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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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上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15 年6 月1日
1. 目的
规范员工考勤管理,强化劳动纪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参照海南上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制度制定,适用于公司员工考勤管理。
3. 职责和权限
3.1员工填写《请假审批单》、《出差审批单》、《加班审批单》。
3.2各部门核查部内员工考勤卡、汇总《请假审批单》、《出差审批单》及《加班审批单》,提交综合管理部审核。
3.3综合管理部
3.3.1负责核验考勤记录,将考勤核验情况发至各部门;
3.3.2统计员工考勤异常信息,编制《考勤统计表》;
3.3.3审核员工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哺乳假休假资格,办理上述假期请假、销假手续;
3.3.4汇总各部门《请假审批单》、《出差审批单》及《加班审批单》。
3.4各部门负责人
3.4.1审核部门员工《出差审批单》、《加班审批单》,
3.4.2审批部门员工半天内(含)请假;
3.4.3确认部门员工因公事无法正常打卡的情况。
3.5公司分管/协管领导
3.5.1审批所分管部门负责人半天内(含)请假;
3.5.2审批分管部门《出差审批单》、《加班审批单》;
3.5.3确认部门负责人因公事无法正常打卡的情况。
3.6 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
3.6.1审批《考勤统计表》;
3.6.2确认员工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哺乳假休假资格。
3.7 公司总经理
1)审批公司员工一天以上(含)的请假。
2)审批员工休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哺乳假等各类申请。
4.工作程序
4.1 考勤情况
4.1.1 打卡规定
1)公司员工实行每周六天正常班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公司员工实行考勤打卡制度,作为考勤统计的基本依据。
3)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下班各一次,不得请人打卡或代人打卡。
4)员工不能按规定打卡,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审批单》,出差填写《出差审批单》,其他事项在未打卡空白处填写原因,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不能按规定打卡,在未打卡空白处填写原因,交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4.1.2 考勤统计
1)综合管理部每月初收集员工考勤卡,根据汇总的《请假审批单》、《出差审批单》、《加班审批单》等提取员工考勤异常信息,发至各部门。各部门核查缺勤内容,由上一级领导(部分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再汇总至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审核员工考勤卡、《请假审批单》、《出差审批单》及《加班审批单》,编制《考勤统计表》,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批。
3)《考勤统计表》作为财务部核发工资及相关福利的扣减依据,及公司员工季度、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加班审批单》审批情况作为记录加班时间的依据。
4.2 请假
4.2.1 请假种类
员工请假种类有: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哺乳假等。
4.2.2 请假审批
1)员工请假批准权限:
①请年休假、病假、事假,半天以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管理部备案;半天以上须经公司分管/协管领导审批,综合管理部备案。
②申请休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哺乳假等,须先由综合管理部进行休假资格审核,经公司分管/协管领导及综合分管领导审批,综合管理部备案。
2)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员工(含)请假批准权限:
①请年休假、病假、事假,半天以内须经公司分管/协管领导审批,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②申请休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哺乳假等,须先由综合管理部进行休假资格审核,报公司分管/协管领导及综合分管领导确认,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综合管理部备案。
3)公司员工请假超过一天(含)须经公司分管/协管领导同意后,并报公司总经理阅知。
4)员工请假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遇特殊情况未能在事先申请,但确实需要休假的,则应及时或于请假当日规定上班时间后半小时内通知相应上级领导,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并于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续假手续。
4.2.3 年休假
1)员工年休假按以下规定:
①连续工龄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
②新入职员工须提供原单位关于年休假相关证明,并根据证明及入职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当年年休假。员工在正式录用一年后开始享受年休假。
③年休假为国家法定年休假,计算方式见《年休假核定表》。
④年休假核定周期为当年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核定周期内有效,不作结转。
⑤年休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⑥员工年休假可先冲抵病假、事假。
⑦每年年初,员工根据工作岗位情况安排全年休假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协管领导同意,经公司综合分管领导审定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⑧员工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一定的未休假补偿。计算未休假补偿时,未休假天数按以下方式核定:a)未休假天数指剩余的国家法定年休假部分。
b)核定未休假天数时须扣减当年病假、事假(不含已用年休假冲抵的病假、事假),扣减时,先冲抵国家法定年休假天数。
⑨员工在自然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a)员工脱产学习,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b)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c)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四个月以上的;
e)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f)已享受探亲假的。
g)当年已享受年休假,休假后又出现a)至e)项所述情形的或有旷工记录者,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4.2.4 探亲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