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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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一项涉及到特定环境和操作的高风险工作,如管道、储罐、井口等密闭且易积聚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有害物质的空间。

由于受限空间环境的特殊性,工作人员在此空间内作业时容易受到各种威胁,并可能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作业质量,制定一套完善的至关重要。

一、制度目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前的准备工作、作业环境的评估、安全设备的使用、协作配合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作业质量,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包括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人员等。

三、责任分工1.企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并实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3.现场作业人员:负责遵守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四、准入管理1.所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完成相关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进行作业。

2.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明确作业目的、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等相关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业的监护人员,负责监督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

五、作业准备1.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确保空气中无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等有害物质存在。

2.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装备,包括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等,确保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装,避免因服装造成的安全隐患。

六、作业环境评估1.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空气质量、温度、湿度、通风等情况,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对作业空间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油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和削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止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凡在工作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或场所的作业。

第三条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参见附件35),若涉及其他高危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基本要求(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评价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类防护设施和救援物资应配备到位。

应急预案制定指南(参见附件36)。

(三)在进入受限空间前,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人员都应接受培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培训指南(参见附件37)。

(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第二章进入受限空间许可审批程序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编写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作业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审核,生产单位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别逐次审批,批准后方可作业。

第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申报程序:1) 作业单位向受限空间所在生产单位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由生产单位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与作业单位对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

由作业单位编写作业许可证,提出作业申请,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签发。

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延期后的总期限不得超过24h。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作业安全措施(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受限空间所在生产单位及作业单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受限空间内部结构、存在的介质及危害,作业风险及应急预案,必要的安全知识及救护方法,所用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等,并在作业许可证内签字认可。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硫化罐、干热器、污水井、雨水井等受限空间作业。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如下:(一)各部门、各课负责人必须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作业前后必须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必须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二)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措施。

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现场,隐患处理后再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

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入口处要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

(四)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五)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必须打开硫化罐门,干热器门和雨水,污水井盖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职责:(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

(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五)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第五条作业监护人职责包括:(一)作业监护人必须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范本(2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范本(2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范本受限空间是指存在限制进出或通行的、具有潜在危险的工作环境,如储罐、地下洞穴、管道、锅炉、污水处理池等。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介绍一份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范本,包括相关的安全措施和风险评估。

一、安全策划阶段1.明确作业目标和计划: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明确作业的目标和计划,包括作业内容、时间安排、人员配备等。

2.编制安全操作程序: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特点,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程序,明确每个步骤的操作方法和所需防护措施。

3.确定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只有经过专门培训和资质认证的人员才能参与受限空间作业,并且需要保持定期培训和更新。

4.分配任务和责任:在作业前明确每个人的任务和责任,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

5.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急救流程、紧急撤离等。

二、安全准备阶段1.进行现场勘查:在作业前,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受限空间的结构、特点和潜在危险,为作业提供依据。

2.清理和准备工作区域:清理作业区域,并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识和警示牌,以保证作业区域的清晰和安全。

3.检查和准备安全装备:对作业所需的安全装备进行检查和准备,如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服、呼吸器等。

4.准备通讯和救援设备:确保作业现场通讯畅通,并且准备好救援设备,如逃生绳索、气体检测器、急救箱等。

三、作业实施和监督阶段1.督促遵守安全程序:在作业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有违规行为。

2.定期检测环境和风险:作业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环境和风险检测,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3.保持通讯畅通:作业过程中,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传递信息和意见,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协作。

4.监督作业人员的工作状态:对作业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监督,确保他们始终保持警觉和注意力集中。

5.严禁单独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严禁单独作业,每个作业人员都应有配备的支持人员,并定期与支持人员进行联系。

管道局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管道局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管道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Q/SY1242—20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管道局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管道局所属各单位、直属机构及为局服务的分包商进入受限空间的施工作业.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普通情况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裙座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特殊情况(一)可能会遇到类似于进入受限空间时发生的潜在危害( 如把头伸入 30cm 直径的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的罐内).(二)特殊情况围堤高于 1.2m 的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没有到顶部的台阶; 或者在围堤区域内,作业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者化学危害之中;或者围堤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三)特殊情况的动土或者开渠-1-动土或者开渠深度大于 1.2m,或者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或者在动土或者开渠区域内,身体处于物理或者化学危害之中;或者在动土或者开渠区域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或者在动土或者开渠区域内,没有撤离通道的。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按照《管道局作业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其作业许可管理程序或者实施细则;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培训、监督和考核;安全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七条员工接受受限空间作业培训,执行受限空间安全管理程序,参预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相关作业人员职责一、作业申请人(一)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二)办理作业许可证;(三)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五)组织实施作业;(六)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Q/SY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依据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特制定本规定.公司对进入受限空间实行作业许可。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一。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受限空间是指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一)物理条件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二)危险特征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电气等危害;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受限空间可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进入是指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

