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救济制度的现状和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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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救助制度在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影响了社会救助的有效实施,也制约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健康发展。

本文就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1. 覆盖面不足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制度覆盖面相对较窄,许多群体无法得到应有的救助。

特别是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救助覆盖面较小,一些弱势群体尤其是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的救助难度较大。

2. 救助标准不合理当前的社会救助标准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救助需求,导致一些救助对象生活水平低下,生活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尤其是在一些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救助标准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去甚远。

3. 救助程序繁琐申请救助的程序繁琐复杂,需要层层审核和审批,导致一些急需救助的人群难以得到及时帮助。

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程序的繁琐成为了救助对象面临的主要问题。

4. 救助资金不足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而各地的财政状况存在差异,导致一些地区的救助资金不足,无法满足救助需求。

尤其是在经济困难地区和贫困地区,救助资金的不足成为了救助对象面临的主要问题。

5. 救助管理不规范当前的社会救助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性,导致一些救助资金的浪费和滥用,也增加了救助的不透明性和不公正性。

这些问题影响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信力和可持续性。

二、对策建议要解决救助标准不合理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对象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救助标准,确保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特别是对于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救助标准要进行合理调整,以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

要解决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大对社会救助的财政拨款,确保救助资金的充足。

特别是对于经济困难地区和贫困地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先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为解决救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要加强对社会救助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救助管理制度,加大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救助资金的浪费和滥用,提高救助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和改革方案

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和改革方案

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和改革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救助制度在人民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社会救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帮助那些因疾病、灾害、失业等原因无法自食其力的弱势群体,提供生活保障和基本福利。

然而,当前社会救助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一、现状1. 救助范围偏窄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而对于其他一些群体(如失业人员、流浪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的救助仍然比较不足。

尤其是对于年龄略大、疾病较重、经济困难的困境老人,社会救助制度并没有提供太多的关怀和保障,导致他们的生活状况十分困难。

2. 救助标准过低在目前的救助制度下,救助标准相对较低,尤其是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救助标准很难与当地的物价和生活水平相匹配。

因此,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在得到救助之后仍然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质量。

3. 救助方式单一目前,社会救助制度主要采用直接救助的方式,即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如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

然而,这种救助方式并不能完全解决弱势群体的困境,仍然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

二、改革方案1. 扩大救助范围社会救助制度应该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失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并应注意关注那些年龄稍大、健康状况较差的弱势群体。

此外,在救助对象的选择上,应尽可能地保证公平公正。

2. 提高救助标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救助标准上适当地提高标准是必要的。

具体来说,可以根据当地的生活成本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救助标准。

同时,也应该建立相应的调节机制,确保救助标准的适时调整。

3. 探索多元化的救助方式除了直接救助外,社会救助制度应该探索提供多元化的救助方式。

例如,可以通过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方式,帮助失业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可以通过社区组织等方式,提供充分的社会支持和关爱,降低弱势群体的心理压力。

4. 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管理和监管为了保证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和有效性,还需要对社会救助制度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管。

社会救济法律法规政策

社会救济法律法规政策

社会救济法律法规政策社会救济是指国家或社会组织针对困难群体提供的一种基本救助和保障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救济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我国社会救济法律法规政策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可能的改进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发展历程和现状1.1 法律法规政策的发展我国社会救济法律法规政策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在早期的中国社会,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和社会制度的原因,缺乏健全的社会救济制度。

直到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社会救济制度得到了初步建立和完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调整,我国社会救济法律法规政策也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当前,我国社会救济法律法规政策主要包括《社会救助法》、《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制度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社会救济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方式等具体内容,为社会救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1.2 现状分析然而,目前我国社会救济法律法规政策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社会救助标准不够统一,各地的救助标准存在差异,导致一些有需要的困难群体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

其次,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不够公平,一些地区和群体得到的救助资金相对较少,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此外,社会救助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性也存在一定的欠缺,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2.1 社会救助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目前,我国社会救济标准的制定由地方政府负责,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情况制定救助标准,导致救助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

这种差异性意味着一些有需要的困难群体在申请救助时可能会遇到较大的困难,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

造成社会救助标准不统一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导致城乡救助标准存在差异。

另一方面是政策落实和执行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救助标准时可能考虑到地方经济发展压力,未能将救助标准制定得更加统一。

社会救助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社会救助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社会救助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社会救助问题是指社会上一些困难群体,如贫困家庭、残疾人、失业人员等面临的生活困境和社会排斥问题。

