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下瓦检及测风站点设置与通防牌板吊挂管理的规定(改)
一通三防专业井下牌板吊挂管理办法
一通三防专业井下牌板吊挂管理办法一、通风区井下牌板管理制度(一)移动牌板包括:1、瓦斯检查牌板。
2、临时测风牌板。
(二)移动牌板吊挂标准:1、吊挂位置合理,无空顶、无片帮、无积水、无淤泥的明显地点。
2、牌板吊挂牢固,无松动现象。
3、牌板吊挂平直,无倾斜现象。
4、牌板吊挂(底边)距底板1.2—1.4米。
5、牌板版面干净整洁、内容完整、字体工整、清晰。
(三)固定牌板包括:1、永久(临时)风门管理牌板。
2、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管理牌板。
3、挡风墙管理牌板。
4、测风站管理牌板。
5、水袋管理牌板。
6、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
(四)固定牌板吊挂标准:1、吊挂位置合理,无空顶、无片帮、无积水、无淤泥的明显地点。
2、牌板吊挂牢固,无松动现象。
3、牌板吊挂平直,无倾斜现象。
4、牌板吊挂(底边)距底板1.2—1.4米。
5、牌板版面干净整洁、内容完整、字体工整、清晰。
二、抽放队井下牌板管理制度(一)本煤层钻场管理牌及支管参数管理牌1、钻场管理牌及支管参数管理牌板必须保证干净。
2、钻场管理牌及支管参数管理牌板,用细铁丝吊挂在抽放主管路上,下垂5mm,保证吊挂平直,不得留用多余的铁丝头。
(二)穿层钻孔钻场管理牌1、钻场管理牌必须保证干净。
2、钻场管理牌,用细铁丝吊挂在积气箱上,保证钻场管理牌贴与积气箱平面上。
(三)放水器管理牌1、放水器管理牌必须保证干净。
2、放水器管理牌,用细铁丝吊挂在放水器正上方300mm高处,保证吊挂平直,不得留用多余的铁丝头。
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
检查前准备:检查人员需提前熟悉井 下情况,准备检查工具和设备
记录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瓦 斯检查记录表中,并上报相关部门
检查整改: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的 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井下瓦斯安全
瓦斯检查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检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填写
瓦斯检查记录,记录内容包 1
括检查时间、地点、瓦斯浓
度、检查人员姓名等。
案例分析与管理经验总结
典型瓦斯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2:某煤矿瓦斯泄漏事 故
案例4:某煤矿瓦斯燃烧事 故
案例6:某煤矿瓦斯中毒与 泄漏事故
案例10:某煤矿瓦斯爆炸、 泄漏、中毒、燃烧事故
案例8:某煤矿瓦斯爆炸与 燃烧事故
案例1:某煤矿瓦斯爆炸事 故
案例5:某煤矿瓦斯爆炸与 泄漏事故
案例9:某煤矿瓦斯中毒与 燃烧事故
能
02
03
建立瓦斯检查工作记录和报告制度, 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对瓦斯检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 估,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04
05
对瓦斯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 及时处理和整改,确保检查工作的 持续改进和优化
瓦斯检查挂牌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挂牌制度的内容与要求
A
挂牌制度是指在井下瓦 斯检查过程中,对检查 结果进行挂牌公示的管
案例3:某煤矿瓦斯中毒事 故
案例7:某煤矿瓦斯燃烧与 泄漏事故
管理经验总结与提升
建立完善的井下瓦斯检 查挂牌管理制度,明确 检查标准和流程。
定期对井下瓦斯进行检 查,确保瓦斯浓度在安 全范围内。
加强井下瓦斯监测和预 警系统建设,及时发现 和处理瓦斯异常情况。
加强井下瓦斯检查人员 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检 查质量和效率。
井下安全警示标识牌板管理办法
井下安全警示标识牌板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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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牌板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上下各类牌板悬(吊)挂标准为进一步加强井上下牌板管理,规范各类牌板悬(吊)挂和填写标准,实现各岗位各类牌板与人机物环的完美统一,按照《山西省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及“五精”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通防设施牌板(一)、悬挂1、测风牌版:悬挂高度为底边距离地板1.6米,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2、密闭检查牌版:悬挂高度为底边距离地板1.6米,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3、隔爆设施管理牌板:悬挂在隔爆设施的上风侧,用固定架固定在隔爆设施第一排水袋(槽)横梁中间,平直于水袋(槽)横梁悬挂;4、风筒牌:用铁丝吊挂在风筒正面(圆弧形中间),靠近迎头方向的风筒接头处。
(二)、填写1、瓦斯管理牌板:统一用黑色板笔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字体填写工整。
牌版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悬挂高度距离地板1.6米;2、局部通风机管理牌版:所有数据必须是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体高度 2.5;兼职司机姓名要求是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字高4;3、测风牌板:所有数据必须用用黑色板笔工整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4、密闭检查牌版:每周检查数据必须用黑色板笔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字体填写工整;其他数据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体高度2.5;5、风门管理牌板:所有数据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压膜,黑色宋体字、字高2.5;6、隔爆设施管理牌板:所有数据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体高度 2.5;负责人姓名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压膜,打印字体为黑色宋体字,字高4。
二、机电设备及场所牌板1、各类牌板应设置悬挂在设备及场所的醒目位置,使操作人员方便了解其内容;2、牌板悬挂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牌板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底边悬挂高度为距离地板1.6~1.8米。
