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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精品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精品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70%。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增加规定数量有自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

二、药房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对参保人员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使用。

三、基本药物保管、购进、不良反应的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四、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具、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按《处方点评规范》点评处方内容,对评定为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进行经济处罚。

由分管院长组织基本药物药事委员会和相关专家,按季度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六、药剂科加强药事行政管理,要完善医师处方、药师调剂监督检查和药师审核处方制度,医务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七、医师和药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

患者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权利。

八、医务科加强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执业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或职务。

(一)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二)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的;(三)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的。

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管理规定1. 目的和原则1.1 目的确保医疗机构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药物治疗,满足患者基本用药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2 原则- 基本药物优先:在满足治疗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 安全有效:选用经过临床验证、安全有效的药物。

- 经济合理:根据药物的成本-效益比,合理使用药物。

- 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药物配备和使用规定,确保药物安全。

2. 基本药物配备2.1 药物清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本机构的基本药物清单。

2.2 药物采购- 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采购药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规定。

- 定期对药物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药物质量。

2.3 药物储存- 按照药物的性质和储存要求,合理存放药物。

- 定期检查药物库存,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基本药物使用3.1 医生处方-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优先考虑基本药物。

- 对于非基本药物,需充分说明使用理由。

3.2 药师审核- 药师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处方,药师有权拒绝调配。

3.3 患者用药指导-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详细解释药物的使用方法、剂量和注意事项。

- 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提高药物疗效。

3.4 药物监测- 定期对患者进行药物监测,评估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 对于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 培训与考核- 对医护人员进行基本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和合理使用能力。

-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遵守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5. 监督与评估- 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 定期对基本药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和改进。

6.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管理规定需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进行调整。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与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充分沟通和咨询。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详细完整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详细完整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确定的药物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备的,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其供应。

2.药品采购过程中,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并按需储备合理数量,确保供应充足。

3.药品采购在质量、价格和供应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的特点和需求。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与采购: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编制并不定期修订,医疗机构应按照目录进行药品采购。

2.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建立药物保障制度和合理用药制度。

3.药品采购过程要公开、公平、透明,建立有效的采购评审机制,确保合理价格和质量安全。

三、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储备充足的合格药品。

2.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不足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

3.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研发工作,提高自主供应能力。

四、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1.疗机构要加强药物治疗的临床监测和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

2.医生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指南进行处方,合理选择和使用药物。

3.加强药物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处方和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与责任: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2.对违反配备和使用规定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和追究责任。

3.鼓励社会各方面监督机制的建立,接受公众监督,并及时处理涉及国家基本药物的投诉和举报。

以上是关于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的详细完整版。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和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药物需求。

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不断加强监督和改进工作。

基本常用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常用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常用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二〕组织领导及职责1.医院成立根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领导小组人员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

2.职责及分工〔1〕根本、常用药物优先合理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根本、常用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

〔2〕医务部负责组织根本、常用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

〔三〕根本药物的配备及引进〔1〕新品种的引进:药学部根据临床需求、国家根本、常用药物政策等相关要求拟定需要增补的根本、常用药物品种、品规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按照省卫生厅根本药物中标厂家进行引进。

〔2〕现有品种的调整:医院现有根本、常用药物品种予以保存,未中标的品规由药学部参照省卫生厅根本药物中标结果确定中标厂家,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执行。

〔3〕药学部每年度将根本、常用药物的调整情况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

〔四〕根本、常用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措施〔1〕加强根本、常用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

药学部收集国家及省增补根本、常用药物目录、根本、常用药物处方集及根本、常用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相关材料,由医务部采用网上学习或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全院医师进行培训并考核。

〔2〕临床科室根本、常用药物使用实行科主任责任制,各科制订本科室常用根本药物目录,报医务部备案,应将根本、常用药物作为首选。

〔3〕医院将根本、常用药物使用金额的比例分解到每个临床科室,原那么上每个临床科室根本、常用药物使用金额占全部药品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特殊情况下无法到达此比例的科室应书面向医务部说明理由,经医务部论证后确定其根本、常用药物使用金额比例。

〔五〕监督管理〔1〕医院每月对各临床科室根本、常用药物使用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及统计分析,对根本、常用药物使用不达标的科室进行经济处分并通报。