这些问题在当今社会仍然存在,并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采取多种措施和政策来改善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

本文将就社会救助问题的存在与解决方案展开讨论,从政府角度和社会组织角度分别进行解析。

一、社会救助问题的存在1.贫困家庭贫困家庭是社会救助的重点对象之一。

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家庭面临生活困难,很难为家庭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在一些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数量仍然很大,这些家庭面临着许多困难,比如缺乏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和就业机会等。

2.残疾人残疾人是另一个需要社会救助的群体。

由于身体上的障碍,残疾人无法获得普通人群的待遇和机会,很多时候面临生活困难和社会排斥。

残疾人的数量在全球各地都很大,并且在一些贫困地区,这个群体的状况更为严重。

3.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在当今社会也是一群需要救助的对象。

由于各种原因,很多人失去工作后面临生活困难,很难再次就业,这对他们的生活和家庭都造成了影响。

这些社会救助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受困群体的生活质量,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解决这些问题迫在眉睫。

二、政府角度的解决方案1.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扶贫力度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更加积极的扶贫政策,来帮助贫困家庭摆脱贫困。

这些政策可以包括提供更多的社会福利和救助金,开展扶贫项目,建设基础设施等。

可以通过这些举措来改善贫困家庭的生活条件,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生活。

2.加强残疾人的保障和救助政府还可以通过加强对残疾人的特殊保障和救助政策,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这些政策可以包括提供更多的残疾人福利金,改善残疾人的教育和医疗资源等。

政府还可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培训项目,提高他们的社会参与度。

3.推动就业和创业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对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和创业支持力度,来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但目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一些对策建议来改善。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覆盖范围狭窄的问题。

现行救助制度主要关注特定的群体,如城乡低保对象、孤儿和老人等,而对其他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体的关注不够。

应当拓宽救助范围,包括贫困劳动力、特困群体等,建立一个更加全面的覆盖体系。

社会救助制度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

目前,救助资金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预算,但由于财政压力和资源分配不均等因素,导致救助资金不足的情况普遍存在。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社会救助基金,通过社会捐赠和投资收益等方式增加救助资金来源。

在救助标准方面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当前救助标准多数是固定的,不考虑地区差异和实际需求,导致一些地区的救助标准过低,难以满足民众的基本需求。

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根据地区的经济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救助标准。

第四,救助体系运行不够高效和便捷。

目前,救助流程复杂,需求者难以及时得到帮助。

应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共享和管理效率,加快救助流程,并建立便捷的救助申请和受理机制。

第五,社会救助存在着问题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当前,对社会救助的监督和评估不够科学和完善,导致救助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要加强对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的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促进救助工作的有效运行。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有一定的问题存在,但可以通过拓宽救助范围、增加救助资金、调整救助标准、优化救助流程和加强监督评估等措施来改善。

只有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

社会救助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社会救助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社会救助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第一部分:社会救助问题的现状分析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社会救助问题日益突出。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社会救助问题。

社会救助问题主要指的是那些因生活困难或社会排斥而需要帮助的人群。

他们可能是因为年老体弱、失业、疾病、残疾,或者是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处境困难,急需社会救助和救济。

社会救助问题的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贫困人口数量庞大。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贫富差距较大,致使贫困人口数量庞大。

这些贫困人口生活条件极差,急需社会救助。

二、个别群体处于特殊困境。

包括残障人士、孤儿、流浪者等,由于生活条件和社会环境的限制,他们很难获得帮助,面临着生存困境。

三、社会救助体系不健全。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社会救助制度不健全,导致救助对象的权益难以保障,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受到限制。

四、社会救助资源不足。

社会救助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支持,然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资源有限,导致社会救助工作难以开展。

以上分析表明,社会救助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积极应对,寻求解决方案。

第二部分:社会救助问题的解决方案一、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体系。

各国政府应该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投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获得及时的救助。

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体系需要从立法、政策、制度、机制等方面全面加强,构建起覆盖面广、保障效果好的社会救助制度。

二、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救助。

对残障人士、孤儿、流浪者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应该得到高度重视。

建立专门的救助机构,为这些特殊群体提供充分的帮助和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三、增强社会救助资源的供给。

各国政府应该加大社会救助资源的供给力度,包括增加社会救助经费、提高社会救助机构的扶贫能力、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到社会救助事业中来等。

四、加强国际合作。

在全球化背景下,社会救助问题已经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完善。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1、挤占财政支出。

