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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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差错分级评定标准

护理差错分级评定标准

护理差错分级评定标准
(1)一般护理差错:未对病人造成影响,或对病人有轻度影响,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评价标准:
a.各项护理工作违反操作规程,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尚未造成后果;
b.各种护理记录不准确,术语使用不当,项目填写不全,签名不完整,尚无不良影响;
c.标本留取不及时,尚未影响诊断治疗;
d.执行查对制度不认真,给错药物,未发生不良反应,无不良后果;
e.各种检查前准备未达要求,尚未影响诊断;
f.监护失误,静脉注射外渗外漏面积在3cm或3cm以下
(2)严重差错:是指由于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

评定标准:
a.执行查对制度不认真,给错药物,给病人增加痛苦;
b.护理不周,病人发生二度压疮;
f.监护失误,引流不畅,未及时发现,影响治疗,或各种护理记录不准确,影响诊断治疗;
3cm以上或局部有坏死。

g.监护失误,静脉注射外渗外漏,面积达3cm。

护理不良事件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参考)

护理不良事件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参考)

护理不良事件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参考)护理不良事件,是护理管理者最常见的困扰。

我们应平台粉丝要求,给大家分享一篇相关护理事故、护理差错的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

一、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为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的为技术差错、事故。

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一)事故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护理事故为护理工作的红线,一旦踩线,即予辞退,并按医院个案追究规定承担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上的刑事责任)。

1、事故等级分类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责任事故范围(1)对急、危重病人住院,借故推诿,片面强调条件(含制度)拒收入院,失去抢救时机,导致病情恶化或死亡者。

(2)擅离职守、工作失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3)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

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7)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8)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9)查对不严,抱错婴儿,引起医疗纠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助产工作中,不认真观察产程进展,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婴儿娩至厕所、地上、床上等,造成会阴Ⅲ度撕裂或损伤主要器官,造成功能障碍或产妇、婴儿死亡者。

医院护理差错事故评定标准

医院护理差错事故评定标准

医院护理差错事故评定标准1.护理事故分级护理事故是由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医疗事故的分级做了具体规定:(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对病人造成死亡,中毒残疾医疗事故。

具体又分为一级甲等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两种;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病人死亡;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病人重要器官确实或者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例如植物人状态等。

(2)二级医疗事故:是指对病人造成中毒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

具体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3)三级医疗事故;是指对病人造成轻度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

具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

(4)四级医疗事故; 是指造成病人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在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病人明显人身损害后果的由 16 种情况,如拔除健康恒牙、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等。

2.护理差错分级护理差错是指在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病人造成死亡、残疾、组织器官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护理差错分级:(1)一般差错:指未对病人造成影响,或对病人轻度影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护理过失。

(2)严重差错:指由于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

3.护理差错的评级标准(1)严重差错。

①护理监护失误造成了不良后果者(如病情观察不周失时抢救、仪器监护违反操作规程者)。

②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灌错肠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③因护理不周,导致昏迷、坠床或绝对卧床病人自动下床并有不良后果者。

④擅离职守,延误护理、治疗和抢救,造成严重后果者。

⑤凡需要做皮试的注射药,未做皮试或标号不符即行注射,产生严重后果者。

⑥输液或静注外漏,造成组织坏死达 3cm×3cm 以上者。

⑦执行医嘱错误造成严重后果者。

(精品)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准

(精品)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一、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造成的技术差错、事故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一)、事故:凡是在护理工作,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后果,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责任事故的范围: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

交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凡确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

二)、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

如:1)、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2)、错服、多服、漏服药(包括未服药到口),按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3)、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

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处置者。

4)、发生Ⅱ度褥疮、Ⅱ度烫伤,经短期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一)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事故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具体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Ⅰ类差错(严重差错)定义: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举例: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4..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

凡精神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到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

精神科一级护理以上病人及重管室病人(包括三防病人)跑逃,在一小时内发现,24小时以内被找回,无不良后果者。

6..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床头交班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

8.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胆硷脂酶复活剂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各种血管活性药剂量超过一倍或使用上述药物后未注明用药时间及剂量。

