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电机车安全运行规定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SY-AQ-0065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蓄电池电机车安全运行规定Regulations on safe operation of battery electric locomotive

蓄电池电机车安全运行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一般规定:

(1)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势应当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

(2)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3)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将车辆掩住。

(4)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5)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

的防倒、防跑措施,严禁硬拉复位。

(6)机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器开车。

(7)进行特殊运输时,应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开车前的检查和准备

(1)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了解列车运行状况、信号及线路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进行认真检查。

(2)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蓬和门。

(3)连接器应良好。

(4)手闸及撒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5)照明灯应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应清晰、宏亮,红灯正常。

(6)蓄电池电压符合规定。

(7)蓄电池箱应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应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

(9)集电器起落灵活不偏斜。

(10)蓄电池电机车的闸瓦磨损余厚不得小于15mm,同一制

动杆两闸瓦厚度差不得大于10mm。闸瓦与车轮踏面的接触面积不小于60%,完全松闸后其间隙为3~5mm。调整间隙的装置必须灵活可靠。制动梁两端高低差不得超过5mm。制动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无严重磨损。

(11)电机车蓄电池橡胶套、绝缘隔板齐全完整无,烧焦、老化或破损,连接线(片)截面符合要求,不脱焊,无断裂,螺栓紧固。

(12)防爆型电机车应使用特殊型蓄电池。电池组绝缘良好,极柱及带电体不许外露.特殊工作栓(透气帽)齐全,透气良好。蓄电池任一极柱对地漏电电流值不大于100mA,相邻两电池极柱之间漏电电流值不大于100mA。极柱间漏电距离不小于35mm。

(1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14)按规定向机车各注油点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沙箱内应装满符合规定粒度的干燥的细沙。

3、开车前应和跟车工一道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

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牵引车数和车辆连接不符合规定。

(2)装载的物料、设备超宽、超长、超高或重心不稳或封车不牢等不符合规定的。

(3)机车或列车车辆上搭乘非工作人员。

(4)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5)有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4、启动

(1)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器、仪表,打开照明灯、红尾灯。

(2)启动前,必须向调度申请发车,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3)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列车不动,

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s 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5、运行

(1)运行中,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避免因过久停留而过热。

(2)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使用制动闸控制车速。

(3)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如确需顶车调车或处理事故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顶车速度不得超过

1m/s。

②必须连车顶车。

③跟车人应在列车前巡视。

④对车顶车时,司机要集中精力操作,随时注意连车人的安全。严禁强行推顶。

⑤严禁异线顶车。

⑥顶车时列车两侧严禁站人。

(4)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瞭望。要按信号指令行车,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情况。

(5)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间距。

(6)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4m/s;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s;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m/s。

(7)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时,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