社会救助应当是政府除了承担其他职能之外最为优先的职能之一,但却往往被财政支出的限制所挤占。

对策建议:增加社会救助经费,并优化财政预算安排,将救助资金的比例占到更多。

2、救助标准不平衡。

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救助标准存在巨大差距。

现行救助标准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的不公平性。

对策建议:开展有关救助标准研究,进一步细分救助对象,提高财政对社会救助的投入水平,并逐步实现农民和城镇居民一致的救助标准。

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执行过程中的审查不严。

在现行的执行规定中,如果审查不严,就会导致救助资金被滥用。

对策建议:严格执行救助政策,对救助对象进行准确认定,保证救助对象符合政策标准。

2、参保难度大。

一些人在救助之前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导致他们难以获得救助资金。

对策建议:补齐社会保险制度缺陷,完善社会保险参保机制。

三、社会安全问题1、社会保障制度的安全性有待加强。

救助资金现阶段的放管不必要流程繁琐、监管不到位,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安全性产生了极大的风险。

对策建议:通过加强监管、优化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等多种方式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安全性。

2、保障服务水平低。

提供的服务有限、效率不高、体验感差的问题仍然存在。

缺乏支持救助的服务、相关信息技术也令人担忧。

对策建议:持续提高社会保障质量和效率,拓展社会保障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品质。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范运营、提升质量和效率、加强监督等多种手段加以优化,才能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惠民政策发挥重要作用。

关于我国社会救助工作体制及状况的思考

关于我国社会救助工作体制及状况的思考

关于我国社会救助工作体制及状况的思考社会救助工作是指国家和社会组织为了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帮助其融入社会,实现自我发展而进行的工作。

我国社会救助工作体制及状况是一个关乎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我对这一问题的一些思考。

我国社会救助工作体制虽然已经建立,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制度不完善。

我国社会救助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缺乏统一规范和操作细则,导致救助对象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救助资金不足。

社会救助所需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投入,但现实中财政压力较大,使得社会救助工作资金投入相对有限。

三是资源分配不均衡。

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贫困程度不同,导致社会救助资源在不同地区之间分配不均,一些贫困地区的救助力度相对较弱。

改进社会救助工作体制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制定统一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明确救助对象的范围和权益保障机制,提高救助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增加救助资金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社会救助的财政支持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救助工作的资金来源。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

加强地区之间救助资源的调剂和流动,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防止重点地区对社会救助的过度依赖。

社会救助工作还需要注重有效的监管和执行。

一是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救助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救助项目的监测和评估。

建立科学的救助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时跟踪救助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为进一步改善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依据。

我认为社会救助工作不仅仅是提供物质帮助,还应该注重培养救助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社会救助工作应该从短期帮助转变为长期扶持,通过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帮助救助对象提升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实现长期独立性。

改进我国社会救助工作体制及状况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监管和培育自我发展能力,我们才能更好地解决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也逐渐完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也对弱势群体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我们有必要对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1. 救助标准不统一。

在我国,各地的社会救助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城市和农村地区,救助标准有明显的区别;不同地区的城乡居民救助标准也有所不同。

这种差异化的救助标准使得一些需要救助的群体无法得到公平的待遇,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社会治理的不公平。

2. 救助范围不明确。

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制度虽然覆盖了贫困人口、残疾人和孤儿等重点群体,但对于一些特殊的弱势群体,比如流浪乞讨者、精神病患者等,救助范围并不明确,导致了这些群体无法得到有效的帮助。

3. 救助资金来源单一。

我国社会救助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两种形式,其中政府拨款占大多数。

这种单一的资金来源模式使得社会救助制度的可持续性不足,社会救助资金的保障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4. 救助程序繁琐。

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中,救助程序较为繁琐,需要申请人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和审批手续,导致了申请人等待时间较长,并且容易因为一些瑕疵而被拒绝救助。

5. 救助对象缺乏培训和援助。

在社会救助过程中,对于救助对象的培训和援助不足,缺乏长期有效的帮助措施,这使得一些接受救助的群体难以脱贫致富。

二、对策建议要加强对社会救助标准的统一管理,明确城乡统一救助标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保障救助对象享有公平的社会救助权利。

