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区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关于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的通知
关于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的通知
亲爱的师生朋友们,
为确保校园内师生用餐的食品安全卫生,学校将于近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及卫生检查工作。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堂存在的问题,为大家提供更加健康、安全的就餐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食材采购及贮存情况:检查食材的来源渠道、保存方式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餐具及就餐环境卫生:检查餐具的清洗消毒情况,餐厅的环境卫生状况。
食品加工及运输情况:检查食品加工过程中的防护措施,食品运输过程的密封性及冷藏情况。
从业人员的卫生习惯: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管理制度的完善性:检查食堂是否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落实。
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将于近期开展,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
检查将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检查小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我们还邀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专业人士参与。
整改措施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要求食堂及时整改。
对于整改不到位或者态度消极的食堂,将严肃处理。
对于整改到位并且表现良好的食堂,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同学们的健康和安全是学校的首要任务。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食品安全卫生大检查,切实维护好校园食品安全,为大家提供放心的就餐环境。
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卫生的校园食堂,共同营造更加温馨美好的校园生活。
祝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2年旅游景区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2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甘食药监食[2012]181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2.05.04
【实施日期】2012.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2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治理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食〔2012〕181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353号)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和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42号)精神,全面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安全监管与治理,不断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现将做好2012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关于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的函
尊敬的各相关单位:为了保障人民裙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我们计划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希望各单位能够全力配合,共同努力,为食品安全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检查时间安排为保障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检查时间定于明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检查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或提前。
二、抽样检查范围本次食品安全检查将涵盖全市各个区县的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各个环节,抽样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肉制品、水产品、农产品、饮料、酒类等各类食品。
三、检查内容安排1. 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情况,确保食品生产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检查批发市场的食品来源、储存条件等情况,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3.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加工卫生、用餐环境等情况,保障用户的饮食安全。
四、检查要求1.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备好检查资料,按时接受检查人员的检查要求。
2. 检查人员需准备好有效证件,交流时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3. 请各单位指派专人协助检查工作,协助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取样和记录工作。
五、检查整改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各单位需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六、检查结束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并及时向各单位通报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参考。
希望各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共同为食品安全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期待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广大人民裙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
特此函告!此致敬礼各位相关单位:针对以上提到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为保障市民的饮食安全以及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认为有必要补充完善一些具体的细节和安排。
七、检查人员为了保证检查工作的客观公正,本次检查将由市食品安全监管局的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组负责。
检查组将严格履行职责,全程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检查过程的合法合规。
八、检查方式本次检查将包括现场检查和检测样品送检两种方式。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2.24•【字号】银市场监管发〔2018〕47号•【施行日期】2018.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银市场监管发〔2018〕47号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银川市局制定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贯彻执行。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24日附件1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包括检查原则、检查依据、检查人员、检查计划及准备、实施检查、检查重点内容和监督措施等。
二、检查原则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三、检查依据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当上述文件发生变化时,应适时修订本规范。
四、检查人员(一)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对所承担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负责。
(二)检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实事求是。
2.熟练并正确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食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3.熟练掌握餐饮环节业态类别、经营项目、食品加工工艺流程、食品安全标准等专业知识,具有满足执法需要的文书制作及案件处理能力。
4.能理解和掌握《餐饮服务单位日常检查要点表》、《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表操作手册(执法清单)》及有关标准、规范,并准确运用于检查工作。
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方案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
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方案1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
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
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
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一)规范许可管理。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
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
关于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的通知
关于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的通知各位同事:大家好!为了保障全体员工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食堂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公司决定对食堂进行一次全面的食品安全卫生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本次检查旨在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到安全、卫生、营养的餐饮服务。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二、检查范围本次检查将涵盖食堂的各个区域和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烹饪、销售、餐具消毒、环境卫生等。
三、检查内容1、食品采购(1)检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否具有合法的供应商资质和检验检疫证明。
(2)查看采购台账是否完整,记录是否准确,是否能够追溯食品的来源和流向。
2、食品储存(1)检查食品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通风防潮、防虫防鼠。
(2)查看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存在变质、过期、假冒伪劣等情况。