如果第二条的条件都不存在,还应考虑是否符合以下“特殊情况”。

(一)未明确定义为“受限”的空间:有些区域或地点不符合受限空间的定义,但Q/SY××××—××××是可能会遇到类似于进入受限空间时发生的潜在危害( 如把头伸入30cm 直径的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的罐内)。

在这些情况下,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宜采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以控制此类作业风险.(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围堤,可视为受限空间1.高于1.2m 的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没有到顶部的台阶;2.在围堤区域内,作业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3.围堤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受限空间作业是生产过程中常见的一项作业,但由于受限空间的特殊性,作业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企业范围内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1.3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1.4 所属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开展相应培训,落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作业安全。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2.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如下:(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前,生产及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2.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进行安全监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确保受限空间的安全。

三、安全措施3.1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2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通风,确保受限空间内空气质量符合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进入受限空间是指具有限制出入、氧气含量不足或有有毒有害物质存在等特殊条件的密闭或半密闭空间。

为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的安全,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

下面是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
1. 人员培训:所有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空间特性、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知识,确保他们理解并能够正确执行安全操作流程。

2. 空气质量监测:在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确保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在安全范围内,有害物质浓度低于允许的限制。

3. 安全设备: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服、手套、安全帽等,以降低因意外事件而导致的伤害风险。

4. 准入控制:只有经过特殊许可的人员才能进入受限空间,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准入控制,确保他们具备进入该空间所需的资质和技能。

5. 监测与报警系统:安装适当的监测与报警系统,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进行监测,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6. 紧急救援:制定受限空间紧急救援计划,明确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救援和疏散。

7. 安全监督与检查:建立定期的安全监督与检查机制,对受限空间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8. 记录与分析:对进入受限空间的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人员、时间、任务、风险评估等信息,并根据记录进行分析,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通过以上的安全管理办法,可以有效地确保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的安全,并最大程度地减少潜在的风险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同时,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受限空间特点和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受限空间是指具备以下特征的工作环境:1. 具有有限的进出口通道;2. 没有足够的氧气供应或没有足够的空气流动;3. 存在或可能存在有害气体、蒸汽、粉尘或其他有害物质的累积;4. 存在或可能存在有害物质浓度、有害燃气浓度或有害粉尘浓度超过爆炸下限(LEL)的标准;5. 存在或可能存在氧浓度小于氧的安全下限(OEL)的标准;6. 具有能够封闭工人的潜在能量(如液体、固体或气体)。

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关于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一、入场前的准备:1. 开展受限空间的风险评估,包括确定潜在的有害物质、气体浓度、缺氧风险等;2. 制定详细入场计划,包括入场、出场和紧急逃生等;3. 确保所有参与作业人员都接受过相关的受限空间培训,并理解进入与离开的程序;4.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服等;5. 在入口和出口设置标识,并保证通道畅通;6. 确保受限空间内的准备工作充分,如抽排有害气体、降低粉尘浓度等。

二、进入受限空间:1. 在进入受限空间前,进行适当的通风和气体检测,确保气体浓度和氧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2. 当气体浓度、氧浓度等不符合要求时,必须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如加强通风、更换气体等;3. 在进入受限空间前,确保所有工具和设备都经过检查,符合安全要求;4. 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必须携带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适当的安全检查。

三、受限空间作业:1.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进行有效的沟通和监控,及时报告任何异常情况;2. 严禁在受限空间内使用明火,确保作业安全;3. 所有作业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程序,如防止电气设备进入水中、防止物体掉入或挤压人员等;4. 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注意及时处理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5. 禁止独自作业,必须有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并持续监控彼此的安全。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3青海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青海油田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控制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止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青海油田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结合油田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安全托管单位及承包商(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且有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危害的空间或场所的作业。

第四条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青海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参见附件A)。

若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其他高危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严禁以《青海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代替。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应当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第六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细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开展相应培训,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第七条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明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标准。

对于未实施作业分级的单位,作业许可审批可按照《青海油田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中“三级作业许可审批”程序执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八条基本要求(一)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现场作业的依据,只限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且不得涂改、代签。