也要针对特殊的弱势群体制定相应的救助标准,并确保其能够得到有效的救助。

应该对救助范围进行灵活的调整,不仅要覆盖贫困人口、残疾人和孤儿等重点群体,还要对一些特殊群体加大救助力度,同时明确其救助范围和政策。

要加大对社会救助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事业,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进行捐款捐物,扩大救助资金来源,保障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性。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一直在不断完善和进步。

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及时解决和改进。

本文就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问题一: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虽然在不断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缺乏明确的规定和细则,导致在具体实施中存在较大的漏洞和问题。

社会救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也不够完备,无法完全覆盖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群体和个体。

由此,导致一些需要帮助的人群无法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救助。

对策建议:一、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立法工作,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

二、加大对社会救助政策和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救助的知晓率和覆盖率,确保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群都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援助。

问题二:救助标准过低、救助覆盖面不够广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救助标准相对较低,很难满足受助人基本的生活需求。

与此救助覆盖面也不够广泛,只覆盖了部分低收入和困难群体,而一些特殊群体和个体往往无法得到应有的救助,这对他们的生活和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困难。

对策建议:一、合理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救助标准,使之与实际生活成本相匹配,能够满足受助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基本权益。

二、扩大社会救助制度的救助覆盖范围,确保所有需要帮助的人群都能够得到应有的援助和救助,特别是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和个体。

问题三: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效率较低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不够紧密,信息共享和流通不够通畅,导致救助工作缺乏有效的整体规划和管理。

与此救助工作的效率也较低,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够为受助人提供实际的帮助和支持。

问题四:社会救助工作缺乏专业人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专业人才相对不足,导致救助工作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受助人在得到救助时往往无法得到专业和及时的帮助。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是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的重要手段,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以下是几个主要问题及对应的对策建议。

一、救助标准低,不足以满足贫困群众实际需要社会救助标准低是个普遍问题,造成的结果就是救助效果有限,不能真正解决贫困群体的生活困难。

此问题解决的对策如下:1. 积极参照当地的物价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当调整救助标准,从而提高救助金额。

2. 针对基本救助和特殊救助两种不同救助情形,采用不同的救助标准,以保障救助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3. 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行不同的救助标准,从根本上保障各地区群众的救助权益。

二、救助范围狭窄,已有资产的人被排除社会救助范围狭窄,经常排除一些符合救助标准的已有资产的人,看起来有一些不公正。

此问题解决的对策如下:1. 逐步完善现有的社会救助规定,扩大救助范围,包括家庭贫困、单亲家庭、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等。

2. 根据资产情况的不同,设置不同的救助方式。

对于无资产的人,可以直接给予现金救助和物资发放,而对有资产的人,则可以给予贷款和优惠政策。

3. 加强对救助范围的监督和检查,避免救助中出现腐败和浪费现象。

三、救助渠道不畅通,导致救助效果不佳救助渠道不畅通,导致许多符合救助条件的人无法及时得到救助,进一步加剧了他们的困难。

此问题解决的对策如下:1. 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提高贫困群体的知晓率,同时普及申请救助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2. 完善救助服务体系,通过设立服务中心等方式,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救助站点,为贫困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服务,避免流于奇琐。

3. 加强对救助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贫困群众提供更加及时和有效的救助。

以上几点,是对于当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应的对策建议。

对于我国贫困群众的生存状态,目前已经达到相对有些难以置信的程度,解决这些问题,迫在眉睫,大家都需要一起行动起来,努力打造更加完善和公正的社会救助制度,为每一个贫困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机会。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摘要】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弱势群体生活的重要制度,然而在实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制度不健全,导致执行难度增加;救助标准不统一,导致救助对象的权益无法得到统一保障;救助对象识别和脱钩难题凸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议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统一救助标准,加强救助对象的识别和脱钩难题解决。

在未来发展中,应制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政策,并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为实现社会公平和谐努力奋斗。

【关键词】。

1. 引言1.1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性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础。

通过社会救助,可以帮助那些生活困难、无力自己解决问题的群体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避免因贫困和疾病而陷入更深的困境。

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人民民生的重要手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救助可以弥补市场失灵的问题,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和利益。

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还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在当前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的背景下,加强和改进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有利于推动社会公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实现。

我们需要深入研究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以便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救助体系。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目的和意义:本文旨在探讨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提供参考。

具体研究目的包括:1. 分析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如制度不健全、救助标准不够统一、救助对象脱钩难题等,深入剖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和影响;2. 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包括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统一救助标准、加强救助对象的识别和脱钩难题解决等,以期解决当前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提高救助效率和公平性;3. 提出社会救助制度改进的建议,探讨未来发展的展望,为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长远发展提供思路和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摘要】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覆盖面不够广、资金来源不稳定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如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增加资金投入、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执行力度等。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有力的对策研究和实施,可以逐步完善和提升社会救助的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需要帮助的群体。

