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标准看预包装食品的定义
预包装食品界定标准
![预包装食品界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f904e94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06.png)
预包装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中,以包装形式出售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涵盖了各种食品,如罐头、袋装食品、瓶装饮料、盒装食品等。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对预包装食品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和规范。
下面就预包装食品的界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法律法规界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标准号、配料表、营养成分表、食品添加剂名称和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2.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并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净含量、成分表、营养成分表、食品添加剂名称及其编号等信息。
”二、界定标准1. 包装形式预包装食品必须使用包装材料对食品进行包装,以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稳定。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标注相关信息,如产品名称、净含量、原材料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 销售场所预包装食品只能在指定的销售场所出售,如超市、便利店、餐馆等。
销售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3. 标签信息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应包含以下信息:(1) 产品名称:应准确、明确,不能含有虚假成分或误导性描述;(2) 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生产日期应为防腐剂的使用日期,保质期应为食品保持品质的最长时限;(3) 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并标明生产企业的注册地址;(4) 净含量:指食品本身重量,不包括包装材料重量;(5) 成分表:应标明主要原材料,以及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含量;(6) 营养成分表:应标明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物质的含量;(7) 食品添加剂名称及其编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解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da1c980ae45c3b3567ec8bb6.png)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解读一、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目的和依据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
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组织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充分考虑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实施情况,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标签的具体要求,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三、标准修订的主要过程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承担标准修订任务。
标准起草组多次组织专家研究,召开研讨会和专家咨询会,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
本标准通过卫生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700余条反馈意见和修改建议。
标准起草组逐一分析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
本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审查通过,于2011年4月20日公布,自2012年4月20日正式施行。
四、标准修订完善的主要内容(一)修改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两类预包装食品:一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不适用于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的标识。
(二)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标准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定义和“规格”标示方式。
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
![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https://img.taocdn.com/s3/m/3e4528a9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82.png)
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引起社会关注,食品安全法作为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法律,对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和管理也有着具体的规定。
在本文中,我将对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进行深入探讨,以便读者更加深入地理解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要求。
在食品安全法中,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预包装食品的含义: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是指事先包装好,以供直接使用或销售的食品。
这其中包括了各类食品,如饮料、熟食、面包、饼干等。
这一定义的提出,使得对食品的管理更加具有针对性,为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2. 预包装食品的标识和包装:食品安全法还对预包装食品的标识和包装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预包装食品应当在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并且要求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从包装材料的选择到印刷标识的要求都有着具体的规定。
