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合集下载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114)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114)
1、在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城镇体系规划。 2、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公里收取。 3、本收费标准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镇区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5、设计收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6、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20万元/个。 7、如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收费,收费标准为5万元/个。
万人增加5万元设计费
1.0 1.0-0.8 0.8-0.6 以60万元为技术,每增加10
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及省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
度。
2、规划设计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对于单项专业规划委托方委托时如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其深度
二、城市分区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收费单价(万元/平方公 里)
备注
1
新区
2.5
2
旧城区
3.0
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标准收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标准收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所惊醒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 照城 市新区收费标准进行。
3、分区规划最低设计收费基价为15万元/个。 4、分区规划工作量划分为:现状调研20%,方案阶段为50%,成果制作
序号 用地规模(公 顷)
收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3
16000
2
3-10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4000
3
10-20
12000
4
20-30
11000
5
30-50
10000
6
50以上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一、本“标准”是在2001年国家计委“1218”号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为了规范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基础上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制定并发布的行业统一收费指导标准;二、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各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三、本“标准”采用单价法,进行标准的制定;四、本“标准”补充了部分以前“收费标准”中所缺项目类型及现在正在进行的项目类型;五、本“标准”中,各规划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区、规划资质等级等情况诚意0.8-1.5的调整系数进行上下浮动;六、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又承担方和委托方协商解决;七、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含境外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八、境外设计单位在中国从事规划设计业务必须执行此标准;九、执行该“标准”,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和各省有关项目规定的要求执行;如果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方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其所占工作量要相应增减;十、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又委托方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提供;如委托方不能提供所需资料,要由承担方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的,其资料费、地形图含电子文件等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十一、执行本“标准”,设计方成果需提供:中间成果含论证材料最多为15套,最终成果为6套,另提供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须增加份数则需另行支付成本费用;十二、执行本“标准”成果版权归设计方所有,收费标准不包括提供电子文件及版权费用,如委托方须设计方提供电子文件和版权的,须支付相应费用;十三、城市规划设计费按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委托方即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方案确定时支付40%,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时结清全部设计费用;十四、本“标准”从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一、城市总体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收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备注1小城市20以下3.52中等城市20-503.03大城市50-1002.54特大城市100以上2.0注:1、本次总体规划收费标准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不含乡镇规划;2、表中人口规模已规划期末人口为准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确定收费标准,按实际规划建成区面积计算规划费;4、本收费标准不含城镇体系规划;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定额的50%记取设计费;6、城市总体规划最低设计收费基价为40万元/个;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警醒相关专题研究的,应单独收费,收费标准为:特大城市为30万元/个,大城市为20万元/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个,小城市为10万元/个;8、城市总体规划工作量划分为:现状调研30%,方案阶段为40%,成果制作阶段为30%;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如由委托方组织的,则由委托方承担,如由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由设计单位自行解决;二、城市分区规划序号项目类别收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备注1新区2.52旧城区3.0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标准收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标准收费;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所惊醒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收费标准进行;3、分区规划最低设计收费基价为15万元/个;4、分区规划工作量划分为:现状调研20%,方案阶段为50%,成果制作阶段为30%;三、详细规划设计1、控制性详细规划序号项目类别收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城市新区、开发区25002城市一般地段30003城市重点地段3500注:1、表中收费标准不含酚图则,如增加分图则,则令增加500元/公顷;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增加2000元/公顷;3、控制性详细规划最低设计基价10万元/个;4、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量划分建成区为:现状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为现状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35%;新区为:现状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为现状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40%;2、修建性详细规划1居住区序号用地规模公顷收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31500023-1012000310-2011000420-3010000530-509000550以上8000注:1、最低设计费基价按5万元/个;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作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记;3、委托方如要求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加收30%的规划费用;5、委托方如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加收50%的规划费用;2城市一般地段序号用地规模公顷收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31600023-1014000310-2012000420-3011000530-5010000650以上9000注: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5万元/个;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3、委托方如要求做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委托方如要求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加收50%的规划费用;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序号项目类型收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