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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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游船的安全运营,保护乘客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游船的运营管理活动。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游船运营企业及其下属游船的安全运营。

3. 法律依据本管理制度的制定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以《游船安全运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基础。

二、游船安全运营管理职责1. 游船运营企业的安全职责1.1 确保游船的设计安全与建造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1.2 组织制定游船的操作规程和紧急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1.3 配备专业的船长和船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1.4 定期进行游船的检修、保养和设备更新,确保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1.5 定期开展游船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1.6 组织开展游船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乘客和船员的安全意识。

2. 游船船长的安全职责2.1 负责指挥和控制游船的航行操作,确保其安全稳定。

2.2 根据气象和水文情况,合理安排游船的航行计划,并及时调整。

2.3 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游船的安全运行。

2.4 做好船舶的日常巡航、检查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2.5 协助游船运营企业做好船舶的维修保养和设备更新工作。

3. 游船船员的安全职责3.1 遵守船舶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操作。

3.2 参加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航海和救生等技能能力。

3.3 熟悉游船布局和设备使用方法,能够独立操作相关设备。

3.4 维护游船的卫生与整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3.5 积极配合船长完成巡航、检查和记录工作。

三、游船安全运营管理措施1. 游船的规范操作1.1 游船运营企业要制定游船的操作规程,明确航行、停靠、应急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

1.2 游船的船长和船员要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或违背规程。

1.3 游船的船长和船员要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景区游船项目安全规定(3篇)

景区游船项目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景区游船项目运营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景区所有游船项目的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游船、快艇、摩托艇、帆船等水上娱乐项目。

第三条景区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景区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游船项目运营管理第五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取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项目类型、船型等开展运营。

第六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船只,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船只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配备充足的安全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救生筏等,并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第八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对游客进行安全告知。

第九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安排专门的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管,对游客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碰撞、翻船、游客落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游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游船项目安全运营。

第三章游客安全要求第十二条游客在参加游船项目前,应了解并遵守本规定及景区安全须知。

第十三条游客应具备一定的游泳能力,并穿戴救生衣,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安全操作。

第十四条游客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船、跳水或做出其他危险行为。

第十五条游客在游船项目过程中,应保持秩序,严禁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十六条游客在参与游船项目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儿童、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需在家人陪同下参加游船项目,并告知工作人员其身体状况。

游船航行安全管理规定(3篇)

游船航行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船航行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游船航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的各类游船,包括但不限于游艇、游船、观光船、游轮等。

第三条游船航行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游船所有人、经营人、船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确保游船航行安全。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五条游船所有人应当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相关证书。

第六条游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技术标准,具备良好的适航性能。

第七条游船所有人应当定期对船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船舶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第八条游船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救生、通信等安全设备,并确保其完好。

第九条游船应当设置明显、易于识别的船名、船籍港、船舶类型等标识。

第十条游船所有人应当建立船舶档案,包括船舶基本情况、航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

第十一条游船所有人应当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船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游船航行前,船长应当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适航。

第三章航行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游船航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十四条游船航行应当选择安全航道,避开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游船航行应当保持安全距离,不得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

第十六条游船航行应当遵守航行规则,按照规定航速行驶。

第十七条游船航行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设备,并确保救生设备完好。

第十八条游船航行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确保消防设备完好。

第十九条游船航行应当配备合格的船员,并确保船员在岗。

第二十条游船航行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规,防止污染水域。

第四章事故预防与处理第二十一条游船所有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游船航行过程中,如遇险情,船长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游客上下船安全管理制度

游客上下船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游客在上下船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景区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敦化市六鼎山文化旅游区所有游船及游客上下船环节。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游船设施安全检查(1)游船驾驶员在上船前必须对游船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体、救生设备、导航设备、动力系统等设施正常运行。

(2)船务部每月对游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游船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2. 游客上下船安全引导(1)工作人员在游客上下船时,应提前到位,确保游客有序上下船。

(2)引导游客正确使用救生设备,如救生衣、救生圈等。

(3)对于行动不便的游客,工作人员应提供协助,确保其安全上下船。

3. 游客上下船注意事项(1)游客在上下船时,应遵守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排队。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下船。

(3)严禁在船舷、甲板上嬉戏打闹,以免发生意外。

4. 应急处置(1)如遇游客落水,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救援,并拨打救援电话。

