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级伤残评定简易识别表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览表 -回复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览表 -回复以下是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一览表:
1.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四分之三以上,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三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三分之二以上,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4.四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三分之一以上,但能半自理生活。
5.五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四分之一以上,但能基本自理生活。
6.六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五分之一以上,但能基本自理生活。
7.七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十分之一以上,但能自理生活。
8.八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二十分之一以上,但能自理生活。
9.九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四十分之一以上,但能较好地自理生活。
10.十级伤残:劳动能力仍部分残存,生活可自理。
根据以上标准,对于不同程度的伤残,可以进行相应的鉴定和评定,以确定其享受的权益和援助。
车祸1—10级伤残鉴定标准表
车祸1—10级伤残鉴定标准表
一般来说,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一至十级,每-级都有不同的伤残程度。
一级最为严重,十级最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伤残鉴定标准: 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活动能力完全丧失,意识智力、精神、感知、语言、听觉、视觉等各方面都受到严重损害,生存能力大大降低。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要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
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明显减轻工作,各种活动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减轻工作。
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但能胜任原工作。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能与原工作状态比,但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伤残鉴定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行业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进行具体的伤残鉴定,请咨询相关的专业机构或医生。
制定:审核:批准:。
十级伤残标准一览表
长度达10.0cm,其中至少5.0cm以上位于面部中心区;5) 面部块状瘢痕形成,单块面积达7.0cm2,或者多块累计面积达9.0cm2;6)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异常,累计面积达30.0cm2;7) 一侧眼睑严重畸形;一侧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双侧眼睑轻度畸形;双侧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8) 双眼泪器损伤均后遗溢泪;9) 双眼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累及瞳孔区;双眼角膜移植术后;10) 双眼外伤性白内障;儿童人工晶体植入术后;11) 一眼盲目3级;12) 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视力≤0.5;13) 一眼视野极度缺损,视野有效值≤8%(直径≤10°);14) 双眼象限性视野缺损;15) 一侧眼睑轻度畸形(或者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合并该眼中度视力损害;16) 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5mm以上;17) 耳廓缺损或者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18) 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19) 一耳听力障碍≥6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20) 一侧鼻翼或者鼻尖大部分缺损或者严重畸形;21) 唇缺损或者畸形,露齿3枚以上(其中1枚露齿达1/2);22) 颌骨骨折,经牵引或者固定治疗后遗留功能障碍;23) 上颌骨或者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或者折断7枚以上;24) 张口受限Ⅱ度;25) 发声功能或者构音功能障碍(轻度)。