3、食品加工(1)检查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加工用具分开。
(2)查看加工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是否遵守操作规程,是否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
4、食品烹饪(1)检查烹饪过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做到煮熟煮透,中心温度是否达到 70℃以上。
(2)查看烹饪使用的调料和添加剂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5、食品销售(1)检查食品销售环节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做到防尘、防蝇、防鼠、保温。
(2)查看销售的食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名称、价格等信息。
6、餐具消毒(1)检查餐具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能够达到消毒效果。
(2)查看餐具是否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的情况。
7、环境卫生(1)检查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是否定期进行清扫、消毒、灭蚊蝇鼠害。
(2)查看垃圾处理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污水排放不畅、异味散发等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不断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创新监管思维,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有效推动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政电〔2009〕1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做好新形势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依法行政,维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市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开展食品市场整治,组织实施农村群体性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一是餐饮业规模较小,90%以上为小餐馆、小吃店,业主和从业人员参差不齐,法律意识不强,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体检合格证》从事餐饮经营现象突出。
二是硬件设施差,特别是小餐馆、小吃店的卫生设施、设备简陋;三是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四是农民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量大面广,存在监管盲区,群体性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五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此,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3.13•【字号】明市监食生〔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明市监食生〔2024〕18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3日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监管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紧抓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主线,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提高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有效性和精准性,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2024年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包括:(一)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糕点、酒类、固体饮料等生产单位;(二)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三)大型和高风险食品生产单位;(四)市级监管部门认为应重点监管的其他食品生产单位。
三、工作内容(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风险分级情况,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持续合规生产情况,督促企业制定个性化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各项责任。
要将检查结果全量、及时录入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督促企业通过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系统上报整改情况,并导入企业“一企一档”数据库。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6•【字号】盘政办发[2012]61号•【施行日期】201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2]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盘锦市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盘锦市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有效促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持续稳定,进一步强化食药监管系统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高食药监管能力为着力点,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最末端,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二、监管模式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行二级管理模式。
市级监管责任人: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
县区、经济区二级监管责任人:大洼县、盘山县、兴隆台区、双台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社会事业部部长、副部长三、工作内容(一)药品生产企业安全1.重点整治内容: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就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
1. 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
2. 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控制措施,加强食品原材料、添加剂、食品包装等方面的检查与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3. 对于近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召回事件需加强学习和总结,及时排查同类产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二、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效果与效率。
1. 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定期检查频率,对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等进行检查与评估。
2.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等措施。
3. 对于已经被召回或警示的食品,监管部门将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追溯,并加强对涉及产品的销售与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环节,各相关方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1. 社会监督机构和媒体应积极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报道相关案件和事件,推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与透明。
2. 公众应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警惕性,如发现可疑食品或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全过程。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目标是确保食品的质量与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权益。
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增加投入,提高技术水平,确保产品合格与安全,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责任。
2. 监管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检查与培训力度,提高监督检查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性与可持续发展。
请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工作,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景区旺季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景区旺季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5.11•【文号】旅办发[2012]226号•【施行日期】2012.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景区旺季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通知(旅办发[2012]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促进旅游景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提升旅游景区管理水平,现就旅游景区旺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充足准备,做好旅游景区旺季的各项工作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旅游景区旺季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做好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与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谋划、及早部署,以充足的准备面对旅游景区旺季市场到来。
景区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
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调动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最大的工作热情、最高的工作标准、最优的服务质量,认真履行为游客服务的职责,切实做好旅游旺季景区服务与旅游安全工作。
二、以游客为本,落实景区服务标准规范各级旅游景区要坚持以游客为本,优化游览秩序、完善游览设施、丰富服务内容、提升管理水平,落实景区服务标准规范。
景区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各类旅游接待设施设备的运行质量,加强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功能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持景区内公共服务设施齐备、完好,规模满足旺季游客需求,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旺季旅游景区接待服务工作。
