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频繁调整”现象之我见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摘要】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开展尤其重要,是城市管理和建设的根本依据,本文对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衔接进行具体的研究。
【关健词】控制性规划城市规划总体规划一、控规调整中的问题控规作为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中观层面,是政府控制和引导城市土地开发的最直接工具,为推进我国城市管理的标准化起到较好作用。
它源于美国的区划、英国的开展规划和香港法定图那么,又结合我国国情,取得较大开展。
目前国内较成熟的有深圳、广州、上海等城市,总结许多珍贵经验,但从目前实施情况看,至少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控规指标确定依据缺乏,刚性与弹性之间存在巨大矛盾,使规划管理部门陷入“自我矛盾〞怪圈。
受到控规完成时间、覆盖程度、规划经费及编制单位投其所好的影响,编制单位往往在总结摸索出管理部门的“口味〞以后,把精力放在编制符合所谓要求的指标上,至于编出的规划能否实施、是否符合产权界限、是否需要分析地块与周边及上位规划关系等问题均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众所周知,一个很简单的控规,如果没有对现状认真解读,科学细致分析与比拟,就不会得出切实可行的控规指标。
控规的指标体系就其属性可分为“刚性〞和“弹性〞指标二种,“刚性〞指标为强制性指标,如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配套设施等。
“弹性〞指标为指导性指标,如建筑体量、色彩、风格等。
从理论上讲,控规一经审批通过,具有法律效力,应经过相应程序才能修改。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常常面对这样一现实:编制过于感性,导致产权单位之间利益纠纷,有的甚至出现公共设施放置在已出让土地上的为难等现实,造成感性规划经常遇到挑战,使规划管理部门陷入“自我矛盾〞怪圈。
二是城市建设存在不确定性,控规编制过程存在对产权单位不尊重,造成规划实施困难重重。
对于众多城市来讲,城市建设根本很难预期,建设速度很大程度取决于招商引资力度。
前些年是引工业工程,现在很多城市房地开发工程也要靠引资,可想而知,当政府引进一个工程后,希望马上开工的心情是多么迫切,这时必然要以投资商需求为主。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摘要:城市规划中为合理发挥出控规调整的工作价值,应当采取以下控规调整的工作对策:控规编制工作优化、落实控规调整论证、规调整审查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等。
本文就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工作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城市规划;控规调整;工作对策引言: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时,必须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并围绕规划部署方案有序推动城市建设。
同时,控规调整工作作为城市规划的重点,为使其发挥出一定的工作价值与作用,需要采取针对性的管控对策,提升城市控规调整工作开展的整体效能。
一、概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为控规,控规调整工作的开展,将对城市的规划发展起到直接影响。
为保证城市整体发展建设的可行性,则需要科学合理的开展控规调整工作,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整体水平。
二、控规调整对策(一)控规编制工作优化通过对控规编制工作的开展进行分析可知,在具体工作进行时,主要以城市街区为编制单位,开展相关控规调整工作。
由于控规编制的单位尺度相对较大,无法实现精细化城市规划的预期效果,并且在控规与城市规划工作衔接融合时,由于两者始终停留于理论概念层,并没有将其工作精准落地,进而导致城市控规编制工作出现很多问题,无法使其发挥出应用的城市建设导引作用。
为达到预期工作成效,应当落实城市设计研究工作要求,如与上级规划工作衔接时,应当突出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综合规划的合理衔接;在与下级部门进行工作对接时,应当细化规划项目的开发意图、要求、标准,以保证控规编制工作的精细化,使得城市整体规划设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在控规编制时,应当对技术要求进行不断细化,并合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控规编制工作的精准性与可靠性。
另外,在不同区域进行控规编制时,应当契合该区域的规划建设要点,科学界定控规编制的具体标准,实现精细化控规编制工作目标。
例如,在控规编制时,应当对经营性项目与公益性项目进行准确界定,为后续的城市建设提供依据。
若针对大地块进行控规时,为避免出现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则需要对大地块进行精细化控规,如在公益性地块进行控规时,则可以采取点位控制、虚线控制、指标控制等方式,保证控规编制内容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若工作人员进行小地块的控规编制时,则需要基于城市规划要求,明确公益性内容,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性。
控规调整专家论证发言稿
控规调整专家论证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是某某市城市规划专家,今天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分享我的观点和看法。
我将就控规调整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控规调整进行论证和阐述。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控规调整的重要性。
城市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城市规划也需要不断地与时俱进。
而控规就是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城市的发展方向、功能分区、土地利用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和规划。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划实践的不断积累,原有的控规可能已经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对控规进行调整。