悬挂牌板统一采用水泥钢钉或膨胀螺栓固定,机房内可先把宽40毫米、厚30毫米、长度与牌板一齐的木板钉在墙壁上,再将牌板悬挂在木板上。
矿井“一通三防”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设施管理制度“一通三防“设施包括风门、风障、风机(局扇)风筒、防尘管路、喷雾装置、隔爆水袋、瓦斯牌板、测风牌板等矿井安全设施。
为了切实管好、用好矿井各类通风、瓦斯、排水、防尘等设施,搞好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风门1、井下各风门的构筑维护工作(包括风门闭锁装置)由安全员负责,下井工作人员在通过风门后必须将风门关闭,通风调节风窗不是管理员严禁改动。
2、各管理区域的风门闭锁装置损坏要及时维修。
二、风障、风帐1、风障、风帐的设置由安全员负责。
2、工作面风障设置时由区队负责维修和管理。
3、风障、风帐设置完成后严禁人员私自挪作它用。
三、风机1、风机由机电队负责安装和接电。
在风机入井前应由机电队及使用班组人员联合对风机进行试运转,以检验其性能是否完好。
2、风机挂牌由机电队负责。
3、风机严禁随意停开,即使下班也不允许停止风机。
风机的开关由工作面当班带班人员或瓦检员负责,同时由安全员进行监督,由于特殊情况风机需要停止时需向调度室请示。
四、风筒1、风筒的吊挂、安装由煤矿安检科负责,瓦检员要积极监督和维修安装质量。
2、严禁使用单位私自摘除正在使用的风筒。
3、严禁故意损坏、盗割风筒,工作中损坏风筒时,应及时制止,并向值班干部、调度室汇报。
对于损坏严重的,责任者必须全额赔偿。
4、工作面迎头的风筒,如遇放炮及其它有损坏风筒可能的工作时,工作人员应将风筒挪开,以防损坏。
五、防尘管路1、管路的安装、维护工作由维修班负责。
2、管路上除末端用水阀门外,其余阀门未经调度室同意不得私自开启或关闭。
3、严禁私自拆卸管路及管件。
4、井下人员严禁用物件敲击管路,以免造成断裂。
5、由于作业造成管路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作业人员负责。
6、工作面放炮可能造成管路损坏的,作业人员应提前采取防范措施,以防止在场跑水事故。
六、喷雾装置1、井下各地点的喷雾装置由维修安装人员负责维修。
2、所有转载点、装载点的喷雾由作业人员自己操作,原则上“机动雾开”。
煤矿井下通防标识牌板管理规定(样例5)
煤矿井下通防标识牌板管理规定(样例5)第一篇:煤矿井下通防标识牌板管理规定通防标识牌板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矿井通防管理水平,明确通防管理责任,保证各类通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增强通防设施挂牌管理的作用,降低通防设施牌板的损耗度,根据上级通防质量管理标准和通防设施实行挂牌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联创公司通防牌板管理规定如下:一、井下所有通风、防尘、监测监控设施和其它需要挂牌管理的通防工作,必须全面实行挂牌管理,按工作责任区范围分工由各单位进行牌板的悬挂、清洁、移挪、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通防工区、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及考核。
二、各类通防牌板的材质、大小、内容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由通防工区、通巷队负责牌板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三、通防管理牌板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悬挂,保持悬挂牢固,位置醒目,清洁美观,避开车撞、炮崩和有淋水的地点。
1、“密闭管理牌板”悬挂于密闭墙面正中,高1.5米处,闭前有栅栏的,栅栏上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牌,由通防工区密闭检查人员负责悬挂、管理。
2、井下所有风门及调节风门悬挂“风门管理责任牌板”,悬挂位置为:风门进风侧的门垛上,牌板上方与门垛上方平齐,由通防工区风门维修人员负责悬挂,并负责清洁管理工作,发现丢失、损坏现象必须及时汇报,以便于追究责任人。
3、隔爆设施悬挂“隔爆设施管理牌板”,悬挂位置为:第一排水袋正前方不大于1米处,牌板高度与水袋高度平,由通防工区防尘队负责悬挂,辖区范围内的单位负责管理。
4、井下各测风地点悬挂“测风牌板”,由通防工区测风员悬挂,牌板悬挂于测风站正中巷道的一侧,高度为1.5米。
5、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悬挂“通防检测综合牌板”由通防工区瓦斯检查员负责悬挂,由瓦检员、测风员、测尘员按规定分别填写内容,牌板的悬挂高度为1.5米,掘进工作面距迎头距离不得大于50米,回采工作面距安全出口不得大于20米,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推进度及时移挪,不按规定距离悬挂的,每处罚款100元。
煤矿井下瓦斯检查牌板设置位置
采掘面及其它检查地点都应设瓦斯检查牌板,牌板设置位置:
(一)低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在工作面和上隅角设置牌板,掘进工作面在工作面设置牌板。
(二)综采工作面牌板设在工作面向外15~20m的回风巷,回风巷牌板设在距回风口10~15m的安全地点,上隅角牌板设在工作面距上隅角3~5m的支架上。
(三)掘进工作面牌板设在距工作面迎头20~30m的巷帮上,回风巷牌板设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距全风压回风口10~15m的巷帮上。
(四)串联通风工作面设在被串联掘进工作面风机前或被串联回采工作面前3~5m的巷帮上。
(五)其它瓦斯检查地点设在被检查地点附近5m范围内的适当位置。
附表1 瓦斯检查牌板
(用于低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回风巷等地点)
检查地点:月日
附表3 瓦斯检查牌板
(用于低瓦斯矿井工作面上隅角、盲巷口、密闭前等地点)
检查地点:月日。
关于井下牌板吊挂的管理规定
关于井下牌板吊挂的管理规定随着煤矿行业的不断发展,井下牌板吊挂已经成为了煤矿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煤炭生产过程中,井下牌板吊挂主要用于运送煤炭及其他物资,而井下牌板吊挂的安全运行关系着煤矿生产的安全,因此制定关于井下牌板吊挂的管理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井下牌板吊挂的基本情况及其使用的标准、管理规定、风险防范和维护保养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井下牌板吊挂的基本情况及其使用的标准井下牌板吊挂,是一种用来运送煤炭及其他物资的专用车辆,它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在煤矿井下,用于矿井及煤巷内煤炭和物资的运输。
牌板吊挂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牌板吊挂必须具备正规的生产许可证和相关的检测报告;2. 牌板吊挂的各个部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必须采用防爆型、耐火型等安全性能要求的材料;3. 牌板吊挂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并且在每个使用周期后都需要进行一次完整的检查,以确保各项安全要求都得到了满足;4. 牌板吊挂必须经过专业的葫芦保养工人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能的有效保持。
