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合集下载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公司组织及运营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公司依法设立,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其名称为分期出资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具体地址)。

1.3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二、股东出资条款2.1 股东资格与出资方式(1)股东资格:自然人或法人。

(2)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2.2 出资期限与出资额(1)首期出资:占注册资本的(具体比例),金额为(具体金额),期限为(具体日期)。

(2)后续出资:每(具体时间间隔)年按照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进行出资。

2.3 出资违约责任如股东未按照约定时间、金额履行出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三、公司治理结构3.1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3.2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日常管理事务。

3.3 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四、财务管理与审计制度4.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

4.2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

五、公司人事管理5.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由董事会决定。

5.2 公司其他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等事项由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

六、公司运营管理6.1 公司应制定详细的业务计划和预算,并按照计划进行运营。

6.2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流程和制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合规性。

七、附则条款7.1 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章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所有。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本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本公司名称和住所分别为:公司名称:分期出资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XX栋XX单元XX号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六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七条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分派股利和清算剩余财产的权利;(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四)优先购买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五)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七)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依法承担有限责任;(二)依约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四)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第十条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第五章附则附则内容详见附件。

新公司章程(执行董事、监事,分期缴纳)

新公司章程(执行董事、监事,分期缴纳)

东台市东环电工机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2010 年9 月1 日制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东台市东环电工机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东台市梁垛镇梁垛村三组。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油气回收设备、电工机械制造、电气化铁路接地设备及附件制造、机械加工、销售。

(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四)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分配红利;(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其他法定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审核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五)其他法定义务。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其他法定职权。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分期出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的注册地为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金融投资等。

第四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由股东按照约定的期限分期出资。

第六条本公司的出资方式为分期出资,即股东按照约定的期限分期出资,根据出资约定,公司向股东发行相应金额的有限责任股份。

第七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年,自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本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章程的修改必须依法进行,并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二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股份比例分享经营业务利润的权利。

第十条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的决策权。

第十一条股东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要求公司提供经营情况,并有权对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股东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分期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滥用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十四条股东有义务为公司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结构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事项。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必须以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才能生效。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的决议以书面形式保存,并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和审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四章股东大会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一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五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以出席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才能通过。

有限公司章程(分期)

有限公司章程(分期)

临汾网酒网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北京网酒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邓伟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临汾网酒网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临汾网酒网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第二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种植:苗木、花卉、蔬菜、葡萄、中药材、果树,许可范围内的葡萄制品销售;轻工新产品,原料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咨询服务。

兼营销售各类葡萄酒。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实收资本5000万元,由全体股东分两期出资,首期于2015年月日之前缴足,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认缴注册资本本期认缴注册资本其余认缴注册资本股东名称金额出资比例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比例缴足截止日北京网酒网电子商务有4750 95% 950 19% 3800 76% 限公司邓伟250 5% 50 1% 200 4%合计5000 100% 1000 20% 4000 80%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三)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八)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章程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分次出资公司章程

分次出资公司章程

分次出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运作的基本法规,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规范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

分次出资公司章程是一种公司章程形式,它要求股东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分多次出资。

下面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分次出资公司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为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第四条具体的分次出资计划、金额以及时间由各股东协商确定,并载入公司的股东会议记录。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五条公司可以有多名股东,股东的股权按照出资比例计算。

第六条各股东应按照确定的分次出资计划,按时足额出资。

第七条股东有权获取公司的盈余分配,且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对公司作出决策的表决权。

第八条股东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股东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与其他股东约定股权转让的事宜,但需提前征得公司经营管理者的书面同意。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作出讨论并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十四条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约定,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经营安全。

第四章股东会及股东权益第十五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股东组成。

第十六条股东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董事会召集并通知公司的股东参加。

第十七条股东会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股权转让、合并、分立等。

第十八条股东会决议经过股东表决,决议达到过半数即为有效,重大事项需达到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股东有权参加并表决股东会议,享有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分期出资的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和章程