只有及时地对控规进行调整,才能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我想强调的是控规调整的必要性。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以及城市功能的不断拓展,原有的控规可能已经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例如,原有的住宅区可能已经无法满足市民对宜居环境的需求;原有的产业园区可能已经无法满足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原有的交通规划可能已经无法满足城市交通的需求。
因此,对控规进行调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的发展质量。
最后,我会结合具体的案例,就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控规调整进行论证。
在进行控规调整时,首先需要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了解城市发展的新需求和新趋势,以及原有控规的不足之处。
其次,需要广泛地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市民的利益诉求,确保控规调整的合理性和民意的参与度。
最后,在进行控规调整时,需要科学地引入新技术、新理念,确保控规调整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控规调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总而言之,控规调整对城市发展至关重要,它是城市规划不断更新迭代的重要方式,只有不断地进行控规调整,城市才能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需求,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因此,我希望大家能够重视控规调整,科学地进行控规调整,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规划支持。
谢谢大家!。
关于存量时代下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以东莞为例
关于存量时代下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以东莞为例摘要: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工具,通过对土地利用、建筑设计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管控,而控规调整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土地调控方式。
本论文旨在对存量时代的东莞市控规调整情况进行简要分析,探讨其优化方向和策略,为促进控规实施提供思路。
关键词:控规调整;必要性;优化策略引言:在城市规划的编制体系当中,控规是城市建设活动的法定指导,而存量时代下的控规在实施阶段往往由于诸多土地权益问题,以及社会利益主体对于控规调整诉求不同,导致其落实过程受到重重阻碍。
控规的动态调整,旨在建立规划动态化优化机制,结合城市规划管理标准及城市发展,协调各方利益主体,保证规划有效实施。
因此,研究存量发展时代下控规调整策略应用极为重要。
一、东莞市控规调整背景1、东莞市的城市发展背景与城市格局在过去几十年,东莞迅速崛起为中国的制造业城市,以廉价的土地成本和劳动力资源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投资和企业,这种发展模式造就了丰富多样的产业群。
然而早期各镇甚至各村都各自招商引资以求快速发展,在土地利用缺乏统筹规划的情况下,使得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混杂,功能区域的划分模糊,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偏低。
此外,由于镇街的区位条件不同,产业集聚情况不同,导致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配套发展不平衡,城市与乡村空间特征高度一体化,因此,东莞市的城市格局总体呈现出“村村像城镇,镇镇像农村”的景象。
2、东莞市已批控规及控规调整情况东莞市自2000年左右开始编制控规,目前已基本实现了控规全覆盖,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高达九成,但由于东莞市较早进入城镇化阶段,控规编制晚于城市发展,且主要为蓝图式规划,导致部分用地出现上位规划缺乏衔接,公共设施无法落实、规划道路缺乏衔接、侵占自然生态资源等情况。
2017年,东莞市启动《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于2020年正式印发实施,《管理办法》依据功能优化、公共优先、支持产业及促进实施的原则明确了分类管控内容及不同的调整类型,为控规调整及其管理工作框定准入原则及价值导向。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王蟹余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王蟹余发布时间:2023-05-30T09:07:07.283Z 来源:《小城镇建设》2023年3期作者:王蟹余[导读] 为持续不断的推动我国城市的智能化建设发展,应当契合生态文明社会建设要求,科学合理的开展控规调整工作,细化城市规划方案,助力城市可持续发展。
本文主要分析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金山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重庆市南川区 408400摘要:为持续不断的推动我国城市的智能化建设发展,应当契合生态文明社会建设要求,科学合理的开展控规调整工作,细化城市规划方案,助力城市可持续发展。
本文主要分析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城市规划;存在问题;控规调整;工作对策引言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应该突出城市规划,必须围绕规划部署有序推动工作建设。
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为控规,控规调整工作作为城市规划的重点,为体现其应有价值,需采取针对性的管控对策,从而提升控规工作的整体效能。
1、概述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控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政府机构管控并指导土地开发建设的主要工具,极大程度推动了我国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我国的控规源于美国区划管理、英国发展规划等土地利用方式,结合我国国情,自1982年上海虹桥开发区率先采用8项指标对用地建设进行规划控制,如今已发展40余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各市区现有控规已不能完全满足日益变化的发展需求,在此背景下,控规调整工作的开展势在必行。
控规调整,即在控规管理工作中,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用地规划控制条件的调整诉求,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性质、提升土地开发强度并优化交通体系等。