颈部及胸部损伤1) 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累计面积达50.0cm2;2) 甲状腺功能损害(轻度);3) 甲状旁腺功能损害(轻度);4) 气管或者支气管成形术后;5) 食管吻合术后;6) 食管腔内支架置入术后;7) 食管损伤,影响吞咽功能;8) 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者毁损,累计范围相当于一侧乳房1/2以上;9) 女性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或者严重畸形;10) 女性一侧乳头完全缺失或者双侧乳头部分缺失(或者畸形);11) 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畸形愈合;12)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级;13) 冠状动脉移植术后;14) 心脏室壁瘤;15) 心脏异物存留或者取出术后;16) 缩窄性心包炎;17) 胸导管损伤;18) 肺段或者肺组织楔形切除术后;19) 肺脏异物存留或者取出术后。
九至十级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九至十级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i)九级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11)面部有≥8 cm2(注:2为平方)或三处以上≥1 cm2(注:2为平方)的瘢痕,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21) 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 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30)双耳听力损失≥31 dB或一耳损失≥71 dB;31)发声及言语不畅;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33)牙槽骨损伤长度>4 cm,牙脱落4个及以上;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35)肺修补术;36)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37)膈肌修补术;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39)食管修补术;40)胃修补术后;41)十二指肠修补术;42)小肠修补术后;43)结肠修补术后;44)肝修补术后;45)胆囊切除;46)开腹探查术后;47)脾修补术后;48)胰修补术后;49)肾修补术后;50)膀胱修补术后;51)子宫修补术后;5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5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54)乳腺成形术后。
工伤认定标准一览表十级工伤
工伤认定标准一览表十级工伤工伤认定标准一览表十级工伤是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规定,以便于企业和职工了解工伤认定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十级工伤的认定标准,以便大家更加清楚地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
一、轻伤。
1. 一级工伤,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经治疗后伤残程度达到1-10%。
2. 二级工伤,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经治疗后伤残程度达到11-25%。
二、中伤。
3. 三级工伤,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经治疗后伤残程度达到26-50%。
4. 四级工伤,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经治疗后伤残程度达到51-70%。
三、重伤。
5. 五级工伤,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经治疗后伤残程度达到71-100%。
6. 六级工伤,因工作原因导致丧失一个或多个劳动能力器官。
四、特重伤。
7. 七级工伤,因工作原因导致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双手或双脚丧失劳动能力。
8. 八级工伤,因工作原因导致脑损伤、脊髓损伤、器官移植术或其他丧失生命活动自理能力。
五、特别重伤。
9. 九级工伤,因工作原因导致严重烧伤、化学物质中毒、尘肺病等严重职业病。
10. 十级工伤,因工作原因导致其他特别严重伤害。
工伤认定标准一览表十级工伤的具体标准如上所述,企业和职工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以便及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企业也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工伤认定标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9级工伤鉴定标准一览表