分期出资的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和章程

分期出资的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和章程XXX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XXXX年XX月XX日在太原市XX区XX路XX号,召开了XXX有限公司XXXX年第一次股东会议,在会议召开的15日前本公司已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到全体股东。

到会的股东有XXX、XXX。

会议由XXX召集和主持。

经到会股东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本公司由X位股东组成,股东名单如下:XXX XXX二、本公司申请注册资本XXX万元整,股东首期实缴XX万元整,剩余XX 万元整,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XXXX年XX月XX日前缴纳XX 万元整,XXXX年XX月XX日前缴纳XX万元整。

三、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选举XXX为执行董事。

四、本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XXX兼任。

五、本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选举XXX担任。

六、以上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一致通过XXX有限公司章程,章程共七页十章三十六条。

八、全体股东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一切责任。

九、一致同意委托XXX代表本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十、一致同意委托XXX办理本公司注册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对本次股东会决议,持赞同意见的股东X人,代表100 %的股份,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股东签名(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分期出资承诺书XXX工商行政管理局:一.XXX有限公司股东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股东会公司章程,股东会公司决议,我们郑重承诺如下:在XXXX年XX月XX日第一次出资之后,于XXXX年XX月XX 日之前缴足第二次认缴资本,资本额为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其中雷光耀出资XX万元、袁莉敏出资XX万元。

二.根据《公司法》规定:分期按期缴足剩余资本,如未能兑现上述承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签字:XXXX年XX月XX日XXX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XXX共同出资设立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分期出资的公司章程模板

分期出资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股东权益和公司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行为,保护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六条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1. 货币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2. 货币以外的出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股东分期出资:1. 股东应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期缴纳出资;2. 第一期出资期限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3. 后续各期出资期限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期出资比例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股东分期出资的缴纳:1. 股东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公司缴纳出资;2. 公司收到股东出资后,应当出具出资凭证,并妥善保管;3. 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股东出资变更:1. 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之间转让其出资;2. 股东转让出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 股东转让出资后,公司应当及时变更股东名册。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 依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2. 依法转让其出资;3. 对公司事务享有知情权;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提出建议和质询;5.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章程中出资时间分批的模板

章程中出资时间分批的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行为,明确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出资,是指股东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公司投入资金、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各股东应严格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章出资时间及比例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元,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出资总额】元。

第五条股东出资分批进行,具体出资时间及比例如下:一、第一批出资1. 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第一批出资时间】内。

2. 出资比例:股东A出资人民币【A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A出资比例】%;股东B出资人民币【B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B出资比例】%。

二、第二批出资1. 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第二批出资时间】内。

2. 出资比例:股东C出资人民币【C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C出资比例】%;股东D出资人民币【D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D出资比例】%。

三、第三批出资1. 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第三批出资时间】内。

2. 出资比例:股东E出资人民币【E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E出资比例】%;股东F出资人民币【F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F出资比例】%。

四、后续出资1. 出资时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股东协商结果确定。

2. 出资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股东协商结果确定。

第六条各股东应按照约定的出资时间及比例,足额缴纳出资。

如股东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出资方式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货币出资:股东以人民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二、实物出资:股东以实物资产出资,应提供相关权属证明及评估报告。

三、知识产权出资: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提供相关权属证明及评估报告。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提供相关权属证明及评估报告。

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时间(3篇)

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时间(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资行为,明确股东出资义务,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出资时间是指股东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将出资额实际缴纳到公司账户的时间。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设立时及公司增资时股东的出资行为。

第二章出资期限第四条股东出资期限分为以下几种:1. 即时出资: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将全部出资额缴纳到公司账户。

2. 分期出资:股东在公司设立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纳出资额。

3. 满足条件出资:股东在公司设立时,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缴纳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出资期限的约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出资期限应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各股东,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 便于公司经营:出资期限应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避免因出资期限过长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3. 法律法规规定:出资期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出资时间确定第六条股东出资时间确定方法如下:1. 即时出资:股东应自公司设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出资额缴纳到公司账户。

