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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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课堂教学工作规范

大学课堂教学工作规范

大学课堂教学工作规范一、课前准备1.教师上课前必须依据学期教学进程计划、教学任务书和课程表的规定,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并依次提交给系主任和院(部)教学院长(主任)审阅签字。

教学日志中教学内容的填写应体现重点与难点,不得简单地照抄教材章节。

2.任课教师课前应熟练掌握该课程的教学大纲,选好教材和主要参考书。

3.任课教师课前应认真备课,科学组织教材内容。

对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必须在课前写出拟开课程的全部讲稿。

对其他教师,应在课前对讲稿进行全面地充实和修改,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

4.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应预做课程习题,经筛选后确定学生作业。

有课内实验的课程,教师应提前预做,并记录记载预做情况。

5.有课堂演示实验的课程,教师应提前准备所需仪器设备和教学用具,并检查其完好情况。

6.采用多媒体方式进行教学的教师,应熟悉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准备好课件及相应的软件。

7.任课教师开课前应领取开课班级学生名单,尽量熟悉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程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程的安排及要求,处理好课程之间的衔接; 依据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进度,选定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二、课堂要求1.任课教师应按课表规定时间和地点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办理相应手续。

教师宣布上课,学生应起立,师生互相致礼。

2.教师上课应着装得体,严肃大方,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上课时间应关闭任何通讯工具。

3.任课教师对维护课堂秩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享有绝对的权威。

学生上课迟到,须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能进入教室,任课教师有权拒绝迟到的学生进入教室,对以任何方式干扰课堂教学秩序者,任课教师可责令其离开教室。

学生因以上两种原因缺课以旷课论处,任课教师应将违纪学生的情况通报学生所在学院,以便进行教育和处理。

任课教师放任课堂秩序混乱视为失职。

4.任课教师要视具体情况,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课堂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及时报送学生所在学院,作为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审查与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大学教师教务工作规范

大学教师教务工作规范

大学教师教务工作规范一、教务工作的重要性教务工作是大学教师的一项重要任务,它涉及到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务工作的规范化与有效性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和学校声誉。

因此,大学教师应该认识到教务工作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其中。

二、课程设计与教学活动的合理性大学教师在开展教务工作时,首先要对课程设计和教学活动进行合理规划。

课程设计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并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教学活动应注重启发式教学和互动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三、考试与评价的公正与公开教务工作还包括考试与评价。

大学教师应当制定公正的考试制度,确保评价标准明确,并在评价结果公布前与学生进行沟通。

同时,教师也应当及时为学生提供反馈和建议,帮助他们提升学习成绩和能力。

四、教材选择与使用的科学与规范教务工作中,教师还需要选择和使用合适的教材。

教材的选择应该符合课程目标和学生需求,内容科学、严谨,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教师在使用教材时,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进行灵活调整,使教学效果最大化。

五、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多样与创新教学工作中,教师要善于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以满足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

教师可以采用讲解、讨论、实践等多种教学方法,利用多媒体教学、在线教育等先进技术手段,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和创新思维。

六、教与学的良好互动与沟通教师应当与学生保持良好的互动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教师可以通过讲座、答疑等形式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学习困难和需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并提升学习成效。

同时,教师还应与同行进行教学经验交流,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七、教师教育与培训的参与与实践教师教育与培训是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的有效途径。

大学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学习和更新教学理念和方法。

同时,教师还应将所学所思所悟付诸实践,不断探索适合自己的教学方式。

八、课堂纪律与教学秩序的维护教务工作还需要教师维护课堂纪律和教学秩序。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学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培养人才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师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

为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促使教师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之职责,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所有教师的共同规范1、教学工作是教师职业劳动的主体内容,育人是教学工作的真正意义之所在。

“得天下英才而育之乃人生一大乐事”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全体教师应珍视教师称号,重视教学工作,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培养高质量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已任,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工作,尽已所能把最好的教学活动奉献给学生。

2、为胜任教学育人工作,教师应全面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追求更高的思想和业务境界,为人师表,以良好的师德、严谨的学风和人格的魅力影响学生,以精进的教学技艺折服学生,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3、坚持用素质教育的理念指导教学工作,全面关心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的养成和提高,在业务教学中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渗透和融合,通过创造性教学工作,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做人,更好地实现教育目标。

4、恪守教育的基本信念和基本精神,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位同学,充满爱心,循循善诱,赏罚分明,宽严有度,尊重学生人格,激励学生上进,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学环境。

5、充分认识讲台的思想阵地作用,不在课堂上散布易造成思想混乱的错误言论,不在课堂上发表易造成学生反感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以保持讲坛的严肃性。