9级工伤鉴定标准一览表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2.3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简表)
2.3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简表)手足四级手功能丧失分值达150分。
五级手功能丧失分值≥120分。
六级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90分。
双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七级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60分。
一手除拇指外,余四指完全缺失。
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八级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40分。
一手拇指缺失达近节指骨1/2以上并相应掌指关节强直固定。
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
九级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25分。
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75%;一足5趾功能均完全丧失。
双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双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
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十级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10分。
一手小指完全缺失并第5掌骨部分缺损。
一足拇趾功能丧失75%以上。
一足5趾功能丧失均达50%。
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除拇趾外任何4趾功能均完全丧失;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脊柱八级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均达1/3);三个以上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九级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一椎体并相应附件骨折,经手术治疗后;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十级枢椎齿状突骨折,影响功能;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或者粉碎性骨折;一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四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根骨折,影响功能;肋骨八级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九级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畸形愈合;十级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四肢一级三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任二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二级双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或者一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伴一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一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其余任二肢体各有二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双上肢各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常见九、十级伤残评定简易识别表.doc
常见九、十级伤残评定简易识别表骨折部位九级伤残十级伤残评残时机的把握( 1)上、下颌( 1)上、下颌骨骨折,导此类伤情,需重点关注的是磨牙的缺失,骨骨折,导致致上、下颌骨缺损,若伴一般情况下车祸不常造成磨牙的损伤,需上、下颌骨缺有牙齿脱落 4 枚以上;( 2)注意是否有龋齿、中老年原有牙齿脱落或损,若伴有牙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 枚置装义齿情况,从而对该次事故造成的牙齿脱落 8 枚以以上;( 3)口腔或颞下颌齿脱落数量予发准确判断,防止出现高评,上。
( 2)口腔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受限,必要时需结合首次病史和首次就诊相关牙1、头面部损损伤,牙齿脱若大开口时,上下切牙间片等影像资料予以对比。
