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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在_____。

第三条公司由_____(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共同出资设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宗旨是:_____(注:具体阐述公司经营的宗旨和目标)。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注:明确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注册资本、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1.(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以_____(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足。

第八条股东应按时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章股东会第九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人(注:根据公司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人数),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xx路xx花园x栋xx室第四条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xxxx,xx的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贰个。

1甲方:张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地址:2乙方:周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地址: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 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 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 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 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 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以土地、农业产品、农业科技为主要业务对象,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XXX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为XXX Agricultural Co., Ltd.,公司的住所为XXX市XXX区XXX街XXX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畜牧业、养殖业、渔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等。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五条公司的股东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股东的最低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六条公司的股权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持有,每股的面值为人民币XXX元。

第七条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决策权,股东的利润分配比例与出资比例相同。

第八条股东可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但需提前向其他股东和公司提出书面通知并经过同意。

第九条公司有1位或多位监事,股东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权力机构第十条公司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公司的董事会由5位董事组成,其中1位为董事长。

董事会的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战略、管理方针、重大投资和合作事项等。

第十二条公司的监事会由3位监事组成,其中1位为监事长。

监事会的职责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公司设有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十四条公司设有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市场销售部门、生产运营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公司的各项业务工作。

第四章股东会议第十五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议,由公司所有股东组成。

第十六条股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经理召集,并提前7天向股东发出通知。

第十七条股东会议的议题包括:公司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的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讨论、董事、监事的选举和许可证办理等。

第十八条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股权总额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所通过。

现代农业公司章程模板

现代农业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明确股东权利义务,确保公司合法、合规、高效运营。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如: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农业观光服务等]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人数]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股东出资额:[详细列出每位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等]第七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三)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五)公司终止时,按出资比例分得剩余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的义务:(一)按照出资额缴纳出资;(二)遵守公司章程;(三)公司亏损时,按照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九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小规模农业公司章程模板

小规模农业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XX小规模农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位于[具体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如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技术研发等]。

第四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为[具体日期]。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七条股东:公司股东为[股东名单],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出资:股东出资方式为[具体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股东应当在[具体期限]内缴清出资。

第九条股东会: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股东会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6. 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7. 修改公司章程;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1.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2.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3. 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二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具体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

第十三条董事会职权: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1.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2.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四章监事会第十五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具体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二篇)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二篇)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建设,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保护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Co., Ltd. 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中国(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所在地”)。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实验研究;农业技术开发;农业科学普及;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投资等。

第二章公司的股东第四条公司资金由股东出资设立,并按照股份比例享有公司权益。

第五条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为准。

每个股东有权以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

第六条公司股东的股份可以以货币形式或其他形式出资。

第七条股东每年应按照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向公司缴纳的股东会费。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架构第八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主要事务的决策权。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决策。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是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章股东大会第十二条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包括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其他有效形式。

通知内容应当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要求等。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表决,并得到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等。

第五章董事会第十六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

农业公司章程范文

农业公司章程范文

农业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农业公司的运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业公司是指以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村经济开发等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与公司独立资产承担风险。

第三条农业公司的名称应当包含“农业”二字,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农业公司的营业范围涵盖种植、养殖、渔业等与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农业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由股东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认缴,认缴额度应当明确,并向工商部门备案。

第六条农业公司的经营年限不超过50年,经过股东会决议可以延长。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七条农业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八条股东大会是农业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九条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审议通过董事长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等。

第十条董事会是农业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组成。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重大投资和财务决策等。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农业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等组成。

第十三条监事会的职权包括:监督董事会的工作、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审查重大合同等。

第十四条农业公司的经理层由董事会任命,主要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公司股权第十五条农业公司的股权可由股东以货币或实物形式认购,认购的股权应当明确,并向工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农业公司的股东名册由农业公司负责管理,并定期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

第十七条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讨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优先向其他股东转让。

第十八条农业公司的股东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提供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报告等信息。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九条农业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按期编制财务报表。

农业科技发展公司规章制度

农业科技发展公司规章制度

农业科技发展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规章制度是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所有员工都应当自觉遵守,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领导有义务监督执行。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进行,经过相应程序提交公司领导部门审批。

第五条公司规章制度应当公布在公司内部的适当位置,并定期进行宣传。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规定的员工应当接受相应处罚。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领导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和指挥。

