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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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
20世纪80年代,随着期货衍生产品的创新发展,如期权产品的问世,尽管其相关现货或期货市场交易活跃,具有巨大的避险需求,却由于期权交易原理和运作方式等原因导致市场流动性较差。于是,期权市场在竞价交易中引入了做市商制度,通过做市商为期权交易提供连续双向报价,大大促进了交易的活跃,增加了市场流动性,为期权市场的迅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做市商制度的概念及作用
(一)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指期权交易中由做市商提供报价,投资者据此下达买卖指令并与做市商交易。做市商通过提供双向报价保证了交易的连续进行,促进了市场流动性的增强。这里面包含了某种“做市”的含义,因此他们被称为做市商,这种交易制度称为“做市商制度”。由于传统的做市商制度主要依靠做市商主动报价来驱动完成的,因而又称之为报价驱动机制。现代期权市场则是以竞价交易为核心交易机制,做市商制度主要是作为活跃交易、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辅助交易机制。
做市商制度起源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美国1960年代柜台交易市场中的批发商已经具备做市商的雏形。1966
年,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成立了专门的自动化委员会研究在柜台交易市场引进自动化报价的可行性,1971年2月,NASDAQ系统主机正式启用,标志着NASDAQ市场正式成立。全美有500多家证券经纪自营商登记为NASDAQ市场做市商,2500只柜台交易市场交易最活跃的股票进入NASDAQ市场自动报价系统。500多家做市商的终端实现与NASDAQ系统主机联结,通过NASDAQ系统发布自己的报价信息。NASDAQ市场的建立标志着规范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做市商制度初步形成。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全球主要期权市场,如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等,相继仿效采用了做市商制度,对于促进期权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据不完全记载,CBOE 是最早在期权衍生品市场中实行专门的做市商制度的期权交易所。CBOE在原有的普通做市商基础上,于1987年实行了指定做市商制度(Designated Primary Market-Maker Program,DPM),这一制度是以一种更加明确的制度形式对其以往普通做市商作用的强化。1999年,经会员大会投票通过在其全部股权期权合约中推行了这项制度。只有DJows、SP100等少数几个股票指数期权合约因参与者众多、交易活跃而没有DPM。2000年,CBOE成立了芝加哥指定做市商协会。CBOE认为,DPM制度对于活跃交易、提高市场质量乃至其近年来的持续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在
以下的论述中将主要以CBOE的DPM制度为例来说明。
(二)竞价交易及其遇到的难题
1竞价交易的概念。在传统交易模式下,竞价交易是指买卖双方通过公开竞争喊价的方式来直接竞争,并确定买卖的成交价格。因为喊价过程中包含了有关价格、数量等信息,对指令的处理就是价格形成的过程,所以竞价交易又被称作指令驱动机制。在电子化交易中,大多数期货交易所的竞价过程是由买卖双方直接下达价格和数量指令,由计算机交易系统自动撮合成交。在期货交易所中通常采用的方式是开市前集合竞价和开市后连续双向竞价。
2竞价交易遇到的难题。通过竞价交易,使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能够在同一市场上公开竞价,充分表达自己的投资意愿,最终达到双方都认为合理、满意的价格,于是交易撮合成功,买卖成交。这种运行机制的优点在于交易透明度高,交易成本低。但由于期权交易具有卖方风险无限的特点,单纯的竞价交易就会面临一些难以处理的问题,导致价格不连续,交易缺乏流动性,从而影响市场运行效率。
(1)流动性不足与价格波动。理论上讲,在期权交易中,每一个期货合约都有可能产生多个相应的期权合约,并且期权卖方相对于买方需要承担较大风险的特点。在竞价交易方式下,通常会出现卖出指令不足甚至只有买入报
价的现象,而难以实现连续竞价交易,由此导致市场流动性较差、交易无法连续进行的问题。此外,即使在买卖报价数量大体相当的情况下,也不能保证每一个指令下达的同时都会有一个反方向指令出现,这将使价格在形成过程中因瞬时流动性不足而发生偏离和波动。
(2)大单量指令处理与价格波动。在竞价交易方式下,当买卖指令不均衡时,将导致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如当买入指令远超出卖出指令时,将导致价格大幅上涨,反之则会出现大幅下跌,因而大单量指令会对价格以及价格的连续性产生一定影响。在竞价交易方式下,不活跃市场对大单量指令的承受能力相对较差。与小单量指令相比,大单量指令通常需要等待交易对手下单。如果大单量指令来自于大型代理商或自营商真实的交易需求,交易者会担心大单量指令对价格产生某种影响,而将大单量分拆后逐笔下单成交。这既影响了交易效率,又降低了市场流动性。如果是某些恶意操纵者,则会利用大单量指令对价格的冲击作用来打压或抬高价格。
(三)做市商制度的作用
增强市场流动性是做市商制度最核心的作用,同时做市商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价格的稳定性。具体来说:
1增强市场流动性。做市商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提供流
动性保障。流动性可以直观地理解为投资者对所持有的资产以现行市价变现的成本,变现的成本越低则该资产的市场流动性就越强。由于变现成本不仅包括交易成本,也包括像交易等待或者未成交风险所带来的间接成本。这些成本都涵盖在买卖差价中,因而买卖价差是衡量市场流动性最简单常用的一项指标,通常买卖价差越大,流动性就越差。由于做市商报价要留有赚取做市收入的空间,所以相对于竞价交易的市场,做市商市场的买卖价差较高。沃尔夫冈与罗伯特(Wolfgang & Robert,2000)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做市商的交易份额与交易量呈负相关,与当时市场买卖价差呈正相关。也就是说,当某市场交易量不断下降时,做市商执行的交易占总交易量的份额就不断上升;当某买卖价差不断扩大时,做市商的交易占总交易量的份额也会不断上升。由此可见,当市场流动性下降,交易量减小,市场买卖价差变大时,做市商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市场交易,发挥其增强市场流动性的功能。因此,做市商制度更适合于流动性较差的交易品种。
2有助于提高价格稳定性。从交易机制分析,由于做市商在很大程度上参与了价格决定过程,有助于改善投资者预期,稳定市场情绪。特别是对大单量指令,由于期货交易所通常都允许做市商对大单量指令进行灵活处理,因此大单量指令是在做市商报价的基础上由买卖双方协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