(2)如遇游船故障,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游客安全。

(3)如遇恶劣天气,工作人员应提前告知游客,必要时暂停游船运营。

四、员工培训与考核1. 船务部定期对游船驾驶员、救生员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 工作人员需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考核,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各项技能。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游客上下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3. 对于玩忽职守、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敦化市六鼎山文化旅游区船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游客上下船安全管理制度,敦化市六鼎山文化旅游区将致力于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不断提升景区服务质量。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游船的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水域和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二、游船配置的消防、救生、对讲机等有关安全设备的数量和存放位置应满足游船技术证书规定的要求,确保游船适航。

三、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的适任证书方可持证上岗,酒后及影响正常操作的带病人员禁止上岗。

四、根据湖区和公司实际情况,轮机和水手兼顾安全员或救生员。

五、船艇各种证书要随船放置或随身携带,以便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检查。

六、旅游码头及各安全设施要保证安全可靠,做到随时检查和检修,消除事故隐患。

七、游船艇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出航:1、非正常营运和接待;2、夜间;3、能见度不良的雨天、雾天;4、风力、浪高均达到船艇检验证书规定的限制条件;5、乘客超出载客定额;6、海事部门认为不能保证安全出航的其他情况。

八、游船航行时应遵守以下制度:1、船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航道,用安全航速行驶,航行时原则上靠右行驶,不得追逐、嬉戏强行,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2、船艇进出码头必须做到安全有序;3、船艇必须做到在旅游码头上下游客,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4、游客上船后应掌握游客人数,并引导游客按座位均匀坐好,以保持游船平稳,防止游船倾斜;5、游客乘坐快艇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否则不得出航;6、游船在出航时船员应保持一切通讯设备畅通,形成船艇、码头、陆地三点连线。

九、公司要在上级部门的管理下,对游船的航行、停泊、作业安全负责,并做好以下工作: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事故应急救助预案;2、组织所属游船及船员接受海事及上级安检部门的监督检查;3、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4、督促、检查游船艇的安全及防污工作,消除事故隐患;5、组织水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6、组织船员的技术培训及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十、发生水上安全事故后,应及时组织人员按事故应急救助预案进行有效救助,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游船管理制度有哪些

游船管理制度有哪些

游船管理制度有哪些一、游船安全管理1. 游船安全责任制度游船公司应建立健全游船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每个人在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好安全管理措施。

2. 游船设备检查制度游船公司应定期对游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游船设备达到安全运行标准。

3. 游船事故应急预案游船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游船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策略,保障游船安全和游客的安全。

4. 游船人员培训管理游船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人员培训机构,对游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游船安全监测游船公司应建立游船安全监测系统,定期对游船进行安全监测和评估,确保游船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游船服务质量管理1. 游船服务质量标准游船公司应建立游船服务质量标准,明确游船服务的各项指标和标准,确保游客在乘坐游船期间得到优质的服务体验。

2. 游船服务投诉处理游船公司应建立游船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和意见建议,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游客满意度。

3. 游船服务人员管理游船公司应加强对游船服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4. 游船服务设施管理游船公司应定期维护游船服务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升游客的舒适感和安全感。

5. 游船服务评估游船公司应建立游船服务评估机制,定期对游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了解游客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内容。

三、游船环境保护管理1. 游船环境保护政策游船公司应遵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游船环境保护政策,加强对游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游船环境影响评估游船公司应对游船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游船环境监测游船公司应建立游船环境监测系统,对游船运营过程中的环境数据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排放污染物的问题。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4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4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游船安全管理,保障游客和船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游船经营秩序和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游船运营单位、游船船员以及与游船安全运营管理有关的其他相关方。

第3条游船安全运营管理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核心,遵循逐级负责、全员参与、综合管理、科学监督的原则。

第4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游船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第5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加强游船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6条游船运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确保游船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第7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游船安全工作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8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第9条游船运营单位应配备合格的船员,确保船员的健康状况和工作水平符合相关要求。

第10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11条游船运营单位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游船安全管理工作。

第12条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安全培训师组成。

第13条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游船安全管理的全面指导和监督,协调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第14条安全监督员负责游船安全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15条安全培训师负责开展船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游船安全培训和教育第16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向船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及时更新培训内容。

第17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游船安全操作规程;2. 游船安全设备和装备的使用方法;3. 紧急情况下的救生和逃生方法;4.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相关知识。

第18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书面资料和视频教学;2. 模拟演练和实践操作;3. 安全讲座和座谈会;4. 安全考试和综合评估。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游船的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水域和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二、游船配置的消防、救生、对讲机等有关安全设备的数量和存放位置应满足游船技术证书规定的要求,确保游船适航。