城市重点地段160002大型公建180003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18000注: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6万元/个;2、大专院校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收费;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4、委托方如要求做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5、委托方如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加收50%的规划费用;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序号用地面积公顷收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1-1012000210-209000320-308000430-507000550以上6000注: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5万元/个;2、委托方如要求做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四、风景区规划一风景区规划大纲序号规模平方公里收费单价元/平方公里备注1小于505000250-10040003100-20035004200-50025005500以上1500注: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万元/个;2、风景区规划大纲收费标准为单独编制大纲标准;二风景区总体规划序号规模平方公里收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备注1小于101.6210-201.4320-501.2450-1001.05100以上0.8注: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万元/个;2、风景区总体规划收费标准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三风景区详细规划序号规模公顷收费单价万元/公顷备注1小于2011000220-5010000320-10090004100-20080005200以上6000注: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万元/个;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收费按城市总体规划收费的40%收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贬值则按城市总体规划收费的30%收取;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费用如小于20万元,则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20万元/个;六、城镇体系规划序号规模万人收费单价万元/万人备注130-501.1250-601.0360-700.95470-800.9580-900.85690-1000.87100-2000.75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收费标准进行;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的,应单独收费,收费标准为:省城和区域按30万元/个,特大城市为25万元/个,大城市为20万元/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个,小城市10万元/个;4、城镇体系规划的规划费用如小于20万元,则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七、城市发展战略规划1、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要求进行;2、收费标准按同等城市总体规划的40-50%收取;3、有些非城市地区发展规划按所规划范围中的规划建设用地的1万元/平方公里计算;4、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规划费用如小于15万元,则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八、概念规划1、概念规划收费标准按其相应阶段规划收费标准的40-50%收取;2、概念规划的规划费用如小于15万元,则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九、环境景观规划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2、环境景观规划按相应项目类别规划收费标准的30-40%收取;3、景观设计详细规划按详细规划收费标准执行;4、景观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8万元/个;十、城市设计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收费标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期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50-80%收取;2、如在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则收费标准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50%收取;十一、小城镇总体规划1、在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城镇体系规划;2、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公里收取;3、本收费标准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4、镇区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5、设计收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6、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20万元/个;7、如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收费,收费标准为5万元/个;十二、城市单项专业规划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交通轨道、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收费标准万元/万人备注1小城市20以下1.02中等城市20-501.0-0.83大城市50-1000.8-0.64特大城市100以上以60万元为技术,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设计费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及省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2、规划设计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5、对于单项专业规划委托方委托时如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6、专业规划根据该表中的收费标准,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消防、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道路工程为1. 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则为1.5;其他为1.0;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收费单项收费标准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十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收费标准万元/万人备注1小城市20以下1.02中等城市20-501.0-0.83大城市50-1000.8-0.64特大城市100以上以60万元为技术,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设计费注:1、城市交通规划深度以国家及省交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2、规划设计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5、本收费标准未包括委托方组织实施交通调查的工作量;6、委托方如增加城市道路交叉口等规划内容和其它深度要求的,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2-1.5的系数;7、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收费标准按照同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60-70%收取;十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按1万元/平方公里收取;2、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按8000元/平方公里收取;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为列入省和国家保护的,历史文化遗迹为市级以上保护的;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必须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条例及编制办法”的要求进行;5、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0万元/个;十五、旅游业规划1、按规划期末旅游人数收取,标准为15000元/万人;2、省域旅游发展规划基价为120万元;3、市域旅游发展规划基价为50万元;4、如增加旅游产业规划,则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20%;十六、咨询收费1、咨询收费之从事各类规划咨询收费,工程类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2、咨询收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收费的30%记取;3、专家咨询:教授级高工按5000元/工日记取,副高工按4000元/工日记取,工程师按3000元/工日记取;十七、编制标书收费1、编标指规划设计单位为规划管理部门或其它业主进行规划表书制定等服务项目;2、编制标书收费按所编项目规划设计费的5%收费;十八、规划标底费的规定1、规划标底费指业主进行规划招标时,对未中标但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方案所支付给投标单位的最低费用;2、规划标底费按照该项目规划设计收费的30-40%收取,不得低于30%,不符合规划标底费要求的招投标项目,各规划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十九、电子文件收费1、电子文件收费指规划设计单位在规划成果出院时将电子成果版权转让给委托方进行的收费行为;2、电子文件收费标准按所规划项目设计费的10%收取;。

