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 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明细表(2013版)
北京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北京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专项资金项目
申请书
项目类别:选填
课题名称:
负责人:
所在学院:
填表日期:年月日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制
一、基本信息
二、项目组主要成员
2
三、正文(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 (一)项目概述
(二)立项依据(研究意义与必要性,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三)研究目标及主要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具体内容、技术关键和难点)
(四)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五)项目创新点
(六)申请人简历与已具备的研究基础
四、项目进度安排及考核指标
附表:项目预期研究成果表
请项目负责人依据研究项目预期能够达到的目标认真填写。
如获得项目资助,研究成果将依照此表进行考核。
10
五、经费预算表
项目负责人:单位:万元
六、经费预算说明
六、申请人承诺及所在学院审核意见。
北京林业大学 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明细表(2013版)
填表要求:
项目类别:3.项目中无间接经费预算的项目:只需要填写“间接经费包含科目”中1和2两项,其余涉及间接经费的项目均不需要填写。
2.项目中有间接经费预算的项目:科技支撑费和管理费计算公式为(间接经费总数-监督检查费-人员绩效费)×50%。
监督检查费按照项目总经费的3‰支取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财务审计等监督检查费用。
单位:万元
1.“合同预算”指项目合同中,学校承担部分的经费预算;“累计到位经费”指本项目之前到账经费预算分配情况(不含本次经费);本次到账经费分配情况参照前二项如实填列。
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明细表
项目负责人: 科技处审核人: 科技处负责人:
年 月 日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经费账号(已经上账的项目填写):。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1项目开支范围及标准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央高校共建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北京市相关管理规定,2015年共建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比例和内容说明具体如下:一、支出范围和比例要求(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不含高精尖创新中心)支出范围: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支出比例:差旅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其他支出内容无比例要求。
(二)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高精尖创新中心支出范围:按照学校实际需求进行申报。
支出比例:差旅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其他支出内容无比例要求。
(三)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和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校支出范围:设备费、材料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创业培训费、创业项目市场拓展费、社会服务所需费用补贴、创业场地费用补贴。
支出比例:差旅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其他支出内容无比例要求。
(四)教师队伍建设青年英才支出范围: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租赁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此外,申报教育教学类项目可申报培训费。
支出比例:差旅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其他支出内容无比例要求。
注意:2015年共建项目不支持工程改造修缮及教职工的出国(境)交流内容。
二、支出范围内容说明1.设备费:主要包括专业仪器设备的购置、自制设备研制过程中配件、材料的采购等。
通用办公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列入设备预算。
2.专用仪器设备租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租赁外单位专用仪器设备(不含租赁车辆)而发生的费用。
3.材料费:主要包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开发、试验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杂包装费用。
原则上不得购置办公耗材,如硒鼓、墨盒、复印纸、光盘、优盘、接线板等。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入账清单(2017年2月)。
北林财发〔2019〕20号 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支出报销规范
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支出报销规范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10 浏览次数: 1116次北林财发[2019] 20号为完善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科研报销流程,简化科研报销手续,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支出报销规范。
第一条设备费:包括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设备。
课题负责人报销时应在设备费预算范围内购置并提供正式有效的发票,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招标、采购、登记、使用、处置等手续。
科研设备费中不允许购置办公类设备。
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报销时需提供合同;未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单笔金额大于3万元(含)需提供合同。
第二条材料费:指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报销时,单张发票金额大于200元(含)购置材料应提供材料明细,单笔采购金额3万元(含)以上的应提供采购合同。
材料费报销应提供正式有效发票,并履行相关的验收入库手续。
材料费不得列支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原料;不得列支大量的日常办公耗材。
第三条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测试化验加工费报销应提供发票、测试结果、测试报告或测试明细。
单笔金额3万元(含)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费报销还应提供委托合同及测试单位资质证明。
第四条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报销时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北京林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北京林业大学财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公开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关于在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中推进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京教工[2003]49号),制定我校财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和原则财务公开是学校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有效途径,而且是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