三、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的适任证书方可持证上岗,酒后及影响正常操作的带病人员禁止上岗。

四、根据湖区和公司实际情况,轮机和水手兼顾安全员或救生员。

五、船艇各种证书要随船放置或随身携带,以便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检查。

六、旅游码头及各安全设施要保证安全可靠,做到随时检查和检修,消除事故隐患。

七、游船艇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出航:1、非正常营运和接待;2、夜间;3、能见度不良的雨天、雾天;4、风力、浪高均达到船艇检验证书规定的限制条件;5、乘客超出载客定额;6、海事部门认为不能保证安全出航的其他情况。

八、游船航行时应遵守以下制度:1、船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航道,用安全航速行驶,航行时原则上靠右行驶,不得追逐、嬉戏强行,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2、船艇进出码头必须做到安全有序;3、船艇必须做到在旅游码头上下游客,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4、游客上船后应掌握游客人数,并引导游客按座位均匀坐好,以保持游船平稳,防止游船倾斜;5、游客乘坐快艇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否则不得出航;6、游船在出航时船员应保持一切通讯设备畅通,形成船艇、码头、陆地三点连线。

九、公司要在上级部门的管理下,对游船的航行、停泊、作业安全负责,并做好以下工作: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事故应急救助预案;2、组织所属游船及船员接受海事及上级安检部门的监督检查;3、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4、督促、检查游船艇的安全及防污工作,消除事故隐患;5、组织水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6、组织船员的技术培训及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十、发生水上安全事故后,应及时组织人员按事故应急救助预案进行有效救助,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游船艇安全管理制度

游船艇安全管理制度

游船艇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游船艇的安全运营,确保船员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船员安全管理1.船员资质要求所有船员必须持有合法的船舶驾驶执照,并且具备相关航海经验和急救知识。

船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并通过相应考试,确保其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2.船员安全意识培养船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游船艇的特点和操控技巧,掌握相关应急处置流程,并加强船舶安全意识培养。

3.船员配备要求船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船员,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应对。

三、游船艇设备管理1.游船艇维护保养游船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船体结构检查、发动机检修、设备设施维护等。

所有维护保养记录应及时填写并保存,以备查验。

2.船舶通信设备3.灭火设备游船艇应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泵等。

灭火设备应经常检测、充装,确保其在火灾事故中的有效性。

四、游船艇安全管理1.游船艇安全检查游船艇在每次出航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船体结构、电器设备、通风设施、消防设备等的检查,确保船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出航。

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游船艇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出航前的准备工作、航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船员应严格按照规程行事,确保船舶运行安全。

3.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海难、火灾、自然灾害等。

船员应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五、游客安全管理1.游客安全宣传在游船艇上设置游客安全宣传牌,向游客宣传游船艇的安全规定,告知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方式和求救方法。

2.游客安全教育游船艇员工应给予游客必要的安全教育,包括着装要求、站立姿势、船上特殊区域的警示等。

并告知游客严守船舶规定,不在船边或船尾等危险区域逗留。

3.游客应急演练游船艇应定期组织游客应急演练,引导游客了解逃生通道、穿戴救生衣和使用灭火器等应急措施。

六、监督检查与安全评估1.监督检查游船艇应接受相关管理部门或第三方机构的监督检查,以验证其是否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运营。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游船安全运营管理,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游船运营的企业和游船。

第三条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游船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游船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游船运营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游船安全运营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游船运营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游船安全运营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游船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和实施游船安全运营操作规程;(三)组织游船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游船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四)组织游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五)组织处理游船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六)组织落实游客安全教育和管理;(七)组织其他游船安全运营相关工作。

第三章游船安全设备设施第八条游船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设备设施,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游船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一)救生设备:救生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浮标等;(二)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泵、消防钩等;(三)通信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对讲机等;(四)其他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带、安全网、警示标志等。

第四章游船从业人员管理第十条游船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素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游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一)游船安全运营法律法规;(二)游船安全运营操作规程;(三)游船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四)游船安全事故的处理;(五)游客安全教育和管理;(六)其他与游船安全运营相关的内容。

第十二条游船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章游船运营管理第十三条游船运营企业应制定游船运营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游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游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船公司安全管理,保障游船运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乘客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游船及其运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游船建造、改造、维修、保养、运营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游船运营安全。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应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游船船长是游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船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九条船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船长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游船运营安全。

第十条乘客应遵守游船公司规定的各项安全规则,配合船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老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新规定、新技术和新方法。