国家建筑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建筑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建筑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筑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1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为8000~1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

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2 公共中心地区详细规划收费为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3 城市设计收费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4 景观规划收费为15000~18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5 交通枢纽地区详细规划收费8000~10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6 新区详细规划收费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

7 历史街区与历史地段保护收费为20000~2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8 公园与绿地详细规划收费为6000~8000元/公顷,基价为6万元。

专类公园乘系数1.2~2.0。

绿地设计收费为工程总造价的4%~7% 建筑设计收费参照标准一. 住宅类收费1 按费率收费,为概算投资造价2.0~3.0%收取。

2 按面积收费则分类如下:(上限为采暖地区)3 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方案:3元/M2 2.5~5元/M2 扩初:7~12元/M2 施工图:16~25元/M24 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4.5 方案: 4.5元/M2 3.5~8元/M2 扩初:10~16元/M2 施工图:22~32元/M25 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方案:6元/M2 5~10元/M2 扩初:14~19元/M2 施工图:30~38元/M26 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方案:8元/M2起扩初:17元/M2起施工图:38元/M2起7 别墅方案:12元/M2 8~20元/M2 扩初:20~40元/M2 施工图:40~80元/M2 说明:1.上述取费中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

2.上述取费已考虑一定的经验套用率,2.通常按小区规模作如下调整:总建筑面积<5万M2,系数为1.2;3.5万M2<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1.0; 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0.95.4. 4.单栋或数栋别墅的收费单独另定。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讲解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讲解

都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原则(2023年07月23日)目录一、城镇体系规划 (3)二、都市战略/概念规划 (3)三、都市总体规划 (5)四、分区规划 (7)五、小城镇规划(指县城如下旳建制镇) (7)六、都市近期建设规划 (8)七、控制性详细规划 (8)八、修建性详细规划 (9)九、风景区规划 (10)十、旅游规划 (12)十一、都市绿地系统规划 (12)十二、环境景观设计 (13)十三、都市设计 (13)十四、专业规划 (14)十五、专题规划 (15)十六、都市交通规划 (16)十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及历史街区规..17十八、规划征询 (17)十九、编制标书 (18)二十、规划标底 (18)二十一、电子文献 (18)二十二、参照系数 (18)二十三、附则 (19)一、城镇体系规划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 参照城镇体系规划旳深度和计费意见执行。

(4)(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 假如需要进行有关专题研究, 应单独计费。

计费原则视专题研究范围与深度确定: 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范围旳, 则省域30万元/专题、市域(地)20万元/专题、县域15万元/专题;(5)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中心都市旳, 则特大都市25万元/专题、大都市20万元/专题、中等都市15万元/专题、小都市10万元/专题。

(6)计费基价为50万元。

二、都市战略/概念规划1. 单独编制都市空间发展战略/概念规.注:(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都市人口规模分类为根据, 都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原则。

(2)如与都市总体规划一起编制, 其收费为都市总体规划计费旳50%-60%。

(3)计费基价为50万;2.概念规划/概念设计注:(1)计费基价为30万;(2)基于较小地块及修规层面旳概念设计, 按1.2-1.5万元/公顷计费。

三、都市总体规划注:都市总体规划纲要基价为50万。

2.都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都市人口规模分类为根据, 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费, 都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原则。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参照]-202104020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参照]-202104020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一、总则1. 为规范城市规划设计收费行为,保障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收费标准。