为保证城市整体发展建设的可行性,则需要科学合理的开展控规调整工作,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整体水平。
2、城市理念对城市规划的引导城市的发展对现有的产业结构、城市规划、能源技术发展以及生活模式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中,在科学的理念下,融合低碳环保发展战略,构建一个平衡发展的全新格局,无论是对于城市的建设还是经济的发展来说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控规调整的思考与对策
控规调整的思考与对策摘要:在当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控规的权威性受到来自政府、社会、民众、甚至规划管理人员等多方面人员的质疑。
控规调整的比例居高不下,调整的内容也随意,能调的,不能调的,一调了之。
笔者对控规调整进行了思考、分析原因,并从规划编制、管理等环节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控规调整思考对策在当前,控规调整既频繁又随意,办理一个项目,要调整多次控规,使控规的权威性受到挑战,给规划行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存在一个很奇特的现象,控规编制费用不菲,编制单位名气很大,资质也很过硬,参与编制人员由大师领衔,工作组人才济济;编制时间充裕,规划成果很丰富,效果图、动画演示形象逼真、气势恢宏;规划论证会开得热烈,论证结论也多以褒奖为主。
但当建设项目开始报批规划手续时,一查对控规却发现,项目基本很少能符合控规要求,导致项目落不下来。
于是政府要求规划部门调整控规。
这使得我们对控规产生了怀疑?如何能避免或减少调整控规呢?一、基本概念作用、地位简介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为控规提供了法定地位,但控规的频繁调整和法律的权威性之间的矛盾,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2.1 控规调整比例高在当前规划管理工作中,调整控规已经习以为常。
来一个项目,就要调一次规划,由于每个项目都要求时间紧。
于是项目一来,一看与控规不符,立马开始调控规,因此控规调整的比例相当高。
2.2 控规调整幅度大控规调整幅度也相当大,有的甚至改变了总规强制性内容。
如总规、控规中的绿地,也为了城市经营需要,而调整为居住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为满足所谓的招商引资需要,把住宅小区周边的规划居住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地块的容积率、建筑限高等指标随意大幅度调整,容积率会由1.0调整到4.0.建筑限高由24米调整到100米或更高等。
申论作文监管多和少的理解
申论作文监管多和少的理解《监管的多与少:平衡之道》监管,这东西就像是放风筝时手里的线,多了风筝飞不起来,少了风筝就没了方向。
我就讲讲我家小区门口那小市场的事儿。
以前呢,那小市场根本没什么监管。
那叫一个乱啊,小商小贩就跟杂草似的到处乱长。
卖菜的把摊位都摆到路中间了,人走过去得侧着身子。
早上出门的时候,总能看到烂菜叶子被踩得稀巴烂在地上,那气味就像一个月没洗澡的大汉身上的味儿,又酸又臭。
卖小吃的更离谱,厨具也是油乎乎黑乎乎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清洗过。
有次我嘴馋买了个烤面筋,吃完没一会儿就肚子疼得像被人在肚子上打鼓一样,去医院一查,嘿,食物中毒了。
这监管少了,受害的就是咱老百姓啊。
后来呢,相关部门开始加强监管了。
派人每天来维持秩序,给小商贩们划定固定的摆摊区域,规范卫生要求。
一下子那市场就有了很大改变。
菜摊整整齐齐的,像训练有素的士兵。
地上也干净了,再也没有那些脏兮兮让你无处下脚的烂菜叶子了。
小吃摊的厨具也都是亮晶晶的,食品安全上也放心多了。
可是呢,这监管多起来之后又有新问题了。
有个老大爷因为把摊位摆出去了一丁点儿,就被管理人员凶了一顿。
老大爷摆摊挣那点钱不容易,他也不是故意的,被那么凶搞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就像个犯错的小孩。
这监管一旦过度就显得有些不近人情了。
所以啊,监管就需要个度。
就像炒菜放盐,少了没味多了齁。
少的时候要能及时补上,多的时候要能松一松。
这样才能让大家既过得舒心,又不失秩序。
对老百姓来说,监管不折腾人,又能保障权益,那就再好不过了。
《多与少的监管:合适才好》就拿我们学校门口的那些文具店啥的来说吧。
曾经有段时间啊,基本没什么监管。
那店铺里真是啥样的都有。
我记得有次我去买作业本,走进一家店。
刚一进去,那灰尘就像小恶魔一样往鼻子里钻,感觉像进了很久没人打扫的仓库。
店里的本子乱七八糟堆在角落里,就像刚经历了一场大战的残骸。
而且那本子的质量啊,真是参差不齐。
我买回去一写,那笔就像在搓衣板上写字一样,卡得不行。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口选择进入城市生活。
这一现象虽然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也扩大了城市的整体规模,但是也导致了一系列规划方面的问题。
也就是说,城市规模的扩大使我国必须重视一系列城市规划工作,从而保障城市的机能能够更为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趋势。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各类与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措施,有效解决了城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部分问题。
但是,仍有一部分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现代城市规划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而能够以科学、合理的方案来应对城市规划中的各类问题,以此确保城市规划体系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国的发展需求。
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规划;控规调整;几点思考引言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控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政府机构管控并指导土地开发建设的主要工具,极大程度推动了我国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各市区现有控规已不能完全满足日益变化的发展需求,在此背景下,控规调整工作的开展势在必行。
控规调整,即在控规管理工作中,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用地规划控制条件的调整诉求,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性质、提升土地开发强度并优化交通体系等。
为保证城市整体发展建设的可行性,则需要科学合理的开展控规调整工作,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整体水平。