要切实加强景区软件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景区质量等级标准,关注游客体验,建立游客服务评价反馈机制,积极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认真、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
三、防止片面追求门票价格,树立诚信经营旅游景区形象各级旅游景区要依靠提升品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坚持以游客为本的前提下,走复合经营的道路,延伸旅游景区产业链,寻求旅游景区发展的综合效益,切实减少景区对门票收入的过度依赖,防止片面追求门票价格,使景区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上取得进展,切实使生态受保护,游客得实惠,景区获发展。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6.24•【字号】青市监食经〔2020〕146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QHFS24-2020-0002青市监食经〔2020〕146号各市州、青海湖景区市场监管局:为强化我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青海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风险分级标准第三章评定程序第四章结果运用第五章附则青海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我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是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根据食品销售者经营的食品类别、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管理记录等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销售者的风险等级,并对食品销售者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全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和检查全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各市(州)、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的综合评定、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旅游景区作为人们休闲娱乐和体验自然文化的重要场所,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一个安全有序的景区环境不仅能让游客放心游玩,更能提升景区的形象和声誉。
为了确保旅游景区的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一、人员安全管理1、游客管理景区应在入口处、重要景点等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识,提醒游客注意自身安全,如遵守景区规定、注意道路状况、防止滑倒等。
对于特殊人群,如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例如,设置专门的儿童游乐区域,并配备工作人员进行监护;为行动不便的游客提供轮椅租赁服务等。
合理控制景区游客流量,避免因游客过多造成拥挤、踩踏等事故。
可以通过门票预订、实时人数监测等手段进行调控。
2、员工管理景区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对于从事高风险工作的员工,如游乐设施操作人员、缆车驾驶员等,必须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体检和技能考核。
建立员工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将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1、游乐设施各类游乐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检测记录应完整保存,以便追溯。
在游乐设施运行前,工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
为游客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头盔等,并指导游客正确使用。
2、交通设施景区内的道路应保持畅通,交通标志和标线清晰明确。
对于景区内的交通工具,如观光车、游船等,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良好。
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游客的乘车安全。
3、消防设施景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和游客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大家的火灾应急能力。
4、电力设施景区内的电力线路应铺设规范,避免出现私拉乱接现象。
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
食品安全检查通知食品安全关乎您的健康
食品安全检查通知食品安全关乎您的健康尊敬的顾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产品的支持和信赖。
为了确保您的食品安全,我们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现向您发出食品安全检查通知。
尽管我们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食品卫生法规和标准,并采取了各项必要的食品安全措施,但检查仍是必要的一环。
通过检查,我们可以确保您购买到的食品符合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为您提供放心的产品。
1. 检查时间和地点为了方便您参与和监督检查过程,我们将于【日期】在【地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您也可以选择委派代表前来参与。
请提前【时间】到达,以确保您得到检查报告和相关信息。
2. 检查内容我们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原料采购:检查原料的供应商、质量和合规性。
- 加工流程:核查生产过程和操作规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检验检测: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化验和检测,确保无任何有害物质残留。
- 商标标识:检查产品的商标标识是否准确清晰,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3. 检查结果一旦检查完成,我们将提供检查结果的正式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来解决任何发现的问题。
同时,如果您有关于产品质量或安全的疑虑,我们会及时解答并采取措施改进。
4. 您的权益作为顾客,您有权要求我们提供以下信息:- 检查合格证明:如需要,我们将提供检查合格证明,以确保您购买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退款或替换:如果您在购买过程中发现我们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为您办理退款或替换。
请注意,食品安全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会不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管理,以确保您的健康和满意度。
最后,我们再次感谢您对我们产品的支持和信任,期待您的参与和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祝您健康愉快!此致,【公司名称】。
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及xx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食综〔2015〕29号)要求,为确保国庆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全省人民和中外游客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现就国庆期间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国庆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
切实做好国庆期间餐饮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各单位餐饮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落实琼食药监食综〔2015〕29号文的要求,把加强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作为一件大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国庆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出游、聚餐活动多的情况,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旅游定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农家乐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服务单位自制冷荤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特别是食用油、肉类、乳制品及酒类采购、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禁做清单”“必做清单”和《关于禁止使用不合格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公告》的落实、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督促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要加强国庆期间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落实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安全。
(18号)关于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中宁食安委办[2011]18号
关于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检查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夏季来临,天气炎热,食品安全问题呈多发态势,为强化我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文件<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紧急通知>》(宁食委[2011] 2号)文件精神。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进行随机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1年6月29日;
二、成员单位: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农牧局、工业商务局分管领导;
三、车辆安排: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安排一辆;
四、具体要求
1、参加检查的各单位领导6月29日早晨8:30在县行政中心门口集中;
2、广电局安排记者全程报道。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工作检查通知
报送:中卫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县委郭松华常委政府黄华副县长
中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6月28日印发。