2.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3.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应根据项目性质、规模、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本收费标准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适当调整。

二、收费标准1. 规划编制类项目收费标准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530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2040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815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020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510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815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36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510万元;2. 规划设计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53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24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53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24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0.81.5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2万元;三、收费方式1.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应根据项目性质、规模、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本收费标准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适当调整。

2.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收费合理、公正。

3.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得拖欠、压低或提高收费标准。

四、附则1. 本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2. 本收费标准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二、收费标准(续)4. 规划设计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36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510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53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24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53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24万元;5. 规划设计后期服务收费标准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53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24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0.81.5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2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0.81.5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2万元;三、收费方式(续)4.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得拖欠、压低或提高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3)168号1993年4月2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是在原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修订的,现予以发布执行。

二、城市规划收费按直接生产人员所需的工日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工日八十五元。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有关收费标准,由承包方与委托方具体协商确定.四、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同时废止,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合同执行。

附件: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说明关键字: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修建设计风景区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单项市政工程规划一、本工日定额是在原国家计委1987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对原标准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采取按直接生产人员所需的工日来计算收费的办法。

二、本工日定额已列出常见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修建设计、风景区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城市单项市政工程规划等。

还有一些项目,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及技术论证、工程可行性研究等未列出具体定额的,可参照已列定额以实际需要工日计算。

三、执行本工日定额,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细规划城市规划的详细规划收费标准如下:1.居住区:8000-元/公顷,基价为7万元。

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2.公共中心地区:-元/公顷,基价为10万元。

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3.城市设计:-元/公顷,基价为10万元。

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4.景观规划:-元/公顷,基价为10万元。

5.交通枢纽地区:8000-元/公顷,基价为10万元。

6.新区:5000元/公顷,基价为7万元。

7.历史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元/公顷,基价为10万元。

8.公园和绿地:6000-8000元/公顷,基价为6万元。

专类公园乘系数1.2-2.0.绿地设计收费为工程总造价的4%-7%。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住宅类的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如下:1.按费率收费:概算投资造价的2.0%-3.0%。

2.按面积收费: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方案收费为3元/平方米,扩初收费为7-12元/平方米,施工图收费为16-25元/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方案收费为4.5元/平方米,扩初收费为10-16元/平方米,施工图收费为22-32元/平方米。

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方案收费为6元/平方米,扩初收费为14-19元/平方米,施工图收费为30-38元/平方米。

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方案收费为8元/平方米起,扩初收费为17元/平方米起,施工图收费为38元/平方米起。

别墅:方案收费为12元/平方米,扩初收费为20-40元/平方米,施工图收费为40-80元/平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1.上述费用中的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

2.上述费用已考虑一定的经验套用率。

3.通常按小区规模作如下调整:总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系数为1.2;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到20万平方米之间,系数为1.0;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系数为0.95.4.单栋或数栋别墅的收费单独另定。

5.上述费用未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按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执行。

城乡规划收费标准

城乡规划收费标准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一)城镇体系规划注:不足30万人口按30万人口计。

二.城镇总体规划1.总体规划住:①、不足3平方公里按3平方公里计算,〉50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为一档次,不足1平方公里按一个档次(1平方公里)计算;②、城镇规模是以经总体规划规模论证报告经评审后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准;③、专题研究报告,其费用不在此收费标准范围内;④、需达到分区规划深度,应按本定额乘以1.2的系数;⑤、单独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按本定额的20%计;⑥、单独编制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纲要,各按本定额的30〜40%计。

2.城市分区规划注:①、不足10平方公里的按10平方公里计算;②、若总体规划完成之后,间隔时间较长,变化较大,必须重新收集资料、调研分析之后才能进行分区规划,可视增加的工作量酌情另计(增加20〜40%);③、各类开发区(含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的总体规划按本标准计费。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二)(接上文)三、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注:①、不足30公顷按30公顷计;②、旧城区、各类开发区应按本定额乘1.2系数计费;③、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按本定额乘1.3系数计费。