在评残时机把握落 16 枚以上;距仅可并列垂直置入食指上,若为单纯性骨折,可在损伤治疗2-3 伤( 3)口腔或颞和中指,颞下颌关节活动个月进行;若为粉碎性骨折,可在损伤治下颌关节损度偏低。
疗 4 个月进行;若仅单纯为牙齿脱落,可伤,致使张口在损伤治疗 1-3 个月进行。
受限,若大开口时,上下切牙间距仅可垂直置入食指。
肋骨骨折,若若 4 肋以上骨折或 2 肋以此类伤情,易出现陈旧性骨折和新鲜骨折8 肋以上骨折上缺失,则定为十级。
并存而影响鉴定的情况,需结合首次就诊或 4 肋以上缺诊断病史及相关辅助检查,复诊病史及复失,则定为九诊辅助检查等,综合予以比对确认; 另因移级 ; 位不明显肋骨骨折一般在X 光下不易被准2、胸部损伤确诊断,必要时需CT 或三维重建以确诊,并以此作为鉴定( 飘别 ) 依据。
在评残时机把握上若四肋以上骨折,可在损伤治疗3-4 个月进行 ; 若在八肋以上骨折,可在损伤治疗 4 -5 个月进行。
若致使胸膜粘连的,可在前述损伤治疗评残时机上适当顺延,具体可结合治疗恢复情况合并考虑。
肩胛骨骨折通若骨折移位及创伤不严重在评残时机把握上,非手术治疗可在损伤常因伴有肩关经治疗稳定后,致使肩关治疗 2-4 月进行;手术治疗可在操作治疗节复合体和 / 节活动度影响不大,通常3-5 个月进行。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表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表伤残是指人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造成身体功能的不完善或残缺,并在生理和心理上带来不良影响的一种身体状况。
据全国伤残评定标准(86)第4号文件规定,国家采取伤残分等级评定制度,由1至10级。
以下是有关110级伤残鉴定标准表的介绍:二、110级伤残鉴定标准1级伤残1级伤残是指伤残极轻微,基本没有影响生活和劳动能力的伤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评定标准》有关规定,在伤残比例计算和文书表述中确定其等级。
2级伤残2级伤残是指伤残轻微,但较其他者一级伤残有着更为严重的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评定标准》有关规定,在伤残比例计算和文书表述中确定其等级。
3级伤残3级伤残是指伤残严重,体形功能严重受到损害,影响生活和劳动能力的伤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评定标准》有关规定,在伤残比例计算和文书表述中确定其等级。
4级伤残4级伤残是指伤残很严重,体形功能极为严重受到损害,影响生活和劳动能力的伤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评定标准》有关规定,在伤残比例计算和文书表述中确定其等级。
5级伤残5级伤残是指伤残极为严重,主要身体功能完全失去,不能胜任劳动和日常活动,生活依靠他人完全依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评定标准》有关规定,在伤残比例计算和文书表述中确定其等级。
6级伤残6级伤残是指被评定的人没有完全失去劳动能力,但日常生活活动和劳动能力均受到明显损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评定标准》有关规定,在伤残比例计算和文书表述中确定其等级。
7级伤残7级伤残是指被评定的人日常活动和劳动能力均受到较大的损害,若脑部损伤,智力能力受影响;若有精神疾病,则影响较大,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评定标准》有关规定,在伤残比例计算和文书表述中确定其等级。
8级伤残8级伤残是指被评定的人完全失去劳动能力,需要他人照顾;但活动和劳动能力均受到相对轻微的损害,可以从事轻体力劳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评定标准》有关规定,在伤残比例计算和文书表述中确定其等级。
手伤残鉴定标准1-10级
手伤残鉴定标准110级《手伤残鉴定标准1 10级》前言嘿,朋友们!咱们今天来说说手伤残鉴定标准这个事儿。
你想啊,手对我们来说多重要啊,不管是干活儿、拿东西,还是搞那些个精细的小动作,像画画、弹琴啥的,都得靠手。
可是呢,生活中难免会有意外,手要是受伤了,这伤残程度怎么定呢?这就需要一个明确的标准啦。
这个标准能让大家心里有数,在涉及赔偿、保险或者其他相关事务的时候有个依据,不至于稀里糊涂的。
所以呢,咱们就好好唠唠手伤残鉴定标准的1 10级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适用范围这个手伤残鉴定标准适用的场景可不少呢。
比如说,在工作场所发生意外事故,工人的手受伤了。
像那些在工厂里操作机器的工人,如果手被机器夹伤或者割伤,就得按照这个标准来鉴定伤残程度,这样工厂才能确定该给工人多少赔偿。
再比如说,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要是有人的手受伤了,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也得依据这个标准。
还有啊,在一些打架斗殴或者意外伤害事件中,如果涉及到手部受伤,这个标准同样适用。
简单来讲,只要是手受伤了,需要确定伤残等级来解决相关的权益问题,就会用到这个标准。
术语定义1. 手功能说白了,手功能就是手能干啥事儿的能力。
包括抓东西、捏东西、伸展手指这些动作的能力。
比如说,你能不能握紧拳头,能不能用手指准确地捡起小物件,这都是手功能的体现。
手功能又分很多小部分,像拇指的功能就很重要,它能和其他手指配合做很多动作,拇指的屈伸、外展内收这些动作的能力都在考虑范围内。
2. 关节活动度你可以想象一下关节就像门轴一样,门轴能转动的角度就是关节活动度。
