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正式版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行为,确保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施工单位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施工项目中,涉及特种作业的相关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
三、证书要求1.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经过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应与其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匹配,证书的有效期应在有效期内。
3.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应经由公司安全管理员审核并加以保管备案。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1.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必需的特种作业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特种作业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企业可依据施工项目需要组织内部或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开展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防护措施等。
五、持证上岗要求1.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应向公司安全管理员出示相关证书,并进行登记备案。
2.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在持证上岗前应通过公司的特种作业安全考核,确保其具备从事该特种作业的技能和操作本领。
3.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严格依照证书所涵盖的工作范围从事特种作业。
4.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情形符合从事特种作业的要求。
六、证书管理1.公司安全管理员负责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审核与备案,保证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施工单位应建立证书管理台账,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信息和证书有效期,及时进行更新和续期。
3.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到期前,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其进行重新培训和考核,以确保证书的有效期连续。
4.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离职或转岗时,应及时将证书信息交由公司安全管理员进行注销和销档。
七、责任与惩罚1.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保障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指具备特殊技能、需要特殊操作、存在一定危险性的工种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通过相应的考核和培训才能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设立特种作业岗位,并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的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制定特种作业风险评估和操作规程,以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台账,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情况。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根据特种作业的特点和风险程度进行,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急救等。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可以通过内部培训或外部培训进行,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分为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理论培训主要包括课堂学习和考核,实操培训主要包括模拟操作和实际操作。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理论培训考核应达到合格标准,实操培训考核应按照实际操作要求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结果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特种作业人员本人和施工企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方可继续上岗。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转让、借用、伪造或篡改。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管理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应向施工企业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和身体健康证明,施工企业应审核核实并记录。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后,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第十七条施工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正式版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聘用、使用和培训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要求】第四条【责任主体】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部门分别为本制度的责任主体。
施工企业负责选聘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负责遵守相关规定,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特种作业证书的发放第五条【特种作业证书的类型】特种作业证书分为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和爆破人员等多个类型,具体证书种类由国家相关部门确定。
第六条【特种作业证书的申请条件】申请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龄要求。
第七条【特种作业证书的培训和考核】申请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必须接受由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的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合格。
第八条【特种作业证书的发放】特种作业证书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发放,有效期为5年。
证书过期后需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聘用和使用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聘用】施工企业在招聘特种作业人员时,必须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并核实证书的真实性。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合同】施工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之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内容、职责和权益等。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施工企业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行使其特种作业证书的权限范围之外的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施工企业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和培训记录,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监督部门】县级以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监督和检查内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培训情况、工作记录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建筑施工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总则1.为规范本工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建设单位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工程中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町上岗作业。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从爭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以卞基本条件:1.年龄男性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性满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2.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与本工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介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利其它条件。
3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参加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两部分,重点是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按规定要求组织培训,不具备资质的可送地方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
负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町开展培训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教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4.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须复审一次。
复审的内容包扌舌:(1)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2)违章作业记录检査;(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爭故案例教育;(4)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操作知识考核。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组织进行,经过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必须有审核签字记录,口期,并加盖有效印章。
4日常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规范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管理标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该企业的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相关事宜。
三、管理标准1. 特种作业资质要求1.承当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内。
2.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应当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机构颁发。
3.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应当包含相应的特种作业项目,人员只能从事其持证范围内的特种作业工作。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企业应通过委托合格的培训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识特种作业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方法。
2.培训内容应涵盖特种作业的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方面。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后,应进行理论与实操考核,通过考核后方可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进修培训和复审考核,以保持和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
3.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应依照施工现场的需要,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资质进行核验,确保其持证上岗。
3.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包含个人基本信息、特种作业证书信息和复审情况等,并进行定期更新。
4.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交底,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和相关应急措施。
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1.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依照特种作业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禁止违规操作和超负荷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自发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整改工作。
3.特种作业人员应随时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乐观参加安全应急工作。
四、考核标准1.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应通过培训及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据特种作业证书上的有效期,参加定期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连续持证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显现违规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处理措施,并有可能被取消持证上岗资格。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 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我们订立了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全部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电工、焊工、爆破员等。
2. 证书申领2.1 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之前,必需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2.2 证书申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要求、技术本领要求等。
2.3 申领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应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料子,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获得证书。
3. 证书管理3.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管理系统,确保每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信息得以记录和管理。
