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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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证明 (a b)(a2 2ab b2 ) 0 ,
只需证明 (a b)(a b)2 0 , 只需证明 (a b) 0且(a b)2 0 。 由于命题的条件“a,b是不相等的正数”,它 保证上式成立。这样就证明了命题的结论。
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推证过程中, 使每一步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 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 为止,这种证明的方法叫做分析法.
x 只需证明 对任意的 x1> 2 >3,有
f (x1 ) f (x2 ) (2x12 12x1 16)(2x22 12x2 16) 2x12 2x22 (12x1 12x2 ) 2(x1 x2 )(x1 x2 ) 12(x1 x2 ) 2(x1 x2 )(x1 x2 6) 0
证明:要证AF⊥SC
只需证:SC⊥平面AEF
只需证:AE⊥SC 只需证:AE⊥平面SBC
只需证:AE⊥BC 只需证:BC⊥平面SAB 只需证:BC⊥SA 只需证:SA⊥平面ABC
S
F E
A成立 所以. AF⊥SC成立
小结:
分析法和综合法是思维方向相反的两种思考方 法。在数学解题中,分析法是从数学题的待证 结论或需求问题出发,一步一步地探索下去, 最后达到题设的已知条件。综合法则是从数学 题的已知条件出发,经过逐步的逻辑推理,最 后达到待证结论或需求问题。对于解答证明来 说,分析法表现为执果索因,综合法表现为由 果导因,它们是寻求解题思路的两种基本思考 方法,应用十分广泛。
x x ∵ x1> 2 >3 ∴ x1- 2 >0,且
x1+ x2 >6,它保证上式成立。
这样就证明了:函数 f (x) 2x2 12 x 16
在区间(3,+∞)上是增加的。
例4、如图,SA⊥平面ABC,AB⊥BC,过A作SB 的垂线,垂足为E,过E作SC的垂线,垂足为F, 求证 AF⊥SC
§2综合法与分析法
综合法:
复习
①利用已知条件和已知的定义、定理、公理等,
②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
③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的证明方法
特点:
由因导果
例1、已知:a,b是不相等的正数。求证:
a3 b3 a2b ab2
证明:要证明 a3 b3 a2b ab2 ,
只需证明 (a b)(a2 ab b2 ) ab(a b) , 只需证明 (a b)(a2 ab b2 ) ab(a b) 0 ,
这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可以是: 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
特点: 执果索因 即: 要证结果Q,只需证条件P
例2、求证: 8 7 5 10
证明:要证明 8 7 5 10 只需证明 ( 8 7 )2 ( 5 10 )2
即 8 7 2 56 5 10 2 50
只需证明 56 50 即 56>50,这显然成立。 这样就证明了 8 7 5 10
例3、求证:函数 f (x) 2x2 12 x 16 在区间
(3,+∞)上是增加的。
证明:要证明函数 f (x) 2x2 12 x 16
在区间(3,+∞)上是增加的,
只需证明 对于任意 x1,x2 ∈(3,+∞),且 x1 > x2 时,有 f (x1) f (x2 ) 0 ,
只需证明 (a b)(a b)2 0 , 只需证明 (a b) 0且(a b)2 0 。 由于命题的条件“a,b是不相等的正数”,它 保证上式成立。这样就证明了命题的结论。
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推证过程中, 使每一步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 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 为止,这种证明的方法叫做分析法.
x 只需证明 对任意的 x1> 2 >3,有
f (x1 ) f (x2 ) (2x12 12x1 16)(2x22 12x2 16) 2x12 2x22 (12x1 12x2 ) 2(x1 x2 )(x1 x2 ) 12(x1 x2 ) 2(x1 x2 )(x1 x2 6) 0
证明:要证AF⊥SC
只需证:SC⊥平面AEF
只需证:AE⊥SC 只需证:AE⊥平面SBC
只需证:AE⊥BC 只需证:BC⊥平面SAB 只需证:BC⊥SA 只需证:SA⊥平面ABC
S
F E
A成立 所以. AF⊥SC成立
小结:
分析法和综合法是思维方向相反的两种思考方 法。在数学解题中,分析法是从数学题的待证 结论或需求问题出发,一步一步地探索下去, 最后达到题设的已知条件。综合法则是从数学 题的已知条件出发,经过逐步的逻辑推理,最 后达到待证结论或需求问题。对于解答证明来 说,分析法表现为执果索因,综合法表现为由 果导因,它们是寻求解题思路的两种基本思考 方法,应用十分广泛。
x x ∵ x1> 2 >3 ∴ x1- 2 >0,且
x1+ x2 >6,它保证上式成立。
这样就证明了:函数 f (x) 2x2 12 x 16
在区间(3,+∞)上是增加的。
例4、如图,SA⊥平面ABC,AB⊥BC,过A作SB 的垂线,垂足为E,过E作SC的垂线,垂足为F, 求证 AF⊥SC
§2综合法与分析法
综合法:
复习
①利用已知条件和已知的定义、定理、公理等,
②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
③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的证明方法
特点:
由因导果
例1、已知:a,b是不相等的正数。求证:
a3 b3 a2b ab2
证明:要证明 a3 b3 a2b ab2 ,
只需证明 (a b)(a2 ab b2 ) ab(a b) , 只需证明 (a b)(a2 ab b2 ) ab(a b) 0 ,
这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可以是: 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
特点: 执果索因 即: 要证结果Q,只需证条件P
例2、求证: 8 7 5 10
证明:要证明 8 7 5 10 只需证明 ( 8 7 )2 ( 5 10 )2
即 8 7 2 56 5 10 2 50
只需证明 56 50 即 56>50,这显然成立。 这样就证明了 8 7 5 10
例3、求证:函数 f (x) 2x2 12 x 16 在区间
(3,+∞)上是增加的。
证明:要证明函数 f (x) 2x2 12 x 16
在区间(3,+∞)上是增加的,
只需证明 对于任意 x1,x2 ∈(3,+∞),且 x1 > x2 时,有 f (x1) f (x2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