对于手来说,每个手指的关节,像近端指间关节、远端指间关节等,它们能活动的范围就是关节活动度。
正常情况下,手指关节可以伸直、弯曲到一定的程度,如果受伤后,这个活动的范围变小或者变大不正常了,这对鉴定伤残等级就很关键。
正文1. 一级伤残条款双手完全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这意味着两只手都没了,或者说两只手基本上啥也干不了了。
2021警察伤残1一10级明细表
2021警察伤残1一10级明细表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拓展资料:
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
上一级劳动部门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若伤者超过15日以后再向上一级的社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则该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第二次伤情鉴定为最终鉴定,结果不可诉。
评残标准简表
阴道闭锁
阴茎体缺失畸形;包皮 损伤,瘢痕形成,功能 双侧输精管缺失/闭锁
障碍
阴茎体大部分缺失
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丧 失功能
四肢权重系数
0
3
2
1
/
/
/
颈、腰椎严重畸形愈合,严 颈、腰椎严重畸形愈合,呼 颈、腰椎严重畸形愈合,呼吸
重影响呼吸
吸功能障碍
功能严重障碍
/
/
/
/
Hale Waihona Puke //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 失50%
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 以上
骨盆畸形愈合;一侧卵巢 缺失/完全萎缩;一侧输卵 管缺失/闭锁;子宫、膀胱 破裂修补;一侧输尿管严
重狭窄;尿道轻度狭窄
骨盆严重畸形愈合;尿道 狭窄;子宫、膀胱部分切 除;一侧输尿管缺失/闭 锁;直肠、肛门损伤,遗
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 侧输尿管缺失/闭锁,另一
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障碍;一侧耳廓缺失
一侧耳廓缺失(严重畸 (严重畸形),另一
形),另一侧耳廓缺失 侧耳廓缺失(畸形)
(畸形)10%以上
50%以上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 另一耳重度听觉障
碍;双耳重度听觉障 碍伴一侧耳廓缺失
(畸形)50%以上; 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
碍伴一侧耳廓缺失 (严重畸形);双侧
耳廓缺失(严重畸 形)
素明显改变)30c㎡
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畸 形)
面部瘢痕18c㎡;面部细小 瘢痕(色素明显改变) 25%以上
头皮无毛发40c㎡
头皮无毛发25%以上
头皮无毛发50%以上
颅骨缺损4c㎡以上,遗留 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
征;或缺损6c㎡,无神经 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
伤残认定级别标准表
128)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伴相应腕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129)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以下);
130)阴茎器质性勃起障碍(中度)。
5.6.2头面部损伤
131)符合容貌毁损(中度)标准之四项者;
132)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3cm),累计长度达20.0cm;
106)一侧肾切除术后,另一侧肾功能中度下降;
107)肾移植术后,肾功能基本正常;
108)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109)全胃切除术后;
110)小肠部分切除术后,消化吸收功能障碍,部分依赖肠外营养;
111)全结肠缺失。
5.5.5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112)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口;
113)尿瘘难以修复;
114)直肠阴道瘘难以修复;
205)原位肠代膀胱术后;
206)子宫大部分切除术后;
207)睾丸损伤,血睾酮降低,需药物替代治疗;
208)未成年人一侧睾丸缺失或者严重萎缩;
209)阴茎畸形,难以实施性交行为;
210)尿道狭窄(重度)或者成形术后;
211)肛管或者直肠损伤,排便功能重度障碍或者肛门失禁(重度);
25)呼吸困Leabharlann (极重度);26)心脏移植术后;
27)肺移植术后。
5.2.4腹部损伤
28)肝衰竭晚期;
29)肾衰竭;
30)小肠大部分切除术后,消化吸收功能丧失,完全依赖肠外营养。
5.2.5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31)双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或者一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伴一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
