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83 20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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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站场分级(按储罐总容量划分)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油品储存总容量VpV(m3)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 储存总容量Vl(m3)
Vp≥100000 30000≤Vp<100000
V>5000
l
2500<Vl≤5000
4000<Vp<30000
1000<Vl≤2500
500<Vp≤4000
200<Vl≤1000
Vp≤500
Vl≤200
注:油品储存总容量包括油品储罐、未稳定原油作业罐和原油事故罐的容量, 不包括零位罐、自用油罐以及污水沉降罐和除油罐的容量。
石油天然气站场内同时储存或生产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天
8
培训内容
• 概述 • 章节目录 •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 主要内容-液化天然气站场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
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甲 乙
特征 爆炸下限<10%(体积百分比)的气体 爆炸下限≥10%(体积百分比)的气体
分为可燃气体和易燃、可燃液体两张表
10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模划分等级,且应取等级较高者; 3 储气库、集注站应分别按天然气处理厂、注气站划分等级,且应取等级较高者; 4 本表不适用于天然气井场和管道线路截断阀(室)。
从原规范多年执行情况看,生产和储存不同物质的设施分 别计算规模和储罐总容量,并按其中等级较高者确定站场 等级是切实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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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
1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 2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3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的
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油,宜划为丙类;
过40℃,其火灾危险性可视为丙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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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
易燃、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特征
甲 A 37.8℃时蒸气压力>200kPa的液态烃
B 闪点<28℃的液体(甲A类和液化天然气除外)
乙 A 28℃≤闪点<45℃的液体
B 45℃≤闪点<60℃的液体
丙 A 60℃≤闪点≤120℃的液体
B 闪点>120℃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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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章节目录
章节及目录
序号
Baidu Nhomakorabea名称
序号名称
1 总则
9电气
2 术语
10液化天然气站场
3 基本规定
附录A防火间距起算点的规定
4 区域布置
液化天然气站场液化天然气 附录B 泄漏量的计算
5 石油天然气站场及线路截 断阀室总平面布置
本规范用词说明
6 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 引用标准名录
7 油气田集输管道
附条文说明
8 消防设施
3.1 其他火灾危险性分类
3.1.6 仓库:应按其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同一座仓库或仓库 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 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类别最高的物品确定。
当同一座仓库或其中同一防火分区内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存放在一起时, 建筑的耐火等级、允许层数和允许面积均要求按最危险者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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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 概述 • 章节目录 •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 主要内容-液化天然气站场
3
概述
编制单位及批准部门 第10章 液化天然气站场: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
管理单位
概述
5
培训内容
• 概述 • 章节目录 •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 主要内容-液化天然气站场
集气站、输气站规 模
43
Q(104m3/d)
Q﹥3000
-
-
-
500<Q≤3000
Q﹥1000
-
-
100<Q≤500 500<Q≤1000
-
-
50<Q≤100
200<Q≤500
Q﹥200
-
Q≤50
Q≤200
Q≤200
任何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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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注: 1 具有增压功能的集气站、输气站应按压气站划分等级; 2 具有脱水脱硫、烃露点控制功能的气田集输站场,应按天然气脱水、脱硫的规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条文说明:
天然气站场可分为天然气处理厂、天然气脱水站/脱硫站、天然气压气站/注气 站、集气站/输气站共四类。 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沿用了2004版的划分方法,即按照规模划分等级。将原来 规定的条文修改成表格,并对等级、规模进行了调整,增加一级、二级站,将 天然气站场分为五级。 与2004版相比,天然气处理厂增加了一级、二级站场,五级、四级的指标基本 不变,调整了三级站的指标,新增了一级、二级站的指标;天然气脱硫站、脱 水站增加了二级站场,增加了露点控制站;五级站的指标基本不变,调整了三 级、四级站指标,新增了二级站的指标;天然气压气站、注气站,调整了四级、 五级站的指标;集气站、计量站、输气站、清管站、配气站的指标不变。
然气等两类以上石油天然气产品时,应按其中等级较高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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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天然气站场分级(按生产规模划分)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天然气处理厂规模 Q(104m3/d)
天然气脱水站、
脱硫站规模
天然气压气站、
注气站规模
Q(104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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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4m3/d)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1 其他火灾危险性分类
3.1.4 设备:应按其处理、储存或输送介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
设备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根据其操作介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如,液化天然气 泵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A,汽油泵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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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厂房的火灾危险性仍可以按戊类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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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7
章节目录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 适用范围扩大到油气管道线路截断阀(室); 2. 对天然气站场规模进行了重新划分; 3. 增加了污水排水设施的要求; 4. 明确了原油稳定装置区消防要求; 5. 提出了液化天然气站场区域布置具体的防火距离要求; 6. 增加了液化天然气站场工艺设施以及火灾自动报警和
气体探测系统的要求。取消了液化天然气站场的一般 规定和附录A,将其内容与其他章节合并; 7. 取消了附录A,将其内容纳入条文说明; 8. 增加了附录B液化天然气站场液化天然气泄漏量的计算;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站场分级(按储罐总容量划分)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油品储存总容量VpV(m3)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 储存总容量Vl(m3)