第九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形象,不得擅自发布与公司有关的任何信息。

第十条公司全体员工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损坏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从事欺诈、贿赂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尊重领导和同事,团结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十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权责。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薪酬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确定相应薪资。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对员工的表现给予适当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保持员工与领导之间的信息畅通,及时解决各类问题。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防护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农业公司章程

农业公司章程

四川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四川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四川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____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万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单位:万元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1.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4.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5.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剩余财产。

(完整word版)农业公司章程

(完整word版)农业公司章程

四川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四川经济作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四川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____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万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单位:万元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1.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2。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3.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4.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5.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剩余财产。

农业公企业管理制度范本

农业公企业管理制度范本

一、企业简介(一)公司名称: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二)公司宗旨: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打造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链。

(三)公司愿景:成为国内领先的现代农业企业,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企业文化(一)企业使命:为我国农业发展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助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企业精神:团结、创新、务实、高效。

(三)企业价值观:诚信、敬业、共赢。

三、员工行为规范(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

(二)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勇于担当。

(三)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共同进步。

(四)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拒绝腐败。

四、员工奖惩条例(一)奖励: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惩罚:1.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2. 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员工,给予严肃处理。

五、组织架构(一)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员工。

(二)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三)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工作,员工服从上级领导安排。

六、岗位职责(一)总经理:1.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

2. 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3. 协调各部门工作,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二)副总经理:1. 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2. 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

(三)各部门经理:1. 负责本部门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

2. 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3.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

七、工作流程(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月度、周度工作计划。

(三)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四)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改进工作方法。

八、培训与发展(一)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如何制定?下面就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由***和***共同出资设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对养殖业的投资,农业技术开发、转让,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研究、转让,林业机械种植、机耕、挖穴,花卉、不再分包装种子、肥料、农业机械、农具、农副产品(除粮油)的销售。

(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等相关业务。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由投资方按照合作协议进行出资。

第四条公司成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X。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农业科技为核心,助力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理念:科技创新,服务农民,绿色发展,可持续经营。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目标:成为国内领先的农业科技公司,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农业科技产品和服务。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九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管理和监督公司的业务运营和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策事项需经过董事会讨论并获得过半数董事的赞同方可生效。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策事项需经过监事会讨论并获得过半数监事的赞同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公司依法设立经理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职责,并协助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工作。

经理由董事会选聘,经理承担公司日常业务管理任务,需要董事会授权方可向外界代表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并决定关键事项。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讨论并采取表决方式决定。

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税务法规,依法纳税并进行定期财务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披露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监管要求,保证信息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三章股东权益与责任第十五条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红利,并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六条股东依法享有投票权,股东大会的决议按照股东的表决权来决定。

股东应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表决权,不得滥用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不负担无限责任。

农业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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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四川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四川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____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万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单位:万元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1。

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3.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4.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5.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剩余财产.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

农业科技公司的规章制度

农业科技公司的规章制度

农业科技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公司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具有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人事管理、薪酬福利、安全保卫、工作纪律、保密规定等方面。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一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招聘、录用规定,按照岗位要求和职责履行工作。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服从领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四条公司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同事,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造谣诽谤。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离职前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携带公司财物和资料离开。

第三章薪酬福利第一条公司将按照员工工作表现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合理确定员工的薪酬待遇。

第二条公司将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相关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资历等因素,提供晋升机会和培训机会,激励员工持续学习和进步。

第四章安全保卫第一条公司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工作防护和安全意识培养。

第三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当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操作危险设备。

第四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一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服从公司管理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不得违反工作纪律,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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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XX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农业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蔬菜、花草、苗木种植、销售;中草药种植、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食用农产品的初级加工、销售;农业机械、化肥批发兼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景观设计、蔬菜、瓜果采摘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
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缴纳出资时间如下: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定。

公司
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对公司债务进行清偿,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的,由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
名、盖章。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股东任命执行董事一人。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公司会议,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决定;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六条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股东委派。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交股东。

第二十三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二十五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第二十六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二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七)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九条第(一)、(二)、(四)、(五)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股东指定。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处理对外投资及办理分支机构的注销;
(五)清缴所欠税款;
(六)清理债权债务;
(七)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八)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进行登记第三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三十五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交股东处置。

第三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九条第(六)项情形而解散的,依照国家有关破产的法律、法规实施破产清算。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所称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四十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公司留存一份,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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