全区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全区旅游景区食品平安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区旅游景区食品平安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旅游景区食品平安是食品平安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也是广阔人民群众特别是游客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加强旅游景区食品平安治理,既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开展全域旅游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区旅游景区食品平安总体情况良好,较好地向各地游客展示了xx形象,但也有局部旅游景区存在食品经营设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甚至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
为切实加强旅游景区食品平安监管,标准旅游景区食品经营活动,推动食品平安与全域旅游互促共进、健康开展,x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旅游景区食品平安专项治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治理范围全区所有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其周边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餐饮效劳单位,高速公路效劳区、道路休息点的各类餐饮效劳和食品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为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
二、治理目标坚持标准与治理并重的原那么,认真排查和梳理旅游市场食品平安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加强监管,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问题绝不放过,整改完全彻底,并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食品平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使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环境整洁、经营行为标准,食品销售索证索票齐全、大中型餐饮效劳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到达全覆盖,努力实现旅游景区食品经营环境标准有序、消费环境健康平安的目标。
三、治理重点〔一〕严肃整治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行为。
重点治理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未在显著位置亮证经营以及无证经营等问题,严肃查处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和擅自改变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工程等许可类别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肃整治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重点治理旅游景区各类食品经营者未落实或落实食品平安管理制度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对存在食品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不标准,无法实现食品平安追溯管理等问题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旅游景区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大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大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各经营户:
根据X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XX市将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大排查、风险大排查、执法大检查、问题大清查等“四查”百日大会战,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
严禁具有残留农药、兽药的农产品、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农产品、具有各种污染的食品进入经营渠道,严禁病死畜禽病产品进入经营渠道,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
二、从经营中确保食品安全
严禁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严禁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和原料,严禁销售病变过期的食品和“三无”食品,严禁销售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从经营中确保食品安全。
三、从监管上确保食品安全
学校将参与XX市的“四查”大会战,配合XX市有关单位进行不定期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实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XXXX大学
2015.9.18。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方案》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现将《湖北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湖北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方案为积极探索完善我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努力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旅游经济一体化发展,高标准打造旅游发展软环境,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个一"示范创建方案》、《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审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旅游局决定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创建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促进湖北科学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创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为契机,引导和带动全省旅游景区餐饮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餐饮消费环境,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不断提高我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20•【字号】川办发〔2022〕40号•【施行日期】2022.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2〕4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积极构建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格局,促进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加快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一)充分发挥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牵头作用。
完善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全省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统筹、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
(二)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协调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集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能的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工作配合,确定1名处级干部作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日常联络员。
(三)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考核力度。
将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纳入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按照《四川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对市(州)政府进行考核,确定A、B、C、D四个等级,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为A级的,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D级的,督促限期整改。
二、压紧压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相关部门(单位)职能职责、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协调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提升综合监管质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加强景区餐饮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游客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维护景区和谐稳定,景管部将联合餐饮部、稽查部及各租赁商户单位,共同对景区餐饮食品加工经营进行现场检查。
一、检查日期
联合检查: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10日。
二、检查要求
1.请各商户高度重视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商户负责人按要求落实自查工作,并将其纳入日常检查工作范畴。
2.各商户对照《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自查,同时准备好许可证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原料控制等相关制度和资料,以备联合检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景区各餐饮服务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2、景区各餐饮点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食物中毒预防和控制机制以及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与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5、食物储存、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登记、索证索票、留样、餐厨废弃物管理和食品安全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
6、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食品安全防范措施执行情况。
7、厨房基础设施和卫生环境,包括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和保温、冷藏、冷冻设施维护、运行情况。
8、有无销售、使用“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是否有违规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非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现象。
9、“透明餐饮安全体系”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