第十四条公司应邀请专业机构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游船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游船结构、设备、系统是否完好;(二)游船动力系统、导航系统、通信系统是否正常;(三)游船消防、救生、应急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四)游船载重、载客是否符合规定;(五)游船证书、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第十六条船长应每日进行游船自查,确保游船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同时报告公司上级主管部门。

景区游船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游船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游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景区游船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旅游景区(点)内游船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景区游船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游船安全运营。

第四条景区游船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章游船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景区游船运营单位应设立游船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游船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游船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游船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游船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对游船进行检查,确保游船安全设备设施完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游船安全运营第八条游船运营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船安全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第九条游船从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酒后、带病及其他影响正常操作的人员禁止上岗。

第十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制定游船运营方案,明确游船航线、运营时间、载客量等,并向海事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游船航行过程中,从业人员应遵守航行规则,保持安全航速,不得追逐、嬉戏强行,确保游客安全。

第十二条游船应配备足额的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游船从业人员应掌握游客安全知识,告知游客注意事项,遇紧急情况及时组织疏散。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四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应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自然灾害应对、疾病防控等内容。

第十六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七条景区游船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对游船安全运营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八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考核,对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整。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4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4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游船安全运营,保护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游船安全运营单位。

第三条游船安全运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第四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和职责。

第五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游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安全应急演练。

第六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与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

第七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章节二:安全运营责任第八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运营职责和职权。

第九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十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及时纠正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隐患消除。

第十二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章节三:游船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游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

第十四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建立游船安全档案,记录游船的基本情况和安全检测结果。

第十五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游船进行安全检测和维修,确保游船的安全运营。

第十六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加强人员管理,确保船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制定游船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游船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营。

第十八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加强游船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安全。

章节四:游客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加强游客安全教育,告知游客基本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识和警示标志,引导游客安全乘船。

第二十一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设立票务管理制度,确保游客合法乘船。

第二十二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建立游客名单和联系方式记录制度,确保游客信息的及时掌握。

公园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公园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游客在公园游船活动中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园游船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园内所有游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湖面游船、河面游船、海滨游船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游船设施安全检查(1)游船在每次运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游船外观、船体结构、动力系统、救生设备、通讯设备等。

(2)安全检查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3)游船安全检查记录应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2. 游客安全告知(1)游客在登船前,必须听取游船工作人员的安全告知,了解游船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法。

(2)游船工作人员应使用普通话或游客所使用的语言进行安全告知,确保游客充分理解。

3. 游客人数控制(1)游船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游船的核定载客人数。

(2)游船工作人员应核实游客人数,确保不超载。

4. 游船操作规范(1)游船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熟悉游船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航行安全规定。

(2)游船在航行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注意力集中,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航行安全。

(3)游船在遇有恶劣天气、航道障碍等特殊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5. 救生设备管理(1)游船必须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

(2)救生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3)游船工作人员应熟悉救生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使用。

6. 应急预案(1)游船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碰撞、翻船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

(2)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应急操作流程。

(3)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游船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游客安全。

7. 事故报告与处理(1)游船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运营,保护现场,并报告相关部门。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前言游船是旅游业中常见的交通工具,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游船的投入运营数量也越来越多。

游船运营安全是保障游客安全的重要环节,因此制定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包括游船运营环境、游船管理体系、游船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等方面。

游船运营环境1.游船适航环境:游船运行的区域必须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合法区域,且符合游船的适航要求(如水深、水流等)。

在游船运营过程中,需对游船航行的环境进行实时观察和评估。

2.游船适航条件:游船运营时,需符合国家有关游船适航的政策法规要求,包括船体有无损坏、设备是否齐全、通风是否良好等方面。

3.游船适航人员:游船的驾驶员需持有国家相关的船舶驾驶员执照,且具备一定的实际驾驶经验。

游船管理体系游船管理体系包含游船运营人员管理、游船设备管理、游船维修保养管理和游船安全检查管理等方面。

1.游船运营人员管理:游船的驾驶员、导游、服务员等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且接受必要的培训。

2.游船设备管理:游船设备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选购和安装,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良好的使用状态。

3.游船维修保养管理:游船的定期检修、保养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故障修理均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保障游船的良好运行状态。

4.游船安全检查管理:游船每次运营前需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游船设备齐全、航线安全、游客人员数量合理等。

游船安全保障游船安全保障主要包括安全设施设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

1.安全设施设置:游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紧急救生设备、消防设备、报警装置等。

2.安全组织管理:游船应设有安全管理岗位,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游船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监管。