32)一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其余任二肢体各有二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十级伤残评定简易识别表
拇指骨折,拇指功能是一手功能的36 %,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 %,拇指骨折对全手功能的影响较为重要,从而拇指骨折的手术要求高,通常预后较好。若对手功能确造成了一定影响,占比双手丧失功能在10%以上,被评定为9级;
若骨折移位较小,治疗预后较好,一般不宜被评定超过十级以上。
此类伤情,需重点关注的是磨牙的缺失,一般情况下车祸不常造成磨牙的损伤,需注意是否有龋齿、中老年原有牙齿脱落或置装义齿情况,从而对该次事故造成的牙齿脱落数量予发准确判断,防止出现高评,必要时需结合首次病史和首次就诊相关牙片等影像资料予以对比。在评残时机把握上,若为单纯性骨折,可在损伤治疗2-3个月进行;若为粉碎性骨折,可在损伤治疗4个月进行;若仅单纯为牙齿脱落,可在损伤治疗1-3个月进行。
掌骨一般性骨折,经治疗稳定后,若骨折在掌骨干,无论内固定与否,对腕关节、掌指关节影响甚微,一般不构成伤残。若被评定为九、十级需从严比对伤情、病史恢复情况,!以及腕关节、手功能的检查。
掌骨一般性骨折,经治疗稳定后,若骨折在掌骨干,无论内固定与否,对腕关节、掌指关节影响甚微,一般不构成伤残。若被评定为九、十级需从严比对伤情、病史恢复情况,以及腕关节、手功能的检查。
单纯性锁骨骨折,尤其是锁骨中断骨折,无论有无内固定,只要对肩关节活动影响很小,原则上不评定伤残。若出现九级评定,通常属于高评,结合伤情和病史,宜降低等级或重新鉴定。
若在外三分之一骨折,因受内固定在位的影响而影响肩关节复合体的功能,若骨折临床愈合稳定后,法医学检查确有肩关节功能受限占比一侧肢体10%以上者,评定为十级。
常见九、十级伤残评定简易识别表
骨折部位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评残时机的把握
1、头面部损伤
常见九十级伤残评定简易识别表
常见九、十级伤残评定简易识别表.常见九、十级伤残评定简易识别表肱骨中上三分之一骨折,是桡神经走行的地方,若伴有神经损伤,预后又较差,对肢体功能影响较大,可被定为九级。
.无论内固定与否,对腕关定后,若骨折节、掌指关节影响甚微,在掌骨干,无一般不构成伤残。
若被评论内固定与定为九、十级需从严比对对腕关节、否,伤情、病史恢复情况,以掌指关节影响手功能的检查。
甚微,一般不及腕关节、构成伤残。
若被评定为九、十级需从严比对伤情、病史 !恢复情况,以及腕关节、手功能的检.对髋关节伤?的功能会带来下肢及关4、一定的影响,节经治疗稳定若占比一侧肢体丧失功能在以上被定25%;为九级.月进行。
置,髌骨骨折,若为一般线性骨折,预后良好,对膝关节功能影响较小,一若累及关般不构成伤残;节面,对膝关节活动功能确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宜从严控制十级伤残评定。
.四肢长骨骺板,仅针对儿在评残时机把握上,根据成人长骨骨折部童而言( 14周岁以下)位而定。
儿童骨折为青枝骨折,可在损伤。
而对于成人,由于骺板已个月进行。
-治疗 23经愈合,对长骨骨折套用儿童四肢、5骺板标准评残应该属于适用标准错误,以此评级宜降低等级或重新鉴定处理。
.可在损伤治疗稳定神经损伤,个月进行。
3折,仅压缩二缩性骨折不到二分之一,压缩(分之一,被认而被套用十级标准被高评为定为十级;)二分之一以上若需结合病史、为粉碎性骨折十级的情况,影像资料予以比对甄别。
光和 X综合(另外,常见鉴定实践中有CT等辅助检查有骨折线穿仅一般性压缩性骨折,因影像读片原因而被套过椎体前后缘CT用九级标准的情况,这里并椎体后缘有影像下是否有小骨片突入椎CT一般以骨折线穿过椎体前后缘并,)管内则定为椎体后缘有小骨片突入椎九级;管来界定。
单个腰椎椎体.畸形愈合,可被定为九级。
锁骨骨折十级伤残标准
锁骨骨折十级伤残标准锁骨是人体肩胛骨和胸骨之间最高的突出部分,也是颈关节下部的一个重要部位,是人体最易受到外力损伤的部位之一。
其骨折程度可从一级到十级进行细分,各分级的伤残标准见下表。
锁骨骨折十级伤残标准|等级|名称|伤残程度||-----|-----|----------------||1级|轻度骨折|伤者身体轻微受损,走路及日常行为没有明显病症,但有轻微疼痛||2级|中度骨折|受损较重,伤者行走时有明显病症,行走不够稳定,受损活动功能受到轻度限制||3级|重度骨折|行走困难,受损活动功能受到中度限制||4级|非常重度骨折|伤者行走困难,很难离开床铺,受损活动功能受到严重限制||5级|致残骨折|伤者无法行走,肢体功能完全丧失||6级|严重致残骨折|伤者肢体活动功能完全丧失,需要仰卧或依靠他人生活||7级|十字骨折|伤者严重瘫痪,需要依靠他人生活,有重度残疾||8级|根骨折折|伤者一侧肢体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肢体活动功能也被严重限制||9级|粉碎性骨折|伤者肢体活动功能受到极大限制,需要依赖他人生活||10级|极重程级锁骨骨折|伤者肢体功能完全丧失,躯干限制严重,必须依赖他人生活|锁骨骨折的治疗方法有许多,其中最常用的是内固定治疗,即利用各种钢丝、金属钉等固定修复骨折,以使骨折部位得到完整固定。
但有些情况下,患者行进内固定治疗后仍存在骨折残余、畸形和不稳定等问题,此时临床上可进行器械性固定治疗,使骨折位置得到完整固定,从而较好地缓解病人的症状。
此外,还可以进行物理治疗和药物治疗,使病人的活动功能得到恢复。
物理治疗方法还可以改善病人的情绪,加快骨折愈合的过程,减少病人的痛苦。
而药物治疗主要是通过抗炎、止痛药物来缓解病人的疼痛,但其副作用也很明显,所以治疗的药物种类和用量需要合理安排。
此外,康复治疗也是锁骨骨折治疗不可或缺的一环,主要是通过各种伸展、支撑、力量训练等活动,使病人活动功能恢复,从而改善伤者的身体状态。