〔2〕药学部按规定对根本、常用药物的使用进行专项处方点评,并将点评结果及时公示,并进行有效干预。

〔3〕建立根本、常用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将根本、常用药物合理使用情况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年终评奖评优等工作挂钩,推动医师优先、合理使用根本、常用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基本药物方面相关政策的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女全、有效、经济,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及措施如下:一、国家基本药物的概念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二、指导思想国务院《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文)、河南省《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卫药政【2019】1号文)以及驻马店市《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驻卫药政【2019】4号文)等文件明确要求,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

各科室要统一思想,扎实做好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

确保达到二级医院要求的使用比例,即我院的国家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50%o三、组织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

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全面负责:组织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供应、基础数据的维护。

药剂科人员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处方点评,对科室是否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把考核结果与科室质控相结合报质控办。

并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定期在河南省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系统网站进行网络直报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临时性上报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数据。

四、具体措施和规定1 .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药剂科负责整理我院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及相关资料,每年定期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合理应用培训教育工作。

2 .加强处方点评药剂科每月对医师处方(医嘱)是否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行检查、分析、反馈、上报。

3 .实行科室负责制临床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科室负责制,并与科室质量考核挂钩,将国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分解到每个临床科室。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医院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目的】为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指导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开展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相关管理工作。

【范围】适用于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开展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相关管理工作。

【责任人】涉及管理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人员。

【内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优先纳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有相应的采购、库存量。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率的比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药事会工作制度中,需制定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根据药事会常委会决定制定本院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医院新药申请、遴选及评审工作方案)》中规定如新药为非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相对应淘汰品种只能是非国家基本药物品种,而不能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

3.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宣教合理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4.由医务处、信息中心、药学部(药剂科)等职能部门定期对临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基本药物开展处方点评和医嘱审核工作,由医务处对医师是否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进行督查、分析、反馈及考评。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前言药品管理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国家基本药物是维护国家公共卫生的重要保障,是参保人群及医疗服务机构必备的药品,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和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根据我国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和其所面临的问题,着重阐述了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二、基本药物的定位及选取基本药物是指公认疗效确切、安全有效,临床必需,常用药物。

传统药物需要基于病情进行选用,现代药物则会有不同适应症,无法一概而论。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位是为保障广大参保人民和医疗服务机构在医疗需求中得到及时、规范、合理的药物服务,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关键保障之一。

国家基本药物的选取是依据疾病谱、患病率、治疗效果、药物安全性、合理用药等因素进行选取,经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

在选取时应综合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患病率以及药品的疗效、安全性、价格、全国范围内的应用情况等因素。

同时,基本药物的选取还需与药品组合和基础医保制度结合,更好满足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求。

三、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1. 监测药品的供应状况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应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的供应状况,遇短缺及时向上级医疗服务机构馈报,由政府部门采取措施并统筹协调,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提高基本药物及医疗服务的保障水平。

2. 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积分制对于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生,通过使用基本药物获得积分,积分可以用于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量。

同时,积分高低也会影响到医疗服务机构及医生的绩效评价,对于确诊、规范、标准化开具处方的医生及医疗服务机构,积分将得到提高,从而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率。

3. 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审核制度为保障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各级医疗服务机构需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审核制度,对于非基本药物的使用要进行审查,如果确实需要使用,需经过多名医务人员的会诊后方能开具。

同时,通过严格的审核制度,也能针对非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控制,降低基本药物使用成本。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家庭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家庭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家庭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背景家庭基本药物是指满足家庭成员基本健康需求的药物。

对于家庭来说,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家庭基本药物是促进健康、预防疾病和应对常见病症的重要举措。

为了保障家庭成员的健康,制定和实施一套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明确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家庭基本药物的原则和方法,推动家庭成员健康管理和药物使用的规范化。

原则1. 优先性:优先配备满足家庭成员基本健康需求的药物,确保重要药物的可及性。

管理办法1. 家庭药物清单的制定和更新:- 每个家庭应明确家庭成员的基本健康需求,制定家庭药物清单。

- 家庭药物清单应包含常见病症的常用药物,如感冒药、退烧药、止痛药等。

- 家庭药物清单应定期更新,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2. 药物采购和储存:- 家庭应根据家庭药物清单,合理采购药物。

- 药物应存放在干燥、凉爽、光线少的地方,避免受潮和日晒。

3. 药物使用和管理:- 家庭成员使用药物应严格按照医生嘱托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 药物使用后应及时将包装袋或瓶上的药物信息粘贴到家庭药物清单上,以便掌握已用药物情况。