二、井下牌板吊挂的管理规定1. 牌板吊挂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生产规程的要求,同时需要严格遵守牌板吊挂的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牌板吊挂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并且必须具备相关的执照和驾驶证。
2. 牌板吊挂的的出入机点和牌板吊挂移动路线,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和管理。
任何人员在没有相关工作要求的情况下,不能擅自出入或者在牌板吊挂运行时停留在煤巷内。
3. 牌板吊挂在运行时必须保持牢固稳定,不能有任何倾斜或者摇晃状态,且必须按照运载标准进行载人和载物。
同时,为保证运输安全,车载人数不能超过标定载人数的限制。
4. 牌板吊挂使用期限为一年,超期需检修。
检修应在正常停车后,经检修人员确认准许后再行进入使用。
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5. 牌板吊挂在乘运途中,应随时注意前方情况,并按照行车区域内的指令或标志控制车速,并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载物及负荷的平衡。
煤矿牌板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上下各类牌板悬(吊)挂标准为进一步加强井上下牌板管理,规范各类牌板悬(吊)挂和填写标准,实现各岗位各类牌板与人机物环的完美统一,按照《山西省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及“五精”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通防设施牌板(一)、悬挂1、测风牌版:悬挂高度为底边距离地板1.6米,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2、密闭检查牌版:悬挂高度为底边距离地板1.6米,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3、隔爆设施管理牌板:悬挂在隔爆设施的上风侧,用固定架固定在隔爆设施第一排水袋(槽)横梁中间,平直于水袋(槽)横梁悬挂;4、风筒牌:用铁丝吊挂在风筒正面(圆弧形中间),靠近迎头方向的风筒接头处。
(二)、填写1、瓦斯管理牌板:统一用黑色板笔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字体填写工整。
牌版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悬挂高度距离地板1.6米;2、局部通风机管理牌版:所有数据必须是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体高度 2.5cm;兼职司机姓名要求是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字高4cm;3、测风牌板:所有数据必须用用黑色板笔工整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4、密闭检查牌版:每周检查数据必须用黑色板笔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字体填写工整;其他数据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体高度2.5cm;5、风门管理牌板:所有数据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压膜,黑色宋体字、字高2.5cm;6、隔爆设施管理牌板:所有数据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体高度 2.5cm;负责人姓名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压膜,打印字体为黑色宋体字,字高4cm。
二、机电设备及场所牌板1、各类牌板应设置悬挂在设备及场所的醒目位置,使操作人员方便了解其内容;2、牌板悬挂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牌板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底边悬挂高度为距离地板1.6~1.8米。
悬挂牌板统一采用水泥钢钉或膨胀螺栓固定,机房内可先把宽40毫米、厚30毫米、长度与牌板一齐的木板钉在墙壁上,再将牌板悬挂在木板上。
瓦斯牌板吊挂位置
东坪煤业瓦斯牌板管理办法一、牌板位置(一)掘进工作面1、距工作面20米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2、距回风口10米处(回风探头处)悬挂两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本工作面内所有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两块牌板要交替填写,始终保留上一班和当班数据。
3、机电设备上风侧(设备处探头位置)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4、双巷掘进要在混合回风探头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混合回风测定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二)综采工作面1、进风顺槽距工作面10米处,悬挂两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本工作面内进风、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测点瓦斯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两块牌板要交替填写,始终保留上一班和当班数据。
2、上隅角(探头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
3、回风顺槽距工作面10米处(工作面探头处),悬挂两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本工作面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测点瓦斯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两块牌板要交替填写,始终保留上一班和当班数据。
4、回风顺槽机电设备上风侧处(设备处探头),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5、回风顺槽距斜巷口10米处(回风探头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6、回风配巷距回风口10米处(回风探头处),悬挂一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回风配巷瓦斯和回风配巷回风瓦斯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数据填写要保留上一班检查数据,依次交替填写。
(三)其它检测点,延用旧牌板和填写方式。
二、管理办法1、牌板悬挂整齐牢固,高度统一,并便于填写查看。
尽量远离有人员经常作业的地点,以免造成作业中碰撞损坏牌板。
2、瓦斯牌板悬挂点前后1米内不得有杂物,积水等,便于人员查看。