1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1.1成长性原则从国家的角度上来看,我们现在的经济水平已经逐渐趋于平稳发展,而很多城镇化的规划发展却不是很合理,会限制城市未来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要做出改变,要积极推动生态化城市的建设,改变过去传统现代化城市的规划设计,要遵循成长性原则。
我们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去看待现代城市化设计,而不仅仅只是局限于城市的经济建设。
这就需要相关的规划设计人员要足够了解该城市的未来发展方向,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时候,充分运用生态环境的规划理念,将城市设计的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关系协调,保证其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不会受到任何生态环境的问题,打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态城市。
控规调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一年多来,笔者作为一名参与此项工作的规划管理工作者,时常感到有必要对已经办理的控规调整项目进行一些具体的分析和研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
从2002年1月1日到2002年12月16日,市规划委受理控规调整项目160项,其中办理完成的项目为115项。
本文通过对这115个项目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参照国内外一些城市的经验,从规划立法、控规整体修订和局部调整机制建立以及引进先进规划理念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完善现行控规调整办法和规划编制机制的建议,期望能够对未来的规划管理工作有所启示。
1. 控规调整项目的分类统计1.1.项目地点统计朝阳区42项,海淀区32项,西城区13项,丰台区10项,宣武区8项,东城区6项,昌平区2项,崇文区1项,石景山区1项;其中在旧城范围内的仅9项。
1.2.调整指标统计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中涉及调整用地性质的80项,调整建筑高度的113项,调整容积率的104项,调整建筑密度的4项,调整绿化率的8项。
1.3.调整项目类型统计房地产开发项目68项,单位改造项目19项,危房改造项目12项,经济适用房5项,政府投资公益项目5项,教育资源整合项目6项。
其中涉及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有64项。
1.4.调整内容统计调整后的建设内容以居住类为主,建设内容为住宅或含有住宅内容的有79项,占总数的69%。
其它内容包括商业、金融、行政办公等。
1.5.调整周期统计控规调整项目的办理周期,最长为128个工作日,最短为14个工作日,平均办理周期56.77个工作日。
1.6.通过率统计同意调整内容或同意部分调整内容的项目为69项,占项目总数的60%。
1.7.公示意见收集情况统计网上收集公示意见13条;市规划委大厅公示栏意见箱中未收到意见。
2.控规调整各个工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分析2.1.控规编制环节上述统计反应了控规编制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乡镇控规的乱象及解决对策
乡镇控规的乱象及解决对策摘要:控规调整在法定规划诞生之日起,便产生。
随着人们对规划修改意识的调高、社会发展、信息传播速度提升。
大家对规划不在陌生。
法定规划成为了某一目的被随意操弄的挡箭牌。
文章通过分析平阳县主要乡镇控规调整案例,指出在容积率、用地性质等方面存在高频调整现象。
究其原因,除规划不科学外,控规规划现行方式、地方管理方诉求、意向方的价值取向博弈造成了控规调整的高频次。
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下,控规应在编制方式方法方面进行创新,提出在创新弹性规划方式和调高刚性控制难度方面解决控规高调控问题。
关键词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乡镇引言整理平阳县主要乡镇控规调整案例,发现在容积率、用地性质等方面存在高频调整现象。
究其原因,除规划不科学外,控规规划方式、地方管理方诉求、意向方的价值取向博弈造成了控规调整的高频次。
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下,控规应在编制方法方面进行创新,通过当地县城的控规文本调整的诸多案例,梳理出调整频次较高的几个关键处,通过现象看问题,总结实践经验,从政府发展需求和利益驱动的主动性、政策调整的被动型调整方面分析原因,研究针对性的对策,创新弹性规划方式、调高刚性控制难度、重视公众参与。
1、相关概念1.1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1]。
1.2调整调整一般是人为的改变,以适应新要求、新发展。
根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以下简称《编审办法》),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建设控制要求和指标。
经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2]。
法律赋予了控规调整的口子。
2、相关管理规定2015年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温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3],明确了城乡规划管理主管部门出具地块规划条件之前,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地块控制条件的深化完善。
中国城乡规划管理现状之我见
现代城市规划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 (1)房地产无序开发。房地产开发的热潮在很多年前形成,无 序开发的恶果时至今日还对城市发展产生着恶劣的影响。 • (2)破坏城市历史,不注重城市整体风格和自身特色。导致城 市建筑或杂乱无章或千篇一律,缺乏城市的自身特色。 •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缺少前瞻性和系统性。 • (4)重复建设严重。
城市规划管理的对策分析(二)
提高认识,加强对规划工作 的领导
• 确保规划编制及管理经费。 • 高度重视,加强对各级领导的培训 • 完善机制,加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
提高规划执法队伍素质,加 强城市规划执法监察
• 壮大规划执法力量结合城市规划实际
范围 • 加强执法部门的协调沟通
• 加强执法力度
个人对城市规划管理的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管理现状之我见
——资环2012 邓双福
目录
• 一、什么是城市规划管理?
• 二、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三、中国城市规划现状
• 四、城市规划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什么是城市规划管理?
