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课件第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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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三、中国有关住所冲突的解决原则 重点
《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
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
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
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
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8
《民通意见》 183.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 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 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 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条 依照本法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自然人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其现在居 所地法律。
16
第六章
自然人
自然人是国际私法的重要主体之一。本章从法律 冲突和法律适用的角度,阐述了自然人国籍、住所以 及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 基本制度,以及中国的相关规定 。本章要掌握的重点 是: 自然人国籍冲突的解决 自然人住所冲突的解决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中国解决国籍冲突、住所冲突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适用的有关规定
2
第五章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 (略)
第一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与变迁
第二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主要制度
第三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3
第一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 念与变迁
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 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
4
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是指外国自
31
四、《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冲突公 约》
为了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之间的冲突,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在1955年6月15日订立了《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冲突公 约》。
该《公约》第1条开宗明义地规定:“如果当事人的住所地
国规定适用当事人本国法,而其本国规定适用住所地法时, 凡缔约国均应适用住所地国的内国法。”从而表现出大陆法 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之间在属人法方面由过去的尖锐对立 正渐渐趋向当今的调和妥协,而且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住所地 法优先的倾向。
3.法定住所(statutory domicile)
26
二、住所与国籍、居所和惯常居所在法律上的区别 (了解)
住所属于私法上的概念,它是自然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 地,反映了居民与特定地域的联系。在理论上讲自然人可 自由地更换自己的住所。 国籍则是个公法上的概念,它确定自然人的政治身份,反 映了居民与特定国家的联系,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 国籍。 至于居所(ordinary residence),也是私法上的概念,它是 指居民暂时居住的某一处所,只要有一定居住时间的事实 即可。 而惯常居所(habitual residence)又称“习惯居所”。
予缔约他方(受惠国)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 最惠国待遇的分类和适用范围
(三) 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9
补充: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分类: 互惠的和不互惠的最惠国待遇 有条件的和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适用范围和例外 见P146较详细
三、优惠待遇
优惠待遇(preferential treatment)是指一国为了某
30
2005//40. 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 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 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 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 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 住所? 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 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 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 国的住所 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14
一、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
合理待遇时期:西汉---明末
歧视待遇时期:明末倭寇及葡萄牙、荷兰 的入侵---鸦片战争爆发
(3) (4)
(1)
(2)
特权时期:鸦片战争--新中国成立
平等待遇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后
15
二、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外国人在我国享有多方面的人身权和 财产权。 法条依据F:1982年《宪法》F32--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 和利益......
三、优惠待遇
补充:四、歧视和非歧视待遇
五、互惠待遇
六、普遍优惠待遇
7
一、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 ,又称平等待遇,
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
的民事权利地位。在国际私法上规定国民待遇的 意义在于保证一国领域内的内外国人之间的民事 权利地位的平等。
29
2009//99. 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 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 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 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 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 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 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的解决。《民 通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 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37
《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 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 国法律。 《民通意见》179、180
38
《民通意见》 179.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 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 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 居国法律。(×) 18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 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 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39
2009//36. 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 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 某19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 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 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 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 为能力 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 法律 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
20
二、自然人国籍冲突的解决
(一) 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二) 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 (三) 中国解决国籍冲突的有关规定(重要)
21
《民通意见》: 182.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 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法律,自然人具 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 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 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自然人无国籍或者国 籍不明的,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
优惠待遇和普遍优惠待遇
互惠待遇--一国赋予外国人某种优惠 待遇是,要求它的公民能在外国人 所属的那个国家享受同样的优惠。 普遍优惠待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 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品一种普遍 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 制度。
第三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一、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 二、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然人和法人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法律状况。
5
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
在历史上,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几经 变迁:
由在奴隶制时期----敌视待遇 经封建时期------差别待遇,
到资本主义时期----相互待遇和平等待遇。
6
第二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 种主要制度
一、国民待遇
二、最惠国待遇
种目的给予另一国及其自然人和法人以特定的优 惠的一种待遇。
优惠待遇和国民待遇不同: S1、对应主体不同 2、条件
11
歧视待遇和非歧视待遇
即差别和无差别待遇
非歧视待遇----国家之间通过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一 方不把低于内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力地位 适用于缔约国另一方的自然人和法人。 非歧视待遇制度也是WTO的一个最基本制度。
第三编 国际私法的主体与 法律行为及代理
