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浙江省海塘工程安全评价技术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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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塘工程安全评价技术大纲

(试行)

浙江省水利厅

二○○九年四月

目录

1 总则 (1)

2 评价程序 (2)

3 工程质量复核 (2)

4 防潮标准复核 (3)

5 结构稳定复核 (4)

6 渗流安全复核 (5)

7 交叉建筑物安全影响复核 (5)

8 运行管理评价 (5)

9 总体安全评价 (6)

附录:海塘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9)

条文说明 (10)

浙江省海塘工程安全评价技术大纲

(试行)

1 总则

1.1 为做好全省海塘工程安全鉴定工作,规范安全鉴定的工作内容、方法及评价标准,根据《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水利部《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435­2008,以下简称《设计规范》)、《浙江省海塘工程技术规定》(浙水管〔1999〕56 号,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和《浙江省海塘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大纲。

1.2 本大纲适用于全省已建设计重现期(下同)20 年一遇以上的一线海塘工程。20 年一遇以下的海塘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海塘工程安全评价主要是对海塘工程现状是否满足原设计要求进行复核,并判别工程安全类别。复核时要突出重点,因塘而异。

1.4 海塘工程安全评价项目包括工程质量、防潮标准、结构稳定、渗流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影响、运行管理等。有抗震复核需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5 海塘工程安全评价,除应符合本大纲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

2评价程序

2.1 海塘工程安全评价按评价单元开展。评价单元可按以下原则之一确定:

1、以原设计批复的塘段划分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2、对中间无大的山体间隔、属同一个单位管理的连续性海塘可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3、同一个单位管理、保护面积较小的海塘闭合区可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2.2 评价时应充分收集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维修加固和工程地质、潮位系列、塘顶高程、塘前滩涂及保护区社会经济等资料,并开展必要的勘探、测量、检测和试验工作。

2.3 海塘工程安全评价应先进行现场检查,选取典型断面,从工程质量、防潮标准、结构稳定、渗流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影响、运行管理等分项进行复核,综合形成评价单元的总体安全评价意见。

2.4 典型断面应选取相对不利断面,选取时综合考虑结构型式、地质条件、塘顶沉降、塘前滩涂、海塘走向等因素。

2.5 对一个评价单元,典型断面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 个,每隔500~1000 米应选取一个典型断面。

3工程质量复核

3.1 工程质量复核主要是评价现状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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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3.2 工程质量复核一般通过现场检查进行,辅以必要的勘探、检测和试验。现场检查主要内容详见附录。

3.3 检查重点是塘前消浪防冲设施,迎潮面、塘顶、背水坡等护面结构,塘身填筑材料、防渗土体等主要材料,镇压层、护塘地等护塘设施,以及交叉建筑物与海塘结合部位等,对工程存在的变形、裂缝和架空等严重质量隐患进行安全影响分析。

4防潮标准复核

4.1 防潮标准复核主要是评价工程现状防潮能力是否满足

设计要求。

4.2 复核主要内容包括塘顶高程和越浪量。

4.3 设计潮位。原则上应利用延长后的潮位系列资料,采用频率分析法计算。

4.4 波浪要素。深水波要素和塘前波要素按《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有关要求进行计算。如工程附近设有测波站,应根据实测资料统计分析求得深水波要素。

4.5 波浪爬高。根据塘前波要素,按《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对现状断面进行波浪爬高计算。对位置重要或断面型式复杂的海塘可结合模型试验确定波浪爬高。

4.6 塘顶高程复核。根据复核后的设计潮位、波浪爬高等,按设计时确定塘顶高程的方法计算塘顶高程,并与原设计塘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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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对比,取二者大值为要求达到的塘顶高程。

4.7 越浪量复核。对现状塘顶高程低于要求达到的塘顶高程的海塘,需进行越浪量复核。越浪量可按《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计算,重要海塘可通过模型试验复核。

4.8 塘顶高程差值计算。要求达到的塘顶高程与现状塘顶高程的差值即为塘顶高程差值,以此判断海塘现状防潮能力。

对塘顶高程差值超过30 厘米的海塘,应进一步查明沉降的范围和程度。

5结构稳定复核

5.1 结构稳定复核主要评价现状运行工况下工程结构是否

稳定。

5.2 复核主要内容包括整体稳定、消浪防冲和塘身结构,对已暴露出的问题或出现的异常情况应作重点复核。

5.3 整体稳定复核。按《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复核后的设计潮位值和现状运行工况进行典型断面的整体稳定复核,复核时应根据海塘工程现状环境条件和地质情况等取用有关参数。

5.4 消浪防冲复核。计算护面结构的稳定性,复查塘前冲刷情况,以及消浪防冲、保(防)护设施完好情况。

5.5 塘身结构复核。主要对防护墙、防浪墙、基础、框架等结构的稳定和地基承载力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应力应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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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渗流安全复核

6.1 渗流安全复核主要评价海塘工程的现状防渗结构是否满足正常运行要求。

6.2 复核主要内容包括经历高潮位的运行工况调查,防渗土体和反滤结构复核。对位于粉砂地基的海塘应进行渗透稳定计算。

6.3 经历高潮位的运行工况调查。重点调查经历过高潮位的海塘内坡、塘脚、连接部位等是否存在渗水、松软隆起或塌陷等现象。对海塘施工合垅、修复堵口和险工险段等应作重点调查。

6.4 防渗土体复核。重点复核设计断面现状防渗土体的高程和厚度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6.5 防渗反滤结构复核。根据现场检查,复核反滤结构的完整性。

7交叉建筑物安全影响复核

7.1 交叉建筑物主要指海塘配套的水闸、泵站、旱闸、穿塘管线、码头、桥梁等。

7.2 复核主要内容包括交叉建筑物与海塘的连接部位是否存在开裂、脱空、移位、渗漏等安全隐患,与海塘建设标准是否一致。

对交叉建筑物自身的安全评价按相应规定进行。

8运行管理评价

8.1 运行管理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海塘日常运行管理、维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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