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主要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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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成本 募集资金用途 流通市场 与投资者 信用评级 与担保 托管人
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65天,最短不限
定价较为市场化,由承销商和企业协商决定,当前由交易商协会联席定价会确定 无明确限制,一般为补充流动资金 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投资者:银行间市场所有成员(不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评级:实行跟踪评级制度,在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每半年进行信用评级一次
发行期限暂定在一年以上(通过设计赎回、回售条款可将期限缩短在一年内),暂无上限,可一 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发行成本:一般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投资者的数量有明确规定,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对导致私募债券持有账户数超过200人的转让不予确认
信用评级 与担保
监管部门出于对风险因素的考虑,为降低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鼓励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担 保发行,但不强制要求担保。对是否进行信用评级没有硬性规定。私募债券增信措施以及信用 评级安排由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发行人可采取其他内外部增信措施,提高偿债能力,控制 私募债券风险。增信措施主要可以通过:(1)限制发行人将资产抵押给其他债权人;(2)第三方 担保和资产抵押、质押;(3)商业保险 11
适用性分析
企业债券审批效率适中,债券期限可较长,融资成本较低且募集资金用途灵活,适合资质较好的企业(AA+及 以上评级)进行较大规模的中长期限融资;同时,随着企业债发行制度的逐步变革以及企业债债增信方式的频 繁创新在2009年度被广泛应用并进一步深化,企业债的发行主体不断扩大;城投类企业亦成为踊跃积极的发行 群体,范围向地级和县级市拓展,企业债发行人信用资质正趋于多元化 受国发19号文影响,城投类企业的发债空间压缩较大 8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产品要素
审批 发行方式 规模 期限
审批机构为国家发改委;监管方式为核准制 首次上报至获得发行批文3-6个月左右,审批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大型企业可以实现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规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 一年以上中长期,若无担保则期限较短
融资成本较低 发行市场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融 资成本明显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
企业债券 企业债期限较长,一般在3-7年,最长 可到10年或10年以上,纯信用债期限相 对较短
企业可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还款计划, 灵活设计各种附选择权的债券品种,安排发 行
融资期限相对较长
附权产品占有一定比例
我国债券市场主要债务融资产品介绍
目 录
1、我国债券市场概述 2、企业债券 3、中期票据
4、短期融资券
5、公司债券 6、各类直接债务融资品种特点比较
第一章 我国债券市场概述
3
我国债券市场产品概况
目前我国债务融资市场主要由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 会等部门监管,不同监管部门所监管的融资产品在发行主体、发行条件、审批制度、发 行交易场所等方面各不相同。
融资期限相对较长
相对短融,中票期 限较长,可达到3-5 年,最长可到10年 (但目前仅有2期)
中期 票据
发行选择权较大
一次注册分期发行, 企业可根据自身财务 状况灵活安排发行
适用性分析
中期票据审批效率高,发行灵活便捷,债券期限较长,融资成本较低且募集资金用途灵活,对于资质较好的企 业(AA+及以上评级)可以选择有利发行窗口,综合考虑市场状况、公司资金需求以及还款安排,有计划 、 有节奏地发行中期票据进行中长期直接债务融资 14
地方政府债 2.30% 企业债 4.89%
公司债 中期票据 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 0.82% 6.09% 0.02% 6.79%
国债 14.62%
企业债 3.16% 金融债 12.05%
央行票据 43.95%
金融债 15.81%
央行票据 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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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债券
6
企业债券——发行要素
产品定义
14
第四章 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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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产品要素
产品定义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 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产品要素
审批 发行方式 规模
审批机构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监管方式为注册制
首次上报至获得发行批文约2-3个月左右 一次注册分期发行 实行余额管理,余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担保:不提倡担保,企业可以自主选择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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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票据——适用性分析
产品特性 审批效率较高
融资成本较低
发行采用注册制,在额 度有效期内的后续发行 采取备案制,手续简便 ,审批周期短
银行间市场定价充分市场化, 货币市场利率水平能够较好反 映企业的信用状况,融资成本 明显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
财政部
国发改委
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
央票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 非银行金融债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公司债 国债 可转债
企业债 地方政府债券
分离债
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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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融资产品发行规模
中国债券市场从80年代初恢复发行,经过20多年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市场资源 配臵、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的作用日益加强。但是与发达国家比较,国内债券市 场仍处于起步阶段。
首次上报至获得发行批文2-3个月左右
一次注册分期发行 规模: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经审计净资产的40%,同时须与短期融资券合并计算余额 无明确限制,以3年期、5年期为主 定价由承销商和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决定,但不能低于交易商协会的指导利率 对于募集资金用途没有明确的限定,企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流通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投资者:银行间市场所有成员(不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评级:实行跟踪评级制度,在中票存续期内,每半年进行信用评级一次