第五章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 第六章 自然人 第七章 法人
第八章 法律行为与代理
1
第五章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
课前须知 赋予外国人一定的民事法律地位,
是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所要求的,也是产生国际
私法的前提条件之一。本章要掌握的重点是:
几种主要的外国人待遇制度的内容
当前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22
三、有关国籍的多边公约
目前,国际上解决国籍冲突的多边公约
中较有影响的当推如下两个:
(一) 《国籍法公约》 (二) 《关于减少无国籍的联合国公约》
23
2010//80. 中国人王某定居美国多年,后自愿加入美国国籍, 但没有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根据我国相关 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王某在中国境外,故须向在国外的中 国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 手续 B.王某无需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 C.王某具有双重国籍 D.王某已自动退出了中国国籍
17
第六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国籍
第二节 自然人的住所
第三节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8
第一节
自然人的国籍
一、自然人的国籍及其冲突
二、自然人国籍冲突的解决
三、有关国籍的多边公约
19
一、自然人的国籍及其冲突
(一)国籍在国际私法中的意义
国籍是指自然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 格。
在国际私法中,国籍既是属人法中的一个重要连结点, 又是国家行使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一种重要根据。 (二)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 在国际私法中,一个人同时有两个以上国籍的情况,叫 做国籍的积极冲突;一个人同时没有一个国籍的情况,叫 做国籍的消极冲突。
24
第二节 自然人的住所
一、住所的概念和种类
二、住所与国籍、居所和惯常居所在法律上的
区别
三、中国有关住所冲突的解决原则(重点)
四、《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冲突公约》
25
一、住所的概念和种类
(一) 住所的概念
住所(domicile)是指一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 某一处所。
(二)住所的种类 1.原始住所(domicile of origin) 2.选择住所(domicile of choice)
国民待遇原则也是WTO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当今的国民待遇原则主要特点:互惠、有限制
8
二、最惠国待遇
(一) 最惠国待遇的概念和特点 最惠国待遇(most-favoured-nation treatment,MFN) 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务,将它已经给予或将来
给予第三国(最惠国)的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
和承担民事义 务 的资格。
(二) 中国的有关规定
34
《法律适用法》 第十一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 经常居所地法律。
35
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
(一) 自然人行为能力冲突的原因(略)
(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略) (三)中国的规定
36
《法律适用法》 第十二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 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 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 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40
2005//37. 某国公民杰克逊18岁,在上海某商店购买一款手 机,价值4000元人民币。三天之后,杰克逊在另 一商店发现该款手机的价格便宜许多,便到前一 商店要求退货,被拒绝。杰克逊遂向上海某法院 起诉,理由是根据其本国法,男子满20岁为成年 人,自己未届成年,购买手机行为应属无效。对 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无效,手机可以退货 B.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有效,手机不能退货 C.认定杰克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因本案所 涉金额不大,判购买行为有效 D.法院应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 同公约》处理该案
32
第三节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重点)
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
二、涉外失踪或死亡宣告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
四、涉外禁治产宣告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
五、连结点的改变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影响
33
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
(一)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
三、中国有关住所冲突的解决原则 重点
《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
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
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
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
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8
《民通意见》 183.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 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 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 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条 依照本法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自然人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其现在居 所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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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自然人
自然人是国际私法的重要主体之一。本章从法律 冲突和法律适用的角度,阐述了自然人国籍、住所以 及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 基本制度,以及中国的相关规定 。本章要掌握的重点 是: 自然人国籍冲突的解决 自然人住所冲突的解决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中国解决国籍冲突、住所冲突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适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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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 (略)
第一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与变迁
第二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主要制度
第三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3
第一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 念与变迁
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 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
4
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是指外国自
31
四、《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冲突公 约》
为了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之间的冲突,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在1955年6月15日订立了《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冲突公 约》。
该《公约》第1条开宗明义地规定:“如果当事人的住所地
国规定适用当事人本国法,而其本国规定适用住所地法时, 凡缔约国均应适用住所地国的内国法。”从而表现出大陆法 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之间在属人法方面由过去的尖锐对立 正渐渐趋向当今的调和妥协,而且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住所地 法优先的倾向。
3.法定住所(statutory domicile)
26
二、住所与国籍、居所和惯常居所在法律上的区别 (了解)
住所属于私法上的概念,它是自然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 地,反映了居民与特定地域的联系。在理论上讲自然人可 自由地更换自己的住所。 国籍则是个公法上的概念,它确定自然人的政治身份,反 映了居民与特定国家的联系,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 国籍。 至于居所(ordinary residence),也是私法上的概念,它是 指居民暂时居住的某一处所,只要有一定居住时间的事实 即可。 而惯常居所(habitual residence)又称“习惯居所”。
予缔约他方(受惠国)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 最惠国待遇的分类和适用范围
(三) 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9
补充: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分类: 互惠的和不互惠的最惠国待遇 有条件的和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适用范围和例外 见P146较详细
三、优惠待遇
优惠待遇(preferential treatment)是指一国为了某
30
2005//40. 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 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 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 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 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 住所? 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 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 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 国的住所 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14
一、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
合理待遇时期:西汉---明末
歧视待遇时期:明末倭寇及葡萄牙、荷兰 的入侵---鸦片战争爆发
(3) (4)
(1)
(2)
特权时期:鸦片战争--新中国成立
平等待遇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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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外国人在我国享有多方面的人身权和 财产权。 法条依据F:1982年《宪法》F32--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 和利益......
