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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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
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按照双向转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协作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成立双向转诊服务科室(医务科),制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120),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基层卫生院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
3、对基层卫生院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并对转诊来的患者无特殊情况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实行“一单通”等资源共享,根据病情合理检查。
4、对基层卫生院提供及时的会诊或急会诊,并协助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并对其医生进
行培训。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费培训业务骨干。
5、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基层卫生院,下转病人时,填写《松潘县人民医院与基层卫生院双向转诊下转单》,向基层卫生院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预后、辅助检查,转回基层卫生院后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基层卫生院后,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二、乙方(乡镇卫生院)责任:
1、基层卫生院医生应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各科医生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医生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
2、乙方上转病人时填写《基层卫生院与县医院双向转诊上转单》,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乙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5、遇有传染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6、对上级医院转回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要逐步扩大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并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三、未尽事宜随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卫生局一份。
五、本协议有效期:
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