• 城市规划管理是根据《城市规划法》和已批准的城市规划,对城市
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实施行政审查,批准、核发“一书两证”, 对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否符合已批准的规划,以及城市内的 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 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实践性、科学性很强的技术 行政管理工作。规划部门通过规划行政权履行规划管理职能,以保 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城市规划拥有依法干预城市开发的管理水平不断地发展进步,但仍然存
在着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问题
• 改革管理体制 • 加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的制度制约来加大管理力度 • 积极倡导公民参与城市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常态化的问题讨论——以常州市武进区为例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常态化的问题讨论——以常州市武进区为例摘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对城市规划实施和规划管理依法行政具有深远意义,但在现实工作中,受规划思路转变、政策转向、现实需求与规划不符等各种因素影响,控规修改渐趋常态化,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受到挑战。
本文以常州市武进区2013-2017年控规修改情况为例,探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常态化的深层次原因,反思控规编制、审批、修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市、乡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法定规划。
在城市规划体系中,控规承接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引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是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依据和城市建设的有限指导。
同时,控规有其自身的法律效力及其相应的规划法规,以保障规划管理的权威性。
然而,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控规的修改是无法回避的。
一方面,城市发展理念与时俱进,规划思路也随着时代更迭不断调整,控规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呼应政策背景;另一方面,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人口剧增、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企业破产补偿等现实问题也不断对控规提出新的要求。
尽管《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规定明确了控规修改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规划的频繁修改依然对城市建设管理造成了很大影响。
当控规修改呈现常态化趋势,必将严重损害其法定控规的权威性、严肃性。
本文将以常州市武进区中心城区12013-2017年控规修改中存在的问题为例,探讨控规编制、实施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成因,对武进区以及其他市县区域未来的控规管理和编制工作给予意见与建议,以促进控规的有效实施。
2.现状图1 武进区2013-2017年控规历年更新范围线常州市从2007年年底开始,全面部署开展《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2013年,武进分局全面铺开控规全覆盖工作,自2013年11月22日武进区控规批准以来,至2017年底的4年间,武进区共对108个项目进行了控规调整,其中,新编控规2个,修改控规103个,深化控规3个,总用地面积133.75平方公里。
“控规频繁调整”现象之我见
“控规频繁调整”现象之我见摘要:在我市行政区划调整之后以及市域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即将完成之际,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如何使我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加合理科学进行研究。
本文首先介绍了控规的由来,引出“我市控规频繁调整”现象,接着从分析原因入手,提出如何使控规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频繁调整;科学合理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由来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伴随着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建设部于1991年通过行政规章《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确立了控规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规划工具,并于1995年颁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规划编制要求,希望通过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目标。
二、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现状从建设部颁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以后,我市开始实施编制控规,把其作为我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截止到现在,我市范围内基本都已编制了或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但在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些控规调整频繁,尤其是在快速建设发展的地块,这不仅仅给我们自己增加了工作量,更是耽误了项目建设的时间。
控规调整频繁说明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只有通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的不断探索,才能使规划编制成果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真正发挥控规在我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的控制与引导作用。
三、我市控规频繁调整现象的原因分析1、控规编制的前期研究还不够深入。
前期研究达不到应有的深度和广度,如对现状情况缺乏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资料搜集不全等,均会导致编制控规的依据不足,很有可能提出与实际情况矛盾的方案,那么等发现矛盾了,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只能进行修改控规。
2、专项规划脚步滞后。
我市给水、排水、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编制的滞后性,给我们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带来大量的不确定性。
我市的专项规划基本从2006年才开始编制,而在这之前,我们已经开始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了。