3. 预包装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在食品安全法中,也对预包装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添加剂,并且要对产品的出厂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对于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也有着相应的处罚和惩罚措施。
在我看来,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不仅仅是对食品本身的要求,更是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规范。
通过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和管理,可以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更好地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在总结回顾本文内容时,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和管理,为食品行业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对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升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希望未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能够不断完善,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放心的食品保障。
通过以上深入的探讨,相信读者对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有了更加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
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全面解析预包装食品概念的内涵及界限
![全面解析预包装食品概念的内涵及界限](https://img.taocdn.com/s3/m/62720d370029bd64793e2c30.png)
全面解析预包装食品概念的内涵及界限什么是预包装食品,这是监管工作实践中非常具体的问题。
准确界定预包装定义的内涵和界限,对于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预包装食品定义的分析,阐述了预包装食品的两大特征,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裸装食品的联系和区别,以及实践中对预包装食品定义的把握问题。
预包装食品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个概念。
准确界定预包装食品定义的内涵和界限,对于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监管实践中,却经常出现将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裸装食品相混淆的情况,不仅许多普通消费者难以正确识别,即使生产企业自身对此的认识也很模糊,在监管部门之间或者监管部门内部也存在不同的认识。
日前,国家卫生部发布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作出了更为详尽的规定,这有利于我们更准确把握预包装食品定义的内涵。
预包装食品定义的演变过程目前,有关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主要来自《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法》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005年开始执行的GB7718-2004,将预包装食品定义为"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009年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定义了预包装食品,即"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即将于2012年开始执行的GB7718-2011,将预包装食品定义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从上述三个定义的细微差别,我们可以看出预包装食品定义的演变过程。
全面解析预包装食品的概念和标准
![全面解析预包装食品的概念和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e708d9ec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da.png)
全面解析预包装食品的概念和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概念1】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对预包装食品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预包装食品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按照此定义,预包装食品具有两个根本的特征,首先是“预先定量”,其次是“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的加工食品就是预包装食品,任何个特征不具备,则不成为预包装食品,即仅定量不包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或仅包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不定量都不是预包装食品。
因此,仅靠是否存在包装不能判断一件食品是否为预包装食品。
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通常会有保护性包装,目的是避免或减少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被污染的可能。
这两种食品在销售场所通常会有现场计量过程,而散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能以“计量称重”等字样在包装上明确销售方式。
因此最直观的判断方式就是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应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没有相关标示就不是预包装食品。
例如,酱童子鸡,由于生产工艺或者产品特点无法具有统一的质量。
产品包装上可能标注有“称量销售”,或者包装标注有净含量,但是一只鸡的包装上净含量标示“500g”,另一只鸡的包装上净含量标示为“550g”,没有统一的质量,都不能称之为预包装食品。
2】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食品标签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把文字、图形、符号印制或压印在食品的包装盒、袋、瓶、罐或其他包装容器上;二是单独印制纸签、塑料薄膜签或其他制品签,粘贴在食品包装容器上。
“一切说明物”是广义范畴的标签,包括吊牌、附签或商标等。
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消费者的承诺。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解读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296947c5eff9aef8951e0624.png)
b)标示其中各个种类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和 件数。
当同一个大包装预包装食品中含有多件不单独 销售的非预包装食品时,不适用于本条。