- 药物过期或者过期后不再需要时,应及时丢弃,避免使用过期药物。

- 家庭不得私自使用或转让药物,以免造成药物滥用或不良反应。

4. 定期复查和咨询:- 家庭成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 家庭成员如遇到药物相关问题,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效果评估和持续改进为了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应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持续改进。

对家庭成员的健康管理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结论通过制定和实施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家庭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可以促进家庭成员的健康管理,预防疾病,并提高药物使用的规范化水平。

希望本规定能够引起家庭成员的重视,有效落实。

基本药物使用及其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使用及其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使用及其管理规定一、背景为了确保我国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药品市场,我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是指安全有效、必需、价廉、易于获取的药品,其使用和管理规定如下。

二、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公布,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等。

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为国家统一采购,乙类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购。

三、基本药物使用原则1. 优先使用:在相同疗效条件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2. 规范使用:遵循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3. 安全有效:关注基本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避免使用不良反应多的药物。

4. 综合评价:对基本药物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进行综合评价。

四、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1. 集中采购:基本药物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集中采购,确保药品质量和价格。

2. 透明公开:采购过程应保持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配送到位:确保基本药物及时、准确、安全地配送至医疗机构。

五、基本药物支付和管理1. 医疗保险支付: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实行定额支付或按病种付费。

2. 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明确基本药物使用、储存、调配等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3. 监管措施:卫生健康部门、药品监管部门等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六、培训和宣传1. 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基本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合理使用能力。

2. 宣传:加大基本药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

七、总结基本药物使用及其管理规定对于保障公民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共同维护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为公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如有需要,请及时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的需求,提高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加强药物的管理和监管,国家制定了。

一、概述基本药物是指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临床使用广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的选择和配置是基于人民群众的疾病谱、临床需求和经济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科学确定的。

二、基本药物的确定和更新1. 基本药物的确定要兼顾疾病的流行状况、可治愈率、病残率、疾病负担以及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等因素。

2. 基本药物的更新要定期进行,及时调整或替换失效的药物,增加创新药物,促进优质药物的进入市场,不断提高基本药物的质量和疗效。

三、基本药物的配备1. 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和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合理配置药物库存,确保药物供应充足。

2. 药品生产企业要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应,不得垄断、虚假宣传或提高价格。

3. 市场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基本药物市场的监管,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价格。

四、基本药物的使用1. 医疗机构要按照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和基本药物目录的要求,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不得滥用抗生素和其他易滥用的药物。

2. 医师要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准确诊断,合理用药,提倡临床路径的应用,降低药物的使用风险和费用。

3. 患者要按照医嘱正确使用药物,不滥用、不超量使用,遵守药物的使用说明书,咨询医师和药师的建议。

五、基本药物的价格和支付1. 基本药物的价格应根据成本合理确定,不得擅自涨价,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2. 支付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保障基本药物的支付能力,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3. 基本药物的医保支付政策要科学合理,鼓励患者使用基本药物,降低医疗费用。

六、基本药物的监管和评价1. 国家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要进行定期的评价和反馈,收集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改进。

充分发挥基本药物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需要有相关管理规定的支持和监管。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 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 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公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药物的定义和范围国家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定期更新,包括预防、治疗、诊断各类疾病的药物。

二、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1、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比例配备基本药物。

2、优先配备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的基本药物,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基本的治疗药物。

3、结合疾病谱和本地区的疾病特点,有针对性地配备基本药物,满足当地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需求。

三、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要求1、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诊疗规范使用基本药物,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优先选用基本药物进行治疗。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和合理使用能力,掌握基本药物的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等知识。

3、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四、采购与供应管理1、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渠道和程序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2、建立基本药物储备制度,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情况下基本药物的供应。

3、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基本药物采购和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五、绩效考核与监督管理1、将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六、宣传与教育1、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公众合理用药。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草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草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草案根据国家基本药物规定,以下是一份关于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草案:
一、基本原则
1.国家基本药物是政府保障公民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药物,在药品采购和使用中应得到优先保障。

2.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是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之一,要在确保疗效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药品使用成本。

3.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要积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和药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药品目录和采购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作为政府采购和医保支付的重要指标。

2.医疗机构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并在药品使用评估和医院绩效评价等方面加以考虑。

3.药品集中采购应当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重点,实行公开竞争性招标,确保药品价格合理、质量可靠。