推行财务公开,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使学校重大财务开支更加民主、科学、透明。
推进财务公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二、财务公开的组织和领导财务公开工作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校工会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为牵头部门,财务处为业务协调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为执行单位。
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
要把财务公开的责任落实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相对应,要把对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校务公开效果的考核工作中,加强管理,严格要求。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执行部门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财务规章制度和政策;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管理、绩效部分内容;教育收费管理情况、公示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职工福利待遇和发放办法、住房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建设和重大维修改造工程的财务情况、大宗物资采购情况、科研立项及经费预算、产业投资情况等。
1、财务制度及政策主要包括国家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关于财务管理的规定和政策以及学校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和制度。
国家和学校财务制度及政策的公开由财务处负责在校园网财务处主页和学校校务公开栏予以公布。
基建、维修、设备、图书采购等方面与财务有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由各单位报送财务处,在财务处主页和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
2、财务年度报告公开主要包括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或根据决算编制的各项财务报表及经费使用效益和管理情况。
北京林业大学科研助理工资和研究生
北京林业大学科研助理工资和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北林科发〔2013〕72号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及《北京林业大学科研项目研究助理聘用及管理办法》(北林人发〔2009〕25号)和《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支出报销规范》(北林财发〔2013〕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科研助理工资和研究生“助研”津贴的发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科研助理工资的发放管理办法第一条科研助理工资由聘用单位(聘用课题)支付,工资额度以招聘合同为准。
经费从聘用单位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科目中列支。
第二条科研助理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科研助理工资领款单》,课题负责人签字,明确课题支付账号、金额,课题所在单位科研院长审核签字。
第三条科研助理带有效证件和《北京林业大学科研助理工资领款单》(附件1)到科技处核定,经科技处主管签字后,到计财处领取。
工资以现金形式每月核发一次,时间为每月25-30日。
第四条聘用单位(科研课题)不得随意增加或核减科研助理的工资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科研助理办理上述手续一般应本人亲自办理,若委托其他人办理,需事先告知相关人员,受托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办理。
第二章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助研”津贴的资金来源为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中有明确人员激励费、劳务费预算或横向项目经费以及相关科研奖励经费。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生的具体工作内容,按照工作量从相关经费中支付给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提前预支。
具体发放程序如下:1.导师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由学院主管科研领导审核签字,作为发放“助研”津贴的依据。
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入账办理规程 第二条 查询到账经费
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入账办理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科研经费入账流程,提高到账科研经费入账办理的工作效率,促进项目负责人顺利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查询到账经费。
集中批次科研经费到账以计财处、科技处的通知为准,无需自行前往财务办理。
零散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等非集中批次科研经费到账情况,项目负责人前往计财处查询、确认到款情况,并办理计财处出具的《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到款信息查询单》(见附件1)。
第三条填写到账信息。
项目负责人根据已查询的科研经费信息,依据合同书/计划书/任务书中所列的项目和经费预算等信息,登录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204.112.29/business/login.jsp)填写到账信息。
项目首次到款填写“到账经费”时,应首先填写项目的基本信息,待基本信息审核状态变为“学校通过”时,方可根据到账信息及实际需求录入到账经费信息,提交学院、学校管理员审核。
项目非首次到款填写“到账经费”,直接在对应项目的“到账经费”模块,根据到账信息及实际需求录入到账经费信息,提交学院、学校管理员审核。
(纵向项目基本信息包括:立项信息、项目预算、项目文档、经费分配等;横向项目基本信息包括:合同信息、经费分配、项目文档等)第四条到账信息审核。
科研人员填写完毕到账信息后,依次提交学院管理员、学校管理审核,具体审核流程见《科研管理系统科研新审核规程》。
第五条入账材料提交。
待科研管理系统中当次到账经费记录审核状态变为“学校通过”,从该次到账记录的打印按钮打印带有水印的单据,并提交至科技处。
入账材料提交时注意:首笔到款的项目:纵向项目提交《经费立户申请单》、《经费到款通知单》、《科研经费分配表》(各一式一份);《预算控制明细表》(一式2份);横向项目提交《经费立户申请单》、《经费入账单》、《经费到款通知单》、《科研经费分配表》(各一式一份)。
所有单据项目负责人需签字,零散的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还需提交《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到款信息查询单》、项目合同书(任务书/计划书)原件一式一份。
(完整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表模板
经费预算模板(本示例按照70万预算做的项目预算,现在面上资助额增加了,请参照说明做适当修改)经费申请说明示例:一、研究经费:52.5 万元。
主要用于科研业务、实验材料、仪器设备和实验室改装等费用。
其中包括:(1)科研业务费:30.6 万元。
miRNA 基因芯片分析7万元miRNA 靶基因预测分析、测7万元统计分析费用等 3 万元实验室水、电、煤等消耗 3.6万元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几人、几次)5万元论著发表和版面费等(几篇) 5 万元(2)实验材料费:21.9 万元。