4、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 产品安全质量责任 联系方式:电话(热线、售后电话或销售电 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邮编等
如果一类食品有分类标准或行业约定俗成的分类方式,命名时也可参考食品分类 名称;
为了使用消费者更容易理解其真实属性,应尽量标示详细名称;在能够充分说明 食品真实属性的前提下,可以不使用分类中最低一级或最详细的名称。
b.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例如:三明治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 应在同一版面标注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名称容易混淆误导时应在临近位置使用 同一字号标示反应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真实属性因字号不同 而引起误解时应使 用同一字号。
规范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可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 用相对应繁体字;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对应的 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 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 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⑸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 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 应当分别标注
在标示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时,可以标示“生产者”、“经 销者”、“生产商”、“制造商” 对于委托分装的情况,可标示为“分装商”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 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包括国外 企业在国内开设的办事处、联络处或协会。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解读课件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解读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3dcfd90e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59.png)
发展阶段
完善阶段
针对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对消 费者权益的保护需求,标签标准进一 步细化和完善,加强了对虚假标识和 误导性信息的监管。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营养的关注度 提高,标签标准逐步扩展到包含成分 表、营养信息等内容。
02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
准内容解 读
标签基本要求
清晰可见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清晰、明显, 易于阅读和辨认。
总结词
规范标注食品信息
详细描述
某品牌在食品标签上不再夸大宣传食品的功效和营养成分, 而是实事求是地介绍食品的特点和食用建议,避免误导消 费者。
详细描述
某品牌在食品标签上全面、准确地标注了生产日期、保质 期、配料表等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属性和安全状 况。
总结词
字体规范易读
总结词
避免虚假宣 传
详细描述
持久耐用
标签应具备足够的耐用性,确保在 产品保质期内标签信息完整、清晰。
规范统一
标签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规范统一。
强制标示内容
食品名称
必须清晰标明食品名称,反映 食品真实属性或口味。
配料表
详细列出食品所使用的配料, 并按用量递减顺序排列。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标明食品净含量以及固形物含 量,以给消费者明确的分量提示。
增加全谷物和膳食纤维的标识 为了鼓励消费者选择更健康的食物,标准可能会 增加全谷物和膳食纤维的标识,以突出这些营养 成分的价值。
强调食品过敏原信息 随着过敏问题的日益严重,未来的标签标准可能 会更加重视过敏原信息的标识,确保消费者了解 食品中的过敏原成分。
技术创新对标签标准的影响
01 02
引入新技术
从新标准看预包装食品的定义
![从新标准看预包装食品的定义](https://img.taocdn.com/s3/m/134a183e0b4c2e3f5727635b.png)
的情况 , 不仅 许 多普 通 消费 者难 以正确 识别 . 即使 生产 企 2 1 则作 了进一 步 的明确 : 出 “ 0 1 提 本标 准适 用 于直接 提 供
业 自身对 此 的认 识也 很模 糊 ,在监 管 部 门之 间 或者 监 管 给消 费者 的 预包 装食 品标签 和 非直 接 提供 给 消 费者 的 预 部 门 内部 也存 在 不 同 的认 识 。 1前 ,国 家卫 生部 发布 了 包 装 食 品标 签 ” “ 适 用 于 为 预包 装 食 品在 储 藏 运 输 过 3 ,不 (B 78 2 1 G 7 1 - 0 1食 品安 全 国家 标 准 预 包 装 食 品 标 签 通 程 中提供 保 护 的食 品储 运包 装 标签 、散装 食 品 和现 制 现
食 品 定义 的演变 过 程 。在 G 7 1 — 0 4中 , 调 了预 包 B 78 20 强
的状 态 , 也包 括 了非 直 接 面 向消费 者销 售 时 的状 态 . 是 这
一
、
预 包装 食 品定义 的 演变 过程
非 直接 提供 给 消费 者 的预包 装食 品 二 、 包装食 品定义 的 辨析 预 ( ) 包装食 品 的准确 含义 一 预 从 上 面谈 到 的三 个定 义 .我 们 可 以看 到所 谓 预 包装
目前 ,有 关 预 包装 食 品的 定 义 主要 来 自 ( B 7 8 G 7 1— 2 0 预包 装食 品标 签通 n ) 《 品安 全 法 》 ( B 7 8 04 O 、食 和( 7 1 — G 21 0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预包 装食 品标 签通 n ) 2 0 1食 O 。 0 5年
综 合 论 坛
COM P REHENSI ORUM VE F
从 新捂 准看 预 包 装 食 品 的 定 义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版)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版)](https://img.taocdn.com/s3/m/149d808aa1c7aa00b42acb2d.png)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一、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目的和依据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
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原卫生部组织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充分考虑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实施情况,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标签的具体要求,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三、标准修订的主要过程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原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承担标准修订任务。