2. 分期出资:股东应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分批次缴纳出资额。

每期出资时间应明确约定。

3. 满足条件出资:股东应自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出资额缴纳到公司账户。

第七条股东出资时间应满足以下条件:1. 股东已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将出资额实际缴纳到公司账户。

2. 股东已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向公司提供出资证明。

3. 股东已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完成出资登记手续。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八条股东未按约定时间出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 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缴出资额的1%。

2. 在违约金之外,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3. 公司有权要求股东在一定期限内补足出资。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有限公司章程(分期出资)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分两期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核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六)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先按照应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九)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三)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四)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五)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章程_出资期限(3篇)

公司章程_出资期限(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公司的宗旨、经营范围、出资期限等基本事项,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详细描述]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和出资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第八条股东出资比例:[各股东出资比例及出资额]第九条出资期限:1. 股东应在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具体时间,如三个月]内,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的约定缴纳首期出资。

2. 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分批缴纳剩余出资。

具体分批缴纳的期限如下:a. 第一批出资:[具体时间,如六个月内]缴纳[具体比例,如30%]的剩余出资。

b. 第二批出资:[具体时间,如一年内]缴纳[具体比例,如40%]的剩余出资。

c. 第三批出资:[具体时间,如一年半内]缴纳[具体比例,如20%]的剩余出资。

d. 第四批出资:[具体时间,如两年内]缴纳[具体比例,如10%]的剩余出资。

3. 如有特殊情况,经股东会决议,可以调整出资期限。

第十条出资缴纳方式:1. 股东应以货币形式缴纳出资,将出资款项直接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将出资财产的权属证明文件提交给公司。

第十一条出资证明:1. 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a. 公司名称;b.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c. 出资额和出资日期;d.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e. 公司的盖章。

2. 出资证明书是股东在公司中的出资证明,也是股东行使其股东权利的凭证。

某某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某某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某某投资有限企业章程2023年6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三章经营范围和宗旨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第五章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章企业旳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七章企业旳法定代表人第八章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旳义务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派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章企业旳解散事由与清算措施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旳其他事项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旳规定,由 A有限企业、B有限企业等两方合资,设置C投资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

为规范企业旳组织和行为,保护企业、股东和有关权利人旳权利,特签订本章程。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一条企业名称:C投资有限企业英文名称:C Investment Co., Ltd.第二条企业住所:省市县第三章经营范围和宗旨第三条企业旳经营范围:××项目旳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技术征询和运用。

企业旳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同意旳项目,应当依法通过同意。

第四条企业旳经营期限为23年。

第五条企业旳经营宗旨是:在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旳许可范围内,以××××为关键产业,自主创新,积极开发×××××××项目,把企业建成规模型、经营性和现代化旳××企业。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各股东分两期出资。

第七条企业成立后注册资本旳增长或减少,经股东会决定,向原注册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企业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告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告知书旳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规定企业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对应旳担保。

设董事会有限公司(分期到资)章程

设董事会有限公司(分期到资)章程

设董事会有限公司(分期到资)章程参考文本(2008年4月版)制定有限公司章程须知一、为方便投资人,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

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文本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注意事项:1、本参考文本适用于分期到资、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设执行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内容去除;3、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经审批项目,应当依法经过审批并提交相关文件或证书,不能提交的,应自行将相关项目删除。

4、要求用A4纸、字号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5、股东签名、盖章应当是自然人签名,企业法人应当法定代表人签名盖法人公章。

6、股东会可以依照《公司法》第25条第八项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制定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连城县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章程(分期出资)为了规X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XX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XX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X围第三条公司经营X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分两期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XX、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核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六)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先按照应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九)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三)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四)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五)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X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东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者或者为他人担保做出决定;(十二)修改公司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一致同意选举为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滿,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法定代表人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报酬事项;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致同意选举为经理。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负责人员;(八)经理不是股东的,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选举为聘用监事。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在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监事有进行调查的权利,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法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二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后公司存续的除外。

(二)股东会决定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予以撤销的;(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九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末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三十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告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财产,XX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未按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债务移交人民法院。

第三十二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项,按《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执行,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全体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公司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