9.对患者有心功能有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付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判定标准护理缺陷是指在护理活动下,因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规章和护理规范等造成护理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护理缺陷与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准不尽相同,护理缺陷包含内容比较广,包括事故、差错及未构成差错的缺点.一、护理事故及判定标准护理事故的定义、分析均按卫生部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分级标准执行.在护理活动中,有下列护理行为之一者即为事故.1、护理人员工作失职,如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严密,不按时巡视病房等,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而丧失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及严重的人身损害者.2、护理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如不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输错血、打错针、发错药;护理不周发生严重烫伤、Ⅲ度褥疮;对昏迷、躁动患者或小儿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患者坠床、结扎止血带未及时解除造成组织坏死、肢体残疾等;构成上述事件,造成患者严重不良后果或人身损害者.3、手术室器械护士或巡回护士,清点纱布、器械有误以致使纱布或器械等异物滞留在患者体内或软组织内.4、护理人员在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过程中,抢救药品及物品准备有误,延误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人身损害者.5、发放未消毒或过期的手术包等物品,造成严重感染者.6、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体表面积成人大于2%,儿童大于5%者.二、护理差错的分类及判定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分级标准中取消了医疗差错的概念并划归为四年级医疗事故,但在护理工作中事故仅为极少数,护理差错仍为常见.因此,抓好护理差错的防范,才能有效的防止护理事故的发生.根据差错程度可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两大类.1、严重差错指在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者技术原因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但尚未构成护理事故者.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应视为严重差错.(1)护理人员未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如抗肿瘤药物、特殊心血管药物、抢救用药、麻醉药、胰岛素等或上述药物发生投药、给药浓度、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错误,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2)护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如使用过敏性药物时,错用或未按规定做过敏试验或原有药物过敏史者给予投药;错抱婴儿但及时发现,采集胸水、腹水、血液、体液等标本时,由于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血药需重新采集或损坏、遗失活检组织送检标本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3)因护理不当,如造成Ⅱ度压疮,浅Ⅱ度以下烫伤或婴儿臀部糜烂,手术时体位不当造成患者皮肤压伤及功能障碍者,卧床患者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4)在输液过程中,因护理不周所致刺激性或浓度较大的药品漏于皮下,引起局部坏死者,体表面积成人小于2%,儿童小于5%者.(5)因工作失职,误发放未灭菌或灭菌不合格物品造成重大影响者.(6)护士缺乏慎独意识,涂改病历,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者.(7)将新生儿腕带挂错,或母乳喂养时错抱新生儿,虽经发现并予纠正,但造成重大影响者.2、一般差错指在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技术原因发生差错,但未给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轻度影响者.例如具有下列护理行为之一者应视为一般差错.(1)由于交接班不清,使一般治疗中断或者遗漏者.(2)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进行一般性药物治疗时打错针、发错药、做错治疗,对患者未造成不良影响者.(3)临床护理包括基础、重症、专科护理等未达到标准要求,单位造成不良后果者.(4)各种护理记录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填写不齐全,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5)标本留置不及时,但未影响诊断者.(6)各种引流管不畅未及时发现,处理或护理不当致引流管脱落而需重新插管,但无不良后果者.(7)因管理不善致使抢救药品、物品未达完好状态,未造成不良后果者.(8)因护理不周发生婴儿臀部轻度糜烂者.三、护理缺点在护理活动中,虽然有某一环节的错误,但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且未给患者造成任何不良影响者.例如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发错维生素类药物、营养类药物等未造成不良影响者;未认真落实护理安全制度,护士给患儿执行治疗后未立即放置床档,及时发现未造成不良影响等.护理差错事故的管理对患者安全至关重要,因此护理管理者必须将积极预防和正确处理护理差错事故的工作列入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中,以减少差错及杜绝事故的发生.1、各科室建立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护士长及时登记发生差错或事故的日期、责任者、事件经过、原因分析、差错性质、后果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2、在工作中,如果发生一般差错,当事人或知情人应及时向护士长报告,并由护士长在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本上做好登记,每月上报护理部. 3、在医疗护理活动中,一旦发生或发现护理事故及可能引起医疗事故或纠纷的医疗过失行为时,,当事人或知情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向护理部主任报告;护理部要即刻逐级上报发生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等并协同医院进行事故调查.如果发生严重差错应逐级上报.4、对发生事故及严重差错的科室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按规定详细填写差错事故登记表,上报护理部.5、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有关药品、物品等均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分级标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6、差错、事故发生后,护理部或科室要根据其性质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出现差错事故的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并制订整改措施.根据差错事故的情节及对患者的影响程度,确定差错、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7、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护理差错、事故检测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与纠纷,应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采取可能减轻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应急措施,不得隐瞒、掩盖和拖延.8、护理部及科室要在月统计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差错、事故分析会,归纳总结出带有规律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护理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院护理人员缺陷研讨会,提高全院护理人员的防范意识,以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事故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I类差错(严重差错)定义: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I 类差错。