展望未来,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有望在政府领导下不断完善和发展,为社会带来更多福祉和公平。

【关键词】、、、、、、、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起源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多次政策调整和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社会救助制度也逐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在实践中,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覆盖面不够广、资金来源不稳定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实施,也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对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将有助于改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不足,推动社会公平与稳定的建设。

1.2 问题提出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由于历史原因和地区差异等因素导致体系不够完善,各地区之间存在着差异性和不平衡性。

2. 覆盖面不够广:目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主要覆盖城乡低保对象,但对于其他特定群体如残疾人、孤儿等的救助力度还不够。

3. 资金来源不稳定: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拨款,而且由于各级政府财政压力不断增加,导致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情况比较普遍。

必须对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进行系统性和全面性的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和覆盖面度,保障全体群众享有基本的社会救助权利,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2. 正文2.1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1. 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制度设置和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零散性,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整体性设计。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大体分三个层次:一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灾民生活救助等;二是专项救助,除了基本生活保障以外,在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方面的困难,可以获得相应专项救助;三是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现行社会救助体系尚存在不足,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原因有4点:1.社会救助在具体执行中有一定的随意性,甚至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现象;社会救助面较窄,难以覆盖更多需要救助的对象;2.社会救助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主要依靠财政投入,社会筹资渠道少、数量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3.基层救助组织薄弱,人员不足,管理方式和手段相对滞后,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救助质量;4.社会对救助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

有些单位、部门及部分群众认为,救助是政府的事,缺乏主动参与意识。

虽然社会救助主体是政府,但社会力量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组成部分和必要补充。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发动方方面面群众加入到社会救助工作中来,共同承担起社会救助责任,无疑是推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此,作为区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建议以居委会为单位,具体安排实施社区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可从3个方面着手:1、建立“爱心帮扶”基金,发动社区内群众出资捐助,将那些不够条件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但生活状态濒临低保边缘的人群,纳入救助范围,予以资助。

2、建立与社区属地企业以及学校联络挂钩,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到社会救助的公益事业中来,增加残疾人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岗位;动员在校青年学生参加社会服务。

3、建立以青年志愿者和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帮扶队伍,为社区空巢老人提供“一帮一”照料服务,同时开展社区咨询、义诊和义务维修、家庭照顾等无偿互助活动,逐步形成社区照顾机制,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援、劳动服务、心理支持等等。

促进社区人际关系的良性互动,推进和谐文明社区建设。

新时期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问题研究

新时期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问题研究

新时期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救助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在新时期,我国社会救助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如何有效应对这些问题,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课题。

本文将结合当前的社会现状,针对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问题展开研究,同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以期为我国社会救助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1. 覆盖面不足目前,社会救助制度覆盖面依然不足,一些弱势群体仍然面临着生活困难。

尤其是一些特殊群体,比如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等,他们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2. 救助标准不够明确社会救助标准的制定并不够明确,导致一些需要帮助的群体无法准确获得救助,并且在一些地区救助标准偏低,难以满足生活需求。

3. 救助对象识别难度大由于社会救助的对象涉及面广泛,对救助对象的识别难度非常大,容易出现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获得救助,而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得不到相应的支持。

4. 救助政策不够完善部分地区的社会救助政策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导致救助资源分配不公,滋生腐败现象。

二、解决社会救助制度问题的建议1. 完善救助标准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使之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提高覆盖面和有效性。

3. 完善救助政策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救助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4. 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应加大对他们的关注和支持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关爱。

以上建议,如果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相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一些问题,为更好地改善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

三、社会救助工作的社会责任除了政府的积极作用,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各界人士应当加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解决困境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覆盖面和标准上存在不足。

目前,救助制度主要针对贫困人口、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特定困境群体,但仍然存在一些边缘化人群没有得到充分关注和支持。

在救助标准上,由于地区差异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救助标准的统一性和公平性有待提高。

针对这一问题,应该加大对边缘化人群的救助力度。

关注无业老年人、流浪人员和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救助和保障。

应该建立统一的救助标准,确保救助金的公平发放,避免因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资金来源和管理上存在问题。