6、教师应严谨执教,以敬业为荣,以失职为耻,在教学活动中做到五个“应该”:(1)严格课堂纪律。

对无故旷课或经常迟到的学生,应该及时给予批评帮助。

(2)认真批改作业。

对作业马虎、抄袭作业或两次以上不交作业的学生,应及时教育处理。

(3)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抽查。

对于学生不认真或有困难、期中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应帮助分析原因,指明改进方向。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为适应高等教育改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教学工作的责任心,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以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使全校的教学及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范。

一、教师的基本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事业建设者和接棒人。

第二条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促进和帮助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第三条认真学习高等教育理论,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改,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保质保量完成年教学工作量300标准学时以上。

第四条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二、教师的教学权利与职责根据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承担的教学任务不同将教师分为:主讲教师、责任教师、新开课教师、开新课教师与辅导教师等。

(一)教师的教学权利第五条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班级的具体情况,在教研室及课程小组指导下择优教材,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采用有个性、有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第六条对学生考试(查)、考核成绩进行评定,除接受教学主管部门及其的专门人员组织的复查外,拒绝其它任何组织、任何形式的干预。

第七条根据教育教学改的实际需要,提出并实施相关的教改试验方案。

对涉及面较大的教育教学改内容,需报经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有权了解各种教学评估、评优和业务考核的结果。

对有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诉。

(二)主讲(责任)教师的教学职责第九条主讲教师应符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任职资格,并参加过学校举办的岗前培训,通过规定课程考核、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者,方有资格担任课程主讲工作。

天津X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天津X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天津X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和关键,是实现教育目的、贯彻教育方针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明确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职责,培养优良教风,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使教师的教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章教师的基本要求第二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做到爱国守法。

第三条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用良好的教风影响学生,教学相长,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做到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四条认真学习高等教育理论,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和了解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既要通过本学科教学开展富有成效的科研工作,又要通过科学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做到严谨治学。

第五条教师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树立全面素质教育思想,促进和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因材施教,激励学生的个性发展,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六条凡来校任教的青年教师,都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岗前培训和教学实践培养,获得相应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通过教学验收获得教师教学合格证书。

第七条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特殊情况不符合主讲教师岗位资格的教师,须经院(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学校批准,方可承担授课任务。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经2005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教师明确自己的职责、教学工作规范和要求,严谨治学,认真执教,是稳定教学秩序,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此,特制定本规范,请全校教师遵照执行。

一、基本要求培养和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是高校的基本任务和教师的崇高职责。

为此,教师必须做到: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对国家、社会、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3.要有严谨、求实的学风,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4.认真学习、研究和掌握教育理论,并用于指导教学实践,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5.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以自己严谨的教风和高尚的师德为学生树立榜样。

二、职责界定各级职务教师应履行规定的相应职务的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师工作量。

1.教研室(或相应组织)主任或教学组长职责:组织教师讨论和制订教学、实验、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审定任课教师制订的教学日历,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与协调编写讲义、指导书或推荐、选用教材;组织考试命题、评卷及学生成绩分析工作;主持教学法研究和开展教学改革,总结教学经验;抓好本教研室的课程建设。

经常与任课班级所在学院交流教学信息,共同协商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2.主讲教师职责:在教研室的组织下,选用或编写符合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质量较高的有特色的教材、指导书及教学参考资料;负责制订教学日历;安排教学进度、实验、实习等各教学环节;负责本课程的主讲、辅导、课堂讨论、答疑、实验、批改作业(实验报告)、考核等环节的实施与质量管理。

3.辅导教师职责:配合主讲教师完成本课程教学任务,跟班听课,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反映学生的要求和意见。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明确各教学环节要求,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引导教师培养高素质一流本科人材,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教师要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坚持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相结合,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

第三条教师要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熟悉和遵守教学准入、课程准入、教材选用管理、调停代课管理、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授课准备第四条熟悉课程设置。

认真研究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体系,明确讲授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讲授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及后续课程、理论讲授环节与实验实训环节之间的衔接关系。

第五条熟悉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资料,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是教师教学质量检查的标准。

教师应参照教学大纲,结合科研成果和学科前沿,组织好课堂教学活动,统筹好讲授的原则性和灵便性。

第六条选定教材及参考书目。

各门课程都应选用教材、参考书目或者有自编讲义。

教材要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等精品教材。

选用教材、参考书目要注意其体系、内容等方面的科学性与前沿性。

教师自编讲义或者选定的教材、参考书目须经所在教学单位和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中宣部、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有明确使用要求的教材,必须选用。