3.安全培训:游船的驾驶员、导游、服务员等人员需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游船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游船运营安全,提供安全的游船航行环境,保护乘客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船长负责船舶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负责落实游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2. 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船员负责执行船长指令,保障船舶的安全航行;3. 保安负责游船游客的安全,配合船员做好游船安全工作;4. 乘客应在游船航行期间服从船员的指挥安排,自觉遵守游船安全规定。

三、船舶日常管理1. 船舶必须每年定期进行检修,保障船舶的结构和设备的完好;2.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障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使用;3. 船舶必须配备专业的船员和保安,确保船舶的正常航行和游客的安全;4. 在游船经营过程中,严禁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改装船舶结构;5. 严格遵守游船运营和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船舶安全管理1. 在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员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保障船上乘客和船员的安全;2. 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以提高乘客和船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对能力;3.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保障船舶的稳定,避免发生船舶侧翻等危险情况;4. 游船应在航行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的各项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在航行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而影响游船的安全;5. 船舶在停泊港口时,应根据当地海事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停泊并遵守当地的相关法规。

五、游船安全宣传1. 游船应在游船上设立安全宣传牌,向乘客传播有关游船安全的知识,包括应急逃生路线、适当的穿着等;2. 游船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应明确游船的安全措施,避免夸大游船的安全性;3. 游船应向乘客提供游船安全手册,让乘客了解游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措施。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游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船等处罚措施;2. 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的处罚;3. 对于错误的应急处置,应及时进行事后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观光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观光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观光游船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旅游秩序,确保观光游船运营的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观光游船业务的单位、个人及其工作人员。

三、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责任到人,责任追究;3. 完善设施,加强管理;4. 培训教育,提高意识。

四、安全责任1. 游船公司负责制定观光游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游船运营安全;2. 游船船长负责游船的安全运行,对游船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3. 游船工作人员负责各自岗位的安全工作,对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4. 游客应遵守游船安全规定,配合游船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安全管理措施1. 游船设施安全:(1)游船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设施,如救生衣、救生圈、消防器材等;(2)定期对游船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设施完好;(3)游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设备,并确保救生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游客安全:(1)游船工作人员应熟悉游客安全知识,做好游客安全教育工作;(2)游客登船前,应向游客发放安全须知,确保游客了解安全注意事项;(3)游船工作人员应全程监督游客,防止游客擅自离船或做出危险行为。

3. 航行安全:(1)游船航行前,船长应组织船员进行航行安全检查;(2)航行过程中,船长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确保航行安全;(3)遇到恶劣天气或紧急情况时,船长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4. 应急预案:(1)游船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碰撞、翻船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和游客的应急处理能力;(3)发生紧急情况时,船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游客安全。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游船公司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2. 游船工作人员应参加安全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 游客登船前,应进行安全知识讲解,确保游客了解安全规定。

七、监督与检查1. 游船公司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2. 定期对游船安全设施、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景区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游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游船运营管理,保障游客船员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游船的安全管理工作,景区游船经营者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景区游船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

第四条本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游船船员管理、游船设备保养维护、游船运行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游船船员管理第五条游船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第六条游船船员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船舶航行路线或行驶速度。

第七条游船船员应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熟悉船舶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游船船员应每日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船设备完好,消防设备齐全。

第九条游船船员应遵守景区游船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不得疲劳驾驶船只。

第十条景区游船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游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游船船员须定期接受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能够适应长时间的工作。

第三章游船设备保养维护第十二条景区游船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游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游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遇损坏或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保养。

第十四条游船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设备损坏紧急处理机制,确保设备损坏后能够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游船设备的购置、更换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确保设备使用寿命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景区游船管理机构应对游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检查记录,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游船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维修人员,确保设备的定期维护能够及时进行。

第四章游船运行安全第十八条游船运行前,应对天气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游船安全出行。

第十九条游船运行中如遇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运行,并采取措施确保游客船员安全。

第二十条游船运行中不得超员,确保船只稳定性。

第二十一条游船运行过程中应加强与其他水上交通工具的协调,确保交通安全。

游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游船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游船经营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游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游船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游船安全生产负总责。

3. 游船经营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游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 游船从业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设施与设备1. 游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取得相应船舶检验证书。

2. 游船应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救生衣、救生圈、消防器材、信号设备等。

3. 安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4. 游船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引导游客正确使用安全设施。