PCR 试剂(数量*单价)4万元miRNA 探针和引物(数量*单价)5万元GFP 载体(数量*单价)2万元miRNA(数量*单价)6万元芯片及抑制剂、裸鼠等(数量*单价) 3.9万元(3)仪器设备费:0 万元。
(4)实验室改装费:0万元(如需,可填写例如:超洁净级动物室改装需2 万元等)(5)协作费:0 万元。
(如需,可填写例如:与生物芯片上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协作研究和学术交流费用。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7 万元(10%)主要用于邀请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拜耳教授指导讲学4万元课题组2人参加国家肿瘤大会2次交流费用3万元三、劳务费:7万元(10%),仅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10人*7000元/年=7万元。
四、管理费:3.5 万元(5%),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摘录)(一)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
包括:1.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2.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3.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完整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表模板
完整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表模板经费预算模板科目一、研究经费1、科研业务费1) 测试/计算/分析费:计算依据与说明为占预算的75%,金额为52.5万元;数据检测、统计分析、生物信息学分析为占预算的43.7%,金额为30.59万元。
该费用一般占项目经费的20-30%。
2) 能源/动力费:主要用于支付给外单位和合作单位的水、电、气、暖费用,一般不支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本单位设备、实验室有单独的水电气暖的计量消耗和本单位内部单独经济核算的可以支付。
该费用一般不超过项目经费的3%。
3) 会议/差旅费:会议费用用于支付项目研制过程中召开的咨询、论证、结题等会议支付的餐费、资料费、会议室租用费等费用,特邀专家的机票、火车票、住宿费等也可列入会议费支付。
差旅费用则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统一的差旅费标准,支付的范围仅限于研究人员外出调研、考察、业务洽谈、参加会议等的机票、车船票、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病人往返测试、化验,从家到指定地点的路途少量补助可计算在内。
该费用一般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0%。
4) 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费:用于出版书目费用,文献检索、查阅费用,知识产权申报费用,发表文章审稿及版面费用。
该费用一般不超过项目的5%。
5) 其他。
2、实验材料费:主要用于购置原材料/试剂/药品,一般占项目经费的30-40%。
特别对于单价较高的项目,应当在经费说明中逐项说明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及必要性。
3、仪器设备费:包括购置和试制。
4、实验室改造费。
5、协作费。
科目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1、项目组成员出国合作交流。
2、境外专家来华合作交流。
科目三、劳务费境外专家来华交流费用,一般不超过预算的10%,仅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科目四、管理费。
合计:70万元。
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经费来源:国家其他计划资助经费、其他经费资助(含部门匹配),其它经费来源合计为3.5万元。
经费申请说明:本项目的研究经费共计52.5万元,主要用于科研业务、实验材料、仪器设备和实验室改装等费用。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
项目编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盖章)联系电话:起止时间:填写日期: 年月日北京林业大学2016年修订填报说明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报告》(简称《结题报告》),以此作为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档案,并作为结题、验收及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任务书》,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三、项目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确保材料齐全。
四、《结题报告》由报告正文、经费使用情况、审核意见、验收情况和附件材料等部分组成。
五、《结题报告》一式三份,要求A4纸张、双面打印,及时报送科技处。
一、报告正文1、研究计划要点及执行情况概述(是否按计划进行,哪些内容作了必要的调整和变动并说明原因,哪些研究内容未按计划进行须说明原因。
)2、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果(本部分内容是《结题报告》的核心部分,也是项目中最有学术价值和可供其它研究者进一步研究的内容,要求项目负责人实事求是地认真撰写,包括代表性成果介绍,说明其水平和影响,并简要阐述其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等。
在本部分中具体描述“附件”中统计数据表及成果目录表的内容,如获奖、数据库、软件等。
)3、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情况(如无,可以不写)(1)组织或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情况,包括会议主题、内容、规模、时间、地点、效果等。
(2)研究生培养情况,列出研究生姓名、研究方向、论文题目、导师姓名、已答辩或预计答辩的年月。
(3)促进研究成果的传播、应用情况,包括科普等。
)4、存在的问题、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包括项目研究过程中的难点和经验,本项目研究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如未达到请分析原因和可能的解决途径。
今后进一步研究的建议和设想。
(2)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的体会、意见与建议。
北京林业大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10 浏览次数: 358次北林财发[2019]19号为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清理检查直属高校资金往来情况,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教财[2002]2号)和《北京林业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北林党发[2012]19号)、《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管理且在规定限额以上的所有项目资金。
第二条大额资金内容和标准(一)单项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经费支出和经费借款(不含科研经费)。
(二)单项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维修改造项目支出。
(三)单项造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四)单笔支出在50万元以上(含)的科研经费支出。
(五)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财务大额提取现金业务和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银行转帐业务。
(六)其他大额资金项目,包括对外投资、定期存款、协定存款、职工工资、大额度水电燃气等重要事项支出全部纳入大额资金管理范围。
第三条大额资金审批及决策凡符合大额资金标准的项目,执行分级授权审批和集体决策程序。