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井下瓦斯检查工作的管理,确保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矿井井下作业单位的井下瓦斯检查工作。
第三条井下瓦斯检查工作是指对煤矿井下空气中的瓦斯浓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以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井下瓦斯检查挂牌是指对井下作业面的瓦斯检查情况进行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瓦斯浓度、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
第五条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煤矿企业和矿井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保证井下瓦斯检查挂牌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的程序第七条井下瓦斯检查挂牌应当定期进行,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对重点作业区域和重点岗位的井下瓦斯检查应当更加频繁。
第八条井下瓦斯检查挂牌应当由专门的检查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第九条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的具体程序如下:(一)确定检查范围和检查时间。
(二)组织检查人员进行瓦斯检查,记录瓦斯浓度数据。
(三)对瓦斯浓度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四)将瓦斯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包括瓦斯浓度、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
(五)将瓦斯检查结果挂牌公示在矿井井下作业区域的显眼位置。
第十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加强对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的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检查工作。
第三章管理责任与监督检查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和矿井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的工作机构和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强对井下瓦斯检查挂牌工作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和矿井井下作业单位在井下瓦斯检查挂牌工作中,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的结果应当及时通报给井下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通风牌板悬挂标准(1)
瓦斯检查点检查位置及牌板悬挂位置规定:一、瓦斯检查管理牌、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测风记录牌等吊挂高度要统一,上沿距离底板控制在1.6m~2.0m之间。
附近20m范围内有其他牌板时,要与其他牌板集中吊挂。
二、密闭管理牌板及密闭处的瓦斯检查牌版等必须悬挂在栅栏门内密闭墙上,吊挂平整,不能出现倾斜等现象,吊挂高度控制在1.6m~2.0m之间;。
三、机电设备硐室内的瓦斯检查牌板、测风记录牌板,吊挂在硐室回风侧距离硐室回风口5m范围内;机电设备,钻场、泵坑、胶带机头、胶带机尾、绞车、溜子等处的瓦斯检查牌版悬挂在离设备下风侧不大于5米、顶帮支护完整,无淋水的地点。
四、回采工作面瓦斯检查牌版挂在回风侧离回采线不大于15米,顶板支护完整、无淋水的地方;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牌版悬挂在离工作面不大于40米顶帮支护完整且无淋水的行人侧,巷道出现拐弯时(比如开联巷、开切眼)超过20米时,瓦斯检查牌板必须挂在新开口拐弯的巷道内;岩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必须挂在距离工作面不大于50米顶帮支护完整且无淋水的行人侧位置,巷道出现拐弯时(比如开联巷)超过30米时,瓦斯检查牌板必须挂在新开口拐弯的巷道内。
五、瓦斯检查点检查位置规定1、测定瓦斯浓度应在巷道风流的上部,测定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巷道风流的下部,有支架的巷道距顶帮底各为50 mm,其他巷道距顶帮底各为200 mm。
2、回采工作面:进风风流:距煤壁10米—50米进风巷道的风流。
工作面风流:采煤面距煤壁、顶、底和切顶排各为200 mm(小于1米厚的煤层各为100mm)回风巷风流:距煤壁10米外~50米内的回风巷风流。
回采面上隅角:距上帮0.5米,距顶板0.3米,切顶线外1米的空间。
3、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进风流:局部通风及吸风口5—10米附近的风流掘进工作面风流:风筒出口至迎头段的风流。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风筒出口向外至少10米以外的回风流。
4、在矿井总回风巷和一翼回风回风巷测定时,应在测风站内进行。
关于井下瓦检及测风站点设置与通防牌板吊挂管理的规定(改)
关于瓦斯检查点及测风站点的设置与牌板管理的规定一、瓦斯检查点设置(一)、瓦斯检查设置地点1、采煤和备采工作面(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测点:工作面回风巷切顶线处。
(2)、采煤和备采工作面测点:设置在距工作面回风出口10米范围内。
(3)、采煤和备采工作面回风流测点:设置在工作面回风道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范围内。
(4)、采煤和备采工作面回风巷使用中的机电设备处设置瓦斯检查点。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范围内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测点:设置在采煤面进风巷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范围内。
2、掘进工作面(1)、掘进工作面测点:设置在距工作面5米范围内。
(2)、工作面回风测点:工作面巷道内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内。
(3)、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测点:设置在局部通风机前3-5米处。
(4)、掘进面内电动机及其开关处测点:电动机及其开关处前后20米范围内。
3、采区回风巷(1)、采区进、回风巷测点:设置在测风站处。
(2)、采区回风巷临时施工的机电设备测点: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范围内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4、矿井一翼进、回风巷及总进、回风巷(1)、矿井一翼进、回风巷及总进、回风巷测点:设置在测风站处。