第七条认真编写教案。

教案是整个课程教学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首次承担课程讲授任务的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编写教案或者讲稿,合理设计教学内容,设计课程练习题及学生作业,确定课程考核及学生成绩评定方式。

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务处

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务处

- 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件首经贸政发〔2017〕7号学校各单位:经2017年1月12日学校第3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1月1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保证教学秩序,明确教师工作职责,维护教师教学权益,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精神,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及管理活动。

第二章教师教学的基本职责和义务第三条教师应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坚持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第四条教师应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不得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五条教师的教学工作由教师所在学院(系、部)安排,教师须接受并完成。

第六条教师在开展教学工作时应仪表得当,言行得体。

- 2 -第七条教师的教学工作,除课堂教学工作外,还包括线上线下作业批改、答疑、辅导及院系安排的监考、实习实践和论文指导等课外或实践类教学工作。

第八条教师应按照课程简介、教学大纲等相关规定要求实施教学,并指导学生学习的全过程。

第九条教师有组织、管理课堂教学秩序的权利,学生应服从教师的管理。

第十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

教学中应充分利用学校各类教学平台与资源,采用引导式、互动式、翻转式等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第十一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更新教育思想,积极进行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究与改革,探索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教师备课第十二条任课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应从培养目标出发,认真研究本门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与其它课程的联系和分工,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接受能力,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及后继课的安排,处理好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做到因材施教。

东北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东北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东北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为适应21世纪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教学质量,使我校教学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现代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育规律,更新教育观念,履行教师职责,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治学严谨,教书育人,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学工作。

第三条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引导学生,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第四条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及相关学科知识,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二章教师的主要职责第五条教书育人。

1.教书育人是每位教师的崇高职责,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

2.教师要贯彻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教学过程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教师要按照教育规律教学,贯彻因材施教、理论联系实际、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结合等原则,既做好大多数学生的培养,又注意选拔、培养优秀学生,更重视学生个性健康发展的培养。

4.教师要主动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所处的不同年级、层次的需要以及素质上的差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掌握科学知识,并通过课堂教学和指导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良好学风和科学作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六条承担具体教学工作。

山东建筑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

山东建筑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

山东建筑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

为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明确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学质量,实现本科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

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承担着传授知识、发展能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职责。

第二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声誉。

第三条尊重和热爱教师职业,具有敬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治学严谨,勇于创新,积极改革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四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榜样,不仅要严格要求学生,更要严格要求自己。

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处处做学生的表率。

第五条教书育人,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学生,用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用高尚的情操陶冶学生,用良好的教风影响学生,关心和爱护学生,教学相长,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第六条教师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树立全面素质教育思想,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激励学生的个性发展。

第七条教师既要通过科学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又要通过本学科教学开展富有成效的科研工作。

第八条教师应服从学校、院(部)、教研室的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教授、副教授必须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含单独设课的实验,不含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其它实践教学环节)。

第二章教师的任课资格第九条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以及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课程考核等日常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此外,还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研活动等。

第十条本科课程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及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务,具备独立讲授该门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资格审查由课程所属院(部)负责,特殊情况下,应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批。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规范(试行)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规范(试行)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教师课堂教学工作的质量和内涵,保障课堂教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序性,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大学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须遵守本规范。

第二条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得在课堂教学中发表违反宪法、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言论,不得进行有悖社会公德的宣传活动。

第三条教师应遵守上课纪律,须按时上下课,不得擅自调停课。

授课时应保持仪表端庄,服饰整洁,言谈得体,声音洪亮,无特殊情况应站立授课。

教师采用中文授课时须用普通话,用语规范,板书清晰易辨,上课时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

不得在课堂上进行与课程无关的推销、广告等行为。

第四条任课教师须认真对待课堂教学工作,努力提高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按照教学进度表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变动教学进度,不得擅自删减课程内容或添加与课程无关的内容。

第五条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根据课程特点采取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推进课堂从知识课堂向能力课堂转变。

重视与学生的互动交流,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同时,合理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和效果。

第六条教师应在开学初向学生详细介绍课程的性质、所用教材、与先修课程的关系,以及考勤、平时作业、实验、测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重等情况。

第七条教师应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听课出勤情况等。

授课期间应严明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对学生迟到、早退、玩手机、打瞌睡等各类课堂违纪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教育。

对无故缺课超过规定限度的学生,应取消其考试资格。

第八条教师应重视学生对教学效果的评价和反馈,及时听取并采纳学生对改善课堂教学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学生的反馈及时调整优化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接受程度和满意度。