标准起草组多次组织专家研究,召开研讨会和专家咨询会,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
本标准通过原卫生部及机构改革后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700余条反馈意见和修改建议。
标准起草组逐一分析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
本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审查通过,于2011年4月20日公布,自2012年4月20日正式施行。
四、标准修订完善的主要内容(一)修改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两类预包装食品:一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不适用于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的标识。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新标准——九大变化的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于明年4月实施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新标准——九大变化的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于明年4月实施](https://img.taocdn.com/s3/m/c8ba7675a26925c52cc5bf0b.png)
面 积 增 大 到 3 m: 5c 。
() 增 加 了 致 敏 物 质 的 推 荐 标 示 要 求 7
21 0 1版 标 准 列 举 了 大 豆 、乳 及 乳 制 品 、坚 果 等 8类 可 能 导 致 过 敏 反 应 的 食 品 及 其 制 品 。 即 含 有 麸
统 一 的 质 量 或 体 积 标 志 的 食 品 ” 。
生 产 日期 ( 制
造 日期 ):食 品 成 为
最 终 产 品 的 日期 , 也 包 括 包 装 或 灌 装 日期 , 即将 食 品装 入 ( 入 ) 包 装 物 或 容 器 中 , 形 成 最 终 销 售 单 元 的 灌
包 装 食 品 标 签 , 并 明 确 指 出 2 1版 标 准 不 适 用 于 01 为 预包 装 食 品在储 藏 运输 过 程 中提 供保 护 的食 品储 运 包 装 标 签 、散 装 食 品 和 现 制 现 售 食 品 的 标 志 ,使
包 装 或 者 制 作 在 包 装 材 料 和 容 器 中 的 食 品 ”其 涵 盖 具 体 名 称 ,也 可 标 示 为 食 品 添 加 剂 的 功 能 类 别 名 的 范 围 更 大 。新 标 准 中 预 包 装 食 品 指 “ 量 预 定 包 称 ,并 同 时 标 示 食 品 添 7 tl 具 体 名 称 或 国 际 编 码 先 J ̄l t 的
的通 用 名 称 。
和 保 持 期 、贮 存 条 件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产 品 标准 代号 及其 他需 要标 示 的 内容 。 非 直 接 提 供 给 消 费 者 的 预 包 装 食 品 标 签 标 示 内 容 包 括 食 品 名 称 、 规 格 、净 含 量 、生 产 日期 、保 质 期 和 贮 存 条 4-  ̄ ,其 他 内 容 如 未 在 标 签 上 标 注 ,则 应 在 说 明书 或合 同 中注 明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https://img.taocdn.com/s3/m/b005331e52d380eb62946d7e.png)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02-26一、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目的和依据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
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原卫生部组织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充分考虑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实施情况,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标签的具体要求,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三、标准修订的主要过程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原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承担标准修订任务。
标准起草组多次组织专家研究,召开研讨会和专家咨询会,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
本标准通过原卫生部及机构改革后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700余条反馈意见和修改建议。
标准起草组逐一分析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
本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审查通过,于2011年4月20日公布,自2012年4月20日正式施行。
四、标准修订完善的主要内容(一)修改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两类预包装食品:一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常见问题解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常见问题解答](https://img.taocdn.com/s3/m/8526e901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1a.pn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常见问题解答1.预包装食品如何判断?答: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按照该定义,预包装食品应当同时具有两个根本特征,一是“在一定量限范围内”“预先定量”;二是“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如对于简易包装荼叶,根据产品销售实际情况判断,该产品已经预先包装完好,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则应按预包装食品管理。
仅靠是否存在包装不能判断一件食品是否为预包装食品。
不同于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在销售场所通常会有现场计量过程。
这两类食品通常有保护性包装,目的是避免或减少在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被污染的可能。
散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以“计量”、“称重”等字样在包装上明确销售方式,同时也鼓励散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尽可能将商品信息在标签上进行标示根据GB 7718-2011中3.11已描述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者透过外包装能识别内包装的相关标示内容,仅靠包装封口与否也不能判断一件食品是否预包装食品。