(三)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急救箱等相应的应急物资和救援设备应配备到位。

中石油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中石油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事故,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且有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危害的空间或场所的作业。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对企业落实本办法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开展相应培训,落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流程第七条实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流程主要包括作业申请、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作业关闭等四个环节。

第八条作业申请由作业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单位参加作业区域所在单位组织的风险分析,根据提出的风险管控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九条作业审批由作业批准人组织作业申请人等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第十条作业实施由作业人员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实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按规定实施现场监护。

第十一条作业关闭是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由作业人员清理并恢复作业现场,作业申请人和作业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签字关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三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职责第十二条作业区域所在单位是组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属地主管单位,安全职责主要包括:(一)组织开展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分析。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2)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2)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一、术语和定义1、受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的空间。

受限空间具有通风情况较差,内部结构复杂,空气中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使进入者中毒、窒息等特点。

2、受限空间作业指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

3、缺氧是指作业场所空气中氧气含量低于19.5%。

4、缺氧危险作业具有潜在的和明显的缺氧条件下的各种作业,主要包括一般缺氧危险作业和特殊缺氧危险作业。

二、生产场所主要的受限空间分类1、容器类:如凝汽器清洗:热交换器内部检修;化学酸碱罐内检查和检修;汽机主油箱和小机油箱内检修;脱硫吸收塔内部检查和检修;储油罐内检查和检修;汽包内检查和检修;二氧化碳罐内检查和检修;氨罐内检查和检修;水箱类内部检查和检修等。

2、管道类:如各种管路内作业;炉膛内燃烧器校正;煤粉分离器内部检修;输煤系统落煤斗内检修作业和清堵工作;封母检查等。

3、建、构筑物类:如进入电缆隧道敷设电缆;进入地沟、阀门井、污水井(池)、消防水池等检查、修理和疏通;卸煤沟蓬煤处理;进入通风不良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化粪池等其他地下设施。

三、受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识别1、生产各部门、外委队伍在准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由工作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拟进入的受限工作地点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据此对工作票和操作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危险点预控措施进行补充和完善。

2、受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1) 中毒、窒息:受限空间狭小,通风不畅,不利于气体扩散,有毒有害气体容易积聚,氧气含量低于19.5%(以下简称缺氧),引发中毒事故。

(2) 淹溺:受限空间内有积水、积液,或因作业位置附近的暗流或其它液体渗透或突然涌入,导致作业空间内液体水平面升高,引起正在受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淹溺。

(3) 爆炸或火灾:可燃气体的泄漏、可燃液体的挥发和可燃固体产生的粉尘等和空气混合后,遇到电弧、电火花、设备漏电、静电等遇到点火源会发生爆炸或火灾,造成作业人员及附近人员的严重伤害。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一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二本规定只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分输站场.三各控股公司、分公司需参照总公司模板自行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将审批相关资料存档保存,审批后一周内需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进行备案.第二条基本定义凡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罐、仓、管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管理.分为三级:一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窒息性气体介质的受限空间,或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二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1. 停工检修后将物料全部送出装置外罐区的工艺装置,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2. 运送到安全地点的盛装过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三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者因条件限制无法对设备内物料完全清理干净的受限空间.四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间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第四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二作业许可证办理人应根据生产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三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施工项目负责人、分输站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一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一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审批完成后由站场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相关资料审批表、动火证、施工方案交由站场自行存档保存,并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备案.二二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二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开部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三特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特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公司技术总监、公司安全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部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四作业负责人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后至安全管理部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高空作业单位各一份.五一级、二级和特级,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间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作业,不得多处施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作业,过期应重新审批.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审批最终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第六条安全措施一分输站场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二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三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四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五对所要进入受限空间必须进行工艺处理.1. 对所进入受限空间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2.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3. 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条件以下温度低于50℃,压力为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空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防止烫伤、中毒.4. 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用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堵上,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图表严格执行,并做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统一编号管理,防止漏堵漏抽.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须进行取样分析.取样分析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具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为合格;氧含量%~%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七在特殊情况下,如进入有毒、有害浓度超标部位或缺氧场所,无法对设备进行彻底的工艺处理,或紧急情况下抢救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选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面具或其它适用隔离式防毒面具,以防止中毒和窒息.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派专人监护.八受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射线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十一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临护.十二高塔型设备内检修作业,要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所系安全带绳头由塔外监护人掌握,及时取得联系.十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十四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必须有可靠的联系手段,能随时保持联系.十五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应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十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及活动.十七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应重新办理相应等级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安全监督记录卡编号:。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对于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管理这一类工作,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严谨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引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作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的人员,包括负责监督和执行作业的工作人员。