举例: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4•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凡精神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到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

6.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床头交班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

8•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

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胆硷脂酶复活剂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各种血管活性药剂量超过一倍或使用上述药物后未注明用药时间及剂量。

9•对患者有心功能有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付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10•护理工作中,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造成H度褥疮,或热疗或保暖造成的灼伤,灼伤占体表面积>0.25%深度或浅H度类以上,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11.接产工作中,由于病情复杂或并有严重合并症,以致子宫破裂,经及时治疗而无严重不良后果者。

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根据事故的原因分为责任差错事故和技术差错事故。

1.事故等级分类
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长者死亡。

二级事故:导致他人死亡或造成残疾。

三级事故:造成人员轻度残疾或严重痛苦。

2.责任事故范围
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发现不及时,以至于失去抢救的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长者或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
凡是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

4、一般护理差错内容
(1)违反各项护理工作的操作规程,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增加长者痛苦,但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2)各种护理记录不准确,未影响诊断治疗者。

(3)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发错药,未发生任何反应,无不良后果。

(4)重度护理长者无护理计划。

(5)无菌技术操作不熟练,造成长者轻度感染。

5.严重差错所涉及内容
(1)执行查对制度不认真,发错药,给病人增加痛苦。

(2)护理措施未落实,发生非难免性I 度压疮。

(3)实施热敷时造成二度烫伤,面积不超过体表 0.2%。

(4)违反无菌技术操作,造成长者严重感染。

(5)遗失检查标本影响诊断治疗。

(6)护理不当发生坠床、窒息、晕倒造成不良后果。

交接班不认真而延误诊治、护理,造成不良后果。

护理缺陷、事故、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缺陷、事故、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缺点定性标准及管理一、护理事故及判定标准1.护理人职员作渎职,如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严密,不按时巡视病房等,未能立即发觉病情改变而丧失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及严重人身损害者。

2.护理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如不认真实施医嘱及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护理不周发生严重烫伤、严重压疮及院内压疮;对昏迷、躁动患者或小儿未采取安全方法致使患者坠床;结扎止血带未立即解除造成组织坏死、肢体残疾等;组成上述事件,造成患者严重不良后果或人身损害者。

3.手术室器械护士或巡回护士,清点纱布、器械有误以致使纱布或器械等异物滞留在患者体内或软组织内。

4.护理人员在对急、危、重患者抢救过程中,抢救药品及物品准备有误,延误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人身损害者。

5.发放未消毒或过期手术包等物品,造成严重感染者。

6.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体表面积成人大于2%,儿童大于5%者。

二、护理差错分类及判定标准依据差错程序可分为严重差错和通常差错两大类。

(一)、严重差错指在护理活动中,因为护理人员本身原因或技术原因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但还未组成护理事故者。

凡含有下列护理行为之一应视为严重差错。

1、护理人员未认真实施医嘱及查对制度,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诊疗用药(特殊心血管药品、抢救用药、麻醉药、胰岛素等)或上述药品发生给药浓度、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路径等错误,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2、护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如使用过敏性药品时,错用或未按要求做过敏试验或原有药品过敏史者给用药;采集血液等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血药需重新采集或损坏、遗失活检组织送检标本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3、因护理不妥,如造成Ⅱ度压疮、浅Ⅱ度以下烫伤或婴儿臀部糜烂,手术时体位不妥造成患者皮肤压伤及功效障碍者,卧床患者因护理不妥发生坠床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4、在输液过程中,因护理不周所致刺激性或浓度较大药品漏于皮下,引发局部坏死者,体表面积成人小于2%,儿童小于5%者。