2.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包装和储运包装如何区别?答: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中的“消费者”是指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界定的范畴。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是指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的预包装食品,包括下游生产者和经营者,也包括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使用的预包装食品。
储运包装只是便于生产者和销售者贮存、搬运用途的包装。
储藏运输过程中以提供保护和方便搬运为目的的食品包装是储运包装。
包装物可以提供保护商品、提供方便、传递信息、帮助识别等功能,但某包装物的具体功能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关于食品名称3.真实属性名称如何理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食品名称,但不是必须标示其食品分类名称。
预包装食品界定标准
![预包装食品界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73f015ed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34.png)
预包装食品是指已经包装好,并且标明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成分等信息的食品。
对于预包装食品的界定标准,涉及到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因此需要进行细致的规定和标准化。
以下是关于预包装食品界定标准的详细讨论。
一、概念界定预包装食品是指经过包装、密封后投放市场销售的食品,包括各类包装袋、瓶装、罐装、盒装、袋装等形式的食品。
这些食品在包装上标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包装标准1. 包装材料:预包装食品应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如塑料、玻璃、金属、纸质等,确保包装材料不会对食品质量造成影响。
2. 标识标签:包装上的标签应清晰、完整地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相关信息。
三、质量标准1. 食品成分:预包装食品应明示食品成分,不得使用虚假成分或者误导性描述。
2. 质量安全:预包装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超出标准的有害物质,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四、生产标准1. 生产工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生产标准,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食品的卫生安全。
2. 生产环境:生产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避免污染食品。
五、监管标准1. 监督检验:相关部门应对预包装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处罚机制:对于违反预包装食品标准的企业,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1. 信息公开:生产企业应当向消费者公开食品的生产信息、质量信息,确保消费者具有知情权。
2. 投诉渠道:建立完善的食品投诉受理渠道,保障消费者的投诉权益。
通过以上的界定标准,可以有效规范和监管预包装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预包装食品是什么
![预包装食品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57ee366d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bb.png)
预包装食品是什么预包装食品是一种经过加工、包装和标识的食品产品,以便在零售环境中销售给消费者。
这种类型的食品常见于超市、便利店和其他零售场所。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通常是密封的,以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安全性和品质。
在现代社会中,预包装食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优势和劣势,并讨论如何正确选择和消费这些食品。
首先,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包括各种类型的食品,例如饼干、巧克力、罐头食品、封包的肉类和奶制品等。
这些食品通常在生产过程中经过严格的卫生和质量控制,以确保符合食品法规的标准。
同时,这些食品也通常被标明了详细的成分和营养信息,使消费者能够了解其所摄入的营养物质。
其次,预包装食品具有一些显著的优势。
首先,预包装食品具有长时间的保质期。
密封包装可以有效地防止食品腐败,保持其新鲜度和口感。
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意味着购买预包装食品可以更加灵活,不必每天花费时间在购买、准备和烹饪食物上。
其次,预包装食品的便携性使得它们方便携带和食用。
这对于那些需要在工作场所或旅途中进食的人来说尤为重要。
此外,预包装食品通常都有精确的标示营养成分的标签,这使得消费者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所摄入的营养物质,以便做出更健康的选择。
然而,预包装食品也有一些值得关注的劣势。
首先,一些预包装食品可能含有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是用于改善食品质量、保持食品稳定性和延长保质期的化学物质。
尽管这些添加剂经过审查并被确定为安全使用,但是过量食用或对某些人群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当仔细阅读成分表,了解其中的添加剂情况,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其次,一些预包装食品可能含有高热量、高脂肪和高糖分。
虽然这些食品可能在营养标签中标明了其含有的营养信息,但过量食用可能会导致肥胖和慢性疾病的风险增加。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当注意控制摄入量,并结合均衡的饮食和适量的运动来保持身体健康。
如何正确选择和消费预包装食品?首先,消费者应选择可信赖的供应商,购买品质可靠的预包装食品。
什么叫预包装食品及其有关要求事项
![什么叫预包装食品及其有关要求事项](https://img.taocdn.com/s3/m/fb6a9deb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94.png)
什么叫预包装食品及其有关要求事项
预包装食品是指将食品在包装的条件下,提前进行加工、包装、封装,并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用途、贮存条件等,以供消费者购买和食用的
食品。
预包装食品应符合一系列的要求事项,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
质量。
其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标准。
食品包装材料应选用
无毒、无害、无异味的材料,不得有不洁净物质附着在包装材料上。
包装
材料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防氧化和保鲜性能,能够有效地保护食品的质量
和安全。
另外,预包装食品的生产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
生产预包装食品的工
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并按照相关的卫生标准进行生产。
工厂内部应保
持清洁,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工厂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
卫生操作规程,佩戴好个人卫生保护用品,如帽子、口罩、手套等。