三、合理使用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和审查制度,严格控制药品的开具和使用。

2.鼓励医生开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对超出目录范围的药品开具应进行权限审核和专家会诊,确保药品临床必要性和经济合理性。

3.加强药品监管,严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或超标药品,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四、药品信息管理
1.提供药品信息查询和比价工具,方便患者和医生查询药品信息和价格,提高药品透明度和公平性。

2.加强药品信息管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信息库和临床应用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药品的临床应用情况和性价比等数据。

该规定旨在从政策层面促进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让更多的人受益于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并有效降低医药费用负担,保障人民健康。

(完整版)国家基本药物使用规定

(完整版)国家基本药物使用规定

(完整版)国家基本药物使用规定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们群众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医生和药剂人员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

二、对国家基本药物和江西省补充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是:所选药品种数必须超过我院药品品种总数的35%,使用金额必须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并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逐步调整。

三、对于国家和江西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和临床新需求的再次新增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四、凡国家基本药物和江西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江西省药品采集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五、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六、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江西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35%,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0%。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江西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比和用药金额比。

八、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

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九、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知识培训。

十、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江西省补充基本药物。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基本药物指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物,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本实施办法中所指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二、组织领导及责任一医院成立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领导小组,人员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二职责及分工1、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2、医务科负责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3、药剂科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三、基本药物的配备及引进一医院优先配备基本药物,药品遴选专家在遴选本院基本药物目录时,在满足临床需要的原则上,优先选择基本药物进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医院配备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达到国家及广西制定的基本药物总品种的30%以上;二新品种的引进: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等相关要求拟定需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品规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然后按照卫生厅基本药物中标厂家进行引进;三现有品种的调整:我院现有基本药物品种予以保留,未中标的品规由药剂科参照卫生厅基本药物中标结果确定中标厂家,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执行;四药品采购人员合理制订药品采购计划,应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的采购量,保持药库有充足的库存,尽可能防止基本药物短缺;药品验收入库人员,对基本药物应优先验收,优先入库,优先发放;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措施一加强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药剂科收集国家及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相关材料,由医务科采用网上学习或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全院医师进行培训并考核;二医院将基本药物使用金额的比例分解到每个临床科室,医院根据各临床专业科室的诊疗特点及我院基本药物的供应情况,设置各科室的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指标情况见后附表;特殊情况下无法达到此比例的科室必须书面向医务科说明理由,经医务科论证后重新确定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三严格落实贵重药品审批制度,通过医院网络系统控制医师贵重药品处方权限,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五、监督管理一医院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及统计分析,基本药物使用指标不达标的临床科室,医疗质量考核科室评分中扣2分;同时将科室基本药物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对使用较好的科室给予表彰;二药剂科按规定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专项处方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上报医务部;医务部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公示,对使用不达标的科室主任进行告诫谈话和通报;三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将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情况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年终评奖评优等工作挂钩,推动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附:我院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指标:。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国家基本药物是指政府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而确定的适合我国国情、具备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以促进基本药物的供应、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一、国家基本药物的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综合考虑公众需求、疾病谱、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等因素。

一方面,国家基本药物的选择应紧密关联我国的疾病谱和病种分布情况,确保能够有效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

另一方面,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国家基本药物确立的重要指标,必须经过科学的评价和临床验证。

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药物,才有资格被列为国家基本药物。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优先配备合理的基本药物配备是国家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的重要举措。

在医疗机构中,国家基本药物应当具备一定数量的库存,以满足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诊疗需求。

同时,国家基本药物的优先供应也需要与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明确规定,保证其在临床需要时能够及时得到使用。

针对基本药物的配备,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严禁擅自调换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替代药品。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完善不足,确保基本药物的配备数量合理、充足,并避免浪费和过期现象的发生。

三、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提高治疗效果的重要环节。

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准确的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和药物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的基本药物进行治疗。

同时,医务人员要注重对患者的合理解释和指导,提高患者对基本药物的正确使用率,避免滥用或浪费。

此外,国家基本药物清单也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

通过不断调整和更新国家基本药物清单,及时将新的药物纳入基本药物范围,满足患者的新需求,同时淘汰已不适用或不再安全有效的药物,以确保国家基本药物清单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随着医疗条件的不断改善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健康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药品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但是药品滥用和药价高昂等问题也不断出现。

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用药权益,实行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其中“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成为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方针。

首先,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是指国家认可、广泛使用、价格合理、安全有效的药物。

在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制定,并根据临床需要、疾病负担情况、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这样的调整使得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断完善,能够更好地适应国民的医疗需求。