护理不良事件的分类和评定标准

护理不良事件的分类和评定标准
(4 )医嘱处理方面的一般差错:一般治疗、 饮食、检查等医嘱处理不及时(1天以内); 错抄、漏抄医嘱而轻微影响患者治疗。
一般护理差错评定标准
(5
)发生I度压疮(未备案)、I度烫伤,经 短期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一般护理差错评定标准
(6)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备
皮划破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
严重护理差错评定标准
(1) 属于护士职责方面的严重差错 ①拒收、推诿患者而给患者的治疗带来较大影响。 ②护士原因造成血液、脑脊液、胸水、腹水等重 要标本的损坏、丢失或未按要求留取、及时送检, 以致影响检查结果者。 ③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 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给患者的治疗造 成较大影响者。 ④因护理不周而致患者跌倒、坠床、管道脱出, 对患者造成较大影响者。
(4)医嘱处理方面的严重差错:特殊治疗、
饮食、检查等医嘱处理不及时(超过1天): 错抄、漏抄医嘱而对患者治疗影响较大者。
严重护理差错评定标准
(5)
发生I I度压疮(未备案)、浅I I度以上 烫伤,虽经治疗痊愈,但给患者造成不良 影响者。
严重护理差错评定标准
(6)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以致影响抢
护理不良事件分类及 评定标准
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在护理工作中因不执行护理规章制 度,不遵守护理操作规程、责任心不 强、粗心大意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而 在患者身上发生误差,并对患者诊断 和治疗造成不同程度影响。按造成影 响的程度不同分为缺点、一般差错、 严重差错和事故。
护理不良事件分类
护理缺点 一般护理差错
护理缺点评定标准
(3)
属于基础护理方面的缺点 ①未按要求为患者实行基础护理、生活护理。 ②护理等级、饮食标志错、漏。

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一、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造成的技术差错、事故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一)、事故:凡是在护理工作,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后果,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责任事故的范围: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

交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凡确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

二)、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

如:1)、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2)、错服、多服、漏服药(包括未服药到口),按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3)、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

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处置者。

4)、发生Ⅱ度褥疮、Ⅱ度烫伤,经短期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护理缺陷分类及评定标准

护理缺陷分类及评定标准

护理缺陷分类及评定标准护理(不良)事件分类及评定标准: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为责任差错、事故。

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的为技术差错事故。

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一)事故: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一级:直接造成死亡者。

二级:造成残废或严重功能障碍,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者。

三级:损伤病人组织器官和肢体,造成病人残疾或部分功能障碍,以致部分丧失劳动者。

2、责任事故范围:(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三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不良后果者。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手术室护士误点纱块、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二)护理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护理过失,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给病人造成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等严重不良后果者称差错。

1、护理差错分级:一般差错:指未对病人造成影响,或对病人轻度影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护理过失。

严重差错:指由于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

护理缺点:2、护理差错的评定标准:严重差错:(1)护理监护失误造成了不良后果者(如:病情观察不周失时抢救,仪器监护违反操作规程者)(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灌错肠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护理事故差错分类评定标准【最新版】

护理事故差错分类评定标准【最新版】

护理事故差错分类评定标准1.事故: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2)责任事故范围: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

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凡确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2.差错: 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

如:(1)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2)错服、多服、漏服药(包括未服药到口),按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3)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

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处置者。

(4)发生Ⅱ度褥疮、Ⅱ度烫伤,经短期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5)误发或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拖延手术时间者。

(6)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备皮划破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

(7)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以致影响治疗而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护理缺陷、事故、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缺陷、事故、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缺陷、事故、差错定性标准(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护理缺陷定性标准及管理一、护理事故及判定标准1.护理人员工作失职,如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严密,不按时巡视病房等,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而丧失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及严重的人身损害者。

2.护理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如不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护理不周发生严重烫伤、严重压疮及院内压疮;对昏迷、躁动患者或小儿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患者坠床;结扎止血带未及时解除造成组织坏死、肢体残疾等;构成上述事件,造成患者严重不良后果或人身损害者。

3.手术室器械护士或巡回护士,清点纱布、器械有误以致使纱布或器械等异物滞留在患者体内或软组织内。

4.护理人员在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过程中,抢救药品及物品准备有误,延误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人身损害者。