城市总体规划持续调整的现象与解决措施
城市总体规划持续调整的现象与解决措施摘要: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为了使重大政策或者重大项目落地,一味地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并不科学。
基于此,应当正确认识到城市总体规划持续调整现象的弊端,进行弹性的城市总体规划调整。
以下本文将着重分析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的必要性,结合案例来分析城市总体规划持续调整现象,进而探讨如何解决以上现象,促进城市良好发展。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持续调整;现象;解决对策回顾分析我国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及国家多项重大政策的落实,不仅各大城市总体规划持续调整,中小城市总体规划也进行了多次调整。
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讲,城市总体规划持续调整现象的发生是存在一定弊端的,比如城市用地总量下降或者城市功能性用地规划不合理等,导致城市未来发展空间变得狭窄。
为了尽可能地改变此种局面,应当注重合理地规避城市总体规划持续调整的现象,以便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城市总体规划持续调整的必要性客观来讲,城市总体规划持续调整是促进一个城市良好发展的重要举措,而是否进行持续调整、如何进行持续调整需要地方政府及上级政府慎重考虑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在没有重大政策或者项目介入的情况下城市总体规划思路及方案保持不变,而随着重大政策或者项目强行介入,那么基于城市发展运行情况、重大政策或者项目的基本内容、城市建设与发展需求等方面,综合考虑,统筹规划,提出针对性的、可行性的城市总体规划持续调整方案,以保证城市在重大政策或者项目推行的情况下依旧能够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1]。
对当下国内各个城市发展实际情况及国内外局势变化情况予以了解,全球化进程不断地加快,加之我国向国际化迈进的进程加快,使得国内局势比较复杂、关于民生、经济等方面政策颁布实施,使得各个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持续调整。
又因为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创新力不足、科学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制造业产品质量有待提高等等[2]。
为了能够持续不断地弥补国家发展不足,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水平,党中央基于国情及城市建设实际情况,制定重大战略政策,并通过在某城市试点的方式,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土地功能区划规划多次调整,政策明显不稳
土地功能区划规划多次调整,政策明显不稳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成为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
土地功能区划规划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实践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土地功能区划规划的多次调整和政策的不稳定性,也成为当前土地管理和利用过程中的一大难题。
土地功能区划规划的调整往往是因为政府的某些政策或战略调整引起的。
例如,在城市扩张过程中,政府为了吸引外来投资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可能会将原本规划为农业或生态保护用地的土地划为工业或商业用地,这就导致土地功能区划规划的变更。
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籍投资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也会在规划中增加一些高密度人口聚集区,从而为城市的快速发展提供动力。
然而,多次的土地功能区划规划调整也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隐忧。
一方面,频繁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管理和决策的不稳定性,使各地的资源开发和利用难以规范化。
另一方面,调整可能会给原本规划用途的土地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给城市的环境和生态造成一定的破坏。
例如,将生态保护区或山区划归为工业用地等可能给当地的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破坏等带来难以预估的影响。
而土地功能区划规划的多次调整也需要严格的政策制定和执行。
当前,我国关于土地功能区划的相关法律政策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而中央政府之所以出台这些制度,就是为了规范土地开发和利用的过程。
然而,在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利益驱动下,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这就导致了一些土地规划不合理、环境污染严重以及资源长期垄断等严重问题的出现。
因此,加强土地功能区划规划的政策稳定性,不仅有助于保障国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政府来说,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土地管理和政策,确保土地利用过程中的透明公开和民主参与,以及强化对规划及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对于企业和公民来说,则需要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的社会责任感,避免过度利用和损害资源环境。
事业单位调整研究的作文
事业单位调整研究的作文《事业单位调整之我见》在咱老百姓眼里,事业单位那可是正儿八经的“铁饭碗”。
可这事业单位啊,就像一艘在时代浪潮里航行的大船,也得时不时调整调整才行呢。
我有个发小,就在我们当地一家事业单位上班。
那单位啊,以前管的事儿可杂了,又是这个又是那个,听起来好像什么都负责,实际上大家都忙得像没头的苍蝇。
发小每天累得够呛,可是又感觉好多事儿没干出个啥成果。
这就像是一群人在一个大房间里,东西到处乱放,没有个合理的布局,虽然大家都在忙,可就是显得乱哄哄的。
后来啊,开始调整了。
就像给这个房间重新规划一样。
有的部门合并了,有的职责明确分开了。
我那发小他们单位,之前有个部门既管文化活动又管一些后勤杂事,现在把文化活动这块单独分出来成为一个专门的小部门,后勤也有专门的人负责各种事儿。
这下可好,各司其职,就像每个东西都有了自己专门的收纳盒。
这种调整对我发小影响可大了。
以前他总是加班加点,现在呢,效率奇高。
他们专门负责文化活动的部门制定计划啊、搞活动啊都特别有秩序。
比如说要组织一场社区文化节,以前那可得各个部门协调好久,现在内部讨论一下,分工明确,马上就能着手干起来。
他们能很精准地去邀请艺术家、布置场地,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这样一来,社区里的大爷大妈、叔叔阿姨们对他们单位评价可高了,而且他们办公室氛围也好了很多呢。
事业单位调整可真不是一件小事儿,就像给身体做一次全面的调理。
它得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把自己这个大集体里面的小单位、小部门还有人员都合理地安排好。
这样的话,干起活来顺溜,老百姓也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呢。
事业单位调整还得继续好好搞,咱老百姓就等着看更好的变化了。
《事业单位调整后的新活力》我发现啊,事业单位这一调整啊,就跟换了一身新衣裳似的,整个感觉都不一样了。
我还得继续拿我发小那儿当例子来说,特实在。