(2)、矿井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临时施工的机电设备测点:设置在机电设备处。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范围内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5、机电硐室测点:设在回风口处。
6、临时作业地点测点:设置在作业地点。
7、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盲巷密闭墙、采空区密闭墙测点:设置在栅栏外。
8、高冒处测点:设置在高冒点9、煤仓测点:设置在煤仓上口往下2米左右的合适位置。
10、水仓测点:设置在水仓的进风侧或回风侧。
11、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测点:按照有人工作面检查点检查。
12、处于回风系统的角联巷道测点:设置在角联巷道中风流的下风侧。
井下各类标志牌板管理规定
井下各类标志牌板管理规定矿属各单位:为加快精品工程的创建进度,落实“神华宁煤集团精品工程现场推进会”的要求,规范井下各类牌板,现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0、牌板要求:0.1、吊挂要求:0.1.1、牌板上平面高度根据巷道尺寸确定牌板悬挂具体位置,要求牌板吊挂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端对齐,确保美观、大方、实用,不影响其他工作。
0.1.2、煤巷帮部牌板采用两条小宠物链将一根4分钢管平行悬挂,再将牌板固定在钢管上。
0.1.3、岩巷帮部牌板要求采用射钉或道钉钉挂在巷道帮上,上平面对齐。
0.1.4、巷道顶部牌板采用两根宠物链平行将牌板悬挂在巷道中间,不影响行人、设备运行等。
0.2、卫生、完整要求:牌板的卫生要求干净,没有积尘,没有涂痕,字迹清晰,要保持完整。
0.3、牌板设计、加工、审批、发放由安监处、生产科、动力科、通风科、物资部负责,使用单位负责内容的提供、牌板的运算和安装、吊挂。
0.4、各单位使用的牌板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安监处提交使用计划,由安监处统一按照样本向供销部提交计划,区队不再私自采购和制作。
0.5、其他小型即时贴等编号牌由区队材料费自行承担。
1、采掘工作面及巷道的牌板1.1、风机两巷顶部宣传牌板1.1.1数量:按照每100米一块计算,根据巷道实际长度计算出牌板数量。
1.1.2牌板规格及材料:外框规格为:1800mm×600mm,材料为不锈钢外框;内容材料为反光喷绘布,底色根据用途自行确定,字体两行成一行布置。
1.1.3牌板的吊挂位置:采用两根宠物链平行将牌板悬挂在巷道中间,不影响行人、设备运行等。
1.1.4牌板内容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如:“安全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第一的理念尊重客观规律的安全风险理念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安全理念“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的安全防范理念“抓两头,带中间,整体推进,螺旋递进”安全管理理念管人、管事、管思想相结合的齐抓共管理念如覆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忧患理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境界,超越安全抓安全的理念等等。
井下各类牌板悬挂要求
井下各类通防设施管理牌板悬(吊)挂要求(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井上下牌板管理,规范各类牌板悬(吊)挂和填写标准,实现各岗位各类牌板与人机物环的完美统一,按照《山西省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及“五精”管理要求制定本要求,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悬挂
1、测风牌版:悬挂高度为底边距离底板 1.2 米,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
2、密闭检查牌版:悬挂高度为底边距离地板 1.2 米,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且挂在密闭栅栏外;
3、隔爆设施管理牌板:悬挂在隔爆设施的上风侧,用固定架固定在隔爆设施第一排水袋横梁中间,平直于水袋横梁悬挂;
4、瓦斯管理牌板和一炮三检牌板:牌版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悬挂高度距离地板 1.2 米;
5、局部通风机管理牌版:牌版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悬挂高度距离地板 1.2 米;
6、监控管理牌板:牌版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悬挂高度距离地板 1.2 米;
7、钻场管理牌板:牌版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悬挂高度距离地板 1.2 米;且挂在栅栏外,如果牌板高度不一致,必须以上部高度平齐为好。
(二)填写要求:
统一用黑色板笔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字体填写工整。
(三)吊挂方式:
1、悬挂牌板统一采用水泥钢钉或膨胀螺栓固定木板条上,木板条与需要吊挂的牌板长度必须一致,先将木板钉在墙壁上,再将牌板悬挂在木板上。
2、牌板固定完毕后,其上下边沿无特殊情况,一律平行于巷道地坪。
3、牌板悬挂位置如遇管路或电缆等障碍物时,可适当进行调整(四)安装位置;禁止将牌板放在可移动物体上。
牌板前不得放置妨碍任何的障碍物。
说明:牌板吊挂高度与其他单位的牌板相一致。
高家庄煤矿一通三防科
2014年11月27日。
通风牌板管理制度
通风牌板管理制度
1、通风牌板种类包括风门管理牌,密闭管理牌,瓦斯检查牌,测风记录牌,局部通风管理牌,调节风窗管理牌。
2、通风牌板型号:说明牌统一规格型号600mm×400mm,其他通风牌。
3、井下的瓦斯检查牌板、测风牌板等有关“一通三防”牌板的填写由瓦斯队与通风科负责,牌板的管理责任由巷道所在管理单位负责。
4、“一通三防”的各种牌板不按规定吊挂或不认真填写,按不规范行为处理,罚责任人50元。
5、井下发现瓦斯牌板、测风牌板等关于“一通三防”牌板非故意被水冲、喷浆、喷白等要30min内汇报瓦斯队,瓦斯队在1个班内进行补填完善,否则对管理区队罚款3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故意擦涂牌板、砸坏牌板等破坏通风牌板的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安全管理科追查处理。
检查人员发现类似问题要告之现场负责人。
对有意破坏通风牌板的,还要立即向瓦斯队、调度室汇报。
(责任单位不报责任人,对单位负责人、跟班队长各罚款100元/次)
6、凡每处不合要求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50元。
关于井下牌板吊挂的管理规定
关于井下牌板吊挂的管理规定井下牌板管理规定为确保我公司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达标,按照《山西省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牌板的制作及发放各专业科室负责牌板内容和样式的初步设计,经质标办确认后,最终确定牌板规格、材质,按标准统一制作,确保牌板统一标准。