此外,预包装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也非常重要。
食品的成分要符合
相关的国家标准,并且不得添加任何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应通过
必要的检测和检验,确保不存在致病微生物、有害化学物质或重金属超标
等问题。
食品还需要确保在贮存期限内,质量和食用安全性不发生变化。
最后,预包装食品还应设立适当的质量追溯体系。
生产企业应建立完
整的食品生产记录,包括原料采购记录、生产加工记录、销售记录等,以
便追溯食品的生产和流通信息。
如果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通过追溯体
系准确追溯到问题的根源,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预包装食品的名词解释是
![预包装食品的名词解释是](https://img.taocdn.com/s3/m/b4a0e291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a4.png)
预包装食品的名词解释是预包装食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和包装后,可以直接出售给消费者的食品。
相比于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具有更方便快捷的特点,适应了现代快节奏生活的需求。
预包装食品的出现,源于人们追求便利和效率的需求。
传统的散装食品需要消费者自行选择、称量和包装,不仅花费时间,而且存在卫生隐患。
而预包装食品经过标准化的生产过程和严格的质量控制,可以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然而,预包装食品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风险。
首先,一些预包装食品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大量使用塑料包装材料会增加塑料污染,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其次,一些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成分和添加剂可能不符合人体健康标准。
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可能会使用劣质原料或添加过多的化学物质,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为了解决预包装食品存在的问题,一些措施和标准被提出和执行。
例如,一些国家和地区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一定的卫生和质量标准。
此外,一些消费者组织和环境保护组织也在鼓励消费者选择更环保和健康的包装食品,减少对塑料污染的贡献。
对于消费者而言,正确选择和使用预包装食品非常重要。
首先,消费者应该仔细阅读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和说明,了解食品的成分和质量。
其次,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经过认证的有机食品和轻包装食品,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同时,合理存储和处理预包装食品也能够保证其品质和食品安全。
总之,预包装食品作为现代食品市场的一部分,既为人们提供了便利,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和风险。
在享受预包装食品带来便利的同时,我们应该关注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问题,做出明智的选择和合理的使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预包装食品所带来的便捷和舒适。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https://img.taocdn.com/s3/m/e7de1fd376a20029bd642d65.png)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好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不是食品的种类,仅仅是为与裸装(裸体)食品加以区别。
这里强调的是“定量包装”和“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
非定量包装,如为了防止运输过程污染的运输包装或商店称量销售的简易包装水果、蔬菜、水产食品、畜(肉)、禽(肉)、蛋类、小块糖果、巧克力、即食的快餐盒饭等等,不属于预包装食品;不向消费者直接销售的食品企业和餐饮业使用的原料、辅料,即使具有包装,也不属于GB7718界定的预包装食品。
与食品标签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有哪些与食品标签有关的国家法律和部门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技监局监发(1997)172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02号令)等。
有关食品标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
一些食品产品标准中也都对具体产品的标签要求做了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的含义:一是属于食品;二是该食品由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了定量包装、盛放;三是包装、盛放是在消费者购买之前预先进行的。
《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进行了定义: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而象奶糖类、巧克力等虽然小但都进行了包装而且现在市场上在出售的基本都标注有标签的,上面有厂家、地址、电话、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内容,这些应该是虽然预包装食品的,很多地方就因为这些奶糖、小包装糕点、巧克力有包装,但包装上标签内容不全或者没有标签内容,被处罚。
食品预包装的国家标准
![食品预包装的国家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29ad7c43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31.png)
食品预包装的国家标准食品预包装是指在食品生产企业包装食品时,将一定数量的相同规格、品种、质量的食品装入同一包装容器内,并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产品名称、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食品预包装的国家标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规范食品包装质量,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食品预包装的定义、国家标准的重要性、标准的具体内容以及标准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食品预包装的国家标准对于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食品预包装的国家标准不仅规范了食品包装的质量,还对食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了严格要求,保障了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同时,国家标准的制定也促进了食品行业的科学发展,推动了食品生产技术的进步,提高了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强了消费者对食品的信心,促进了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食品预包装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了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包装容器、食品标签标识、食品包装卫生等方面的内容。