以前我发小那单位,人员结构有点像那种老式的大家庭,就是一大帮人扎在一块儿,不管新进来的还是工作了多年的,梯队那叫一个混乱。
【精选】“控规调整”的再认识——北京“控规调整”的解析和建议
“控规调整”的再认识——北京“控规调整”的解析和建议一、引言北京市1999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自完成伊始,就颇受关注。
北京市是在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当中唯一控规覆盖全市,并以控规为主要建设管理依据的城市1。
对于此次控规成果,普遍认为由于时间短、范围大、问题高度复杂,编制深度不会太深,对问题的认识也不可能太全面;尤其是旧城保护问题,吴良镛先生认为北京旧城没有必要“全面开花”地进行“控规”,要在深入继续城市设计和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确定控规,要采用“动态的”滚动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允许调整等等2。
控规刚开始实施,突破控规的现象也随之产生——这就是“控规调整”。
“控规调整”管理办法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其中也经历了一些争议。
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此过程中一度拒绝参与“控规调整论证”,从中可以窥见对“控规调整”的保留态度。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详规处在2003年的总结中认为,在技术层面上,原控规存在“前瞻性和预见性不足”,“指标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实施性不足”,“缺少城市整体经营的观念和措施”,“对城市发展宏观调控和有效引导的力度不足”,和“对城市的快速发展缺乏应对措施”五大问题;在管理程序环节上,存在专家评议制度不完善、公众参与效果不佳、内部工作程序不顺畅等缺陷(这些缺陷在其后的“控规调整”程序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
“控规调整”是一种改良,还是一种证明控规失效的应急措施?“控规调整”的价值和意义到底是什么?各种角色和利益主体通过“控规调整”得到了什么?本文将“控规调整”看作是观察城市规划内外部条件变革的一种现象,并试图对它的得失及意义做出界定。
它所涉及到问题和要素,在城市规划当中具有典型意义。
二、“控规调整”的主体“控规调整”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主要原因是,“控规调整”与社会团体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
城市规划的主体在“控规调整”中都有各自的关注角度。
1、建设单位将它作为突破法定条件获得额外建设条件的手段原控规的用地指标赋值大多尊重控规编制时的现状,建设单位提出“控规调整”的理由大致分为几种:原控规指标过低不能满足用地单位自身发展需要;用地现状已经变更或者由于政策等原因即将变更,需要对用地条件重新界定;用地周边已经发生变化,需要对用地条件重新界定才能实现周边的统一协调;“危改”项目资金不能平衡,需要提高建设强度;原有用地被公共设施占用,提出将被占用土地指标转移到剩余用地上进行补偿;政府根据发展需要主动进行“控规调整”,以进一步完善规划;等等。
控规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困境和思考
控规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困境和思考导言:本文是一名长期从事规划管理实践工,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从规划管理的角度动身,提出的一些控规改进的设想和探究完善控规的编制方法,目的是为了提高控规编制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更好地引导和掌握建设项目的顺当实施。
《城乡规划法》对城市掌握性具体规划在城乡规划体系中的法定地位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控规是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可以说《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使控规的作用得到了空前的加强。
从近年来控规的进展过程来看,控规的定位已经从设计转变为立法,这是一个最关键的重大突破。
从现行的法定的规划体系来看,控规最微观,是城市规划的“施工图”,责任重大。
从城市管理治理的角度而言,控规是政府对空间资源进行管理活动的直接依据,也是规划实施和规划监察的依据。
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来看,控规是全社会的行为规章,约束空间物权关系的社会行为,可以认为控规就是空间立法,就是法律。
但是在现实工作中,由于控规的编制、审批和修改等环节存在与其法定地位不相适应的问题,城乡规划领域的冲突和问题层出不穷,规划的权威性和严厉性受到挑战。
因此控规编制过程中:敬重市场经济规律;有效把握规划的刚性和弹性;精细掌握好可掌握的方面,敏捷引导难以掌握的方面,以控规单元作为编制控规的基本单位,加强对控规的宏观掌握;重视规划编制的公众参加;增加控规实施评价,定期评估,反馈修正等内容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规划管理中频繁调整规划的主要缘由城市规划得不到很好落实是一个普遍现象,许多时候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规划管理的依据——控规本身存在诸多问题,这才是我们频繁调整规划的主要缘由。
(一)编制方法中存在的问题1.现状调查不清,深度不足,大多停留在图面作业现状调查是控规最前期、最基础的工作,其调查质量的好坏至关重要。
但目前的状况是因时间紧、设计经费少等种种缘由编制单位只是草草进行,大多停留在地形图上进行“调查”,没有全面具体的踏勘,也没有了解每一产权地块的建设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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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频繁调整”现象之我见
摘要:在我市行政区划调整之后以及市域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即将完成之际,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如何使我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加合理科学进行研究。
本文首先介绍了控规的由来,引出“我市控规频繁调整”现象,接着从分析原因入手,提出如何使控规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频繁调整;科学合理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由来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伴随着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建设部于1991年通过行政规章《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确立了控规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规划工具,并于1995年颁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规划编制要求,希望通过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目标。
二、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现状
从建设部颁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以后,我市开始实施编制控规,把其作为我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截止到现在,我市范围内基本都已编制了或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但在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些控规调整频繁,尤其是在快速建设发展的地块,这不仅仅给我们自己增加了工作量,更是耽误了项目建设的时间。