制作好的牌板送至材料库房保管,并及时通知各专业部门。
二、牌板的悬挂各专业科室(区队)负责各自牌板的悬挂,牌板必须统一高度,原则上牌板上边距底板1.7m。
所有牌板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要求吊挂,特殊情况需改变标准要求的,应提前与质标办沟通,经同意后再行吊挂。
禁止将牌板吊挂在电缆、设备或其它固定物体后面;严禁用钢钉等直接钉在牌板框上。
三、日常管理:1.井下各类牌板的管理按照专业系统进行划分的原则,各个专业科室负责人对井下各专业牌板负有管理、维护责任。
各专业科室应安排专人负责牌板的管理、维护。
2.施工地点牌板由各施工队管理,各对口专业科室监督。
3.各类设备设施相配套的管理牌板,随设备设施的移动而移动,不用的牌板需及时回收,严禁随意丢弃,若检查发现未进行回收,对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处于每块200元罚款。
4.各施工作业地点施工完毕后,各专业科室5日内牌板需及时回收,移交库房保管,若检查出牌板未进行回收。
将对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处于每块200元罚款。
5.正在施工巷道内的施工牌板、材料牌板等由施工单位负责吊挂、管理。
当巷道施工完毕后,由施工队移交至生技科,不用的牌板要及时回收,移交库房保管。
6.井下各类牌板的卫生检查纳入每月的文明施工大检查项目,对检查出牌板卫生不合格,对责任人处以每块100元罚款。
7.严厉打击故意损坏牌板行为。
对故意损坏牌板者,除照价赔偿处外,还要处以原值五倍的罚款。
8.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范本(2篇)
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1.为确保井下瓦斯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井下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三、术语及定义1.井下瓦斯检查:指对煤矿井下的瓦斯浓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监测和评估的过程。
2.瓦斯检查员:指具备瓦斯检查资质并承担瓦斯检查任务的人员。
3.瓦斯检测仪器:指用于测定瓦斯浓度和其他相关参数的仪器设备。
四、管理要求1.瓦斯检查员的资质与培训1.1瓦斯检查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瓦斯检查资格证书。
1.2瓦斯检查员应参加瓦斯检查培训课程,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2.瓦斯检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2.1根据煤矿安全生产需要,矿山应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并予以公布和执行。
2.2瓦斯检查计划应包括井下瓦斯检查的时间、频率、区域、方法和要求等内容。
2.3瓦斯检查员应按照瓦斯检查计划进行井下瓦斯检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检查任务。
3.瓦斯检查仪器的选择与使用3.1矿山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瓦斯检测仪器,并进行定期的检定和校准。
3.2瓦斯检查员应熟悉并掌握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正确使用并记录检测结果。
4.瓦斯检查结果的处理与报告4.1瓦斯检查员应对井下瓦斯检查结果进行准确记录,并及时上报矿山相关部门。
4.2矿山应及时对瓦斯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五、责任与措施1.矿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管理制度,并组织对瓦斯检查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2.瓦斯检查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瓦斯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3.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煤矿井下瓦斯检查工作的实施依据。
如本制度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将按照程序进行修订并重新公布。
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井下瓦斯检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井下瓦斯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井下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等相关管理事项。
第三条井下瓦斯检查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井下瓦斯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市井下瓦斯检查管理中心为井下瓦斯检查工作的主要管理机构。
第六条市井下瓦斯检查管理中心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井下瓦斯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二)组织制定井下瓦斯检查计划,指导各单位落实;(三)组织开展井下瓦斯检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四)做好井下瓦斯检查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五)处理井下瓦斯检查中的重要事故和问题,提出处置措施;(六)组织开展井下瓦斯检查工作的宣传和培训;(七)定期向上级报告井下瓦斯检查工作情况。
第七条各矿井、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井下瓦斯检查管理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井下瓦斯检查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本单位的井下瓦斯检查计划;(二)组织指导本单位的井下瓦斯检查工作;(三)组织开展井下瓦斯检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四)做好本单位井下瓦斯检查资料的收集和管理;(五)定期向上级报告本单位井下瓦斯检查工作情况。
第三章井下瓦斯检查工作内容第九条井下瓦斯检查工作的内容包括:(一)使用检查仪器设备进行井下瓦斯浓度的检测;(二)检查井下的瓦斯抽放、排风设备的运行情况;(三)检查井下的防火、防爆设备的使用情况;(四)检查井下的瓦斯抽放、排风系统的故障修复情况;(五)检查井下各矿区、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情况;(六)对井下的瓦斯监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七)对井下的瓦斯泄漏和事故隐患进行随机抽查;(八)及时报告井下瓦斯泄漏和事故隐患,并提出处理建议。
测风牌板及瓦斯排版悬挂(合集5篇)