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对食品造成污染。
食品包装容器应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和密封性能,能够保护食品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食品标签标识应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品的名称、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基本情况。
食品包装卫生要求食品包装环节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规定,保证食品包装的卫生安全。
此外,食品预包装的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也是至关重要的。
各地食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预包装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得擅自改变包装材料、包装容器、标签标识等内容。
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合格的食品预包装产品,不购买过期或损坏的食品包装产品,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总之,食品预包装的国家标准对于食品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应共同努力,加强对国家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确保食品预包装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新标准看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什么是预包装食品,这是监管工作实践中非常具体的问题。
准确界定预包装定义的内涵和界限,对于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预包装食品定义的分析,阐述了预包装食品的两大特征,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裸装食品的联系和区别,以及实践中对预包装食品定义的把握问题。
预包装食品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个概念。
准确界定预包装食品定义的内涵和界限,对于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监管实践中,却经常出现将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裸装食品相混淆的情况,不仅许多普通消费者难以正确识别,即使生产企业自身对此的认识也很模糊,在监管部门之间或者监管部门内部也存在不同的认识。
日前,国家卫生部发布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作出了更为详尽的规定,这有利于我们更准确把握预包装食品定义的内涵。
预包装食品定义的演变过程目前,有关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主要来自《GB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法》和《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005年开始执行的GB7718-2004,将预包装食品定义为“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009年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定义了预包装食品,即“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即将于2012年开始执行的GB7718-2011,将预包装食品定义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从上述三个定义的细微差别,我们可以看出预包装食品定义的演变过程。
在GB7718-2004中,强调了预包装食品的两个重要特征,即“预先定量”和“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但作出了一个限制性条件,即“向消费者直接提供”。
对于预包装食品的两个重要特征,在其后的《食品安全法》和GB7718-2011中,均得到了确认,仅仅将“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修改为更为准确的“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表述。
但对GB7718-2004中提出的限制性条件,则予以了取消。
《食品安全法》不再规定“向消费者直接提供”这一条件,而GB7718-2011则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提出“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显然,在GB7718-2011中,预包装食品包括了两种形式,即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定义的辨析(一)预包装食品的准确含义从上面谈到的三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到所谓预包装食品具有两个根本的特征,首先是“预先定量”,其次是“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的加工食品就是预包装食品。
任何一个特征不具备,则不成为预包装食品。
从上面谈到的三个定义,我们也可以看到预包装事实上描述的是特定情形下的一种状态,比如“直接提供给消费者”时。
而定义的演变也表明对于特定情形状态的要求已经取消,即预包装不再仅仅是指面向消费者销售时的状态,也包括了非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时的状态,这是预包装食品定义的一个根本性的变化。
(二)预包装食品与裸装食品的联系和区别我们知道同时满足“预先定量”和“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两个特征的加工食品就是预包装食品,任何一个特征不满足就不是预包装食品。
具有“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特征的食品,我们可以称之为包装食品;而与之相对应,不具有“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特征的食品,就是裸装食品。
包装食品和裸装食品业是一对相对立的概念。
预包装食品肯定是包装食品,但包装食品未必是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只是包装食品中的一部分。
而裸装食品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包装,显然预包装食品不可能是裸装食品。
以往很多同志对GB7718-2004中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存在误解。
将“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中的“或者”,理解为预包装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的食品和“装入(灌入)容器中”的食品两种。
从而导致将所有包装食品理解为预包装食品的错误,进而又出现了将裸装食品等同于散装食品的错误。
