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方法之调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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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方法之调查法
四川省凉山州教育科学研究所谌业锋
一.调查法的概念和特点
(一)调查法的概念
调查法,是指调查者以正确的理论与思想作指导,通过访谈、开座谈会、问卷、测验等手段,有计划地广泛了解(包括口头的或书面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掌握有关教育实践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或有关的成果和经验、问题和教训,并在大量掌握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得出科学的结论,以指导今后的教育实践活动。教育调查法一般是在自然的过程中进行的,间接的观察。
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调查法显得日趋重要,频繁地被采用。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要研究它的过去、现在以及判断它的未来,就得进行科学的调查研究。通过调查,一方面可以为教育科学研究搜集事实,另一方面可以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政策、法令、法规和制订教育发展计划提供依据。再一方面也可以为教育第一线的实际工作者提供经验教训,似更好地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二)调查法的特点
1.基本上不受时间和空间的条件限制,而间接地研究某一教育问题。在教育实践中,不可能直接观察到全部教育现象,也不可能全都用实验法进行研究。如研究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师生党关系、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以及学校教育如何为社会服务、社会如何参与学校教育等等,一般均可采用调查法,通过间接地掌握实际情况(或材料)去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或现象。
2.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收集材料。采用调查法,收集资料的手段多、速度快,涉及人数和问题的范围广。它可以通过访问、座谈、问卷、测验等多种手段向熟悉研究对象的第三者或当事人了解情况;也可以通过测验、收集书面材料等途径了解情况,掌握教育现状。
3.教育调查法是在自然状态中进行的,它主要通过考察现状收集资料、进行研究,而不是像实验法那样通过控制实验因素的方法进行研究,所以调查法比较简便易行。
4.采用调查法,可以对客观的教育现象(或现实)进行描述和解释。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无所不有、复杂多变的,要研究它,就得进行调查研究,变复杂为有序、变模糊为清晰,在头脑里形成一个整体概况,以便进行正确的评价与判断。
由于教育调查法具有上述特点,因此,可采用它去研究范围较广、涉及面较大、时间较长的教育现象,如研究学生的学习动力问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问题,研究学生的职业取向和价值观问题等。
虽然调查法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应用广泛,但也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即它只能揭示事物之间的某种关联(相关关系),而不能可靠地揭示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调查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调查法的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在调查时,调查者应该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了解事实本身,必须无条件地尊重事实,如实记录、收集、分析和运用材料。调查者在实施调查计划时,为调查对象不抱任何成见,收集资料不带主观倾向,对客观事实不能有任何一点增减或歪曲,这就是教育调查中必须遵循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也是从事调查研究最基本的一条原则。
然而,不是人人都能坚持调查工作的科学态度,把握这一最基本的原则的。有些人在进行调查之前,就先有了对某一事物认识的"结论",调查不过是为了搜集一些材料来"证明"他们的"结论";有些人甚至凭空增添一些捏造的材料;有些人为了迎合上级意图进"调查",某领导说某单位某人先进,调查者就可以无视客观事实,任意夸大好的一面,对不好的一面无限缩小。某领导说某单位某个人有问题,调查者就可以任意夸大差的一面,对成绩只字不提。因此,调查程度的深浅、调查质量的优劣,调查中得到的事实材料的多少,完全取决于调查者的科学态度、理论修养、知识水平、实际经验、专心程度和认真态度。
2.多向性原则
多向性原则,是指调查者在调查中,应该多角度、多侧面去获得有关的材料,即进行全息调查,注意横向与纵向,宏观与微观,多因素与主因素的结合,使调查既是全面的又有代表性。教育调查的对象是干部、教师、学生......是活生生的人,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在进行调查研究时,不仅要注意了解对象以往的特点,也要调查他们新产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发展趋势。
3.灵活性原则
在教育调查过程中,由于教育现象的复杂性,如调查对象的地位、职业、年龄、性别等等的不同,或者调查题目、调查方法手段的不同,因而一定要适应情况的变化,注意灵活性,根据调查对象的特点,灵活对待;随时调整,以保证取得可信的调查材料。
4.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
比较数量化是现代教育调查的一个特点。因而调查者一定要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坚持对调查材料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在进行具体操作时,可以精确与粗略结合,有详有略。但不能使用"也许"、"大概"、"差不多"等词句,只有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才能真实、具体地反映现象。这样的调查结果,才能成为了解实情、进行决策的基础。
(二)调查法的基本要求
1.对调查者基本素质的要求
(1)为人正直、谦虚、诚恳,待人热情,能关心、理解、尊重人,富有同情心,仪态端庄大方,避免生硬、苛求和盛气凌人。
(2)教育思想端正,具有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学生观,教育方法正确、知识渊博、视野开阔、经验丰富。
(3)具有组织座谈会和访谈的引导能力、记录能力和交往应对能力。
2.对调查者的工作要求
(1)能够透彻了解调查课题的实质及工作量:熟悉问卷、量表及有关资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施调查研究计划。
(2)遵守教育调查的工作(职业)道德,如尊重被调查人的人格、隐私权、尊重被调查人的保密要求,不刺激和欺骗被调查者。
(3)完整、客观地运用调查材料,不断章取义、"妙笔生花",不假借别人之口,说自己要说的话。
3.必须注意影响调查者工作的若干因素
为了保证教育调查工作能顺利进行,必须注意影响调查者工作的若干因素,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一般有下列四个因素:
(1)地点与环境因素。即进行调查的地点与环境,要避免对被调查者的回答产生直接的影响;如在进行访谈或座谈的过程中。被调查者的回答,一定要回避第三者或调查对象的直接领导者,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影响,给被调查者带来不快。
(2)性别与年龄因素。在调查过程中性别上的差异往往会引起拘束,一般来说,同性之间一般较容易建立非正式关系;年轻的调查者一般不宜采访上年岁的被调查对象,题目比较严肃和重要的调查,最好能选派年岁稍大的调查者进行。
(3)调查记录因素。调查者的记录方法必须因题、因人而异。根据不同的题目与调查对象,采取不同的记录方法,无论是采取笔录、录音机记录还是记忆追录,都应避免带有诱导性。
(4)人际地位因素。调查对象的职业、文化素养、个性特点、社会地位都有不同。因此,除了调查者的外貌、服饰和风度外。要特别注意使调查者与被调查者间的社会地位与职业因素较为接近,以便增加彼此间的信任、融洽,形成一种共同探讨研究的气氛。
三、调查法的类型
(-)按调查范围划分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