二、安全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制度得以贯彻执行。

2. 生产经理负责制定并监督各个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3. 监督安全部门负责制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详细操作规程和培训计划,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三、作业前准备1.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2. 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 检查和确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所需的工具、设备和防护装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4. 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明确作业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1. 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进行工作许可的签发和审核。

2. 所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使用和维护。

3.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越权行动。

4. 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对其进行适当通风,并确保有足够的氧气供应。

5. 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保持有效的通讯联络,并随时向监督人员汇报作业进展和发现的问题。

6. 不得将非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确保作业区域内只有经过培训和审核的人员。

五、应急措施1. 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故的应对和逃生预案。

2. 对应急设备和救援队伍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随时能够投入使用。

3. 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应急指示标识,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和能够正确操作。

六、事故与故障处理1. 出现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浦安监[2012]43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专业术语的解释:(一)“受限空间”,是指在公司所属管理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二)“三不进入”,是指未经批准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

(三)“隔离”,是指采取加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或断开连接管线,彻底切断设备与设备间物料相互来往的方法。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第二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第七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施工任务单,到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进入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一)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针对作业内容、作业对象、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险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二)危害识别一栏,由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

第九条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化验分析,指派作业监护人。

受限空间所属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安全技术人员、生产单元负责人(工段长、值班长)、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监护人等有关人员,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作业程序、应急措施逐条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4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4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受限空间作业,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的顺利进行,保护环境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一切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工厂、建筑工地、化工企业等。

第三条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工作、维修和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了解相关作业规范和安全措施,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合理的计划进行,包括作业准备、作业执行、作业监控和作业结束等阶段。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七条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目的、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和作业装备等。

第八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受限空间的布局和特殊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准备充足的通风设备和呼吸器,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检查安全绳、安全带和照明设备等工具的完好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更换。

第十二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检查相关设备的电气绝缘和防火措施,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制定清晰的沟通、指挥和紧急救援程序,确保作业人员之间的有效交流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第三章作业执行第十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必须由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并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宜作业。

第十五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和防滑鞋等。

第十六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作业,并按照相应的工作流程进行,严禁超负荷作业和擅自改变作业环境。

第十七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作业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八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严格的作业规范,禁止随意抛弃垃圾和进行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方法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在日常工作中需要进入受限空间,例如管道、储罐、井道等地方,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理、清理等作业。

但是,由于受限空间存在着很多特别的安全问题,如通风不良、有毒有害气体、粉尘、高温、低氧等,使得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面临着严峻的不安全,安全事故频发。

因此,订立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方法,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既是企业的责任,也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一个必要的措施。

一、受限空间的定义依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受限空间是指空间较狭小,出入口有限或不便,简单积存有害物质或缺乏充分氧气,进入时人员面临着不安全的空间。

进入受限空间的重要工作包括:检查、维护和修理、清洁、拆卸、安装、焊接、切割等。

二、进入受限空间前的准备1.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每位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必需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受限空间的危害和安全防范措施,把握应急处理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

2. 订立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方案事先订立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作业环境、不安全源、紧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安全评估。

3. 进行设备检查修理检查检修设备必需符合安全要求,检查前要检查设备的工作环境是否不安全,保证进入受限空间前的设备正常使用。

4. 检查通风装置检查通风装置应充足国家相关规定,通风系统必需能够排放有害气体,在受限空间内真正实现安全通风。

5. 进行现场勘查进入受限空间前需对空间进行现场勘查,进行认真的检查,了解现场环境和特别不安全源,订立安全计划。

6. 进行个人防护设备检查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穿上防护服、安全带、劳保手套、劳保鞋等,检查是否符合标准,防止在受限空间中有所怠慢。

7. 其他检查准备检查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证书及其资质,检查应急设备和物质的完整性和运转情况,存在问题适时通知第三方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保证安全。

三、进入受限空间后的安全掌控1. 严格进出制度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必需设立专人管理,严格掌控进出人员,防止进出无关人员。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为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各项作业准则和要求,规范作业流程,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的人员和组织。

三、作业管理1. 作业计划编制(1) 任何一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都需要提前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经过相关安全专家的审核和批准。

(2) 作业计划应包括进入受限空间的目的、作业内容、作业时限、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2. 人员培训和指导(1) 所有参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2) 负责指导和监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控。