从发行规模上来看,国债居于主要地位,其次是国债、金融债,相对于国债,金融 债市场,公司债务融资市场明显落后。
2009年国内债券市场发行规模分布
分离债 0.03%
2010年1-5月国内债券市场发行规模分布
公司债 0.84% 短期融资券 5.30%
中期票据 7.95%
可转债 0.05%
国债 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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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城投债简介
城投债简介
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发行主体一般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主要职能为运用财政资金或在政府支持下 采取其他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从事公益性项目建设,城投债通常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为配合地方政府进行市政 基础设施建设而发行的企业债券 从2008年底以来,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有3000家以 上的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其中70%以上为县区级平台公司,2008年初,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 债总计1万多亿元,到2009年迅速上升到5万亿元以上 2009 年城投债呈现“井喷式”发行。 2008 年全年共发行 23期城投债,而 2009 年全年共发行 105 期城投债,是 2008年的4.57倍 由于城投债发行主体信用评级相对较低,大多集中在AA-至AA+,因此从已发行城投债的信用增级方式上看, 大部分债券采取第三方担保的形式进行信用增级,其余未采取第三方担保进行信用增级的债券也多采取抵押担 保、质押担保、财政增信及组合增信等形式提高债项评级 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 19号),受此影响,国家发改委目前原则上暂停了所有城投类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工作。城投债空间可能将受 到较大压缩 据沟通,发改委近期计划放行一批主任已经签字的城投债,试探市场和其他部委的反映,前提为:1、有政府 直接、间接或变相担保的,要取缔调整;2、政府需针对以下几点进行专项说明:该融资平台的主要业务;该 融资平台能否依靠自身稳定经营性收入偿还债务;该融资平台是否符合国发19号文件;政府是否继续支持该融 资平台以发债形式进行融资 据沟通,发改委对于目前还未出司,或主任还未签字的城投债,要求将更加严格,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满 足发改委进一步研究出台的细则要求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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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要素
产品定义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境内市场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的3倍,期限在1年(含)以上,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的门槛要求,完全市场化的公司债券。
产品要素
审批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由承销商向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备案,交易所对承销商提交的备案材料完 备性进行核对,备案材料齐全的,交易所将确认接受材料,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接受备 案。如接受备案,交易所将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私募债券发行人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 后,需要在六个月内完成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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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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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票据——产品要素
产品定义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 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产品要素 审批 发行方式 规模 期限 成本 募集资金用途 流通市场 与投资者 信用评级 与担保 托管人
审批机构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监管方式为注册制
成本
募集资金用途 流通市场 与投资者 信用评级 与担保 托管人
发行成本:一般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
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的,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超过项目的总投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此比例;用 于调整债务结构的,需提供银行同意还贷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流通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评级:实行跟踪评级制度,企业债主体评级覆盖面较广 担保:无硬性规定,信用增级方式较多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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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适用性分析
产品特性
审批效率适中 采取由发改委核准的方式,审批效率 适中。2008年发改委已对企业债审批程 序进行改革、适度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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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企业集合债券简介
企业集合债券简介
企业集合债券是通过牵头人组织,以多个企业所构成的集合为发债主体,发行企业各自确定债券发行额度分别 负债,采用集统一的债券名称,统收统付,以发行额度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债券形式。 它是以银行或证券机构作为承销商,由担保机构,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并 对发债企业进行筛选和辅导以满足发债条件的新型企业债券形式。 参与发行企业集合债券的单个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近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 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 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 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发债企业需提供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联审)的财务报告
担保:基本无担保,交易商协会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设立了担保公司以实现外部信用增级
发行人类型 规模 期限 成本 投资者
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 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 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规模: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的40%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