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质量管理系统认证合同

文件编号:MSF11-06

管理系统认证合同

MANAGEMENT SYSTEM CERTIFICATION CONTRACT

项目编号:6400~Q0E0S0

ef. No.

甲方:XXXX 科技实业公司

Party A

地址: ***

Address

电话: ***传真:

Telephone Fax

联系人: ***

Contact Person

乙方:中国查验认证公司XX 有限公司

Party B:

地址:

电话:传真:

Telephone Fax

联系人:夏瑞

Contact Person

文件编号:MSF11-06

地址:

Address

电话:传真:

Telephone Fax

文件编号:MSF11-06

合同说明

1.本合同合用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获取国家认证认同看管部门赞同

的管理系统认证项目,其余认证或评论项目合同可参照本合同拟

制;

2.本合同合用于认证项目中拜托方与受审查方为同一组织的状况,若拜

托方与受审查方为不一样组织时,应增补合同附件,以说明各方关

系,并明确合同执行中有关责任义务;

3.本合同中的有关商定是鉴于国家对管理系统认证认同有关管理要

求,所以,有关条款商定会依据国家管理要求的变化而进行相应

订正。

管理体系认证合同条款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和中国查验认证公司各地有限公司同属于中国查验认证公司,中国检验认证公司宁夏有限公司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当地展开管理系统认证业务的分支机构。第一条依据 XXXX 科技实业公司拜托,乙方将对甲方成立的:

■ 质量管理系统

文件编号:MSF11-06■ 环境管理系统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系统

食品安全管理系统

危害剖析与重点控制点(HACCP )系统

能源管理系统

进行认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两方同样磋商,就认证审查达成一致建议,签署本合同,并承诺共同恪守。

第二条经两方商定本合同所覆盖的认证范围是石油化工、煤化工技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化工剖析检测;化工助剂生产;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服务;

(注:以上范围尚需经现场审查进一步确认,最后以乙方认证评定的决定为准。如波及多场所应在此进行描述。 )

管理系统覆盖人数:60人。(如联合审查各领域覆盖人数不一样,应分别注明)第三条经两方商定的审查依照是:

■GB/T 19001-2016和GB/T50430-

■GB/T 24001-2016

■GB/T 28001-2011

文件编号:MSF11-06 GB/T 22080-

GB/T 22000-及有关专项技术要求:

GB/T 27341- 2009和GB 14881- 2013和其他技术规范:CAC/RCP1-1969,Rev.(2003)《食品卫生公则》及《HACCP系统及其应用准则》;

----------

GB/T23331-2012 / ISO 50001:2011和行业认证要求

■ 甲方按上述标准成立的系统手册及有关文件

■ 有关法律法例文件

第四条本合同波及的审查花费参照行业基础价钱指导。审查花费的详尽内容见本合同附件

——经两方确认的报价单。

第五条合同花费及支付方式:

1、认证审查费

a) 认证审查费共计:零佰零拾贰万肆仟零佰零拾零元(¥24000 元),此中包含:管理年金:¥6000 元;鉴定与注册费:¥6000 元;证书加印费¥元(含中文张,英文张)。

b) 花费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甲方应于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认证审查花费。

■分期支付:甲方应于合同签署后支付给乙方¥10000元;

甲方应于初审二阶段前支付给乙方¥14000元。

c) 特别说明:如甲方未能获得证书,乙方在做出认证决定后 2 个月内将鉴定与注册

文件编号:MSF11-06

费、管理年金及证书加印花费退还甲方。

2、督查审查费

a )每年督查审查费共计:零拾壹万伍仟零佰零拾零元(¥15000元),此中含管理年金:¥6000 元。

b) 花费支付方式:甲方于督查审查计划实行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当年督查审查费用。

3、上述花费不包含乙方审查员为甲方供给现场审查服务所发生的食宿、交通花费,该部

分花费由甲方肩负。

4、因甲方原由造成需要额外增补进行的现场审查花费由甲方肩负,详细数额两方另行协

议。

第六条甲方责任和权益

1、一直恪守认证认同有关法律法例与乙方的有关认证程序等规定;

2、成立并连续有效运转相应的系统;

3、系统正式运转起码三个月后(能源管理系统要求起码运转六个月后),并达成了内审和管理评审方可实行正式审查;

4、按乙方要求供给有关管理系统文件及其余有关资料;

5、按合同的商定实时向乙方支付花费;

6、为实行审查做出全部必需的安排,包含检查文件;接触的全部过程、地区、记

录及人员供给条件。合用时,为采纳出席的察看员、认同评审员等供给条件。

7、在检查投诉、事故、更改认证、对暂停认证进行追踪等特别状况下应接受乙方

展开的现场审查。

8、辅助认同机构、国家认证看管部门展开的目睹审查、确认审查、督查检查等,对有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