5.发放未消毒或过期的手术包等物品,造成严重感染者。

6.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体表面积成人大于2%,儿童大于5%者。

二、护理差错的分类及判定标准根据差错程序可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两大类。

(一)、严重差错指在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者技术原因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但尚未构成护理事故者。

凡具有下列护理行为之一应视为严重差错。

1、护理人员未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特殊心血管药物、抢救用药、麻醉药、胰岛素等)或上述药物发生给药浓度、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错误,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2、护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如使用过敏性药物时,错用或未按规定做过敏试验或原有药物过敏史者给予用药;采集血液等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血药需重新采集或损坏、遗失活检组织送检标本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3、因护理不当,如造成Ⅱ度压疮、浅Ⅱ度以下烫伤或婴儿臀部糜烂,手术时体位不当造成患者皮肤压伤及功能障碍者,卧床患者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事故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具体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Ⅰ类差错(严重差错)定义: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举例: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4、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住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昏迷、危重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

凡精神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

精神科一级护理以上病人及重管室病人(包括三防病人)逃跑,在一小时内发现,24小时以内被找回,无不良后果者。

6、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交接班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

8、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

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胆碱酯酶复活剂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各种血管活性药剂量超过一倍或使用使用上述药物后未注明用药时间及剂量。

9、对患者有新功能不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付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10、护理工作中,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造成Ⅱ度褥疮或热疗或保暖造成的灼伤,灼伤占体表面积>0.25%,深度或浅Ⅱ度类以上,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共5篇)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共5篇)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共5篇)第一篇: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一)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事故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具体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Ⅰ类差错(严重差错)定义: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举例: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4..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

凡精神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到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

精神科一级护理以上病人及重管室病人(包括三防病人)跑逃,在一小时内发现,24小时以内被找回,无不良后果者。

6..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床头交班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

8.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胆硷脂酶复活剂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各种血管活性药剂量超过一倍或使用上述药物后未注明用药时间及剂量。

9.对患者有心功能有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付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常见各类护理差错事故

常见各类护理差错事故

常见各类护理差错事故(一) 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事故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具体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Ⅰ类差错(严重差错)定义: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举例: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发生不同程度反应者。

4.昏迷、重危病人、小儿坠床,造成头部血肿、骨折、颅脑损伤等。

5.热疗或保暖造成的灼伤,灼伤占体表面积>0.25%,深度或浅Ⅱ类以上。

6.使用未消毒的器械或消毒过期的器械施行手术,产生一定后果者。

7.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8.出院时抱错婴儿,出医院门后纠正的。

9.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Ⅱ类差错定义:由于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的错误,造成病人一般性痛苦或错误性质虽严重,但未造成病人任何不良反应者。

举例:1.错服、漏服重要药物。

2.漏做药物过敏试验,用药后无不良反应者。

3.因护理不当,发生占体表面积<0.25%的灼伤,在短期内治愈者。

4.抱错婴儿,在医院内纠正者。

5.误发或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尚不至于影响治疗的,术前准备不当而延误手术者。

6.使用消毒过期手术包施行手术,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7.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Ⅲ类差错定义:护理工作中发生的一般性错误,不直接影响治疗也未造成病人任何痛苦的。

举例:1.遗漏一般性的治疗及发错一般性药物。

2.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况者。

(二) 护理差错管理1.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如做到“三查七对”,“三查十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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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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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护理缺陷是指在护理活动下,因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规章和护理规范等造成护理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

护理缺陷与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准不尽相同,护理缺陷包含内容比较广,包括事故、差错及未构成差错的缺点。

一、护理事故及判定标准
护理事故的定义、分析均按卫生部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分级标准》执行。

在护理活动中,有下列护理行为之一者即为事故。

1、护理人员工作失职,如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严密,不按
时巡视病房等,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而丧失抢救时机,造成
患者死亡及严重的人身损害者。

2、护理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如不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
输错血、打错针、发错药;护理不周发生严重烫伤、Ⅲ度褥疮;
对昏迷、躁动患者或小儿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患者坠床、结
扎止血带未及时解除造成组织坏死、肢体残疾等;构成上述事
件,造成患者严重不良后果或人身损害者。

3、手术室器械护士或巡回护士,清点纱布、器械有误以致使纱
布或器械等异物滞留在患者体内或软组织内。

4、护理人员在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过程中,抢救药品及物品
准备有误,延误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人身损害者。