2.修建性详细规划1)居住区注:①、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费;②、不包括制作模型及土方平衡设计费用;③、增加地块控制性规划指标的,按本收费标准乘以1.2系数收费。

②、管线工程、土方工程设计、模型制作的费用另计;③、增加地块控制性指标的按本收费标准乘1.2系数计费。

3)公园、游乐场及其他园林规划4)城市设计(1)城镇一般地段注:①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②不包括建筑设计、单项管线工程设计、小游园、绿化、土方等单项设计的工作量;③环境设计按此标准单独计费;④地形复杂地区乘1.1〜1.3系数。

(2)城镇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边地段注:①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算;②不包括建筑设计、单项管线工程设计、小游园、绿化、土方等单项设计的工作量;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三)四、风景区总体规划注:①不足20平方公里按20平方公里计算;②不包括“专题研究报告”费用,但含规划大纲工作量;③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应按本定额乘以1.5〜1.8系数;④水面按实际规划用地范围计算;⑤风景名胜资源评价费用,按总体规划的40%计。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二O一O年六月一日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

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城乡规划收费标准

城乡规划收费标准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一)城镇体系规划注:不足30万人口按30万人口计。

二.城镇总体规划1.总体规划住:①、不足3平方公里按3平方公里计算,〉50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为一档次,不足1平方公里按一个档次(1平方公里)计算;②、城镇规模是以经总体规划规模论证报告经评审后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准;③、专题研究报告,其费用不在此收费标准范围内;④、需达到分区规划深度,应按本定额乘以1.2的系数;⑤、单独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按本定额的20%计;⑥、单独编制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纲要,各按本定额的30〜40%计。

2.城市分区规划注:①、不足10平方公里的按10平方公里计算;②、若总体规划完成之后,间隔时间较长,变化较大,必须重新收集资料、调研分析之后才能进行分区规划, 可视增加的工作量酌情另计(增加20〜40%);③、各类开发区(含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的总体规划按本标准计费。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二)接上文)三、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注:①、不足30公顷按30公顷计;②、旧城区、各类开发区应按本定额乘1.2系数计费;③、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按本定额乘1.3系数计费。

2.修建性详细规划1)居住区注:①、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费;②、不包括制作模型及土方平衡设计费用;③、增加地块控制性规划指标的,按本收费标准乘以1.2系数收费。

2)城镇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注:①、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算;②、管线工程、土方工程设计、模型制作的费用另计;③、增加地块控制性指标的按本收费标准乘1.2系数计费。

3)公园、游乐场及其他园林规划注: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

4)城市设计(1)城镇一般地段注:①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②不包括建筑设计、单项管线工程设计、小游园、绿化、土方等单项设计的工作量;③环境设计按此标准单独计费;④地形复杂地区乘1.1~1.3系数。

2)城镇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边地段注:①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算;②不包括建筑设计、单项管线工程设计、小游园、绿化、土方等单项设计的工作量;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三)四、风景区总体规划注:①不足20平方公里按20平方公里计算;②不包括“专题研究报告”费用,但含规划大纲工作量;③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应按本定额乘以1.5~1.8系数;④水面按实际规划用地范围计算;⑤风景名胜资源评价费用,按总体规划的40%计。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城市规划协会2022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城市规划协会2022

(一)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出版的2004 版《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结合厦门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计费标准。

由于分区规划层面以下的单项专业规划,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 版)无相应规定, 本计费标准对分区规划层面以下的单项专业规划按《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1993 版) 中规定的取费标准乘以“厦财基 (1998) 20 号” 规定的特区调整系数 1.3 执行。

(二) 本文中所列取费标准除了已注明是最低取费基价外,其余均为最搞控制价。

本取费标准不含模型、效果图计费,该部份根据实际工本费另行收取。

(三) 规划设计单位向委托方提供的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 为15 套,正式成果为 6 套。

