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监控室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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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监控室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监控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职责。
二、适用范围
公司中央监控室管理。
三、相关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第421号令, 12月1日起施行)。
四、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携带易然、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5、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6、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使用明火,不得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7、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8、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看书、看报、看碟片录像、打游戏和收听收音机,禁止上班时间打瞌睡,可查阅与工作有关的设施分布线路图纸和操作说明。
9、值班人员不得在岗与人或用电话聊天。
五、管理准则
1、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当班记录,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移交给下一班。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和安全主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4、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清洁,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安全主管部门和公司IT主管部门。
5、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办公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监控中发现可疑人员、打架斗殴或其它突发事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怠慢、延误信息采集将追究相关责任。
7、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8、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9、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严禁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10、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像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
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11、不得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作和安全的程序和软件。
12、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在监控室放置易然、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六、保密制度
1、中央监控室是公司机要重地,除监控室值班人员和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专职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如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查看监控录象或电脑存储信息,必须事先经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后,监控人员根据提出的要求,进行查看相关的录像资料,并填写好查看记录的结果提供给部门领导。
2、未经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按照规定修改系统设置后,必须将系统修改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4、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5、视频监控设备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未经安全主管批准不准泄露。
6、配合综合办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七、监控器操作说明
1、监控器操作说明见附件——硬盘录像机操作手册。
八、相关资料
视频监控设备操作手册。
九、遇突发事件
附应急处理流程:
十、附则
1、本细则由****安全保卫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行之日起施行。
2、附件:中控室值班记录表。
附件二十七
中控室值班记录表
年月日星期
班次值班接班领班
工作记录:未处理问题:
安防
消防
楼宇
自控
工具
交接
对讲机_部,充电器_台:备用电池_块:钥匙_串:门磁卡_张。
其他__________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