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医保指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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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医保中心根据参保大学生数返还70元/ 人/年。另外,同级财政根据参保大学生数补助30 元/人/年,共同用于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包干。
个人缴费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对于享 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 全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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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哪些大学生可享受财政缴费全额补助?
低保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①当地民政部门
年审过的本年或上一年度的低保证复印件 ②户籍 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低保材料由学院(中心)学生工作处负责进 行审核后报学校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后送医保中心 审核,审核通过后个人所交保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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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怎样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大学生,需凭三级定点医 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医院盖章、主 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经学校 统一报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准入手续,方可享受 门诊大病待遇。参保大学生办理备案准入手续是 需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 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就诊时,需携带 《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 办准入手续时选定的医院就诊。
到本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可持《南京市民 卡》直接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注:未持《南京市民卡》或未经转诊自行到 转诊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 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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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就诊时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医院就诊, 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大病及生育费用,属于个 人支付的,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属于基 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 保险,由政府组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可作为居 民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如果大学生同时参加了 居民医保和商业保险,就医时先按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符合商业保险报销 范围的费用,在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后,再到学生 处进行商业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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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住院医疗费补助:住院医疗补助是对参保 大学生在一个保障期内,因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 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超过3 万元的,再给予一定的补助。
其补助标准为:个人支付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 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再按40%予以补助,补助金 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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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大学生在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 销?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危重 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可就近到当地医保定点医 疗机构或公立医院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 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将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 出院小结、病历等材料原件统一交至校医保办公 室,由校医保办公室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 理审核报销。
在非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 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
参保大学生日常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产前检 查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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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的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 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 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待遇享受 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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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由本市转往外地医院治疗手续该如何 办理?
因病情确需转往外地医院就诊的,须由本市三 级医院主任医师会诊,并填写《转外地就诊申请 表》经医院医保办审核后,到市医保经办部门办 理登记备案手续(只可转北京、上海两地)。
实习期间、非寒暑假期间外地住院及非户籍 所在地住院需开具相关证明,并由学院盖章确认, 至校医保办登记备案。
我校目前执行的为一个结算年度门急诊90元/ 人的支付标准(含校医院产生的医药费用)
参保学年内,门诊自付金额超过一定标准可享 受大学生医保大额门诊医疗费用基金补助,详情 参照《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医保门诊大额医疗费 用资助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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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在大学生在一 个保障期内发生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累 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连续足额缴费,每增 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可增 加到36万元。如果缴费中断又重新续保缴费的, 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六是意外伤害有保障。因意外伤害住院或门 诊医疗均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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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哪些大学生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我校各类全日制本科大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报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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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 少,政府对大学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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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看病更方便。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 医院400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也纳入 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大学生住院看病可在 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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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报销医疗费更便捷。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 构住院、进行门诊大病治疗,可直接凭《南京市 民卡》与医院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自理费用, 基金支付部分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进行 结算,不需个人垫付。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 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wenku.baidu.com
注:不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的大学生,须经本人 确认,并签订知情同意告知书,个人发生的医疗 费用由个人及家庭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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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凡我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后,校医院作为 首诊医疗机构负责大学生的医疗工作。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本市学生儿
童参加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 共同分担。筹资标准为30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 200元,个人缴费100元。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代扣 代收后,汇至大学生医保指定账户。具体实行先 代扣,后退费方式,对已扣费的不参保的学生和 认定的低保生给予退费。因退学、转学、休学的, 其参保费用不退(南京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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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办理生育登记的大学生如何就医?发
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检查费用: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列门诊 包干费支出,由学校按门诊包干办法有关规定给 予报销。
(2)分娩:持《南京市民卡》到本人登记时 选定的分娩医院分娩,发生的生育费用按居民医 保住院标准和比例结算,需个人自理部分,由个 人直接与医院结算;需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 与定点医院按相关规定结算,不需要参保人员垫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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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诊大病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发生的 医疗费用基金按85%支付。
(3)生育待遇: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基金 支付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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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门诊待遇: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即按 照当期学校参保缴费人数及定额标准,一次性按 包干经费拨付学校,由学校统筹使用。大学生发 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 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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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有什么好处?
一是缴费标准低,待遇水平高。普通学生每 人每年只需缴费100元,可以重点解决大学生住院 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待遇水平高于居民。
二是参保政府有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 低于120元,低保学生个人不缴费,全部由政府给 予补助。
三是大学生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基金抗风险 能力强,医疗费用报销有保障。
南京工程学院医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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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居民医保?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大学生参 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文件的有关精神,南京市从 2009年9月起已经将在宁高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大学生参保,可以 通过更大范围的社会互助共济来解决大学生的大 额或大病医疗费用问题,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 平,减轻高校和家庭负担,同时解决不同性质学 校之间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差别较大的问题,更好 地体现社会公平。大学生医保制度的实施,充分 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 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 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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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大学生毕业后,医保关系的接续
(1)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应当随用人单 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灵活就业的(限本市户籍):可以灵活 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凡是 大学生在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结束次月即以灵 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不设6 个月等待期,参保缴费的次月即可享受职工医保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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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 保待遇?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3)未经批准、备案的在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4)居民医保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外的费用; (5)参保大学生本人违法违规所致伤害; (6)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7)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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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限本市户籍): 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本人愿意继续参加居民 医保的,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其户籍地 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以“其他居民”身份办理 居民医保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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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大学生医保与商业保险等之间的衔接 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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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 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 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到待遇享受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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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大学生如何办理每年续保手续?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每年需按规定办理续 保手续。大学生续保不需要本人办理,由学校统 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未按规定期限参保或参保 中断后续保的大学生,应在下一年度缴费期内办 理参保或续保手续,自缴费次月起满6个月等待期 后,方可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 和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 不予支付。未续保的大学生在校内所发生的医疗 费用由个人及家庭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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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应在每学年开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参 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 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 人参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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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 月31日)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25日, 由学校负责统一组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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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 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 构300元。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 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 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三 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 付比例分别为80%、90%、95%。
注:精神病患者须由南京市脑科医院、南京市江 北人民医院的专科主任医师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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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办理 登记?
符合享受生育的大学生,在本市分娩的应在 怀孕后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时 需携带《南京市民卡》、结婚证(原件、复印 件)、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 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 生育一个孩子的生育证》等材料,由市医保中心 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享 受待遇的,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1家 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分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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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门诊大病包括哪些?
门诊大病病种主要包括 恶性肿瘤 重度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
精神病(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 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 碍;偏执性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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