(一)单项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经费支出和经费借款(不含科研经费)。
1.各单位经费单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经费支出和经费借款,必须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处务会讨论决定,并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行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审批办理。
超过20万元的经费支出和经费借款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审批;2.单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同时执行北京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二)单项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维修改造项目支出1.单项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维修改造项目实行立项审批制度,项目经总务处和计划财务处会签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立项;其中50万元以上的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立项及施工方案须报校长办公会集体决策。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xx]233号)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xx]173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和学科发展工作实际,设立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以下简称科技创新计划),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研究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和参与国家项目竞争前的培育。
第三条科技创新计划的实施是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强烈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科技人才,培育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重要科学与技术成果,使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为实现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第四条学校成立科技创新计划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管理办公室,实施项目管理。
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和经费的整体调控和统筹监管;评审委员会由同行专家及财务管理方面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评议和遴选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管理办公室挂靠学校科技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五条学校根据上级部门当年下拨的经费额度,发布《北京林业大学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申请依据;项目原则上每年申报1次;项目的资助期限为1年,执行期为项目申请第二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人应恪守科学道德,学风端正扎实、学术思想活跃、科学素养较高、研究基础良好、发展潜力较大,有可靠时间保证;年龄在申请当年12月31日前不满40周岁(含40周岁)。
第七条申请人根据学校发布的《申报指南》,填写《项目申请书》,自由申报项目。
第八条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科学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确保公正、透明。
第九条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经审查合格后,与学校签订《任务书》。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和学科发展工作实际,设立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以下简称科技创新计划),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研究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和参与国家项目竞争前的培育。
第三条科技创新计划的实施是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强烈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科技人才,培育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重要科学与技术成果,使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为实现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第四条学校成立科技创新计划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管理办公室,实施项目管理。
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和经费的整体调控和统筹监管;评审委员会由同行专家及财务管理方面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评议和遴选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管理办公室挂靠学校科技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五条学校根据上级部门当年下拨的经费额度,发布《北京林业大学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申请依据;项目原则上每年申报1次;项目的资助期限为1年,执行期为项目申请第二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人应恪守科学道德,学风端正扎实、学术思想活跃、科学素养较高、研究基础良好、发展潜力较大,有可靠时间保证;年龄在申请当年12月31日前不满40周岁(含40周岁)。
第七条申请人根据学校发布的《申报指南》,填写《项目申请书》,自由申报项目。
第八条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科学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确保公正、透明。
第九条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经审查合格后,与学校签订《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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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要求:
项目类别:3.项目中无间接经费预算的项目:只需要填写“间接经费包含科目”中1和2两项,其余涉及间接经费的项目均不需要填写。
2.项目中有间接经费预算的项目:科技支撑费和管理费计算公式为(间接经费总数-监督检查费-人员绩效费)×50%。
监督检查费按照项目总经费的3‰支取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财务审计等监督检查费用。
单位:万元
1.“合同预算”指项目合同中,学校承担部分的经费预算;“累计到位经费”指本项目之前到账经费预算分配情况(不含本次经费);本次到账经费分配情况参照前二项如实填列。
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明细表
项目负责人: 科技处审核人: 科技处负责人:
年 月 日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经费账号(已经上账的项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