测风牌板及瓦斯排版悬挂(合集5篇)第一篇:测风牌板及瓦斯排版悬挂管理排版悬挂位置通风管理牌板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悬挂,保持悬挂牢固,位置醒目,清洁美观,避开车撞、炮崩和有淋水的地点。
1、“密闭管理牌板”悬挂于密闭墙面正中,高1.5米处,闭前有栅栏的,栅栏上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牌,由通风密闭检查人员负责悬挂、管理。
2、井下所有风门及调节风门悬挂“风门管理责任牌板”,悬挂位置为:风门进风侧的门垛上,牌板上方与门垛上方平齐,由通风人员负责悬挂,并负责清洁管理工作,发现丢失、损坏现象必须及时汇报,以便于追究责任人。
3、隔爆设施悬挂“隔爆设施管理牌板”,悬挂位置为:第一排水袋正前方不大于1米处,牌板高度与水袋高度平,由通风负责悬挂,辖区范围内的单位负责管理。
4、井下各测风地点悬挂“测风牌板”,由通风悬挂,牌板悬挂于测风站正中巷道的一侧,高度为1.5米。
5、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悬挂“瓦斯检查牌板”由瓦斯检查员负责悬挂,由瓦检员按规定分别填写内容,牌板的悬挂高度为1.5米,掘进工作面距迎头距离不得大于50米,回采工作面距安全出口不得大于20米,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推进度及时移挪。
6、采煤工作面上隅角、下隅角的栅栏上由采煤单位负责悬挂“禁止入内”牌,并进行管理,其它因通风原因需挂“禁止入内”牌的地点,由通风单位负责悬挂。
7、井下巷道必须按除尘责任划分区域,由负责冲尘的单位悬挂“除尘责任牌”,悬挂于“巷道标志牌”处,无巷道标志牌的悬挂于巷道外口不大于10米处。
8、局部通风机由通风单位悬挂“局扇管理牌板”。
9、正常供风的风筒必须进行编号管理,“编号”由通风单位制作,贴于每节风筒前端接头向后1米处的醒目位置。
10、各地点使用的降尘设施必须悬挂“降尘设施管理牌板”,悬挂位置为距控制降尘设施的防尘水管阀门不大于1.0米处。
11、各地点使用的监控设施必须悬挂“监控设施管理牌板”,由通风单位的安全监测员负责悬挂、填写,悬挂地点为距监控设施不大于2米,高约1.5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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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瓦斯检查点及测风站点的设置与牌板管理的规定一、瓦斯检查点设置(一)、瓦斯检查设置地点1、采煤和备采工作面(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测点:工作面回风巷切顶线处。
(2)、采煤和备采工作面测点:设置在距工作面回风出口10米围。
(3)、采煤和备采工作面回风流测点:设置在工作面回风道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围。
(4)、采煤和备采工作面回风巷使用中的机电设备处设置瓦斯检查点。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围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测点:设置在采煤面进风巷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围。
2、掘进工作面(1)、掘进工作面测点:设置在距工作面5米围。
(2)、工作面回风测点:工作面巷道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
(3)、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测点:设置在局部通风机前3-5米处。
(4)、掘进面电动机及其开关处测点:电动机及其开关处前后20米围。
3、采区回风巷(1)、采区进、回风巷测点:设置在测风站处。
(2)、采区回风巷临时施工的机电设备测点: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围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4、矿井一翼进、回风巷及总进、回风巷(1)、矿井一翼进、回风巷及总进、回风巷测点:设置在测风站处。
(2)、矿井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临时施工的机电设备测点:设置在机电设备处。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围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5、机电硐室测点:设在回风口处。
6、临时作业地点测点:设置在作业地点。
7、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盲巷密闭墙、采空区密闭墙测点:设置在栅栏外。
8、高冒处测点:设置在高冒点9、煤仓测点:设置在煤仓上口往下2米左右的合适位置。
10、水仓测点:设置在水仓的进风侧或回风侧。
11、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测点:按照有人工作面检查点检查。
12、处于回风系统的角联巷道测点:设置在角联巷道中风流的下风侧。
13、可能造成瓦斯积聚的巷道测点:设置在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
(二)、检查容1、矿井总进回风巷、一翼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包括备用工作)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机电硐室(包括处于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高冒处、煤仓、水仓、采空区密闭墙、盲巷密闭墙、临时作业地点、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处于回风系统的角联巷道及可能有瓦斯积聚的地点必须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温度等。
2、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观测一氧化碳浓度、密闭墙外气体温度、压差等。
(三)、检查次数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实行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风流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3次。
2、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实行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风流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2次。
3、机电峒室(包括处于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采空区闭墙、盲巷闭密墙、高冒点、水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角联巷道每班至少检查1次。
4、炮采、炮掘工作面,每次装药前、放炮前后必须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5、矿井的分区回风和矿井总回风等回风巷道都必须设点检查,每班至少检查1次。