三、优惠待遇
补充:四、歧视和非歧视待遇
五、互惠待遇
六、普遍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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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 ,又称平等待遇,
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
的民事权利地位。在国际私法上规定国民待遇的 意义在于保证一国领域内的内外国人之间的民事 权利地位的平等。
29
2009//99. 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 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 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 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 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 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 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的解决。《民 通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 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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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 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 国法律。 《民通意见》17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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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通意见》 179.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 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 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 居国法律。(×) 18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 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 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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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6. 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 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 某19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 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 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 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 为能力 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 法律 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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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人国籍冲突的解决
(一) 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二) 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 (三) 中国解决国籍冲突的有关规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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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通意见》: 182.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 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法律,自然人具 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 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 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自然人无国籍或者国 籍不明的,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
优惠待遇和普遍优惠待遇
互惠待遇--一国赋予外国人某种优惠 待遇是,要求它的公民能在外国人 所属的那个国家享受同样的优惠。 普遍优惠待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 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品一种普遍 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 制度。
第三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一、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 二、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然人和法人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法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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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
在历史上,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几经 变迁:
由在奴隶制时期----敌视待遇 经封建时期------差别待遇,
到资本主义时期----相互待遇和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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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 种主要制度
一、国民待遇
二、最惠国待遇
种目的给予另一国及其自然人和法人以特定的优 惠的一种待遇。
优惠待遇和国民待遇不同: S1、对应主体不同 2、条件
11
歧视待遇和非歧视待遇
即差别和无差别待遇
非歧视待遇----国家之间通过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一 方不把低于内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力地位 适用于缔约国另一方的自然人和法人。 非歧视待遇制度也是WTO的一个最基本制度。
第三编 国际私法的主体与 法律行为及代理
第五章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 第六章 自然人 第七章 法人
第八章 法律行为与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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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
课前须知 赋予外国人一定的民事法律地位,
是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所要求的,也是产生国际
私法的前提条件之一。本章要掌握的重点是:
几种主要的外国人待遇制度的内容
当前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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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国籍的多边公约
目前,国际上解决国籍冲突的多边公约
中较有影响的当推如下两个:
(一) 《国籍法公约》 (二) 《关于减少无国籍的联合国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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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0. 中国人王某定居美国多年,后自愿加入美国国籍, 但没有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根据我国相关 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王某在中国境外,故须向在国外的中 国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 手续 B.王某无需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 C.王某具有双重国籍 D.王某已自动退出了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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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国籍
第二节 自然人的住所
第三节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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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自然人的国籍
一、自然人的国籍及其冲突
二、自然人国籍冲突的解决
三、有关国籍的多边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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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人的国籍及其冲突
(一)国籍在国际私法中的意义
国籍是指自然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 格。
在国际私法中,国籍既是属人法中的一个重要连结点, 又是国家行使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一种重要根据。 (二)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 在国际私法中,一个人同时有两个以上国籍的情况,叫 做国籍的积极冲突;一个人同时没有一个国籍的情况,叫 做国籍的消极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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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自然人的住所
一、住所的概念和种类
二、住所与国籍、居所和惯常居所在法律上的
区别
三、中国有关住所冲突的解决原则(重点)
四、《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冲突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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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所的概念和种类
(一) 住所的概念
住所(domicile)是指一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 某一处所。
(二)住所的种类 1.原始住所(domicile of origin) 2.选择住所(domicile of choice)
国民待遇原则也是WTO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当今的国民待遇原则主要特点:互惠、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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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惠国待遇
(一) 最惠国待遇的概念和特点 最惠国待遇(most-favoured-nation treatment,MFN) 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务,将它已经给予或将来
给予第三国(最惠国)的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
和承担民事义 务 的资格。
(二) 中国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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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法》 第十一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 经常居所地法律。
35
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
(一) 自然人行为能力冲突的原因(略)
(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略) (三)中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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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法》 第十二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 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 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 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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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7. 某国公民杰克逊18岁,在上海某商店购买一款手 机,价值4000元人民币。三天之后,杰克逊在另 一商店发现该款手机的价格便宜许多,便到前一 商店要求退货,被拒绝。杰克逊遂向上海某法院 起诉,理由是根据其本国法,男子满20岁为成年 人,自己未届成年,购买手机行为应属无效。对 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无效,手机可以退货 B.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有效,手机不能退货 C.认定杰克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因本案所 涉金额不大,判购买行为有效 D.法院应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 同公约》处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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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重点)
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
二、涉外失踪或死亡宣告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
四、涉外禁治产宣告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
五、连结点的改变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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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
(一)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