5、发放未消毒或过期的手术包等物品,造成严重感染者。

6、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体表面积成人大于2%,儿童大于
5%者。

二、护理差错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分级标准》中取消了医疗差错的概念并划归为四级医疗事故,但在护理工作中事故仅为极少数,护理差错仍为常见。

因此,抓好护理差错的防范,才能有效的防止护理事故的发生。

根据差错程度可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两大类。

1、严重差错指在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者技
术原因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但尚未构成护理事故者。

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应视为严重差错。

(1)护理人员未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如抗肿瘤药物、特殊心血管药物、
抢救用药、麻醉药、胰岛素等)或上述药物发生投药、给药
浓度、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错误,给患者造成严
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2)护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如使用过敏性药物时,错用或未按规定做过敏试验或原有药物过敏史者给予投药;错抱婴儿但
及时发现,采集胸水、腹水、血液、体液等标本时,由于采错标
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血药需重新采集或损坏、遗失活检
组织送检标本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3)因护理不当,如造成Ⅱ度压疮,浅Ⅱ度以下烫伤或婴儿臀部糜烂,手术时体位不当造成患者皮肤压伤及功能障碍者,卧床患
者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4)在输液过程中,因护理不周所致刺激性或浓度较大的药品漏于皮下,引起局部坏死者,体表面积成人小于2%,儿童小于5%者。

(5)因工作失职,误发放未灭菌或灭菌不合格物品造成重大影响者。

(6)护士缺乏慎独意识,涂改病历,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者。

(7)将新生儿腕带挂错,或母乳喂养时错抱新生儿,虽经发现并予纠正,但造成重大影响者。

2、一般差错指在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技术
原因发生差错,但未给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轻度影响者。

例如具有下列护理行为之一者应视为一般差错。

(1)由于交接班不清,使一般治疗中断或者遗漏者。

(2)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进行一般性药物治疗时打错针、发错药、做错治疗,对患者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3)临床护理(包括基础、重症、专科护理等)未达到标准要求,单位造成不良后果者。

(4)各种护理记录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填写不齐全,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5)标本留置不及时,但未影响诊断者。

(6)各种引流管不畅未及时发现,处理或护理不当致引流管脱落而需重新插管,但无不良后果者。

(7)因管理不善致使抢救药品、物品未达完好状态,未造成不良后
果者。

(8)因护理不周发生婴儿臀部轻度糜烂者。

三、护理缺点
在护理活动中,虽然有某一环节的错误,但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且未给患者造成任何不良影响者。

例如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发错维生素类药物、营养类药物等未造成不良影响者;未认真落实护理安全制度,护士给患儿执行治疗后未立即放置床档,及时发现未造成不良影响等。

护理差错事故的管理对患者安全至关重要,因此护理管理者必须将积极预防和正确处理护理差错事故的工作列入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中,以减少差错及杜绝事故的发生。

1、各科室建立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护士长及时登记发生差错
或事故的日期、责任者、事件经过、原因分析、差错性质、后
果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

2、在工作中,如果发生一般差错,当事人或知情人应及时向护士长
报告,并由护士长在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本上做好登记,每月上报
护理部。

3、在医疗护理活动中,一旦发生或发现护理事故及可能引起医疗
事故或纠纷的医疗过失行为时,,当事人或知情人应立即向科主
任、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向护理部主任报告;护理部要即刻逐级
上报发生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等并协同医院进行事故调查。

如果发生严重差错应逐级上报。

4、对发生事故及严重差错的科室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减少
或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按规定详细填写差错
事故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5、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有关药品、
物品等均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分级标准》有关规定妥善
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6、差错、事故发生后,护理部或科室要根据其性质组织护理人员进
行讨论,分析出现差错事故的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并制订整
改措施。

根据差错事故的情节及对患者的影响程度,确定差错、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护理差错、事故检测报告制度,一旦
发生事故与纠纷,应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采取可能减轻
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应急措施,不得隐瞒、掩盖和拖延。

8、护理部及科室要在月统计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差错、事
故分析会,归纳总结出带有规律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并提出防范
措施。

护理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院护理人员缺陷研讨会,
提高全院护理人员的防范意识,以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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