如委托方须增加套数,应加收工本费。

二、城市总体规划计费标准按《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取费标准的0.7 折取费。

单项最低取费基价为12 万元。

三、分区规划计费标准按《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取费标准的0.8 折取费。

单项最低取费基价为12 万元。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标准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取费标准的基础上,按以下折数取费:规划用地面积: S<1 km2 时,按 1.0 折数取费规划用地面积: 1km2≤S<2km2 时,按0.90 折数取费规划用地面积:2km2≤S<5km2 时,按0.80 折数取费规划用地面积:5km2≤S<10km2 时,按0.70 折数取费规划用地面积: S>10km2 时,按0.60 折数取费单项最低取费基价为8 万元。

五、发展规划、用地控制规划计费标准发展规划、用地控制规划不需编制市政篇章时,参照第五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标准”中相应规模取费标准的0.7 折取费;需编制市政篇章时,参照第五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标准”中相应规模取费标准的0.9 折取费。

对于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或者未编分区规划的地区,编制发展规划、用地控制规划,其计费标准为以上标准基础上加收20%。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现将我院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布如下,并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二OO四年六月一日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房地产】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doc

【房地产】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doc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现将我院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布如下,并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二OO四年六月一日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城市规划设计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费标准城市规划设计是指对城市进行综合性的规划和设计,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内容。

城市规划设计费是城市规划设计单位为完成城市规划设计任务所需的费用,是城市规划设计服务的报酬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费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城市规划设计服务的质量。

一、城市规划设计费的确定原则。

1. 合理性原则,城市规划设计费应当合理反映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的复杂程度、技术难度和设计风险等因素,既要保障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合理利润,又要保证城市规划设计服务的质量。

2. 公开透明原则,城市规划设计费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和委托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城市规划设计费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避免出现争议。

3. 可行性原则,城市规划设计费的确定应当考虑委托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不应过高影响委托单位的财务状况。

二、城市规划设计费的计算方法。

城市规划设计费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定额计价、按比例计价和谈判计价三种方式。

1. 定额计价,根据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的类别和规模确定一定的设计费定额,适用于较为常规的城市规划设计任务,计算简单,适用范围广。

2. 按比例计价,按照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的投资额或者建筑面积等指标,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城市规划设计费,适用于投资额较大、规模较大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

3. 谈判计价,由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和委托单位协商确定城市规划设计费,适用于特殊复杂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确定。

三、城市规划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城市规划设计费的支付方式一般包括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方式。

1. 一次性支付,委托单位在城市规划设计任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适用于规模较小、周期较短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

2. 分期支付,委托单位根据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的进度和阶段性成果,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适用于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

四、城市规划设计费的管理。

城市规划设计费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包括城市规划设计费的核算、审查、支付和监督等环节,确保城市规划设计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3)168号1993年4月2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是在原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修订的,现予以发布执行。

二、城市规划收费按直接生产人员所需的工日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工日八十五元。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有关收费标准,由承包方与委托方具体协商确定。

四、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同时废止,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合同执行。

附件: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说明关键字: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修建设计风景区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单项市政工程规划一、本工日定额是在原国家计委1987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对原标准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采取按直接生产人员所需的工日来计算收费的办法。

二、本工日定额已列出常见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修建设计、风景区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城市单项市政工程规划等。

还有一些项目,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及技术论证、工程可行性研究等未列出具体定额的,可参照已列定额以实际需要工日计算。

三、执行本工日定额,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O四年六月一日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

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阶段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一)、风景区规划大纲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二)、风景区总体规划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

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三)、风景区详细规划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40%收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费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费用小于20万元时,则按20万元计费。

六、城市体系规划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为25万元/每个,大城市为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每个,小城市为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七、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

八、城市设计
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规划设计费。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每个。

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计算。

5、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6、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5);其它为1.0。

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