6、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每班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每周至少检查1次。
7、炮掘工作面贯通巷道,每次放炮前,被贯通巷道必须检查瓦斯与二氧化碳。
8、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观测一氧化碳浓度、密闭墙外气体温度和压差等变化情况。
采煤工作面及上隅角每班至少观测1次,已封闭的采空区每7天至少观测1次,其他地点每天至少观测1次。
二、测风站点设置(一)测风站点的设置地点1、矿井总进、回风巷、采区主要进、回风大巷、煤层(或水平)进、回风大巷,均应设置标准的测风站。
2、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及尾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掘进工作面回风、工作面风量,独立通风的机电硐室、材料库,其他长度超过6m的通风巷道、角联巷道及其他需要测风的地点均应设置测风点。
(二)、测风站点的位置1、测风站位置必须选择在巷道断面一致、平直的巷道中,其前后10m围无任何障碍物或巷道拐弯等局部阻力。
构建测风站采用水泥砂浆抹平巷道帮、顶壁,刷白处理表面,在测风站前后两端采用红色油漆沿巷道轮廓线进行标识,标识线宽度100mm~150mm,标识线宽度要一致。
测风站长度为4~5m。
2、测风点位置应选在巷道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帮空顶、无淋水、前后10m无障碍物和巷道拐弯的地点,尽可能避开胶带输送机机头架处。
测风点不要求按测风站规格构建。
(三)、测风时间1、定期测风要求(1)每10天对矿井风量进行1次全面测定。
每轮矿井全面测风必须在1天完成。
(2)对于瓦斯涌出异常地点,根据矿井总工程师安排,可缩短测风周期。
2、不定期测风要求(1)如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必须及时进行风量测定。
(2)改变主要通风机风叶角度或电机运行频率后必须及时进行风量测定。
(3)因临时工作安排、井下某个区域恢复供风、安装或更换局部通风机、矿井部分风路风量不稳定等必须及时进行风量测定。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
(四)、测风有关要求1、测风员严格按照测风工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测风。
2、每个测风地点每次至少进行3次测风,并且3次的测量数据的最大误差不超过5%(即:max -min 100%5%minQ Q Q •≤),否则必须重新测定。
3、测风人员在进入测风点时,要对测风点的巷道断面进行复核,根据风速情况选择合适的风表。
4、测风过程中要求无其它人员通行,测风断面按巷道实际断面减去障碍物加权断面。
5、计算风速数据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风量数据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6、采煤工作面需测定进风风量和回风风量,包括并联进风巷和并联回风巷或尾巷,测风牌板分别设置。
7、掘进工作面需测定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的供风量、吸入风量、工作面风量及掘进工作面回风量。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供风量为通风机吸风口前10m 处测定的风量;以供风量减去在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后5m (以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外壳末端计算)测定的风量作为吸入风量;工作面风量为倒数第三节风筒处测定的风量(距离风筒末端出风口不大于30m);回风量为距掘进工作面回风口以里10-15m的地点测定的风量。
8、设有调节风窗的联络巷、车场,巷道风速大于风表启动风速,可直接测定,如巷道风速低于风表启动风速,可选择直接测风窗过风量或在进风侧距离联络巷口前、后10~20m符合测风要求处分别测出风量,两者相减差值为联络巷、车场风量。
独立通风硐室在进风侧测定风量,如进风测没有测风条件的可在回风侧测风,如风速低于风表启动风速,可采用上述方法。
9、测风地点如有车辆通行,必须做好警戒。
有车辆通过时,要停止测风,测风人员要躲到安全地点,待车辆通过、风流稳定后(车辆经过5min后)再开始测风。
10、所有测风站点都必须编号、挂牌管理(在测风牌板上体现)。
11、测风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围、规定的时间进行测风,不得空班漏测,严禁填报虚假数据。
三、牌板管理(一)、瓦斯检查牌板1、容、规格2、吊挂位置(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上隅角瓦斯检查牌板悬挂于工作面上出口外10—20m。
采煤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检查牌板悬挂于工作面回风道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围。
(2)、掘进工作面: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悬挂于迎头向外20米(机掘)、50m (炮掘)围。
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检查牌板悬挂于工作面巷道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3)、机电硐室瓦斯检查牌板悬挂于回风侧5~10m围(4)、其他地点瓦斯牌板位于检查点3-5米附近。
(二)测风、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调节风窗说明牌板1、容、规格2、位置(1)、测风站的测风牌板设置在测风站下风侧距边缘2m围。
(2)、采煤工作面设置2块测风牌板(存在并联进风、回风,相应增加),分别设在进风巷、回风巷对应测风点处。
(3)、掘进工作面设置3块测风牌板(其中一块为局部通风管理牌板),局部通风管理牌板设在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附近5m围,回风处测风牌板设在对应测风点处。
炮掘工作面测风牌板悬挂在工作面30m(综掘)、50m(炮掘)围。
(4)、带有调节风窗的风墙、风门设置1块调节风窗说明牌,相应测风数据填入风窗说明牌,风窗说明牌设在进风侧第一道正向风门前1~2m围,并固定于巷道壁。
如第一道风门前巷道长度不够,可设在两道风门之间。
安装带有调节风窗风墙或风门的车场、联巷可不设测风牌板。
.. (5)、独立通风硐室设置1块测风牌板,设在进风侧5~10m围对应测风点处;如进风侧没有测风条件可在回风侧测风,测风牌悬挂在对应测风点处。
(6)、其它需要测风地点的测风牌板设置在对应测风点处。
(三)、牌板的管理1、牌板须悬挂、固定在巷道行人侧巷道壁上,在有明确腰线的巷道,牌板下边缘距离腰线上边缘300mm,在无明确腰线的巷道,牌板下边缘距离巷道底板1500mm2、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形成后48h必须悬挂测风牌板。
采煤工作面回撤时局部通风机安装好后当班必须及时回收进、回风巷的测风牌板。
3、局部通风机安装完毕在投入运行后当班必须悬挂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及回风处测风牌板。
4、牌板数据、文字必须字体端正、清晰、容填写齐全,数据必须与手册一致。
5、牌板应保持完好,损坏的要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