十级九级伤残标准
十级伤残标准工伤十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注:2为平方)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注:2为平方);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17)双眼矫正视力≤0. 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23)晶状体部分脱位;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26)外伤性瞳孔放大,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30)铬鼻病(无症状者);31)嗅觉丧失;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36)鼻中隔穿孔;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39)开胸探查术后;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45)卵巢修补术后;46)输卵管修补术后;47)乳腺修补术后;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49)慢性轻度磷中毒;50)工业性氟病I期;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52)减压性骨坏死I期;53)一度牙酸蚀病;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四肢伤残评定标准一览表
四肢伤残评定标准一览表摘要:一、四肢伤残评定标准简介1.伤残等级的划分2.评定标准的依据二、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三、二级伤残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不能工作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四、三级伤残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2.需经常有人监护3.仅限于室内的活动4.明显职业受限5.社会交往困难五、四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2.间或需要帮助3.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4.职业种类受限5.社会交往严重受限六、五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2.需要指导3.仅限于就近的活动4.需要明显减轻工作5.社会交往贫乏七、六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2.但能部分代偿3.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4.各种活动降低5.不能胜任原工作6.社会交往狭窄八、七级伤残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不能从事复杂工作4.社会交往能力降低九、八级伤残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各种活动受限3.职业种类受限4.社会交往受限十、九级伤残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社会交往能力受限十一、十级伤残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社会交往能力受限正文:四肢伤残评定标准一览表四肢伤残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对伤者的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会交往能力进行评估,以便为伤者提供合理的康复治疗和赔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四肢伤残评定标准。
一、四肢伤残评定标准简介伤残等级的划分: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将伤残等级划分为一级至十级。
其中,一级伤残为最严重的伤残等级,十级伤残为最轻微的伤残等级。
评定标准的依据:四肢伤残评定标准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能力鉴定与认定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
二、一级伤残一级伤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伤者无法自行完成穿衣、进食、如厕、移动等基本生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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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颈囊骨折,若是头下型,通常会有手术治疗,若非半髋或全髋置换术,因可能存在日后的股骨头坏死,经治疗后对髋关节活动度丧失达到占比一侧肢体在25%以上,定为九级;若行髋关节置换,在鉴定实践中因视为髋关节功能的丧失,宜从严复核九级以上评残。
