作以下假设:

(1)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供应商在进行首次合作之前并不能完全掌握对方的所有信息;

(2)个体理性原则。供需双方以本企业利益最大化为交易原则,对伙伴企业会采取合作,也会选择隐瞒信息;

(3)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即存在多个买方和卖方;

(4)折现率为 ;

2.1供应链中的具体博弈模型

供应链中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有供应商寻求成为企业的供应商,如果将供应商视为一个博弈对象,应用博弈理论构造一个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供应链核心企业选择供应商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在供应链的合作伙伴选择过程中,不同的阶段存在两种不同的博弈,一种是在选择的过程当中,各个企业之间属于非合作博弈,因为这时各企业只是有初步意向而还没有加入到供

应链中,追求满足个体理性;而在做出选择之后,各个企业之间属于合作博弈,这时的各个企业同属于供应链,目标是使得供应链的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自身利益的最优,也就是个体理性条件下的满足整体理性。

2.2未建立供应链合作时的博弈分析

未形成供应链的时候, 假定有供应链核心企业A 与供应商B 在进行交易,亦即A 与B 二者在参加博弈。那么他们都可以选择相信对方, 并且按照相互之间的约定行事, 也就是说采取诚信的策略; 当然, 这是他们也可以选择只追求短期利益,在投机心理的作用下, 侵害对方利益。即A 与B 都可以选择低价和高价策略。在这种条件下,会出现如上所述的囚徒困境的情况:在未形成供应链管理的时候, A 和B 一次博弈的结果将明显偏于帕累托最优状态,二者都选择投机策略,陷入所谓的“囚徒困境”, 二者将会在( X4,X4) 的位置达到均衡, 这就是所谓的“纳什均衡”的情况。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忽略了对方必要的利益,使得整个价值链上总体利益最小, 严重地影响了整个价值链的正常运行。

表二 未建立供应链A 与B 博弈矩阵

3.供应链中核心企业和供应商重复博弈——合作博弈

由于个体难以拥有全部优势资源,所以必然要求助于其它个体,合作的目的在于减少成本、降低风险、实现群体收益增加和个体自身效用最大化。

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在做出选择之后,各个企业之间属于合作博弈,这时的各个企业同属于供应链,目标是使得供应链的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自身利益的最优,也就是个体理性条件下的满足整体理性。不断重复的交易使得交易双方相互信任,甚至形成战略同盟关系。根据博弈论知识,在这种存在着惟一纯策略纳什均衡的无限次重复博弈中, 博弈双方是有合作的可能的。

这个无限次重复博弈中,我们假设两博弈方采用如下触发策略:第一阶段采用(低价,低价),在第t 阶段,以及t-1阶段的结果都是(低价,低价),则继续采用低价,否则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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