3. 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1)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识别,确保各种潜在的危险因素被充分考虑。

(2)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的准备、气体监测仪的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配置等。

4. 通风设备和气体监测(1) 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之前,必须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并能够提供足够的通风效果。

(2) 使用气体监测仪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气体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5. 个人防护装备(1) 所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安全帽、安全鞋、呼吸器等。

(2) 个人防护装备必须经过检查和合格认证,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

6. 作业监控和应急预案(1) 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期间,必须设置专人监控作业情况,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程序、逃生路线和紧急救援措施等,以应对突发情况的发生。

四、作业纪律1. 严禁个人擅自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必须经过计划和审核后方可执行。

2.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安全要求进行作业,禁止违章操作和无授权行动。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四川石化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受限空间作业时的缺氧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油炼化[2011]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条名词解释(一)受限空间除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称为受限空间:1.物理条件(1)有足够的空间让人员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2)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3)并非设计用来给人员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

2.危险特征(1)存在或可能产生窒息或有毒有害气体;(2)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3)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注:受限空间可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

(二)特殊受限空间下列情况均属于特殊受限空间:1.受限空间内无法通过工艺吹扫、蒸煮、臵换处理达到合格;2.与受限空间相连的管线、阀门无法断开或加盲板;3.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无法保证作业空间内部的氧气浓度合格;4.受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高于GBZ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的最高容许浓度。

(三)进入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公司服务的外包单位和承包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机动设备处是检维修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的管理部门,组织审核进入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方案(作业方),提供安全措施资源保障。

第六条工程部是新、改、扩建项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部门。

对于设有项目部的项目,负责审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对于未设项目部的项目,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审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方案,提供进入受限空间安全措施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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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b)不论是否有焊接、敲击等,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的浓度都应满足以下条件:
--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0.5%(体积);
--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0.2%(体积)。
同时还应考虑作业的设备是否带有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或挥发性气体。
Q/SY1238-2009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
3术语及定义
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
3.1受限空间:是指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
a)物理条件:
--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
4.3员工接受进入受限空间安全培训,执行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参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5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1.2进入受限空间实行作业许可,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参见附录A。
b)危险特征: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电气等危害;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
--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如果以上条件都不存在,还应考虑是否符合本办法5.8条款中的“特殊情况”。
注:受限空间可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
e)进入受限空间期间,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气体监测;气体监测宜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若采用间断性监测,间隔不应超过2h;连续检测仪器应安装在工作位置附近,且便于监护人、作业人员看见或听见。
5.3.3.2检测标准:
a)受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应一致。若不一致,在授权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确定偏差的原因,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
5.2.3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受限空间,打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置警示标识。无需工具、钥匙就可进入或无实物障碍阻挡进入的受限空间,应设置固定的警示标识。所有警示标识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允许进入的词语。
5.3进入前准备
5.3.1隔离
进入受限空间前应事先编制隔离核查清单,隔离相关能源和物料的外部来源,与其相连的附属管道应断开或盲板隔离,相关设备应在机械上和电气上被隔离并挂牌。同时按清单内容逐项核查隔离措施,并作为许可证的附件。如涉及管线打开时,应符合QG/HBYTXX-XXX《管线打开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有放射源的受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应对放射源进行屏蔽处理。
5.1.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在现场。
5.2受限空间辨识
5.2.1应对每个装置或作业区域进行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建立受限空间清单并根据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不断更新。
5.2.2应针对辨识出的每个受限空间,预先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每年应对所有的安全工作方案进行评审。进入受限空间安全工作方案年度评审指南参见附录D。
3.2进入是指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
4职责
4.1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负责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2各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办法。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b)取样和检测应由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检测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每次使用前后应检查;
c)取样应有代表性,应特别注重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取样点应包括空间顶端、中部和底部,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测试次序应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
d)当取样人员在受限空间外无法完成足够取样,需进入空间内进行初始取样时,应制定特别的控制措施,获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本法规定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及相关承包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5.3.2清理、清洗
进入受限空间前,应进行清理、清洗。清理、清洗受限空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清空;
--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
--中和危害物;
--置换。
5.3.3气体检测
5.3.3.1检测要求:
a)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事前应进行气体检测,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30min后,仍未开始作业,应重新进行检测;如作业中断,再进入之前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5.1.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5.1.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类防护设施和救援物资应配备到位。应急预案制定指南参见附录B。
5.1.5在进入受限空间前,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人员都应接受培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培训指南参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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