救助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目前社会救助经费相对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由于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数量有限,救助资金的使用和分配不够透明,容易发生滥用和浪费的现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增加社会救助的财政投入。

政府应该增加救助经费的规模,确保救助金的适度增长。

与此应该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和分配机制,确保公正、透明和高效地使用救助资金。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存在不足。

目前,救助重点主要放在医疗、教育和住房等方面,对于个别群体的特殊需求和个体差异的关注还不够。

救助方式主要是提供直接物质帮助,缺乏对困境群体的心理和精神支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拓宽救助的服务内容。

除了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之外,还应该包括就业培训、就业创业和技能提升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困境群体重建生活自信和自尊。

应该加强对困境群体的心理和精神关怀,提供心理咨询和社交支持等服务。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宣传和意识形态上存在问题。

社会救助制度的宣传力度相对较弱,一些困境群体和普通民众对于救助制度的了解和认识还不够深入,导致他们无法及时获取救助信息和享受救助福利。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宣传。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问题及对策问题: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不广我国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分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几种,旨在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问题。

但是,这些救助制度的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很多群体无法得到救助。

解决办法:1.增加救助制度的覆盖范围,将更多的人纳入救助对象的范围内。

2.加大对基层救助机构的资金和人力支持,提高其救助对象的申请和审批效率。

问题:救助标准过低我国的救助标准大多较为低,无法满足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需求。

解决办法:适当提高救助标准,让救助对象能够过上基本的生活和享受必要的医疗保障。

问题:救助机构缺乏专业性目前我国的救助机构大多归属于民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员专业性不强,缺乏足够的资源和经验。

解决办法: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救助队伍,加强对救助对象的社会工作和心理辅导,帮助其尽早走出困境。

问题:医疗救助不够完善我国的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较小,很多困难群体得不到医疗救助。

解决办法:1.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2.成立专业的救助机构,提供更加全面和专业的医疗救助服务,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医学难题。

问题:资金不足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资金支持,但是现状是资金不足,很多救助制度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施。

解决办法:1.制定更加完善的财政政策,逐步增加救助制度的资金投入,提高救助效果。

2.支持民间力量的投入,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救助等活动,共同建设良好的社会救助环境。

总之,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还面临许多问题,但是只要我们在政策制定和实施方面不断完善,同时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关注和帮助,一定可以让更多的人群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着覆盖面不足、资金来源单一和管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该扩大救助覆盖面,增加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并加强管理机构的建设。

这些对策可以有效提升社会救助制度的效率和公平性。

未来,我们可以期待社会救助制度更加完善,为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更全面、及时的支持。

【关键词】我可以为您提供与这篇文章相关的关键词,包括:社会救助制度、覆盖面、资金来源、管理机构、扩大覆盖面、多元化资金来源、加强管理机构建设、总结分析、展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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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需要其他帮助,请随时告诉我。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是一个拥有深厚传统文化和不断发展壮大的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我国社会救助制度面临着种种问题和挑战。

社会救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弱势群体生活基本权益而建立的制度体系,对于促进社会平等和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急需进行改革和完善。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覆盖面不足,仍有一部分弱势群体无法获得有效救助,导致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无法获得保障。

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而且资金来源单一,缺乏可持续性和多元化,容易导致财政压力和救助不足。

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建设不健全,缺乏专业化和规范化,导致救助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影响了救助工作的实效性。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进行改善和完善。

通过扩大救助覆盖面、多元化资金来源、加强管理机构建设等措施,可以有效地提升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好的帮助和保障。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社会救助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1.2 问题意识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意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覆盖面上存在不足的问题。

中国社会救济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中国社会救济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中国社会救济制度的现状和问题(一)我国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我国自建国50来,社会救济制度一直没有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的体系,而是非常分散,甚至可以说应急性规定比较多,尽管如此,我们仍能够看到,国家对于社会救济一直是非常重视的,不仅制定了大量法规政策规范社会救济事业,而为社会救济投入了大量才力和物力,保障了那些处于生活困境的人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城市大量流落街头的难民、灾民、无业人员等贫困人口,政务院于1949年12月发布了《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1950年6月政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同年7月劳动部发布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

与此同时,党和政府拨出大量粮食和经费,对不同情况的人员给予不同的救济。

1952年全国152个城市经常得到救济的有120余万人,冬季期间达到150余万人,占到各个城市人口的20%-40%.从1953年到1957年国家支付城市社会救济费1亿多元,救济了1000多万人。