Vp≥100000 30000≤Vp<100000
V>5000
l
2500<Vl≤5000
4000<Vp<30000
1000<Vl≤2500
500<Vp≤4000
200<Vl≤1000
Vp≤500
Vl≤200
注:油品储存总容量包括油品储罐、未稳定原油作业罐和原油事故罐的容量, 不包括零位罐、自用油罐以及污水沉降罐和除油罐的容量。
石油天然气站场内同时储存或生产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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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 概述 • 章节目录 •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 主要内容-液化天然气站场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
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甲 乙
特征 爆炸下限<10%(体积百分比)的气体 爆炸下限≥10%(体积百分比)的气体
分为可燃气体和易燃、可燃液体两张表
10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模划分等级,且应取等级较高者; 3 储气库、集注站应分别按天然气处理厂、注气站划分等级,且应取等级较高者; 4 本表不适用于天然气井场和管道线路截断阀(室)。
从原规范多年执行情况看,生产和储存不同物质的设施分 别计算规模和储罐总容量,并按其中等级较高者确定站场 等级是切实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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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
1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 2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3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的
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油,宜划为丙类;
过40℃,其火灾危险性可视为丙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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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
易燃、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特征
甲 A 37.8℃时蒸气压力>200kPa的液态烃
B 闪点<28℃的液体(甲A类和液化天然气除外)
乙 A 28℃≤闪点<45℃的液体
B 45℃≤闪点<60℃的液体
丙 A 60℃≤闪点≤120℃的液体
B 闪点>120℃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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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章节目录
章节及目录
序号
Baidu Nhomakorabea名称
序号名称
1 总则
9电气
2 术语
10液化天然气站场
3 基本规定
附录A防火间距起算点的规定
4 区域布置
液化天然气站场液化天然气 附录B 泄漏量的计算
5 石油天然气站场及线路截 断阀室总平面布置
本规范用词说明
6 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 引用标准名录
7 油气田集输管道
附条文说明
8 消防设施
3.1 其他火灾危险性分类
3.1.6 仓库:应按其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同一座仓库或仓库 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 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类别最高的物品确定。
当同一座仓库或其中同一防火分区内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存放在一起时, 建筑的耐火等级、允许层数和允许面积均要求按最危险者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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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 概述 • 章节目录 •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 主要内容-液化天然气站场
3
概述
编制单位及批准部门 第10章 液化天然气站场: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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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单位
概述
5
培训内容
• 概述 • 章节目录 •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 主要内容-液化天然气站场
集气站、输气站规 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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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4m3/d)
Q﹥3000
-
-
-
500<Q≤3000
Q﹥1000
-
-
100<Q≤500 500<Q≤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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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Q≤100
200<Q≤500
Q﹥200
-
Q≤50
Q≤200
Q≤200
任何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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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注: 1 具有增压功能的集气站、输气站应按压气站划分等级; 2 具有脱水脱硫、烃露点控制功能的气田集输站场,应按天然气脱水、脱硫的规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条文说明:
天然气站场可分为天然气处理厂、天然气脱水站/脱硫站、天然气压气站/注气 站、集气站/输气站共四类。 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沿用了2004版的划分方法,即按照规模划分等级。将原来 规定的条文修改成表格,并对等级、规模进行了调整,增加一级、二级站,将 天然气站场分为五级。 与2004版相比,天然气处理厂增加了一级、二级站场,五级、四级的指标基本 不变,调整了三级站的指标,新增了一级、二级站的指标;天然气脱硫站、脱 水站增加了二级站场,增加了露点控制站;五级站的指标基本不变,调整了三 级、四级站指标,新增了二级站的指标;天然气压气站、注气站,调整了四级、 五级站的指标;集气站、计量站、输气站、清管站、配气站的指标不变。
然气等两类以上石油天然气产品时,应按其中等级较高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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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天然气站场分级(按生产规模划分)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天然气处理厂规模 Q(104m3/d)
天然气脱水站、
脱硫站规模
天然气压气站、
注气站规模
Q(104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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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4m3/d)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1 其他火灾危险性分类
3.1.4 设备:应按其处理、储存或输送介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
设备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根据其操作介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如,液化天然气 泵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A,汽油泵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B。
14
该厂房的火灾危险性仍可以按戊类考虑。
15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7
章节目录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 适用范围扩大到油气管道线路截断阀(室); 2. 对天然气站场规模进行了重新划分; 3. 增加了污水排水设施的要求; 4. 明确了原油稳定装置区消防要求; 5. 提出了液化天然气站场区域布置具体的防火距离要求; 6. 增加了液化天然气站场工艺设施以及火灾自动报警和
气体探测系统的要求。取消了液化天然气站场的一般 规定和附录A,将其内容与其他章节合并; 7. 取消了附录A,将其内容纳入条文说明; 8. 增加了附录B液化天然气站场液化天然气泄漏量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