控规调整频繁说明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只有通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的不断探索,才能使规划编制成果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真正发挥控规在我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的控制与引导作用。
三、我市控规频繁调整现象的原因分析
1、控规编制的前期研究还不够深入。
前期研究达不到应有的深度和广度,如对现状情况缺乏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资料搜集不全等,均会导致编制控规的依据不足,很有可能提出与实际情况矛盾的方案,那么等发现矛盾了,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只能进行修改控规。
2、专项规划脚步滞后。
我市给水、排水、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编制的滞后性,给我们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带来大量的不确定性。
我市的专项规划基本从2006年才开始编制,而在这之前,我们已经开始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了。
缺乏专项深入的规划和设计研究作为依据,仅仅依靠总体规划开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的较为简单地进行规划汇总,使控制性详细规划从整体上看其深度实际上是等同于上位规划加上一套指标体系,这样难免造成规划编制工作的疏漏,致使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需要重新调整规划方案。
3、编制控规时眼光不够长远。
如果把控规看成静止的规划,把控规看成是
一次性的、静止的设计,可以一劳永逸,很少用动态管理的观念去认识控规,那么就会造成控规一遇到实际问题,就要进行修改。
尤其是我市近几年很多地方都在进行旧村改造,不能只考虑到怎么编制才能更好地进行安置,而忽视了其他问题,如公共设施等,一旦这些问题暴露出来了,又要进行修改控规,重新落实公共设施的控制指标,才能解决问题。
4、单向控制的局限性。
单向控制方法即控制最高值或最低值,容积率、建筑限高等给个控制最高值,绿地率、机动车车位等给个控制最低点,这样就不能保证另一方向的合理性,不能保证城市良好的状态。
一旦一个方向的支持因素减弱后,实际开发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偏离最适宜的土地使用强度的目标过远,同样不能实现原本所期望的目标。
这样的结果只会导致当初所编的控规越来越不合理,只能一遍遍地进行修改来解决实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公众参与力度不够。
公共参与不仅有巨大的社会意义,它也是增强规划的科学性的智慧源泉。
目前我市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会请街道办事处、镇、村领导参与给出建议,最终结果审批前,会进行一个月的批前公示,网上也同时进行公示,但笔者认为这远远不够。
一方面是因为这些领导有时候不能充分地反映老百姓的真正意愿;另一方面,我市老百姓的素质不够,不能充分理解批前公示时贴出来的图纸及文字说明所表达的意思。
控规如果不能充分地体现群众正确的意愿的话,就不能很好地落实,最后只能通过再次协调、再进行修改控规来解决问题。
四、如何使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加科学合理
1、控制指标“宽编制、严执行”。
所谓“宽编制、严执行”,是指在控规编制时,所给定的控制指标相对宽松,可在一定幅度内浮动,给定上限和下限,而在执行时,在规定的限度内确定一个指标数值。
这样,可以减少因控制指标控制过于僵化而频繁调整控规的现象。
2、建立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制度。
虽说城市设计是非法定规划,但要完成一个高水平、高质量的控规,必须要先有一个完整的城市设计内容和思想,所提出的控制指标才有令人信服的说服力,才能保证城市空间形态优美和有序,可以说,控规就是用数字来表达城市设计,用数字来表达城市空间。
但对于每个控规都必须作城市设计似乎不太符合实际,我们可以对城市重点地区进行城市设计,并纳入制度,将它作为重点地区城市空间管制的必要手段,体现地方特色、特征和人性化特点。
按照城市设计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建筑高度、形体轮廓、标志性建筑位置等的控制,体现精细化管理要求。
这样所编制出的控规才会更加合理,更容易落实。
3、加强规划公众参与,形成公开、透明的规划工作制度。
在规划研究、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利益群体、企业单位等民意代表的意见,确保规划方案公开、公正、公平,体现广泛的社会诉求,努力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操作性。
在这方面,笔者认为公众参与若只是形式也是不行的,光靠热情也是不够的,应该需要真正具有这方面的能力和知识的人来参与。
我们可以组织考试来推选社区规划师,通
过社区规划师对老百姓进行培训这方面的知识,提高老百姓这方面的素质,让社区规划师成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真正地落实规划的公共参与性。
4、建立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GIS)是一种基于计算机的、形式化的信息系统,能够整合多种来源的数据,为规划、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
GIS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既是数据库,又是工具箱。
基于数据库的GIS可以存储空间数据、属性数据,通过空间关系模型将二者连接起来,高效率地存取数据、查询和制图。
同时,还可以从数据库中抽取数据,输入到其他模型或空间分析程序中,或者和其他专门调查获得的表状数据相结合,为决策服务。
GIS正由于其出色的空间分析能力目前广泛运用社会各行各业。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产生的数据最主要的就是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
控规中的每一个规划要素都具有特定的规划意图与要求。
如地块编号、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这些通常都是以文字或符号等标注形式在图纸上体现的,是属性数据。
只有有序组织控规空间信息以及其对应的属性信息,实现在数据层面二者的有机关联,才能保证控规编制的成果数据有效便捷地应用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
五、结语
实践证明,在控规实施中对规划进行合理调整是非常必要的:一个规划从编制到实施需有一个过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瞬息万变,规划的预测很难准确估算到真实情况。
理论上,依法按程序修改规划内容是合法和合理的,但由于我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没有足够的行政资源来支持众多的控规修改工程,而城市一些建设项目也不能因为要遵循按部就班的“法定程序”而一再搁浅,因此依法批准的控规需要相对的稳定性,以使规划管理真正做到既合法又合理。
总之,在《城乡规划法》的指导下,我们只有深入探索和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不断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才能使控制性详细规划真正成为我市城市规划和管理的指导和依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