3.2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有统一的编号、个人照片和防伪措施,防止证书被伪造、窜改和盗用。
3.3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过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更新要求与初次申领证书相同。
4. 上岗要求4.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前,应进行安全培训,接受必需的考试和评估。
4.2 上岗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形进行体检,确保其适合从事相应特种作业。
4.3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识并遵守相关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4 特种作业人员应在施工现场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和保养。
5. 上岗监督与考核5.1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2 定期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考核,包含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搭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或报告。
6. 惩罚措施6.1 若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经教育教导仍不改正的,将予以相应的惩罚措施。
6.2 惩罚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暂时停止操作权、取消证书等。
6.3 特种作业人员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持有相关的证书才能上岗。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实施内容、管理措施和效果评估等方面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背景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的是一些高风险、高危险的作业,如果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很容易导致施工事故的发生。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必须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证书才能上岗。
2. 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的作业环境和情况,提高施工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持证上岗的限制会限定人员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减少不专业人员的参与,进一步提升施工的质量和效率。
3. 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施工行业更加规范化发展。
通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可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二、实施内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专业标准和考核体系:根据不同的特种作业,制定相应的专业标准和考核体系。
专业标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考核体系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2. 举办培训和考试:通过举办培训班和考试,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和实操训练,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
只有通过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才能取得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3. 颁发证书和持证上岗:对通过培训和考试的特种作业人员颁发相应的证书,并且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上岗时,必须携带证书。
只有持有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才能合法地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认真执行《劳动法》,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工作,并要随身携带,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____元;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发现无证从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条:特殊工种定期参加操作证年度复审(两年复审一次)不经复审的操作证无效。
项目安全员负责检查,发现持不经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工作,视无证情况进行处理。
公司安全处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无证,操作证不复审的操作人员上岗工作,有权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同时对该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进行____元经济处罚。
第四条:项目工地要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特种作业人员手中,项目安全员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对违章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停止工作。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并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作业、爆破作业等一系列的特殊技术工种。
这些工种对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要求较高,一旦操作不当可能会对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影响。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训:施工单位应根据需要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等。
2. 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需要进行相应的考核,以确保其掌握了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颁发证书: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将获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并在证书上注明其能够从事的具体作业种类和级别。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指挥部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本制度所称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瓦斯检测员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三、持证上岗要求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持有合格证。
各种有效证件要按规定,按期到有关部门审核。
3. 现场特殊工种人员应挂牌持证(复印件)上岗。
四、持证上岗管理1. 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台帐,保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备案。
2. 每个月定期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未持证上岗工作,按规定对其施工队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并停止其工作。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 年龄满18周岁;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六、持证上岗的培训和考核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实际操作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 项目部安质部将对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登记。
七、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1. 电工职责:(1)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2)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要求和管理制度,保障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危险品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要求。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部门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制度和许可要求,服从安全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上岗条件和程序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条件为:(一)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二)年满18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三)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能。
(四)参加过施工单位组织的特种作业培训。
(五)通过施工单位组织的特种作业考核。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程序为:(一)施工单位负责人根据工程的特种作业需求,确定需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特种作业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证书等材料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到。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核实、身体健康检查及必要的面试等程序。
(四)特种作业人员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五)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期满或解除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由施工单位收回,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培训和考核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特种作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用人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是指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安全、规范地进行特种作业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多种类型,如高处作业人员、吊装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等。
他们从事的工作往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专业性,需要特别的技能和知识。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安全和健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指从事特定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塔吊操作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书,并在持证期间内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获得特种作业证书后,需要进行每年的持证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特种作业证书是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所必须持有的合格证明文件。
特种作业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施工现场必须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每位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书,并按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情况、培训和考核情况等。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特种作业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能够安全进行。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管理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书,并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检查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在有效期内。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后,应向施工现场劳动行政部门报备,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和资料,确认其符合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从业单位应当配备相应数量的特种作业人员,并确保其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特种作业证书到期之前,应当及时向施工现场劳动行政部门报备并停止特种作业。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获得特种作业证书后,必须参加每年的持证培训和考核。
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操作技能、安全专业知识的学习。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培训和考核。
2024年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篇)
2024年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本规定旨在明确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之监督管理事项。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活动。
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从事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均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用人单位应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三、人员管理与培训:用人单位须雇佣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应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实施严格管理,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四、持证上岗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该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五、操作规程与安全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六、证件携带与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并主动接受用人单位及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事故隐患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八、复审制度:特种作业操作证实行复审制度。