河海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

河海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

河海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河海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热爱河海大学,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声誉。

第二条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对国家、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倡导和谐教育,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激励学生的个性发展。

第三条认真学习高等教育理论,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在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基础上不断努力提高水平,及时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注重实践,勇于创新,既要通过教学开展富有成效的科研工作,又要通过科学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师资格与聘任第五条每年选留、分配(含调进)进校的青年教师,均应参加学校举办的岗前培训班。

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学习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了解教师工作职责、纪律与义务,了解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等,缩短工作适应期,尽快顺利开展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

第六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学习,实行学习考核制(办法另定),培才有资格申请主讲并经教学负责单位进一步考核认可,才能列入具有接受担任课程主讲任务资格的课程主讲教师行列。

第十一条第一次协助主讲教师授课(讲课)的教师,应填写授课(讲课)资格审定表,并在授课前写出全部讲稿,由教学负责单位选择其中有代表性或关键性的章节,在教学负责单位内进行试讲,经同行教师评议,试讲效果好的,教学负责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予协助主讲教师授课(讲课)。

第十二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1)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结业证书者;(2)对本课程未辅导过,或虽辅导过,但效果不好,不具备讲课能力者;(3)对实验内容较多的课程,不能指导实验或实验技能较差者;(4)对所开课程以往授课水平和效果较差,又无切实改进者;(5)对新开课程内容未能掌握、缺乏准备者。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一)基本要求1.爱国守法,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树立崇高职业理想,热爱教育事业,依法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善于学习、勇于实践和创新的各类高素质人才。

2.认真学习高等教育理论,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实施素质教育。

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敬业奉献。

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任课教师1.任课资格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取得教师资格证。

新任课教师和开设新课教师应全面掌握主讲课程基本内容,并通过学院(系、部)组织的试讲,经专家和同行教师评议,确认能够胜任教学任务或达到开课基本要求,方可授课。

2.课程任务各学院应统筹安排本科教学任务,合理确定任课教师,平衡教师教学工作量。

由系(室)主任召集相关教师,共同商定并填写教学任务,报教学院长初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教学任务。

教务处召开教学任务安排专题会议审定后方可排课。

每位教师承担课程原则上不超过4门,其中必修课不超过3门。

每学期承担课程不超过3门。

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优先安排高水平专任教师。

教学、科研系列高级职称教师每学年不得无故不为本科生授课。

(三)理论教学1.备课(1)任课教师要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研究授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所授课程在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吻合度,制定有利于学生知识构建、能力培养、素质提升的课程教学具体目标和教学大纲。

(2)任课教师须按教学大纲要求,深入钻研教材,阅读参考资料,研判学情,做好课程教学总体设计,明确各章节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重点、难点、拟采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合理确定教学进度,认真撰写课程教案和讲稿。

(3)原则上应集体备课,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新任课教师应由学院指定有经验的教师负责指导,帮助其提高备课质量。

大学老师工作制度内容

大学老师工作制度内容

大学老师工作制度是指在高等教育机构中,针对教师这一岗位所制定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

它不仅涉及到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还包括了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大学老师工作制度的内容。

一、教育教学工作1. 备课:大学老师需认真备课,熟悉教材内容,明确教学目标,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

2. 授课:大学老师应注重课堂教学质量,善于启发学生思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 辅导:大学老师要关心学生的学习进步,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

4. 考核:大学老师需对学生进行科学、公正的考核,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5. 教学改革:大学老师要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探索适应时代发展的教学模式和方法。

二、科学研究工作1. 科研项目:大学老师要积极参加科研项目,争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提升自身的科研水平。

2. 论文发表:大学老师需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

3. 学术交流:大学老师要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与国内外同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 科研团队建设:大学老师要注重科研团队的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研究人才。

三、社会服务工作1. 产学研合作:大学老师要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2. 咨询服务:大学老师要为政府、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助力社会发展。

3. 人才培养:大学老师要关注人才培养,为社会各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四、思想政治教育1. 政治立场:大学老师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维护国家利益。

2. 思想教育:大学老师要关注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心理健康教育:大学老师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

五、职业道德建设1. 廉洁从教:大学老师要严守职业道德,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商业兼职等活动。

陕西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陕西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陕西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陕科大校[2004]201号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师是学校的主体,在教学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

为了明确教师在各教学环节中的职责,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对教师的基本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以对国家、学生和学校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全面关心和严格要求学生,促进和帮助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三条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科学知识,注重实践,勇于探索,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二、教学准备工作第五条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

