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组织人事处处长岗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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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处长岗位规范
一、岗位职责
1、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改革发展对部门工作的要求,对组织人事处和党委统战部的工作全面负责。
2、了解本校及其它高校组织、干部和人事工作的动态与信息,制定组织人事处工作规划、阶段工作要点并负责组织实施,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有创新性工作思路、新的工作举措并取得创新性工作成果。
3、组织全处同志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在组织、干部、统战、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制定和完善组织人事处处内岗位责任制及处内人员聘任与考核。
5、协调组织人事处与校内其他职能部门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
6、负责中层干部的考察、教育和管理工作。制定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计划,负责具体的选拔培养和考察工作。
7、根据党建方针和新时期的要求,抓好党建工作,重点做好在中青年知识分子和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8、负责统战工作,做好上级统战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重点做好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知识分子的工作。
9、根据学校的编制计划,指导人才预测工作,不断合理调整各类人员结构比例。
10、负责全校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考核和管理工作。
11、负责草拟、修改处内主要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审定处内的所有文件。
12、要经常向校党委和行政领导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当好党委的参谋。
1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14、完成党委和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标准
1、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并且和组织人事处的实际工作联系起来。
2、制定的规章制度要符合学校和本处的实际情况,有可操作性。
3、每学期初要提出本学期的工作计划,每月初要提出本月的工作计划,月末和期末要有总结。
4、对处内人员的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
5、在干部管理、人事调配、工资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等方面做到公开和公正,增加透明度。
6、要能经常性地向党委和行政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上岗条件
1、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条件。(见通则一)
2、身体条件(见通则二)
3、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
4、必须是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二年以上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副职的经历。
5、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改革,勇于创新,不断进取。
6、能认真执行党的干部政策,有全局观念,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团结同志。
7、熟悉党和国家在干部工作、统战工作、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熟悉业务,能不断地努力学习。
8、身体健康,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