复审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考试,对于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者,建议有关部门注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九、违规处罚:对于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作业人员,或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2024年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本规定明文规定以下条款,旨在加强对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与监督:一、本规定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活动。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质量,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焊接、爆破等特种作业人员。
3. 岗位要求3.1 施工单位应明确特种作业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并订立相应的工作岗位说明书。
3.2 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
4. 证件管理4.1 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证件包含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操作证、职业健康证、安全操作培训证等。
4.2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申领、管理、注销等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4.2.1 特种作业人员向施工单位提出申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申请; 4.2.2 施工单位负责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并帮助申请人完成相关手续; 4.2.3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委托指定的机构进行培训和考核; 4.2.4 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指定机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4.2.5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前需重新申领,否则不得连续从事特种作业; 4.2.6 特种作业人员离职或者不再从事特种作业岗位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注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5. 岗前培训和考核5.1 特种作业人员在被正式任命前,应接受特种作业的岗前培训和考核。
5.2 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理措施等。
5.3 考核应包含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6. 上岗管理6.1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应依照规定的岗位要求进行操作准备和安全检查。
6.2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后,应依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3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期间,应随时关注操作环境的安全情形,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必需的措施进行处理。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本领水平,规范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条件和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电焊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
三、管理标准1. 证书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或政府承认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颁发。
3.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需重新进行培训并更新证书方可连续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应将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随身携带,并在进入施工现场时自动出示。
2. 资格审查1.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有效期、培训机构等相关信息。
2.每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资格审查,确保其持证上岗。
3.资格审查应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并与各部门进行合作。
4.如发现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无效或过期,不得上岗,并及时通知培训机构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 岗前培训1.新招聘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2.岗前培训应包含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并进行相关考试。
3.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安全防护措施1.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上岗时,应严格依照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3.特种作业人员应熟识并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四、考核标准1. 日常监督1.监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和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表上作出记录。
2.如发现特种作业人员存在证书无效或过期、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违规操作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2. 技能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本领。
2.培训内容应与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实在要求相匹配,并记录培训档案。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4篇)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第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和工作内容,合理安排培训课程,确保培训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岗位职责和自身的安全责任;2.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3. 特种设备、工具和器材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4. 特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培训,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四条参加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考核成绩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三年。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特种作业人员对相关法规和标准的了解程度;2.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3. 特种设备、工具和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4. 特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二条考核可以采取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标准由施工单位制定并告知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方式进行评定,特种作业人员只有通过全部考核项目才能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施工单位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第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日期和时间。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前,施工单位应对其进行适当的岗前安全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施工单位的安排和要求,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按照要求进行作业,并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2篇)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工程的蓬勃发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施工工地的安全,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制定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当前非常必要的一项举措。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员、登高架设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
三、证书申领条件1. 符合相关职业资格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2. 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3. 通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4. 无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记录。
四、证书申领程序1. 特种作业人员通过所在施工单位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试;2. 施工单位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并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3. 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并根据考试结果颁发证书;4. 施工单位协助特种作业人员办理证书注册和备案手续。
五、证书管理和监督1. 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2. 相关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3.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考核;4. 施工单位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确保其持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六、责任追究1. 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证书擅自从事特种作业的,一经发现,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其特种作业,并对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2. 对于施工单位未履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的惩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3. 特种作业人员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责令其停止特种作业。
七、制度宣传和培训1. 施工单位需通过内部会议、培训课程等方式,向全体特种作业人员宣传本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细则;2.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培训师资力量,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本制度的要求;3. 施工单位可以通过内部刊物、企业网站等形式,及时发布有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活动。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
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
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
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发包人应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
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严格
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
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操作员从
事特殊类型的工作。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
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上
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本单位相关负责人。
第八条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
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
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发包人
未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建筑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我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施工现场从事电工、焊工、登高架设、起重机械操作(司机、指挥、司索、安维、卷扬机)等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
(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书应当按规定接受发证机关的复审,到期未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证书无效。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遗失的,应及时到发证机关补办。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自觉接受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持证上岗作业的,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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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正式版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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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用人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
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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