对于股骨粗隆间的骨折经行治疗稳定后,一般预后较好,一般不宜被评定为超过十级;若严重畸形愈合使关节创伤严重,对髋关节活动度影响较大,占比一侧肢体在25%以上则定为九级。
在评残时机把握上,可在损伤治疗3-4个月进行。
若肱骨近端/肱骨髁上骨折,移位明显经治疗稳定后,对关节活动度影响较大,占比一侧肢体25%以上,则定为九级伤残;肱骨中上三分之一骨折,是桡神经走行的地方,若伴有神经损伤,预后又较差,对肢体功能影响较大,可被定为九级。
肱骨骨折,通常肱骨大小结节撕脱性骨折,一般不被评定伤残。若确造成肩关节功能受到影响占比一侧肢体10 %以上,则定为十级伤残。
单纯性锁骨骨折,尤其是锁骨中断骨折,无论有无固定,只要对肩关节活动影响很小,原则上不评定伤残。若出现九级评定,通常属于高评,结合伤情和病史,宜降低等级或重新鉴定。
若在外三分之一骨折,因受固定在位的影响而影响肩关节复合体的功能,若骨折临床愈合稳定后,法医学检查确有肩关节功能受限占比一侧肢体10%以上者,评定为十级。
肱骨干其他部位骨折,因影响关联关节活动度较小,一般不被评定为伤残。在评残时机把握上,可在损伤治疗3-6个月进行。若累及关节面,并发骨髓炎、骨不连等,需在损伤治疗6-9个月进行,具体需结合伤情治疗恢复情况综合考虑。
尺骨鹰嘴骨折,经治疗稳定后伴有肘关节活动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一般不会致使一侧肢体活动度丧失超过10%以上,鉴定一般不宜超过十级。尺骨中段骨折经治疗稳定,一般考虑不被评定伤残。若确因固定在位和骨折畸形愈合可影响前臂的旋转及邻近关节的功能,且占比一侧肢体在1 0%以上,可被认定为十级。但需从严审核相关量化检查。挠骨折中段骨折情况,和尺骨中段骨折情况类似,一般不被评定伤残。若确经治疗稳定后固定在位及/或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前臂的旋转及邻近关节的功能,且占比一侧肢体在10%以上,可被认定为十级,但需从严审核相关量化检查。桡骨远端骨折经治疗稳定后若影响到腕关节功能,占比一侧肢体在10%以上可被认定为十级;
在评残时机把握上,可在损伤治疗2 -3个月进行。
拇指骨折,拇指功能是一手功能的36 %,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 %,拇指骨折对全手功能的影响较为重要,从而拇指骨折的手术要求高,通常预后较好。若对手功能确造成了一定影响,占比双手丧失功能在10%以上,被评定为9级;
若骨折移位较小,治疗预后较好,一般不宜被评定超过十级以上。
掌骨一般性骨折,经治疗稳定后,若骨折在掌骨干,无论固定与否,对腕关节、掌指关节影响甚微,一般不!以及腕关节、手功能的检查。
掌骨一般性骨折,经治疗稳定后,若骨折在掌骨干,无论固定与否,对腕关节、掌指关节影响甚微,一般不构成伤残。若被评定为九、十级需从严比对伤情、病史恢复情况,以及腕关节、手功能的检查。
2、胸部损伤
肋骨骨折,若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则定为九级;
若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则定为十级。
此类伤情,易出现旧性骨折和新鲜骨折并存而影响鉴定的情况,需结合首次就诊诊断病史及相关辅助检查,复诊病史及复诊辅助检查等,综合予以比对确认;另因移位不明显肋骨骨折一般在X光下不易被准确诊断,必要时需CT或三维重建以确诊,并以此作为鉴定(飘别)依据。在评残时机把握上若四肋以上骨折,可在损伤治疗3-4个月进行;若在八肋以上骨折,可在损伤治疗4 -5个月进行。若致使胸膜粘连的,可在前述损伤治疗评残时机上适当顺延,具体可结合治疗恢复情况合并考虑。
3、上肢及关节
肩胛骨骨折通常因伴有肩关节复合体和/或肩袖的损伤,日后可能并发有创伤性肩周炎的形成。若致使肩关节活动度丧失占比一侧肢体在25%以上,则定为九级;
若骨折移位及创伤不严重经治疗稳定后,致使肩关节活动度影响不大,通常情况综合考虑可定为十级。
在评残时机把握上,非手术治疗可在损伤治疗2-4月进行;手术治疗可在操作治疗3-5个月进行。
常见九、十级伤残评定简易识别表
骨折部位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评残时机的把握
1、头面部损伤
(1)上、下颌骨骨折,导致上、下颌骨缺损,若伴有牙齿脱落8枚以上。(2)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3)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致使口受限,若大开口时,上下切牙间距仅可垂直置入食指。
(1)上、下颌骨骨折,导致上、下颌骨缺损,若伴有牙齿脱落4枚以上;(2)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3)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致使口受限,若大开口时,上下切牙间距仅可并列垂直置入食指和中指,颞下颌关节活动度偏低。
此类伤情,需重点关注的是磨牙的缺失,一般情况下车祸不常造成磨牙的损伤,需注意是否有龋齿、中老年原有牙齿脱落或置装义齿情况,从而对该次事故造成的牙齿脱落数量予发准确判断,防止出现高评,必要时需结合首次病史和首次就诊相关牙片等影像资料予以对比。在评残时机把握上,若为单纯性骨折,可在损伤治疗2-3个月进行;若为粉碎性骨折,可在损伤治疗4个月进行;若仅单纯为牙齿脱落,可在损伤治疗1-3个月进行。
在评残时机把握上,宜在损伤治疗2 -3个月进行。
4、下肢及关节
髋臼骨折,交通事故中的髋臼骨折常伴有关节面的损伤?对髋关节的功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经治疗稳定若占比一侧肢体丧失功能在25%以上被定为九级;
若骨折移位较轻,预后较好,对髋关节活动功能影响较小,一般评定不宜超过十级。
在评残时机把握上,可在损伤治疗5-6个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