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部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008)91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化学品、爆炸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安全风险等级,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议设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1. 安全管理部门该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核心部门,应该有管理、规划、执行、检查和评价的职责。
该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排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风险评估、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
2. 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该部门负责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评价和抽取安全检查等。
监察部门的职责包括:监督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检查和审计企业安全生产金融支出等。
3.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部门该部门应急处理企业安全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和报告工作。
该部门还要负责建立事故预案,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应急处理指导等工作。
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当根据生产规模、从业人员数量、企业安全等级等情况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议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安全规章制度、风险评估、整改和建议改进的措施、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管,及时隐患的整改等安全工作。
2. 安全技术人员持有安全技术专业证书,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和评估、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指导现场安全管理、教育劳动者和开展安全宣传等工作。
3. 安全操作人员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操作工作,必须经过安全操作培训,并拥有相关证书。
安全操作人员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执行安全制度和规程,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底线的标志。
企业应该严格落实这一文件,加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造福于企业的合法经济活动和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安全生产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1、企业如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分区负责。
2、配备多少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印发),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以下规定配备: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4、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详细的,办安证要用,谢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发[2012]3号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的决定公司各科室、各项目部:安全生产事关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领导高度重视。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XXX文件XXX发(2016)第04号关于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及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加强基础工作,改进监控方式,依法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度,公司决定成立安全科,由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兼任安全科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事务。
特此通知。
附: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明细表(附件一)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职责(附件二)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工作人员职责(附件三)二O一六年一月八日主题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通知XXX2016年1月8日印发共印10份)附件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明细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情况姓名性别学历职务发证机关XXXXXXXXX发证日期2014-4-302014-10-272015-5-12证书编号川建安A(2014)xxxxxxxXXX(2014)xxxxxxxXXX(2015)xxxxxxx证书有效期2017-4-292017-10-262018-5-11男男男本科大专中专XXX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XXXXXXXXX附件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度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司理、副司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情;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单位职工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劳动保护教育室;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手艺规程,编制安全手艺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手艺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形;4、参加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参加演练并检查执行情况;5、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同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分汇报安全情形;6、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点基层安全生产事情,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手艺素质;10、建立健全安全台帐,逐步实现科学管理;11、对违反安全手艺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进行罚款处置惩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008)91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___建质[200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___建质[2004]___发布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旨在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此通知废止了原来的《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并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为了保障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8]9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
关于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XXXX 公司【2022】年第 4 号公司各部门: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从即日起正式行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称: 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 (简称安全科)。
XXXX 有限公司2022 年 12 月 1 日XX 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任命文件XX 公司【2022】年第 5 号公司各部门:为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安全科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职能科室, XX 同志任安全科科长,受公司总经理领导,具体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望各部门在安全科的指导下,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完成好安全生产工作。
XXXX 有限公司2022 年 12 月 2 日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安全科)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条例标准。
落实本公司年度的安全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年审工作。
时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催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人员对文明施工的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着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检查。
按时复查,验收。
5、协助项目部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填写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做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的编写,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按“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或者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经说服劝阻无效,应暂停生产,消除隐患危(wei)险,提出合理意见。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十二月一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臵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臵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
建质(2008)9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2008-05-20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项目安全管理文件2号~《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保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根据国家、北京市、属地和集团公司及建造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指本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合用于项目部所属分包单位。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项目经理副主任:生产副经理委员:总工程师、各部室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建造工程总承包部规章制度;(二) 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 催促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四) 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 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相关问题;(六)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七) 催促财务系统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使用;(八) 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九) 催促技术部门编制危(wei)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进行专家论证;(十) 催促经营、财务部门和分包(合作)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绿色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与监督使用;(十一)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大会,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表彰奖励安全先进;(十二) 催促对因工伤残人员工伤的认定及评残定级工作,并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十三) 发生普通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七条项目部设安全管理部,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具有以下职责:(一) 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二) 组织或者参预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 组织或者参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四) 催促落实重大危(wei)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参预危(wei)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五) 组织或者参预应急救援演练;(六) 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检查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七)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八) 催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九) 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和开展安全创优评先表彰工作;(十) 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十一)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二)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三)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布置的具体工作。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报户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公司的务专职机构的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操作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施工完成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四.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五.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督促所属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七.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好公司和所属单位、班组的经常性开展按全活动。
八.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使公司生产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生产工具、原辅材料及生产、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对查出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安全对策并确保其实施。
检查形成通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九.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十.负责公司专职安全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十一.协助项目部搞好安全策划,确保项目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分管安全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报户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公司的务专职机构的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操作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施工完成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四.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五.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督促所属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完整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兴义市富达建筑工程文件关于成立兴义市富达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建设的需要,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娄固基副组长:赵开林成员:申斌赵学金张成琴秦隆王才凯谭富郑传勇赵家富廖学龙廖容陟张卜元王兴特此通知!兴义市富达建筑工程2021年4月6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图项目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监督、检查、评比工作,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政策、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先进经验,保证公司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开展。
二、职责:1、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要求具体、便于操作。
2、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严格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使用。
兴义市富达建筑工程文件关于安全领导小组的任职通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经过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任命娄固基同志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赵开林同志为副组长.特此通知!兴义市富达建筑工程2021年4月6日安全管理机构成员表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苏州市金诺装饰文件关于成立苏州市金诺装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公司各施工项目部、各科室: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建设的需要,经公司经理扩大会讨论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关于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XXXX公司【2017】年第4号公司各部门: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从即日起正式行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称: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简称安全科)。
XXXX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日XX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任命文件XX公司【2017】年第5号公司各部门:为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安全科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职能科室, XX 同志任安全科科长,受公司总经理领导,具体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望各部门在安全科的指导下,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完成好安全生产工作。
XXXX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日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安全科)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条例标准。
落实本公司年度的安全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年审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人员对文明施工的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着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检查。
按时复查,验收。
5、协助项目部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填写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做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的编写,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按“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或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经说服劝阻无效,应暂停生产,消除隐患危险,提出合理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文件部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河南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关于成立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履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施工作业生产,保护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我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李运强
副主任:李明
成员:孙士杰
河南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主题词:成立安委会安站通知
报:市安站、住建局
发: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科办
河南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豫广安字[2016]001号河南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负责人分工的通知
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履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施工作业生产,保护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我公司主要负责人作如下分工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运强同志任“河南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二、公司副经理李明同志任“河南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办公室孙士杰任专职安全员:。
河南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29日主题词: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工通知
报:市安站、住建局
发: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科办
河南广强建筑工程公司文件
豫建安字[2016]02号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科的通知
公司各工程处、项目部: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和濮阳市人动局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了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的安全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科,为了便于开展工作,现将公司安全生产科成员名单和分工通知如下:
安全生产科科长:李明
科员:孙士杰
安全生产科负责贯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等。
安全生产科经费,从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经费中提取。
配备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设备(如“三宝”)等。
接此通知后,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完善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报告公司安全科。
河南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主题词: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工通知
报:市安站、住建局
发: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科办
河南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豫建安字[2016]6号关于对****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
安全设备、设施一览表。
制表单位:河南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制表时间:二○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
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
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
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安全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
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13、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
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
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
8、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
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9、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