在农村,1950年到1954年国家发放10亿元的救灾救济款以及大量的救济物资,救济灾民和孤老病残人员。

[1]1956年,我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以后,在城市形成了就业与保障一体化的保障制度,农村生活困难的农民由生产队给予补助。

在这个时期,社会救济主要面向城乡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没有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社会成员,社会救济费由国家承担。

1961年到1963年三年困难时期,城市得到救济的人口分别为51.7万人次、266.8万人次、322.5万人次。

1960年到1963年,国家拨付农村社会救济款和灾民生活救济款23亿元,超过以往10年的总和。

1956年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对无依无靠的孤老病残社员实行“五保”(即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供养,1958年,全国农村享受“五保”待遇的有519万人。

“文革”十年期间,国家为农村灾民拨付了30多亿元的生活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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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救济制度的现状和问题⑴我国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我国自建国50来,社会救济制度一直没有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的体系,而是非常分散,甚至可以说应急性规定比较多,尽管如此,我们仍能够看到,国家对于社会救济一直是非常重视的,不仅制定了大量法规政策规范社会救济事业,而为社会救济投入了大量才力和物力,保障了那些处于生活困境的人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城市大量流落街头的难民、灾民、无业人员等贫困人口,政务院于1949年12月发布了《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1950年6月政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同年7月劳动部发布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

与此同时,党和政府拨出大量粮食和经费,对不同情况的人员给予不同的救济。

1952年全国152个城市经常得到救济的有120余万人,冬季期间达到150余万人,占到各个城市人口的20%-40%从1953年到1957年国家支付城市社会救济费1亿多元,救济了1000多万人。

在农村,1950 年到1954年国家发放10亿元的救灾救济款以及大量的救济物资,救济灾民和孤老病残人员。

[1]1956年,我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以后,在城市形成了就业与保障一体化的保障制度,农村生活困难的农民由生产队给予补助。

在这个时期,社会救济主要面向城乡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没有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社会成员,社会救济费由国家承担。

1961年到1963年三年困难时期,城市得到救济的人口分别为万人次、万人次、万人次。

1960年到1963年,国家拨付农村社会救济款和灾民生活救济款23亿元,超过以往10年的总和。

1956年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对无依无靠的孤老病残社员实行“五保”供养,1958年,全国农村享受“五保”待遇的有519万人。

“文革”十年期间,国家为农村灾民拨付了30多亿元的生活救济费。

[2]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济工作主要是多次调整了城市社会救济对象的救济标准,由1979年的平均每人75元增加到1989年的平均每人273元;农村在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社会救济的投入,1978年国家用于“五保”户的救济金2309万元,占国家拨付的农村社会救济费10% 1994年为“五保”户拨付救济金7554万元,占国家拨付农村社会救济费的27% 1979年到1994年的15年间,国家和集体用于农村社会救济和补助的资金共70余亿元,灾民生活救济费170余亿元;[3]在这个时期,社会救济改革最有成效的是在农村开展扶贫工作,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的贫困人口有亿,1982年民政部等9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扶助农村贫困户的通知》后,扶贫工作在我国农村全面展开,1994年国务院又部署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至U 1998年就下降到4200万。

[4]可以看出,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适用对象主要是:“三无”孤老残幼,他们是长期的救济对象,政府要为他们解决衣食住医教等个方面的生活问题,在城镇,为他们建立了福利院、托老所、精神病院等福利机构,在农村,主要是建立了敬老院,1994年全国孤老残幼有330万人,提供救济款亿元,其中政府提供了亿元;灾民,城镇或农村居民因遭受自然灾害而使财产和收成受到巨大损失的人们,灾情主要发生在农村,因而灾民主要集中在农村,国家将70%左右的救灾款用于解决灾民的吃饭问题,10%左右用于衣被救济,25%左右用于修建房补贴,5%左右用于防疫治病,1994年救济灾民8228万人,国家拨付救济款18亿元;社会上的生活困难者,他们因各种原因陷入贫困,他们中的一部分是暂时困难者,另一部分则是长年困难者,因此对前者实行临时救济,对后者则实行定期定量救济,1999年全国社会救济人数达5290余万人次。

[5]传统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的社会背景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给中国城乡带来了许多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比较明显的一个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在城镇产生了一大批新的贫困人口。

新的贫困人口的产生源于:首先,下岗和失业人员增加。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大量职工被裁减下来,他们由于失去了工作岗位,而沦为城镇贫困人口。