四、操作与管理1. 游船驾驶员必须取得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

2. 游船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确保航行安全。

3. 游船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航行日志记录,真实反映航行情况。

4. 游船经营单位应建立游船档案,详细记录游船基本情况、安全检查、维修保养等信息。

5. 游船经营单位应加强对游船的日常管理,确保游船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五、游客安全1. 游船经营单位应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

2. 游船经营单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须知,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 游船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游客安全引导和监护。

4. 游船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游客承载标准,严禁超载。

六、应急处理1. 游船经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 游船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安全事故时,游船经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4. 游船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七、监督与检查1. 游船经营单位应定期对游船安全生产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3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3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一)游船经营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防火组织机构。

(二)定期要对成员进行灭火、扑救、打捞、抢救现场演练,使全体成员都能掌握基本抢救要领,对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进行抢救。

(三)所有型号的船只要按规定配置救生设备,设有专职或兼职救生人员,如遇落水能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救生措施。

(四)对救生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其数量和质量必须达到海事部门要求。

(五)发生事故要迅速汇报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抢救,当事人需积极配合调查事故原因。

二、船舶驾驶员岗位责任(一)按航行规则履行职责,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填好航行日志。

(二)遇大风、大雾、暴雨、视线不清等不能保证安全情况下,不准航行,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准航行。

(三)按规定客位载运游客,不准超载航行。

(四)两船相遇,做到小船让大船,及时避让危险区域,减速行驶。

(五)超越其它船只时,做到正确判断前船动态,保持安全距离,被超越时要减速航行。

(六)遇有障碍物或航道不明确时,做到认真躲让或测水前进,不盲目行驶。

(七)有碰撞危险时做到及时鸣笛,警告对方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八)离靠码头要观察好周围有无船只及危险物,方可航行。

(九)遇有意外情况,须保持冷静,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十)船舶驾驶员要取得交通海事部门的驾驶证书,持证上岗。

三、船员职责(一)船员要按照海事的行船规定进行航行。

(二)驾船员必须持海事主管部门颁发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三)必须配备水上安全救生器材及灭火器材方可出船。

(四)必须按客位进行载客,不得超载。

(五)驾驶员和船上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岗。

(六)在四级风以上不能出船。

(七)出船前必须对船舶进行检查,保证行船万无一失。

(八)船上救生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遇到紧急情况要做到舍己救人。

四、轮机员岗位职责(一)确保发动机处于完好状态。

(二)按保养条例每日进行技术保养维修,做好出航准备。

(三)起动前应检查电池组蓄电情况和其它附件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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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游船的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水域和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二、游船配置的消防、救生、对讲机等有关安全设备的数量和存放位置应满足游船技术证书规定的要求,确保游船适航。

三、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的适任证书方可持证上岗,酒后及影响正常操作的带病人员禁止上岗。

四、根据湖区和公司实际情况,轮机和水手兼顾安全员或救生员。

五、船艇各种证书要随船放置或随身携带,以便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检查。

六、旅游码头及各安全设施要保证安全可靠,做到随时检查和检修,消除事故隐患。

七、游船艇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出航:
1、非正常营运和接待;
2、夜间;
3、能见度不良的雨天、雾天;
4、风力、浪高均达到船艇检验证书规定的限制条件;
5、乘客超出载客定额;
6、海事部门认为不能保证安全出航的其他情况。

八、游船航行时应遵守以下制度:
1、船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航道,用安全航速行驶,航行时原则上靠右行驶,不得追逐、嬉戏强行,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
2、船艇进出码头必须做到安全有序;
3、船艇必须做到在旅游码头上下游客,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4、游客上船后应掌握游客人数,并引导游客按座位均匀坐好,以保持游船平稳,防止游船倾斜;
5、游客乘坐快艇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否则不得出航;
6、游船在出航时船员应保持一切通讯设备畅通,形成船艇、码头、陆地三点连线。

九、公司要在上级部门的管理下,对游船的航行、停泊、作业安全负责,并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事故应急救助预案;
2、组织所属游船及船员接受海事及上级安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3、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4、督促、检查游船艇的安全及防污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水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船员的技术培训及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十、发生水上安全事故后,应及时组织人员按事故应急救助预案进行有效救助,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十一、安全检查及培训
1、根据交通海事部门印发或转发的有关安全和生产的文件通知精神,举办各类培训,组织发动机驾驶人员学习,结合年度评审考核并记录。

2、定期进行救生、消防及其他各类应急演习,提高应变能力。

3、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4、船只离开码头前进行彻底安全检查,严格按章操作,控制人数,杜绝超载。

5、船只靠码头后,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撤离职守,遇紧急情况立即前往处理,确保万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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