但是仅仅是确定药品目录是不够的,国家还要采取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的管理规定来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保护。

其中,优先配备是指在医疗机构、药店等经营场所,国家基本药物要首先供应,不能出现缺货、断货等现象。

而合理使用则是要求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临床情况和用药指南,合理选择并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避免滥用、重复用药等不良现象。

从管理规定制定的目的来看,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第一,保障公共用药需求。

国家基本药物是广大百姓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的必要保障措施之一。

在整个医疗流程中,要确保国家基本药物供应充足、价格合理、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权益。

第二,控制药价。

由于国家基本药物规模庞大,使用范围广泛,价格合理,能够有效降低患者的医疗开支,减轻社会负担。

同时,由于各个城市、地区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差异较大,因此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能够实现药价的统一管理。

第三,规范医疗行业行为。

严格遵守“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有利于规范医疗行业的诊疗流程,减少那些“水深火热”的医疗暴利,也能够让患者更好地享受到良好、便捷、可靠的医疗服务。

总之,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方针,是为了保障患者用药权益,降低患者医疗开支,规范医疗行业行为而制定的措施。

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xx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70%。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增加规定数量有自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

二、药房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对参保人员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使用。

三、基本药物保管、购进、不良反应的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四、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具、免疫规划疫苗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按《处方点评规范》点评处方内容,对评定为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进行经济处罚。

由分管院长组织基本药物药事委员会和相关专家,按季度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统计分析。

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六、药剂科加强药事行政管理,要完善医师处方、药师调剂监督检查和药师审核处方制度,医教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七、医师和药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

患者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权利。

八、医务科加强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执业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或职务。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70%。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增加规定数量有自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

二、药房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对参保人员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使用。

三、基本药物保管、购进、不良反应的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四、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具、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按《处方点评规范》点评处方内容,对评定为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进行经济处罚。

由分管院长组织基本药物药事委员会和相关专家,按季度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六、药剂科加强药事行政管理,要完善医师处方、药师调剂监督检查和药师审核处方制度,医务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七、医师和药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

患者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权利。

八、医务科加强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执业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或职务。

(一)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二)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的;(三)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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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一、基本药物指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
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物,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本实施办法
中所指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医院成立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领导小组,人员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

(二)职责及分工
1、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
2、医务科负责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
3、药剂科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及《基本药物临
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

三、基本药物的配备及引进
(一)医院优先配备基本药物,药品遴选专家在遴选本院基本药物目录时,在
满足临床需要的原则上,优先选择基本药物进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医院配备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达到国家及广西制定的基本药物总品种的30%以上。

(二)新品种的引进: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等相关要求拟
定需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品规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然后按照卫生厅基本药物中标厂家进行引进。

(三)现有品种的调整:我院现有基本药物品种予以保留,未中标的品规由药
剂科参照卫生厅基本药物中标结果确定中标厂家,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执行。

(四)药品采购人员合理制订药品采购计划,应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的采购量,
保持药库有充足的库存,尽可能防止基本药物短缺。

药品验收入库人员,对基本药物应优先验收,优先入库,优先发放。

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措施
(一)加强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

药剂科收集国家及省增补基本药物
目录、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相关材料,由医务科采用网上学习或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全院医师进行培训并考核。

(二)医院将基本药物使用金额的比例分解到每个临床科室,医院根据各临床
专业科室的诊疗特点及我院基本药物的供应情况,设置各科室的基本药物使用指标
(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指标情况见后附表)。

特殊情况下无法达到此比例的科室必须书面向医务科说明理由,经医务科论证后重新确定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
比例。

(三)严格落实贵重药品审批制度,通过医院网络系统控制医师贵重药品处方
权限,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

五、监督管理
(一)医院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及统
计分析,基本药物使用指标不达标的临床科室,医疗质量考核科室评分中扣2分。

同时将科室基本药物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对使用较好的科室给予表彰。

(二)药剂科按规定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专项处方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上报
医务部。

医务部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公示,对使用不达标的科室主任进行告诫谈话和通报。

(三)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将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情况与医
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年终评奖评优等工作挂钩,推动医师优先、
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附:我院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指标:
科室内二科口腔科五官科妇产科急诊科内一科外科中医科
国家基本药物
使用金额
≥50% ≥50% ≥50% ≥45% ≥40% ≥40% ≥30% ≥15% 占药品使用金
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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