到1999年底,下岗职工和失业者约有1600万人,10%的下岗职工不能或不能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费;由于失业保险金储备不足,也不能如数支付失业者和从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入失业保险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因此生活失去了保障。

其次,退休人员不能足额按时领到养老金,医疗费也不能报销。

由于企业效益不佳,拖欠和减发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比较普遍。

到1998年5月,拖欠养老金总计87亿元,涉及356万人。

国有企业人均退休金低于400元的有18个省区,涉及1088余万人。

全国约有2/5的退休人员处于低收入水平,有500万退休职工生活非常困难。

[6]由于企业经济效益差,职工看病医疗费不能报销,1999年仅上海市职工手中的医疗单据就数以亿计,其他地区的情况就可想而知。

第三,多数非国有制企业职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在遭遇失业、生病、工伤事故、老年等生活风险时,就会陷入困境。

据统计,到1997年底,全国城镇各种从业人员有20207万,参加失业保险的只有41%几乎都是国有企业职工,而非国有企业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以及个体劳动者大多没有参加。

[7]第四,贫富差距拉大,突显出贫困问题。

新时期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是由于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同性质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以及人们工资以外的灰色收入差距而造成的一部分人的收入在提高,而一部分人的收入在下降的状况。

调查数据表明,到1999年6月底,拥有金融资产量最多的20%城市家庭,占城市居民金融资产量的%而20%氐收入家庭仅拥有%前者为后者的34倍。

[8]以上新产生的贫困人口使贫困人口的数量急剧上升,同时又由于国家经济实力等原因,只能为那些特困户而不能为所有贫困人口提供有效的救济。

统计表明,1993年全国贫困救济对象为8480万人,实际只救济3101万人,占% 1994 年全国贫苦救济对象为8785万人,实际只救济3122万人,占%.这些数据表明,全国60%以上的贫困人口得不到社会救济。

这时,不仅社会救济面窄,而且救济标准偏低,1993年财政支付社会救济金37950万元,人均12元;1994年财政支付社会救济金42432万元,人均元。

[9]如此庞大的贫困人口,必然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社会救济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必须尽快改革传统社会救济制度,建立新的适应新形势的社会救济制度。

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1993年6月,在国家还没有统一政策的情况下,上海市率先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之后,沿海开放城市逐步建立了这一制度,到1995年全国有12个城市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在1996年民政厅局长会议的推动下,到了1997年全国就有206个城市建立了这项制度。

1997年8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在各地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到1999年底,全国所有城市和县政府所在的镇都要建立这项制度。

到1999年9月,全国668个城市和1638个县政府所在镇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到10月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282万人,其中传统民政对象占21%新增对象占79%.[10]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199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法制化管理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保障范围。

具有社会救济性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险不同,它提供的待遇以申请人存在困难的生活状况为前提,此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是在申请人利用了所有能够满足其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的可能以后才可以提供的。

[11]所以,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对无生活、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条例实施一年之后,全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数达到382万,其中传统民政救济对象占15%在职、下岗、失业、离退休等人员中困难家庭占85%.[12]保障标准。

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目前全国最低生活保障金最高的为319元,最低的为78元,基本能够维持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

[13]保障资金的。

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还规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捐款、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这些规定虽然表明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于财政和社会捐赠两个渠道,但是地方政府依然是资金的主要责任者。

20XX年各级财政投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达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亿元,地方财政亿元,而社会捐赠数额微不足道,尽管如此,也体现出社会力量在援助贫困人口方面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1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城市贫困人口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它实施3年以来,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极好地发挥了它作为“兜底工程”的功能,将绝大多数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由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而下岗失业人员保护了起来,为国家营造了安定的国内建设环境,保障社会转型顺利进行。

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救济制度为摸清全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民政部于20XX 年7-9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存在以下问题:1. 覆盖范围有限。

没有按条例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最大的问题。

统计表明,目前我国城市的贫困人口在1500万-1800万之间,能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只有450余万人,覆盖面只有25%-30%.[15]不能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企业职工主要有:全国应享受低保待遇的329万集体企业职工中,有230 万人未享受到待遇;在地方的中央直属企业的低保对象有98万人,其中的80万人没有从当地政府获得待遇;分布在各地的因资源枯竭而关闭破产的362个企业还没有开始实施低保,这些企业应享受低保待遇的职工有57万余人;国有企业677万下岗职工中,有60万人没有领到再就业服务中心发放的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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