事实上,这里的“或者”指的是包装形式上的选择,既可以选择“包装”,也可以选择“装入(灌入)容器中”,但其前提是“预先定量”。
而此次GB7718-2011的出台,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作了清晰的阐述,有力地澄清了以往的误解。
(三)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的联系和区别对于散装食品的定义,目前我国尚无法律法规或者标准层面的规范。
主要依据是卫生部于2003年印发的《关于印发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180号)。
在这一规范性文件中,将散装食品定义为“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
具有“预先定量”特征的食品,我们可以称之为预先定量食品;而与之相对应,不具有“预先定量”特征的食品,就是散装食品。
散装食品是指称量销售的食品,即不预先确定销售单元,按基本计量单位进行定价、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食品。
预先定量食品和散装食品是一对相对立的概念。
显然,预包装食品是预先定量食品,但预先定量食品未必是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食品也包括无包装的预先定量食品,预包装食品只是预先定量食品中的一部分。
而散装食品最大的特点就是并非“预先定量”。
以往,很多同志把散装食品等同于裸装食品,事实上这也是不准确的。
裸装和散装是不同的范畴,并不具有同一性。
裸装食品是指没有包装的食品,它是与包装食品相对应的概念。
散装食品是指不预先确定质量或体积的食品,它是与预先定量食品相对应的概念。
裸装食品最大的特点是并非“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而散装食品最大的特点是并非“预先定量”。
散装食品可以有包装,比如拆零销售的糖果;也可以无包装,比如拆零销售的大米。
是否有包装并不是区分预先定量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志。
裸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又存在着交集,无包装的散装食品就是裸装食品,有包装的散装食品就不是裸装食品。
实践中对预包装食品定义的把握(一)准确把握预包装食品的状态我们注意到所谓预包装食品都是在特定情形下的一种状态。
而从GB7718-2004到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定义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取消了“向消费者直接提供”这一限制性条件。
在GB7718-2011正式实施前,我们所指的预包装食品是指向消费者直接提供时的预包装食品,也即在面向消费者销售时,如果某食品是预先定量并且包装好的,那么它就是预包装食品。
在GB7718-2011正式实施后,预包装食品就不仅包括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预包装食品,还包括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不再仅仅指面向销售者销售时的状态,任何一个状态下,只要某食品是预先定量并且包装好的,就可以视之为预包装食品。
当然,预先定量还需要符合“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这一规定。
(二)准确把握预先定量的概念预先定量是指在包装完成后即具有确定的量值。
而依据GB7718-2011,这一确定的量值应当是“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即其量值是统一的。
如果某企业将其产品进行了包装,并且称量后标注了净含量,但这些净含量是不统一的,有0.5kg,也有0.6 kg或者0.7kg,那么它们依然不是预包装食品,还是散装食品。
(三)准确把握GB7718的适用范围GB7718是有关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技术性法规。
我们注意到GB7718-2004规范的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但GB7718-2011有所扩大,包括了所有的预包装食品。
特别是某些食品生产企业虽然生产散装食品,但以预先定量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大包装出厂销售时,大包装上的标签就应符合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要求。
GB7718-2011也申明该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因而这三种情况下,并不执行GB7718-2011的规定。
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章《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对食用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做出了专门规定,农业部也制定了《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0号)。
因而食用农产品的标签标注也不执行GB7718-2011的规定。
(四)准确把握散装食品从生产企业角度出发,在产品出厂时都应当是有包装的。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产品质量法》的释义,“所谓‘产品包装’,是指为在产品运输、储存、销售等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促进销售,按照一定技术方法采用的容器、材料和附着物并在包装物上附加有关标识而进行的操作活动的总称”。
依据这一释义,对食品进行包装的目的是为了运输、储存、销售的需要。
我们知道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形式是集中生产,并通过流通环节分散销售给消费者。
这种生产经营形式不同于现做现卖,也不同于餐饮环节。
现做现卖主要的特点是现场制作,现场销售,直接面向消费者;餐饮环节主要的特点是现场制作,现场销售,现场消费。
因而在现做现卖和餐饮环节可以允许存在裸装食品。
食品生产企业由于绝大部分的产品都需要通过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才能提供给消费者,依法必须保障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中食品不受外界污染,因而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必然是有包装的。
当然这一包装可以是预包装,也可以是运输包装。
预包装食品当然是有包装的,散装食品也应当有运输包装。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实用说明》指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里生产的食品都是有包装的,有的是预包装,有的是运输包装。
只要是有运输大包装的都应当进行标注。
如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将生产出来的食品装入槽车、容器或者转运箱进行转运的,应当提供食品标签及相应的食品检验报告”。
卫生部《关于印发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180号)也规定,运输散装食品必须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并在符合食品保存条件的状态下运输;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所有出厂销售食品都是有包装的(包括预包装和运输包装),有包装的预先定量食品就是预包装食品。
因而我们可以进一步将预先定量食品与散装食品之间的对立简化为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之间的对立。
散装食品的产生有两个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