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教材和参考资料认真备课并写出讲稿。

讲稿应体现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每个循环都要有充实和更新。

讲稿一般还要有简单的板书提纲,并注明教学方法。

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的讲稿写成后,教研室主任可根据需要或本人的要求,组织本教研室人员进行讨论。

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提出使用教材建议,由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使用教材,按要求审批后报教材中心购书。

要力求选用本学科优秀教材,学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教师实行双语教学。

第六条教师要研究教学计划,明确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平行课和后续课之间的衔接问题。

熟悉所任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明确本课程的体系、范围和基本内容。

认真钻研教材,准确理解和掌握有关理论、概念,掌握教材的结构体系及其内在逻辑关系,广泛阅读有关文献和参考书,使教学内容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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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为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建设优良的教风、学风,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学校,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声誉。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XX大学专任教师基本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以育人为天职,严格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治学严谨,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第三条为人师表,注重个人思想品格和道德修养,注意仪表举止对学生的示范作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第四条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教学环节中,要求学生遵守《XX大学学生学业诚信守则》,努力培养学生认真、严谨的学习态度,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五条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需使用外语的教学场合除外)。

第二章教学工作
第六条任课教师在讲课前应了解先修课程、后修课程与本课程的关系,清楚课程的教学目标。

在此基础上,制定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依据《XX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附件),选用合适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

第七条除非专门开设的实验实践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应由任课教师在场指导。

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XX大学实验教学与教学实习管理办法》。

第八条任课教师应在课程开始时,明确告知学生课程具体教学计划及考核方案,并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安排进行教学。

第九条课堂教学应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重点突出,逻辑性强。

任课教师应积极采用适合于本课程教学的现代教学技术和教学方法,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和研究,激励学生积极思考,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任课教师应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互动,关注学生的反应和学习效果。

第十条任课教师负有维护课堂秩序的责任。

对迟到、早退、无故缺课、不交作业、无视或破坏课堂纪律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对之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对于出现违反《XX大学学生学业诚信守则》行为的学生,任课教师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认真执行《XX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任课教师应积极主动地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反馈,认真做好课程总结工作,修正、完善教学方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与教学效果。

第十三条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校或学院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交各种教学文件。

第十四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如各类学科竞赛、暑期科研见习岗、PRP、创新创业项目等,积极吸引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第十五条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必要的作业、课程项目、习题讨论课等,重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批判性思维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十六条任课教师应设置专门的课后答疑时间,充分利用辅导答疑等途径,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第三章课程考核管理
第十七条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涵盖军训、实验、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设计等)都应进行考核,并有成绩记录。

任课教师应按照《XX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课程考核。

第十八条任课教师应按照《XX大学关于试卷管理的规定》进行试卷管理。

第十九条主考教师应是任课教师。

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应根据《XX大学主考人员和监考人员工作须知》的规定。

第四章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
第二十条任课教师应注重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以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实践,积极探索教学规律,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第二十一条任课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积极反思并持续改进自己的教学设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二条任课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应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积极参与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如积极申报各类相关项目),发表相关成果,并以此完善自身的教学实践。

第五章教学工作纪律
第二十三条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不得进行宗教宣传和其他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

第二十四条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任课教师需认真对待每一节课,做到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全神贯注,声音洪亮,板书工整。

第二十六条任课教师不得酒后上课,不得对学生实行体罚或使用侮辱性语言。

第二十七条任课教师应提前到达课堂,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在上课期间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提前下课。

第二十八条任课教师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学生授课。

本科课程的任课教师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不能承担既定教学任务时,应按照《XX大学本科课程调课的规定》执行;研究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任课老师确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突发事件需要调课、停课的,需依据《XX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20XX 版)的“XX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中第六条的规定,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由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提前至少1周到研究生院培养办报批。

第二十九条任课教师应按照《XX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成绩。

第六章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条在教书育人、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教学质量好的教师,经组织或个人申报、学校评定,可获得包括优秀教师奖、烛光奖、校长教学奖、教学成果奖等奖项在内的相应奖励。

第三十一条经校院两级综合评价判定教学效果差的教师,须停课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二条教师出现教学事故,按《XX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如出现违背本工作规范,但尚未构成教学事故者,视为教学过失,学校通报该教师所在院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全校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自
20XX 年1 月8 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规范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XX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教材作为知识的载体,是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教学过程中是主导教学方向、保证教学质量、促进教学创新的关键因素之一。

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有利于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推动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权益。

为了规范教材选用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要根据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等原则选用教材。

选用的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能够反映我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可以满足我校相应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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